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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ON ELECTRONIC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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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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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旭明)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谭旭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职务。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的发展起到了 应有的作用。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 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相关情况如下:
谭旭明,1967 年 6 月出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现任深 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主任会计师。曾先后 任职于深圳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执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永安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2023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应出席 7 次,实际出席 7 次; 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应出席 2 次,实际出席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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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旭明)
作为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公 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 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审 议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2023 年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 经认真审议后均没有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 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第二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 年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专门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 名称 |
序 号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表决 意见 |
|---|---|---|---|---|
| 审计 委员会 |
1 | 2023年 4月10日 |
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8、《关于确认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议案》 10、《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2 | 2023年 4月24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 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同意 | |
| 3 | 2023年 8月24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3、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同意 | |
| 4 | 2023 年 | 1、《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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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旭明)
| 会议 名称 |
序 号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表决 意见 |
|---|---|---|---|---|
| 10月26日 | 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 年第四季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
| 5 | 2023年 12月22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 生产项目的议案》 |
同意 | |
| 薪酬与 考核委 员会 |
1 | 2023年 4月10日 |
1、《关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 2、《关于制定<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
同意 |
| 提名 委员会 |
1 | 2023年 6 月25日 |
1、《关于同意提名戴喜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同意 |
| 战略 委员会 |
1 | 2023年 8 月24日 |
1、《关于投资建设泰国生产基地的议案》 | 同意 |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对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发表日期 | 会议名称 | 发表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事项 |
|---|---|---|---|
| 1 | 2023年 4月10日 |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 |
(一)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对 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 独立意见 7、关于制定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独立意见 8、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 项的独立意见 10、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二)事前认可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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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发表日期 | 会议名称 | 发表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事项 |
|---|---|---|---|
| 1、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续聘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
|||
| 2 | 2023年 6 月25日 |
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 |
1、关于聘任戴喜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
| 3 | 2023年 8月24日 |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以 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独立意见 |
| 4 | 2023年 10 月27日 |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 |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
| 5 | 2023年 12月25日 |
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 生产项目的议案 |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日常沟通,就公 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始终保持紧密的联系和沟通。一方面,通过参加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另一方面, 通过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及时获取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内部审计及风险控 制、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信息。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层和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 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2023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共进行了 5 次现场调研工作,对公司的年度经 营战略、生产研发现状、募集资金使用、成本管理、董监高履职情况进行调研, 并根据本人的专业知识提出相应的意见并出具了调研报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认真地审阅相关文件,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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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勤勉尽责。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做好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上 级监管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 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 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 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与关联企业东莞丰正堂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予以确认,并预计 2023 年度将继续发生交易含税金额 为 640.80 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
该关联租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条款合理,交 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本人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 年度半年度报告》以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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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同时,公司已根据 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严格遵守执行。本 人认为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 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 意见。本人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也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四)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戴喜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戴喜燕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 监,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 过对戴喜燕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面的审核,本人就该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认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以及《关于制定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薪酬发放的程序以 及薪酬方案的制定合法、合规、合理有效,本人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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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2024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依法 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要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 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谭旭明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