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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ON ELECTRONICS CO.,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4

Apr 2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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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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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峰电子”或“公司”) 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 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通过召开相关监事会会议、并 列席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及 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能够规范、有序的运作。

现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及 2024 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日常工作情况

(一) 2023 年度监事会基本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出席或列席本年度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项 会议及其它重要会议,及时了解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重大决策情况,并提出相关 建议;同时对公司相关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执行过程行使了监督权,起到 了有效监督作用。

(二) 2023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不 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均合法、独立、透明,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1 2023年
4月10日
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
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6、《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关于制定<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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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的议案》
9、《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0、《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议案》
12、《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13、《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2023年
4月24日
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 2023年
8月24日
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4、《关于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4 2023年
10月27日
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5 2023年
12月25日
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
产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对董事会召开决策 程序、所作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决策程序和所作决议均合法合规;董事和 高管人员勤勉尽责,未发现在履行职责时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 程》等规定或者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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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真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以及年度财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信息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及格式均严格按照国家财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该审 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重点关注资 金投向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 披露工作,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定 价的合理性,监督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有失 公允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行为。

(六)监督内控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对公司内控制度体系的建设与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 行,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方面存 在内控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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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以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能够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已经较 为完善并能够有效的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 卖本公司股票及其他违反前述相关制度的情况。

三、 2024 年度主要工作计划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围绕公司各项活动忠实、 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推进 公司稳健发展。2024 年度重点工作如下:

1、贯彻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规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 能,将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相结合,围绕公司的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关联交易 等重大事项开展监督,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施。通过定期审阅财务 报告等方式方法,依法持续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了解和掌握公司基本 经营情况,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切实将监督工作落实做细。

2、积极参加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 习,提升自身专业业务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提高监事会的业务素质 和监督水平。

3、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 策程序的合法性,积极监督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同时,加强对治理结 构的监督和改善,提高公司的治理能力和透明度。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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