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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s Electron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n 8, 2021

58009_rns_2021-06-08_3d4d2f4e-f318-4caa-b855-74013879d7c9.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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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徐彩英,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该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 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 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 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

$\mathbf{1}$

(此页无正文,为《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之签署页)

声明人: 2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