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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ON ELECTRONIC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Dec 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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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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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5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暨部分董事、监事

及其他相关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 年12 月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 员。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的相 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一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1、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李文化先生、李睿鑫先生、赵世志先生

独立董事:谭旭明先生、刘斌先生

董事长:李文化先生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上述董事的任期自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其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2、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付家军先生、龙德智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李建国先生

监事会主席:付家军先生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自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

日起三年。

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自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5 次会议选举产生之日 起三年。

上述新一届监事会监事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3、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总经理:李文化先生

副总经理:赵世志先生、谢先国先生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朱英武先生

上述新一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原董事罗少春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离任后不 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罗少春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50.0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620%,罗少春女士配偶即公司董事长李文化先生直 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22.786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700%;罗少春女 士与李文化先生之子即公司董事李睿鑫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34.166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62%;罗少春女士配偶李文化先生之胞妹李小翠女士 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9.906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81%。除此之外, 与罗少春女士关系密切的其他家庭成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罗少春女士承诺将 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罗少春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

因任期届满,公司原独立董事刘海涛先生、凌永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其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 止本公告披露日,刘海涛先生和凌永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 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任期届满,公司原非职工代表监事陈三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 监事职务,其离任后仍在公司工程中心工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三刚先生 通过康乃特(深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乃特”)间 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5.0000 万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047%,其配偶及其他

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其持有的股份,陈三刚先 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任期届满,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李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 务,其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罗少春女士、刘海涛先生、凌永平先生、陈三刚先生 和李晴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12 月2 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1、李文化先生简历

李文化先生,男,1967 年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 大学EMBA。1988 年9 月至1994 年12 月,担任衡阳市软轴软管厂业务员;1995 年 5 月至 1995 年11 月,担任中山市爱特利厨具有限公司业务员;1996 年3 月至 1999 年4 月,担任东莞市骅国电子有限公司采购课长;1999 年5 月至 2002 年10 月,投资创办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维峰电子厂并担任总经理;2002 年11 月至2019 年6 月,创办东莞市维峰五金电子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以下简称“维 峰有限”)并担任总经理;2004 年3 月至今,担任东莞丰正堂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丰正堂”)执行董事;2018 年11 月至今,担任康乃特执行事务合 伙人;2019 年6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6 年7 月至今,担任子 公司昆山维康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 年10 月至今,担任子公司 合肥维峰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文化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91.6667 万股,通过 康乃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0800 万股,通过申万宏源维峰电子员工参与创业 板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维峰电子战略配售1 号”)持 有公司股份19.0399 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22.786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33.0700%,为公司控股股东,与罗少春女士和李睿鑫先生为公司共同实际控 制人。李文化先生与公司董事罗少春女士系配偶关系,与公司本次被提名董事 李睿鑫先生系父子关系,为康乃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文化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李睿鑫先生简历

李睿鑫先生,男,1994 年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 年9 月至2017 年12 月就读于美国罗格斯大学文理学院。2018 年12 月至今,担

任丰正堂经理;2018 年1 月至今,担任维峰有限及公司营销中心代理营销总监; 2022 年10 月至今,担任子公司东莞市维康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 年11 月至今,担任子公司衡阳维峰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2 年12 月2 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睿鑫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6.6667 万股,通过康 乃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5000 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4.1667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5.9262%,与李文化先生和罗少春女士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系公 司董事长李文化先生和董事罗少春女士之子,除此之外,李睿鑫先生与其他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睿鑫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赵世志先生简历

赵世志先生,男,1978 年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孝感市机电工程学校机电应用技术专业,大专学历。2000 年1 月至2000 年 11 月,担任宝安区沙井镇大王山硕民电子厂模具绘图员;2000 年11 月至2003 年9 月,担任东莞长安乌沙高针电子制品厂开发工程师;2003 年9 月至2009 年 5 月,先后担任东莞声亿电子塑胶制品厂研发部课长、研发部经理;2009 年5 月至2009 年10 月,担任信音电子(中山)有限公司高级开发工程师;2009 年10 月至2010 年9 月,担任番禺得意精密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开发组长;2010 年9 月至今,先后担任维峰有限及公司开发课课长、产品开发部副经理;2019 年6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世志先生通过康乃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5.0000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77%。赵世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世志先 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谭旭明先生简历

谭旭明先生,1967 年6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 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1989 年7 月至 1998 年10 月,任职于核工业中南地质局301 大队,担任技术科长;1998 年11 月至2001 年1 月,任职于鲁冰系统工程(深圳)有限公司,担任会计; 2001 年2 月至2002 年6 月,任职于深圳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员;2002 年7 月至2004 年12 月,任职于深圳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2005 年1 月至2014 年12 月,任职于深圳永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股东(合伙 人);2014 年4 月至2017 年6 月,任职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 立董事;2015 年1 月至2021 年12 月,任职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股东(合伙人)、深圳分所负责人、深圳分所;2022 年1 月至今,任 职于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主任会计师; 2022 年12 月2 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旭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能 力和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谭旭明先生已取得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 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刘斌先生简历

刘斌先生,男,1969 年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 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授,工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共党员。1997 年 10 月至2000 年12 月,在华南理工大学机械工程系锻压教研室从事模具教学与 科研工作,讲师;2001 年1 月至2007 年12 月,在华南理工大学工业装备与控

制工程学院工作,讲师,副教授。2008 年1 月至今,在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 车工程学院聚合物新型成型装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聚合物成型加工工程教育 部重点实验室工作,2010 年9 月晋升为教授。2013 年5 月至今,在广东省机械 模具科技促进协会兼任副秘书长,从事协会技术咨询工作;2022 年12 月2 日起, 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能 力和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刘斌先生已取得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 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1、付家军先生简历

付家军先生,男,198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 业于武汉纺织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2006 年9 月至今,担任东 莞市维峰五金电子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以下简称“维峰有限”)及公司国际业 务部经理;2019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付家军先生通过康乃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5000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71%。付家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付家军先 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龙德智先生简历

龙德智先生,男,198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2008年7月至2009年5月,任职于深圳市时代伟业有限公司,担任模具加工 部学徒;2010年6月至2011年7月,任职于东莞市速安实业有限公司,担任磨床 技术员、组长;2011年7月至今,担任维峰有限及公司模具部磨床组副课长;2022 年12月2日起,担任本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龙德智先生通过康乃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65%。龙德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龙德智先 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李建国先生简历

李建国先生,男,198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 业于襄樊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应用专业,专科学历。2005 年 8 月至 2010 年 9 月,担任东莞常平瀚荃电子厂品工课工程师;2010 年 12 月至今,担任维峰有 限及公司品管部经理;2019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国先生通过康乃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5000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89%。李建国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建国先 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