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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s Electron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Oct 1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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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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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伟时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时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伟时电子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伟时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3,208,365 股,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10.9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95,764.05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 用人民币49,553,876.4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 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 年9 月22 日全部到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20] 第00538 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 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情况
2020年9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95,764.05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9,553,876.4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4,141,887.56 元。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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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背光源扩产及装饰板新建项目 | 360,514,487.56 |
| 2 | 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 111,817,600.00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1,809,800.00 |
| 合计 | 534,141,887.56 |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 元。
二、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介绍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 目”)正常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先 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用款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原材料采购支 出),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汇总与保留相关支付 单据;
(二)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募投项 目用款情况,财务部定期填写置换申请单,并匹配相关付款清单及支付单据,按 照相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完成置换申请的审核与批准;
(三)置换申请得到批准后,公司可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 入公司其他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与报送保荐机构;
(四)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 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 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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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更改 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 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事项的操作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并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10 月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 置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 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10 月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 置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 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 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 付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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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 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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