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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ON ELECTRONICS CO.,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2

Oct 1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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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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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2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下午14:30在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长兴路01A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召集,并由董事长李文化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 人,代表股份 55,828,6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0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10人,代表股份 54,942,3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9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886,2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097%。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73,262,396 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0 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 有表决权。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股份 7,911,9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995%。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7,025,72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886,22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97%。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823,41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7%;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906,7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343%;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823,41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7%;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906,7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343%;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823,41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7%;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906,7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343%;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4、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文件的议案》

4.01 审议并通过了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

表决结果:同意 55,823,41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7%;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906,7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343%;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4.02 审议并通过了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55,823,41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7%;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906,7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343%;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4.03 审议并通过了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55,823,41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7%;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906,7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343%;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4.04 审议并通过了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

表决结果:同意 55,823,41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7%;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906,7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343%;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4.05 审议并通过了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

表决结果:同意 55,823,41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7%;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906,7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343%;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4.06 审议并通过了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

表决结果:同意 55,823,41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7%;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906,7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343%;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4.07 审议并通过了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

表决结果:同意 55,823,41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7%;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906,7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343%;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周燕、贺晴律师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