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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s Electron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Mar 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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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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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议案》,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 超过人民币38,000 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安伟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伟 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借款期限自实 际借款之日起至该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淮安伟时无需向公司支付利息。公司保 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 年8 月28 日印发的《关于同意伟时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5 号)的核准,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981,26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6.01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79,999,988.61 元,扣除承 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信息披露及证券登记等发行费用 6,949,972.38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3,050,016.23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6 年2 月6 日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于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215Z001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 存储制度,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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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 1 | 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 | 61,651.59 | 38,0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 合计 | 71,651.59 | 48,000.00 |
注: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募投项目“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安伟 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000 万元向淮安 伟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借款不计利息,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该 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
本次公司提供的借款将存放于淮安伟时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专项用于募投项目“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 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划拨、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
四、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淮安伟时科技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803MAC63LT96Q |
| 成立时间 | 2022年12月15日 |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江苏省淮安市 |
| 法定代表人 | 山口胜 |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元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出资比例 | 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淮安伟时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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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本次提供借款对象淮安伟时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无息借款期 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本次借款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淮安伟时已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 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淮安伟时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有效监管,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3 月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38,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淮安伟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提供借款不 涉及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经营成果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本次提供借款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八、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系 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2024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 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 异议。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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