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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ed Testing Inspection&Certification Technology Co.,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6

May 2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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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联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22日期间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2026年5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并依据有关规定,于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22日期间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 公示期: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22日,共计10日;
(3) 公示方式: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公示;
(4) 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5) 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或者其他信息提出异议的反馈。

  1.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材料。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本次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 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公布《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含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 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 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的情况,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条件,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