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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s Electron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Oct 1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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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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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6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10 月14 日召开了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 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3,208,365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97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583,695,764.05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9,553,876.49 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 年9 月22 日全部到 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20]第00538 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并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情况

2020 年9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95,764.05 元, 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9,553,876.4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4,141,887.56 元。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1

单位:元

单位: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 834,789,200.00
360,514,487.56
2 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111,817,600.00
111,817,600.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1,809,800.00
61,809,800.00
合计 1,008,416,600.00
534,141,887.56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

二、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情况介绍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正常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先以自有资金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用款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原材料采购支出), 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汇总与保留相关支付单据;

(二)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用款 情况,财务部定期填写置换申请单,并匹配相关付款清单及支付单据,按照相关规定 的审批程序,完成置换申请的审核与批准;

(三)置换申请得到批准后,公司可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 司其他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与报送保荐机构;

(四)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 查询。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 募集资金进行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 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及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10 月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事项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 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10 月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事项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影 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定期 与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 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内容和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以上议案。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 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

六、备查文件

  • 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2、《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3、《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独立意见》;

  •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

  • 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10 月15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