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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ON ELECTRONICS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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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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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对立信在 2024 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 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 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 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 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登记。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三)业务规模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 8.54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3 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件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2014 年报 尚余500万元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2015 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1,096 万元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 月30 日至2017 年12 月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五)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131 名。

二、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 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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