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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onman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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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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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广东九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要求,我们作为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于2024 年4 月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 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预计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认为: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 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拟按照市场价格确 定,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将该议案及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如有涉及关联董事的,该关联董事应在审 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有利于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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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调动经营管理团队积 极性,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控股子公司增资 扩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四、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4 年4 月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拟申请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 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并且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 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公 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经审阅,公司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专 户进行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通过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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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 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 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 部控制能够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有效保证公 司生产经营的有序开展,公司内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在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完整、合理、有效的,各项制度包括对外 投资、对外担保、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与关联方往来、信 息披露等重点控制事项方面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缺陷或 失效而使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令其失真的情况。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 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八、关于公司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 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 公司的长远发展。该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 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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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公司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 则,并结合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发展经营规划等方面综合确定的,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事项。

十、关于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股票份额不得归属事项符合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的相 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业务人员的勤勉尽职,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 成就的议案》。

十一、关于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股票份额不得归属事项符合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 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业务人员的勤勉尽职,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 成就的议案》。

十二、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方发 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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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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