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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s Electron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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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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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伟时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时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 伟时电子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伟时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3,208,365 股,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10.9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95,764.05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 用人民币49,553,876.4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 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 年9 月22 日全部到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20] 第00538 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1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 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 83,478.92 36,051.45
2 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11,181.76 11,181.76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180.98 6,180.98
合计 100,841.66 53,414.19

2、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0 年10 月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54,473,312.28 元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 459,960,541.99 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合计 人民币260,736.71 元),具体各募投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2020 年度已使用金额 累计已使用金额
1 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 2,112.83 3,592.29
2 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2,883.42 3,633.92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6.16 218.00
合计 5,192.41 7,444.21

二、公司拟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情况介绍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 目”)正常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 方式,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 情况如下:

(一)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用款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原材料采购支 出),通过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汇总与保留相关 支付单据;

2

(二)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用款情况, 财务部定期填写置换申请单,并匹配相关付款清单及支付单据,按照相关规定的 审批程序,完成置换申请的审核与批准;

(三)置换申请得到批准后,公司可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 入公司其他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与报送保荐机构;

(四)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 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通过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 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更改募 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4 月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 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 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4 月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 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 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款项,并定期与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 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 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内容和董事会 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以上议案。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 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为此制定了 相应的操作流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 求。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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