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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ON ELECTRONICS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May 30, 2025

56243_rns_2025-05-30_21b48700-c1d1-41a4-9b32-645e482baa3f.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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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人”)作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峰电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对维峰电子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 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维峰电子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文化先生、李睿鑫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预计 2025 年度与关联方东莞维峰互连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峰互连”)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912.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合同签订金
额或预计金
截至披
露日已
发生金
上年
发生
金额
向关联人
销售产品、
商品



公司及子公司向维
峰互连销售连接器、
模具、半成品等
市场价格 100.00 - -
向关联人
采购产品、
商品
公司及子公司向维
峰互连采购连接器、
线束、半成品等
市场价格 800.00 - -
向关联人
出租
公司向维峰互连出
租办公场所等(含物
业费、水电费等)
市场价格
(含税)
12.00 - -
合计 - - 912.00 - -

(三)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
类别
预计
金额
实际
发生
金额
实际发
生额占
同类业
务比例
差异
比例
披露日期及索引
1
东莞丰
正堂塑
胶制品
有限公
司(以
下简称
“丰正
堂”)
租赁
关联
方房

640.80 320.40
35.26%
50.00%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14)
合计
-
640.80 320.40 35.26% 50.00%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4年6月投产,公司
完成了产线及办公场所搬迁,未继续租赁丰正堂的厂房作为生产经
营场地,故实际关联租赁发生额较预计金额有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
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产生差异主要是受公
司募投项目投产及工厂搬迁等因素影响,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
类别
预计
金额
实际
发生
金额
实际发
生额占
同类业
务比例
差异
比例
披露日期及索引
1
东莞丰
正堂塑
胶制品
有限公
司(以
下简称
“丰正
堂”)
租赁
关联
方房

640.80 320.40
35.26%
50.00%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14)
合计
-
640.80 320.40 35.26% 50.00%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4年6月投产,公司
完成了产线及办公场所搬迁,未继续租赁丰正堂的厂房作为生产经
营场地,故实际关联租赁发生额较预计金额有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
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产生差异主要是受公
司募投项目投产及工厂搬迁等因素影响,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
类别
预计
金额
实际
发生
金额
实际发
生额占
同类业
务比例
差异
比例
披露日期及索引
1
东莞丰
正堂塑
胶制品
有限公
司(以
下简称
“丰正
堂”)
租赁
关联
方房

640.80 320.40
35.26%
50.00%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14)
合计
-
640.80 320.40 35.26% 50.00%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4年6月投产,公司
完成了产线及办公场所搬迁,未继续租赁丰正堂的厂房作为生产经
营场地,故实际关联租赁发生额较预计金额有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
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产生差异主要是受公
司募投项目投产及工厂搬迁等因素影响,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
类别
预计
金额
实际
发生
金额
实际发
生额占
同类业
务比例
差异
比例
披露日期及索引
1
东莞丰
正堂塑
胶制品
有限公
司(以
下简称
“丰正
堂”)
租赁
关联
方房

640.80 320.40
35.26%
50.00%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14)
合计
-
640.80 320.40 35.26% 50.00%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4年6月投产,公司
完成了产线及办公场所搬迁,未继续租赁丰正堂的厂房作为生产经
营场地,故实际关联租赁发生额较预计金额有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
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产生差异主要是受公
司募投项目投产及工厂搬迁等因素影响,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
类别
预计
金额
实际
发生
金额
实际发
生额占
同类业
务比例
差异
比例
披露日期及索引
1
东莞丰
正堂塑
胶制品
有限公
司(以
下简称
“丰正
堂”)
租赁
关联
方房

640.80 320.40
35.26%
50.00%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14)
合计
-
640.80 320.40 35.26% 50.00%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4年6月投产,公司
完成了产线及办公场所搬迁,未继续租赁丰正堂的厂房作为生产经
营场地,故实际关联租赁发生额较预计金额有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
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产生差异主要是受公
司募投项目投产及工厂搬迁等因素影响,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
类别
预计
金额
实际
发生
金额
实际发
生额占
同类业
务比例
差异
比例
披露日期及索引
1
东莞丰
正堂塑
胶制品
有限公
司(以
下简称
“丰正
堂”)
租赁
关联
方房

640.80 320.40
35.26%
50.00%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14)
合计
-
640.80 320.40 35.26% 50.00%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4年6月投产,公司
完成了产线及办公场所搬迁,未继续租赁丰正堂的厂房作为生产经
营场地,故实际关联租赁发生额较预计金额有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
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产生差异主要是受公
司募投项目投产及工厂搬迁等因素影响,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
类别
预计
金额
实际
发生
金额
实际发
生额占
同类业
务比例
差异
比例
披露日期及索引
1
东莞丰
正堂塑
胶制品
有限公
司(以
下简称
“丰正
堂”)
租赁
关联
方房

640.80 320.40
35.26%
50.00%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14)
合计
-
640.80 320.40 35.26% 50.00%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4年6月投产,公司
完成了产线及办公场所搬迁,未继续租赁丰正堂的厂房作为生产经
营场地,故实际关联租赁发生额较预计金额有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
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产生差异主要是受公
司募投项目投产及工厂搬迁等因素影响,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
类别
预计
金额
实际
发生
金额
实际发
生额占
同类业
务比例
差异
比例
披露日期及索引
1
东莞丰
正堂塑
胶制品
有限公
司(以
下简称
“丰正
堂”)
租赁
关联
方房

640.80 320.40
35.26%
50.00%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14)
合计
-
640.80 320.40 35.26% 50.00%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4年6月投产,公司
完成了产线及办公场所搬迁,未继续租赁丰正堂的厂房作为生产经
营场地,故实际关联租赁发生额较预计金额有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
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产生差异主要是受公
司募投项目投产及工厂搬迁等因素影响,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方 交易
类别
预计
金额
实际
发生
金额
实际发
生额占
同类业
务比例
差异
比例
披露日期及索引
1 东莞丰
正堂塑
胶制品
有限公
司(以
下简称
“丰正
堂”)
租赁
关联
方房
640.80 320.40 35.26% 50.00%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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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14)
合计 - 640.80 320.40 35.26% 50.00%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4年6月投产,公司
完成了产线及办公场所搬迁,未继续租赁丰正堂的厂房作为生产经
营场地,故实际关联租赁发生额较预计金额有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
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产生差异主要是受公
司募投项目投产及工厂搬迁等因素影响,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 1、公司名称:东莞维峰互连技术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C869JD0Y

  •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4、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明路 15 号

  • 5、法定代表人:李文化

  • 6、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 7、成立日期:2023-02-16

  • 8、营业期限:2023-02-16 至无固定期限

  •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电

  • 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 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 品零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253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8,734,624.22
净资产 8,632,750.46
项目 2025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103,174.67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核查意 见出具日,维峰互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和良好 的经营诚信,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总经理李文化先生担任维峰互连 的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维峰互连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 交易价格采用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 易价格做出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预计金额,待每次实际交易发生时, 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预计金额范围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由交易双方根据具 体交易内容签署相关合同,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合作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向关联方销售、采 购产品等及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等,均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日常 经营业务稳定发展。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自愿平等 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的原则协商定价、公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 联人形成依赖。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 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

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 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李文化先生和李睿鑫先生应予以回 避。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文化先生、李睿鑫先 生依法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 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拟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及双方协 商为依据,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 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议案。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维峰电子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召开 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 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峰电子(广东)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盛培锋 吴隆泰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