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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ON ELECTRON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pr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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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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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5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76,584,372.33 元(截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余额数,含利息及 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 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4.48%,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后,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 0 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2.0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78.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4,361.60 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62.8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32,498.8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129.56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2022 年 9 月 2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61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华南总部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44,098.51 44,098.51
2 华南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70.73 6,270.73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60,369.24 60,369.2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2,498.80 万元,扣除上 述募投项目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129.56 万元。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121,710,054.31 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1,000.00 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2、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 8.7 亿元(含 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3、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 21,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56)。

4、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 亿元及超募资金 1.5 亿元用于投资建设昆山维康 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5、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 3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超募 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 金 176,584,372.33 元(截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余额数,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4.48%,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 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 不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对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如下:

(一)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 12 个月内累计 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二)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中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 形,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可转债公司债券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

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意 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76,584,372.33 元(截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余额数,含利 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 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 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76,584,372.33 元(截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余额数,含利 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 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该事项除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 议。

六、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函。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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