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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s Electron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Oct 1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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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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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5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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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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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金额: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金额不超过4.3 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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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产品:保本型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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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期限:自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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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 年10 月14 日,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 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的情况下,公司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4.3 亿元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 限自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 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 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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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208,36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97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583,695,764.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9,553,876.49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德勤 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德师报(验)字[2020]第00538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 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使用情况
2020年9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95,764.05元,扣 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9,553,876.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 。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 | 834,789,200.00 | 360,514,487.56 |
| 2 | 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 111,817,600.00 | 111,817,600.00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1,809,800.00 | 61,809,800.00 |
| 合计 | 1,008,416,600.00 | 534,141,887.56 |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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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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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公司对投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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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理财合同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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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关注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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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 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项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主要合同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有关的现金管理合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号-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公告》等要求, 及时披露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不 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 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类理财产品。现金管理业务的开展, 将严格按照董事批准的委托理财规模,审慎选择投资类别和投资品种,严禁投资明确 禁止投资的金融工具产品。理财产品到期后及时将资金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监察,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 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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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 | ||
|---|---|---|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6月30日 |
| 资产总额 | 76,424.20 | 73,119.09 |
| 负债总额 | 26,666.85 | 19,604.3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
49,757.35 | 53,514.72 |
| 项目 | 2019年度 | 2020年1-6月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
21,228.47 | 2,482.54 |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开展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业务,公司不存在负 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是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增加资金收 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 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4.3 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货币资金余额的 181%;因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相应的补充了公司货币资金;公司货币资金始终维持在合理水平, 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3 亿元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将在未来现金管理产品业务实际发生并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相关进展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 处理方式。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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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的情况下,公司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4.3 亿元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 4.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议案 内容和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以上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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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伟时电子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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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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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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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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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10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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