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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ON ELECTRONICS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2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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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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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作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成立于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企业),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 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华合伙人数量为 27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471 人,其中: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141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3 年 5 月 4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 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 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运在执业资质、 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方面拥有足够的 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10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大华负责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等工作人员召开线上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 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大华负责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等工作人员召开线上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初步审计结果的汇报。
(四)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在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遵循 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 尽的职责。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