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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s Electron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5

Jan 2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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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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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渡 边庸一先生于2025 年1 月23 日与王晓晴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渡边庸 一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2,77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 以19.75 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王晓晴先生。渡边庸一先 生在本次权益变动后直接持有公司111,806,382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2.53%。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受让方王晓晴先生看重公司投资价值,其承诺在转让 完成后的十八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意见, 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实 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渡边庸一先生的通知,获悉渡边庸一 先生于2025 年1 月23 日与王晓晴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渡边庸一先生 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2,77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以 19.75 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王晓晴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不会 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交易双方承诺不存在股价对赌、设定保 底收益、出让方提供资金支持及其他利益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前渡边庸一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4,576,382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58.53%;本次权益变动后渡边庸一先生持有公司111,806,382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52.53%。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晓晴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王晓晴 先生持有公司12,770,00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00%。

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24,576,382 58.53 111,806,382 52.53
0 0 12,770,000 6.00
124,576,382 58.53 124,576,382 58.5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

姓名 渡边庸一
性别
护照号码 TT4009695
国籍 日本
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陆家镇云雀路299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2、受让方基本情况

姓名 王晓晴
性别
身份证号码 512927**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主体 转让方(甲方)为:渡边庸一 护照号码:TT4009695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陆家镇云雀路299 号

受让方(乙方)为:王晓晴 身份证号:512927** 联系地址:四川省南充市****

第一条 交易价款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伟时电子的 12,770,000 股流通股份转让给乙方。

2、甲方和乙方经协商同意,确定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以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 日上市公司收盘价的 90%计算,即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19.75 元/股,转让价 款合计为¥252,207,5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伍仟贰佰贰拾万柒仟伍佰元整,以 下简称“转让价款”)。

第二条 转让价款支付及标的股份过户

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在资料准备齐全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共同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递交标的股份转让的申请材料,并由甲方协调上市公司就标的股份 转让事宜按照监管机构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公告。标的股份转让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出具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乙方支付全部标的股份转让价 款至甲方银行账户,甲方在全额收到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后将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 名下,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三条 税费承担

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乙方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府部门、证券登记或交易主管部门的规定,各自依法分 别、独立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标的股份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

(2)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足额收取股份转让款;

(3)甲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将标的股份过户给乙方。

  •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 (1)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及时足额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 (2)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获得标的股份的所有权。

  • 3、甲乙双方均同意积极配合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向证券监管

  • 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适当、全面地履行其义务,视为 该方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第六条 保密

1、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事项承担保密义务,因签署、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信息,任何一方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如口头,书面, 影印,扫描,传真,复制,摄像,传阅或其它类型方式对外传播。除非是:

(1)法律要求或伟时电子上市地监管部门的要求;

(2)社会公众利益要求;

  • (3)对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

2、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不因本协议终止 而失效。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泄露本协议内容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 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协商解决;若无法在争议发生后 15 日内通过协 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 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北京。仲裁结果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 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 约收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受让方王晓晴先生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十八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意见,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实施结 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已收到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伟时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渡边庸一)》及《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晓晴)》。

4、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权益变动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1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