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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HWA AGM Information 2016

Jul 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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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 華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國一○五年股東常會議案參考資料

壹、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由: 同意「修訂本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六條之一及第二十九條」有關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相關條文內容案,敬請 公決。

說明:一、依據民國(下同)104年5月20日華總一字第10400058161 號總統令公布施行公司法增訂235條之1第一項:「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

二、擬修訂「本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六條之一及第二十九條」有關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相關條文內容。(章程修正部份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貳、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由: 承認本公司「一○四年度決算表冊」案,敬請 公決。

說明: 本公司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經本(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董事會通過,並送經監察人查核完竣及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鄭旭然、黃瑞展會計師查核簽證並編送查核報告書。

附件:(請參閱議事手冊)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股東權益變動表 四、現金流量表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由:承認本公司「一○四年度盈餘分派」案,敬請 公決。(盈餘分派表請參

閱議事手冊)

說明:一、本期一○四年度稅前利益為新台幣(下同)388,189,163元,稅後淨利為328,370,426元,依照本公司章程第26條之一規定,先提撥法定公積10%計32,837,043元,一○四年度可分派稅後淨益餘額為295,533,383元,擬盈餘分派股東股利計278,589,823元。

二、 為配合財政部實施兩稅合一「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申報書」,於計算所得稅第66條之6股東可扣抵稅額分配暨於計算所得稅法第66條之9應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未分配盈餘時,優先分配屬一○四年度盈餘。

參、討論事項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由:同意「一○四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及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敬請 公決。

說明:本期(一○四年)擬分配股東股利計278,589,823元,分配如下:

一、現金股利:擬提撥79,597,093元,按已發行股份397,985,466股,每股分配新台幣0.20元,俟一○五年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配息基準日」,並依法公告。

二、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擬提撥198,992,730元,按已發行股份397,985,466股,每仟股無償分配股票股利50股,發行新股19,899,273股(每股面額10元)。俟一○五年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配股基準日」,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按其持有之股份比例分配。

配發新股如不滿一股者,依公司法之規定以現金分配之。不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湊成整股,尚有剩餘之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新股一律發行記名式普通股,並依規定以無實體發行,每股面額10元,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三、本公司上項轉增資後,其發行股份總額為4,178,847,390元,分為417,884,739股,每股面額10元。

肆、臨時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