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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s Electron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Apr 1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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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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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止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07 号文《关于核准伟时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伟时电子2020 年9 月16 日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10.97 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53,208,365 股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95,764.05 元。募集资金 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9,553,876.4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534,141,887.56 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剩余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 税) 人民币28,822,913.15 元( 承销保荐费( 不含增值税) 总计人民币 29,766,309.38 元,其中截至2020 年9 月22 日止公司已预付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943,396.23 元及增值税人民币56,603.77 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554,872,850.9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 年9 月22 日全部到账,业经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00538 号验资 报告。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及“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8,101,262.59 元(其中以前年度累 计使用人民币178,004,138.22 元,202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0,097,124.37 元)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人民币 25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3,110,968.73 元(包含募 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计人民币4,238,657.21 元、累计理
财投资收益人民币12,831,686.55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 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于实际收到时已全额缴 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开立的银 行专项账户内,银行账号为89150078801200000372。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 行(以下简称“农行昆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山支行(以下简称“浦发 昆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苏州分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与民生 证券三方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为农行昆山分行 (10530901040060186)、浦发昆山支行(89070078801900001948)及中信银行苏州 分行(8112001012100559929)。
公司于2023 年3 月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于2023 年 7 月13 日召开了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23 年9 月7 日披露了《伟时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因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使得公司与民生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 放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因此本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银行及中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 监管协议除保荐机构变更外,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募集资金专户账号等未发生变 更。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3 年12 月 31 日账户余额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行 |
8112001012100559929 | - | 5,351,483.03 |
| 农行昆山分行 | 10530901040060186 | - | 6,942,651.26 |
| 浦发昆山支行 | 89070078801900001948 | - |
816,834.44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注) |
89150078801200000372 | 554,872,850.90 |
- |
| 合计 | 554,872,850.90 | 13,110,968.73 |
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银行账号: 89150078801200000372)已于2021 年04 月28 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 年10 月2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生产 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及“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4,473,312.28 元。上述投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 并由其出具《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E00406 号)。前述募集资金与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已于2020 年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结合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2021 年4 月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 币135,010,354.41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已将其及时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于2022 年4 月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65,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 年4 月24 日到期前公司 已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于2023 年4 月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 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 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0 年10 月1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20 年10 月30 日召开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2021 年5 月 6 日)止。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根据公司于2021 年4 月1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21 年5 月6 日2020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2022 年5 月17 日) 止。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根据公司于2022 年4 月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22 年5 月17 日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2023 年5 月8 日)止。闲 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根据公司于2023 年4 月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资金管理期限为自2023 年4 月28 日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止,上述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均在现金管理期限到期前赎回并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累计理财投资收益共计人 民币12,831,686.55 元。
(五)募投项目的延期
公司于2022 年8 月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 考虑当前实际进度等因素,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预定达到可 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 年9 月”调整至“2024 年9 月”,将“生产线自动化 技改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 年9 月”调整至“2023 年12 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 年9 月” 调整至“2023 年6 月”。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 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3 年2 月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和增加实施地点 的议案》,调整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 额、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及该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公司将“背光源扩 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修改为“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 目”,将该项目投资总额由人民币83,478.92 万元调整为人民币50,968.36 万 元,其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不变,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开发区云雀路南侧、 芙蓉路东侧”,本次增加实施地点主要是为解决公司现有场地空间受限问题,建
设新厂房。该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 年9 月”调整至“2025 年10 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 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经核查认为: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4 月16 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53,414.19 | 53,414.19 | 53,414.19 | 53,414.19 | 本年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009.71 | 11,009.71 | 11,009.71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 2) |
28,810.13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 承诺投资项目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2) (注1) |
本年 投入金额 (注2) |
截至年末累 计投入金额 (3) |
截至年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金额的差额(4) (4)=(3)-(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5) (5)=(3)/(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实现 的效益 (注3)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注3)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 显示组件新建项目 |
否 | 36,051.45 | 36,051.45 | 36,051.45 | 7,111.78 | 14,680.49 | (21,370.96) | 40.72% | 2025年10月 | 注3 | 注3 | 否 |
| 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 否 | 11,181.76 | 11,181.76 | 11,181.76 | 2,551.74 | 8,477.37 | (2,704.39) | 75.81% | 2023年12月 | 注4 | 注4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180.98 | 6,180.98 | 6,180.98 | 1,346.19 | 5,652.26 | (528.72) | 91.45% | 2023年6月 | 注5 | 注5 | 否 |
| 合计 | 53,414.19 | 53,414.19 | 53,414.19 | 11,009.71 | 28,810.13 | (24,604.06) | 53.94%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详见本报告三、(五)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三)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 1 :公司将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投入资金,由于公司未公开披露各期末时点的承诺投入金额,因此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总额列示。
注 2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288,101,262.59 元,其中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54,473,312.28 元, 2020 年 9 月 22 日后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968,770.00 元, 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4,520,092.95 元, 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9,041,962.99 元, 202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0,097,124.37 元。 注 3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由于尚在建设中,暂未实现效益。 注 4 :公司“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于 2023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该项目运行尚未满一年,因此本年承诺效益不适用。 注 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为了提升本公司研发能力,因此未承诺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