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WCON ELECTRONICS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5, 2025

56243_rns_2025-04-25_10d47421-e02a-4134-9740-0427d9bca692.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 荐人”)作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峰电子”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维峰电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2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8.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4,361.6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 增值税)人民币 11,862.8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2,498.80 万元,募 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22]000616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监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分级审批手续,对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上沙支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与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 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 场调查一次。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的议案》, 并同意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昆山维康电 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维康”)在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相关 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专项存放用于本次项目的募集资金。2024 年 1 月,昆山 维康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 及上述银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情 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长安支行
695176080054 40,143,362.95 活期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长安上沙支行
44050177008800001971 8,510,137.31 活期账户
44050277008800000005 200,000,000.00 定期存款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虎门支行
769902978810158 4,220.92 活期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分行
32250198643800003520 46,292,130.55 活期账户
合计 294,949,851.73 -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上沙支行(账号:44050277008800000005)系募集 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上沙支行(账号:44050177008800001971)的 子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2024 年度募投项目投入情况请参照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见附 表)。

(二)结余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1,324,988,007.26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流部分 420,000,000.00
减:募投项目累计投入使用金额 494,822,142.00
减:超募资金累计投入使用金额 31,041,915.04
减:募投项目永久补流部分 108,870,258.00
加:利息收入 37,866,743.39
减:募投项目利息收入永久补流 13,168,223.53
减:手续费 2,360.35
2024年期末募集资金账户资金余额 294,949,851.73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12,171.01 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5,824.8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 意见。本次置换事项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维峰电子(广 东)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第 0013191 号)验证。以上金额已从募集资金专 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保 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 12.00 亿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 21,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保证 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70 亿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 15,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

5、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由于前期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项目相关施工作业受到一定程度限制,减缓 了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使得募投项目 2023 年度的实际建设进度与原计划投资 进度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 华南总部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华南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 态日期调整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除超募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6)。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公司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立项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维峰电子 2024 年 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维峰电 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维峰电子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 资金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等,并与公司负 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维峰电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保荐人对维峰电子在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144,361.60 144,361.60 144,361.6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016.58 48,016.58 48,016.5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5,473.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华南总部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44,098.51 44,098.51 5,988.22 36,425.23 82.60 2024年6月 21,943.56
华南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70.73 6,270.73 318.15 6,104.95 97.36 2024年6月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6,718.99 6,952.04 69.5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10,887.02 10,887.02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0,369.24 60,369.24 23,912.38 60,369.24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 - 42,000.00 21,000.00 42,000.00 100.00 - - - -
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
- - 15,000.00 3,104.19 3,104.19 20.69 2025年6月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57,000.00 24,104.19 45,104.19 - - - - -
合计 60,369.24 117,369.24 48,016.58 105,473.44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由于前期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项目相关施工作业受到一定程度限制,减缓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使得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2023年度的实际建设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已于2024年3月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华南总部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华南总部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除超募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
华南总部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于2024年6月30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由于搬迁到新厂区,需重新进行设备产线安装、调试和
验证,故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暂未达到募投项目的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展情况
1、经2022年11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12月2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1,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 年1 月10 日,
超募资金21,0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到公司一般银行账户。
2、经2023年12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1月10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1,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经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1月10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5亿元用于投
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
4、经2024年8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9月10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3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总额为15,824.81万元,经2022年11月
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824.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同等金
额的自筹资金。以上金额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121,710,054.31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审批日与实施日利息收益
结算影响,具体结算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遵循项目可行性预算规划的基础上,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控制募集
资金投入,本着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对项目的各环节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同时在项目各个环
节实施中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整体投入金额。
2、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节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部分理财产品产生收益及利息收入。
3、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先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该部分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
照相关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户余额为29,494.99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注: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导致。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峰电子(广东)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 __ 盛培锋 吴隆泰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