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WCON ELECTRON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pr 10, 2023

56243_rns_2023-04-10_e7ad53f0-84bf-4c43-850b-3694cb640983.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1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情况概述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4 月10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昆山维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 山维康”)增资人民币10,000 万元,增资后昆山维康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 万元增 加至11,0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不涉 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 增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昆山维康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789935726P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昆山市千灯镇石浦新虹路321 号6 号房

  • 5、法定代表人:李文化

6、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6 年07 月21 日

  • 8、营业期限:2006 年07 月21 日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电子连接器、电子连接线、五金冲压件、金属制品、模具、塑胶制 品、工业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销售;软件开发;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 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 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10、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12 月31 日 2021 年12 月31 日
总资产 167,310,907.01
84,571,810.15
净资产 76,510,942.25
50,792,889.99
营业收入 170,164,543.40
128,741,902.61
净利润 25,718,052.26
18,240,581.84

11、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完成后,昆山维康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1,000 万 元,公司仍持有昆山维康100%股权,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 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向昆山维康增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经营需要, 可以进一步增强昆山维康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并助力其顺利推进前期与昆山市千灯 镇人民政府约定的相关投资事宜,有效补充公司产能,并进而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及 综合竞争力。

本次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现 有财务结构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 年4 月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昆山维康电 子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0,000 万元,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经营需要,可以进一 步增强昆山维康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并助力其顺利推进前期与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 府约定的相关投资事宜,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昆山维康增资人民币10,000 万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 年4 月10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昆山维康电

子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0,000 万元,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经营需要,可以进一 步增强昆山维康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 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本次 增资事项的总体安排。

  •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昆山维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维 康”)增资人民币10,000 万元,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经营需要,可以进一步增强 昆山维康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本次增资事项的总体安 排。

  • 五、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4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