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Ways Electron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pr 10, 2023

58009_rns_2023-04-10_e7afba35-21ac-41e1-a9a6-95b55c595524.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月 10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 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现 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 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综合考虑了与 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 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 我们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2、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遵循了全面性、重要性的原则,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 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我们同意本报告。

3、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核查之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 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 用墓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墓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4、对《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及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及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该议案的相关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5、对《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确认公司 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黑土和也回避表决。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该 议案的相关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 我们同意该议案。

6、对《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 汇业务可以减轻或避免汇率变动对公司进出口业务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风险。董

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7、对《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 63,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 从而为公司股东创造 更大的收益。议案内容和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 我们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8、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 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对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上述关联交 易程序合法有效, 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 该交易为公司日常正常经 营活动业务往来, 交易公平、公正、公开, 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 没有对公司 独立性构成影响, 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9、对《关于 2023 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了支持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 资金需要。被担保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 财务风险可控。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 议案的表决。该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相违背的情况, 此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以上议案。

10、对《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我们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讲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此页无正文, 为《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徐彩英

王剑

冠人

曾大鹏

2023 年4月1日

(此页无正文, 为《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徐彩英

王剑

曾大鹏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