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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s Electron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15, 2021

58009_rns_2021-04-15_50df72a8-1d87-49bb-b1cb-534285dd0c34.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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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 事项进行了认真地事前审核,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对《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核公司《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 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核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我们 认为: 公司 2021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符合《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 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存在损害 公司或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 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此页无正文, 为《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4.42$ $\frac{1}{2}$ 王剑

20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