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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isilicon Microelectronics (Shanghai)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20, 2021

58463_rns_2021-12-20_bbfc4452-bb17-445a-ab87-13c9f5766bd1.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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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芯 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 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我们认为:

(1)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

(3)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4)公司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 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 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 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同意以 38.5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60 万股限制性 股票。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