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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HWA — AGM Information 2021
Sep 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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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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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聯
- 萬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股務課 台北巿中正區(100005)中華路一段41號11樓 電話:(0 2 )2 3 7 5 - 3 2 1 1 (代表號)
本公司股務課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會在辦理股務業 務之目的範圍內為處理或利用,相關資料將依法令之 保存期限保存,特此告知。
(一)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請股東多加利用 「股東e票通」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如欲出席股 東會現場,請 貴股東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配合 國 內 量測體溫。倘股東未佩戴口罩,或經連續量測二 次體溫有發燒達額溫攝氏37.5度或耳溫攝氏38度 郵資已付 者,禁止股東進入股東會會場。 (二)本公司如因疫情影響,而須變更股東會開會地點, 台北郵局許可證 屆時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重大訊息公告。 台北字第2 3 5 2 號 國內郵簡
股東會通知請即拆閱,如無法投遞請即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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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東常會 恕不發放紀念品
股東台啟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 者,應按信函交付郵資)
本次股東常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請逕登入 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
~~萬~~ 華
第
開 會 通 知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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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茲訂於民國(下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受理股東報到時間:上午九時)假台北市峨嵋街五十二號召開一一○年股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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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會,會議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9年度營業概況及其他(含提撥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報告)報告事項。2.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3.會計師財務報表查核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109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109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1.同意「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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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四、選舉事項:選舉第22屆董事。五、其他議案:1.同意「解除董事競業之限制」案。六、臨時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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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一○九年度盈餘分派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擬定如下:現金股利:擬每股分配新台幣0.25元,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配 息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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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召集事由中有屬公司法172條規定應說明其主要內容者,請逕登入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網址: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index), 輸入證券代號選擇電子書--年報及股東會相關資料--股東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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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0年4月25日起至110年6月23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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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除公告外,特函奉達,並隨附股東常會出席通知書及委託書各壹份,至希察照撥冗出席,貴股東如親自出席時,請填具 第三聯出席通知書暨第 四聯出席簽到卡 後全聯摺疊寄回,若委託代理人出席時請填具 第七聯委託書暨第四聯出席簽到卡 後全聯摺疊寄回,並請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 股務課,俟經核對印鑑相符後,即在出席簽到卡內加蓋登記章,寄交貴股東或貴股東代理人收執,以憑出席股東常會,股東於開會前一天仍未 收到出席簽到卡,請 貴股東於開會當天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印鑑親至會場辦理出席。(股東持有之股份如在停止過戶前已全部出讓,即不得出 席股東常會,所有寄達之出席通知書及委託書概屬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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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10年5月21日前製作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冊揭露於證基會網站,股東如欲查詢,可直接鍵入(網址:七、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0年5月22日至民國110年6月20日止,請逕登入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https://free.sfi.org.tw)至『委託書免費查詢系統』,輸入證券代號查詢,委託書統計驗證為本公司股務課。 司『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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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股東會選任董事5席(含獨立董事3席),採提名制之候選人名單為董事:今日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茂昌、財團法人徐德榮社會福利慈善事 業基金會代表人:吳雅珍;獨立董事:徐昌隆、唐肇津、張若虎。投資人如欲查詢候選人之學經歷等相關資料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 https://mops.twse.com.tw」『公告查詢』輸入查詢資料。 敬請 察照辦理為荷。
- 此 致
貴股東
萬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敬啟
| 第 三 聯 : 貴 股 東 如 親 自 出 席 請 填 寫 此 聯 寄 回 出席通知書 本股東決定親自出席110年6月23日舉行之 本公司股東常會,即請察照並將出席簽到 卡寄交本人收執。 此 致 萬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 戶號 股東: 戶名 年 月 日 (請蓋原留印鑑) 核印 編號: 110 |
︵ 收 件 人 ︶ 本簽到卡未經本公司股務 課加蓋登記章者無效。 股 東 戶 名: 股東通訊地址: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通訊地址: 代理人戶號: |
第 四 聯 : 出 席 簽 到 卡 股東戶號: 持有股數: 萬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常會 時間:110年6月23日上午9時30分 地點:台北市峨嵋街五十二號 110 □親自 □委託 出席簽到卡 |
|---|---|---|
s
110.04.08
~~萬華~~
第 五 聯 委 託 書 使 用 須 知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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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尚未留存印鑑卡之股東請親自填妥 印鑑卡,加蓋印鑑,並檢附身分證 影印本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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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成年股東應加蓋父母雙方印鑑並 檢附身分證影本。(未領有身分證得 以戶口名簿影本正反面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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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變更地址之股東請填妥正確地址, 並加蓋原留印鑑寄回。(戶籍變更請 檢附身分證影本)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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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託他人代理,委託書與親自出席通知書均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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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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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三、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 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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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委託出席者,請詳填受託代理人戶號、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受託代理人若非股東,請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徵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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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委託書應由委託人 親自填具 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姓名。但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受委託擔任徵求人,及股務代理機構受委 任擔任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者,得以蓋章方式代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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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除使用委託書規則另有規定外,其代理股數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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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非屬徵求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所受委託之人數不得超過三十人,若其受三人以上股東委託者,其代理之股數除不得超過其 本身持有股數之四倍外,其代理股數亦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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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違反委託書使用規則,其代理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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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委託書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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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至遲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 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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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 委 託 書 一、 二、 股東戶號 持有股數 編 號
聯: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 禁止 發現 結算 元, 委 託 人 ( 股 東 ) 原
貴 人,出席本公司110年6月23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交 違 所 檢 姓名或 留
股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付 法 檢 舉 名 稱 印
東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勾選 現 取 舉 電 鑑
如委託代理人 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1.承認「109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109年度盈餘分派」案:3.同意「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1)○贊成(2)○反對(3)○棄權(1)○承認(2)○反對(3)○棄權(1)○承認(2)○反對(3)○棄權 金或其他利 得及使用委 ,經查證屬 話:○二 戶姓名或號 徵 求 人 原留印
4.選舉第22屆董事。 益 託 實 二 名 稱 鑑
出
席請於此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受5.同意「解除董事競業之限制」案: 6.臨時動議。 (1)○贊成(2)○反對(3)○棄權 之價購委 書,可檢 者,最高 五四七三 戶 受號 託 代 理 人 原留
聯 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託 附 給 七 姓名或
填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書 具 予 三 名 稱 印
妥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行為 體事 檢舉 三。 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鑑
原留 此 致 。 證向 獎金
印 萬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集 十 住 址
鑑 授權日期 年 月 日 保 萬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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