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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s Electron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Oct 2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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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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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0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实 事求是的态度, 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1、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独 立董事认为: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顺利进行, 在募 集资金到位之前, 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已经到位, 公司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54, 473, 312. 28 元, 审批程序合 法、合规,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以募集资金置 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 月,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事项。
(此页无正文, 为《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mathcal{P}{\mathcal{P}{\mathcal{P}}}$ 徐彩英 王剑 任超
2020 年 10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