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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s Electron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Oct 2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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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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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伟时电子”)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4,473,312.28 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 年10 月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208,36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97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583,695,764.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9,553,876.49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德勤 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德师报(验)字[2020]第00538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 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 834,789,200.00 360,514,487.56
2 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111,817,600.00 111,817,600.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1,809,800.00 61,809,800.00
合计 1,008,416,600.00 534,141,887.56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提前实施背光源扩建及装饰版新建项目、 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0 年9 月22 日,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4,473,312.28 元,并由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E00406 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名称 截至2020年9月22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1 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 26,555,015.39 26,555,015.39
2 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26,609,996.89 26,609,996.89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08,300.00 1,308,300.00
合计 54,473,312.28 54,473,312.28

单位:人民币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 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0 年10 月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54,473,312.28 元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

2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54,473,312.28 元,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 股东利益。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提前实施背光源扩建及装饰 版新建项目、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能更好地推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建设,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伟时电子的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伟时电子截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止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民生证券”)认为: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民生证券同意伟时电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事项。

3

六、备查文件

  • 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2、《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3、《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

  • 议案的独立意见》;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 (20)第 E00406 号);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10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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