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WCON ELECTRONICS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5, 2025
56243_rns_2025-04-25_b88fb292-9794-4cef-95af-f4138a703050.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 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 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 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登记。
2 、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3 、业务规模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 8.54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选聘方案〉的议案》,确定了本次选聘 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2024 年 10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及选聘工作小组召 开竞争性谈判现场选聘会议,对参与竞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格证照和相关 信息进行了审阅,并对竞争性谈判过程进行监督。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一致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 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 审议。
2、2025 年 1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负责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等工作人员现场结合通讯召开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 况,如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人员安排、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进 行了沟通。
3、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负责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等工作人员召开线上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初步审计结果的汇报。
4、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 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 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