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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UAL CHINA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Jan 1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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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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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5-007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 年8 月2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由2014 年9 月19 日召开的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2014 年8 月28 日 公布的《视觉中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4-061)、《视觉中国: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14-066)及2014 年9 月20 日公布的《视觉中国: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14-078)。

公司于2014 年12 月1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 知书(141364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详见《视觉中国:关于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90)。

为顺利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依据《反馈意见通知书》相关意见,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在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范围内,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事 项进行明确。具体如下:

1.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取得的审批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由公司2014 年8 月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 年9 月19 日召开的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及2015 年1 月1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通过 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同时在《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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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中国: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中 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2.更新了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预案修订稿》中更新了发行对象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武进国 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慧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9 月30 日的财务数据。发行对象江苏慧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石 旭涌变更为李敏慧。发行对象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蒋华平变 更为周云东;公司董事周云东的职务由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总 经理变更为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3.明确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及募集资金规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明确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54,339,000 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为1,030,267,440.00 元。公司同时在《预案修订稿》中对 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4.补充了发行人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相关内容

2015 年1 月12 日,公司分别与认购方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武 进国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慧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委托人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同时在《预案修订稿》中补充了该等补充协议的相 关内容。

5.兴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退出认购

公司与兴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友好协商,于2015 年1 月12 日签署 了《终止 <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 的协议书》,兴铁产业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不再作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该事项已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时在《预案修订稿》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6.修订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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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 年)》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公司章程》中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由“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修改为“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在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中增 加了间隔的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规划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 营运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同时修订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 划(2014-2016 年)》相关内容,详见公告《视觉中国: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 规划(2014-2016 年)(修订)》。公司同时在《预案修订稿》中对相应部分进行 了修订。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未修订《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其他内容。修 订后的《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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