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WCON ELECTRONIC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ug 29, 2022
56243_rns_2022-08-29_8df707ad-137e-4c28-b97f-6f4a5ac8ff34.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峰电子”、“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不超过 1,83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2 年 4 月 8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1079 号)。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 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 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8 月 30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 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 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 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放 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 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
1
配缴款通知。
根据《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 行公告》,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T+1 日)上午 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 203 栋 202 室主持了维峰电子(广东)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 末尾位数 | 中签号码 |
|---|---|
| 末“4”位数 | 6494 |
| 末“5”位数 | 52316 72316 92316 12316 32316 36918 61918 86918 11918 |
| 末“6”位数 | 833020 083020 333020 583020 |
| 末“7”位数 | 7304664 9304664 1304664 3304664 5304664 1984390 6984390 |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维峰电子 A 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 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16,320 个,每个中签号 码只能认购 500 股维峰电子 A 股股票。
发行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8 月 30 日
2
(此页无正文,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 picture [21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发行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2022 8 30
年 月 日
3
2022 8 30 2022 8 30 (此页无正文,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 8 30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