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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isilicon Microelectronics (Shanghai)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0

Dec 2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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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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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521 股票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 2020-022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 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8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上市至今未满 6 个月,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以下 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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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 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交易期间 合计买入
(股)
合计卖出
(股)
1 钱竞 2020-08-28至2020-09-23 600 600
2 张新程 2020-09-03至2020-09-07 5,456 5,456
3 赵宇 2020-09-22至2020-10-27 1,000 0
4 付伟 2020-08-21至2020-12-02 13,588 6,928
5 张桂勇 2020-08-18至2020-08-20 200 200
6 王会 2020-10-26至2020-11-20 500 300
7 雷刚 2020-09-08至2020-09-21 900 900

根据上表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承诺并经公司核查后认为:张新程为本次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配偶,其利用自有资金交易公司股票行为发生在该内幕信息 知情人知悉本次激励计划日期前,完全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操 作,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另 6 名激 励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获知公司拟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信息,完全基 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 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 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 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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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 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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