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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s Electron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Apr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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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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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7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 年12 月7 日修订发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 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1 月1 日起实施;其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 年1 月1 日起实施;同时,允许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 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 提前实施。
按照要求,公司自2021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4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 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 赁》。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融 资租赁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 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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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 期应付款列示。
(二)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等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 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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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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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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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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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与原准则相比,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除采用简化处理 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参照固 定资产准则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确认每期利息费用。准则 仍将出租人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 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据此, 公司将于2021 年1 月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并自2021 年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 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 年末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有助于提高 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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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 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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