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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ON ELECTRON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ug 3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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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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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峰电子”、“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于2022年4月8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 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 册(证监许可〔2022〕1079号)。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832.00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78.80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所有网 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 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 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 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 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 权平均数孰低值, 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战略配售。本次 发行的战略配售仅向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定向配 售。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 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 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879,441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80%,初 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1,868,559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发行数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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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69,059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3.21%;网上发行数 量为4,671,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6.79%。根据《维 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 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8,971.21267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3,488,500 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9,280,559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53.21%;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160,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46.79% 。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 0.0194707488%,有效申购倍数为5,135.90931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2年8月30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 售、网上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 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 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无 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仅向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 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定向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申万宏源维峰电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 获配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879,441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4.80%。

综上,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879,441股,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4.80%。

截至2022年8月22日(T-4日),战略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根据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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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
(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1 申万宏源维峰电子员工参与创业板
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879,441 69,299,950.80 12个月
合计 879,441 69,299,950.80 -
  • 注: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 (二) 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7,950,168

  •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626,473,238.40

  •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209,832

  •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6,534,761.60

  • (三) 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9,280,559

  •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731,308,049.20

  •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0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929,797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 的10.02%,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08%。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

3

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209,832股,包销金额为16,534,761.60元,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为1.1454%。

2022年9月1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依据保荐承销协议将余 股包销资金与网上、网下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 人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8085885,88085943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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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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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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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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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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