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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ON ELECTRONIC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Nov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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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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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0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 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以书面送达会议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 2、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5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5 人。

  •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文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

  • 务代表列席会议。

  •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 1 、审议通过《关于 <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及子公司核心骨干的激 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 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李文化先生、赵世志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 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的规定,制定了《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李文化先生、赵世志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 股计划约定的股票来源、资金来源、管理模式变更以及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 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等事项;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购买 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将员工放弃认购的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 整;

6、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员 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协议文件。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

效。

关联董事李文化先生、赵世志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 5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 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2)。 三、备查文件

  •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