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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onman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ug 29, 2023
58531_rns_2023-08-29_31f9f68e-df20-4ba8-a737-243c5b886c38.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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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上市公司”、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持续 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 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 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 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 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 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 协议的情况 |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通过日常 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在 指定媒体上公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 违法违规事项 |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 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 等事项 |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其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 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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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上市公司已建立相关制度、规则、 行为规范,并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有 效执行 |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 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 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 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建立 与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上市公司 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 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 相关内控制度 |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其他相关文件 |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 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 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 |
| 11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 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 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 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 12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 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3年3月17日,公司收到《关 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及公司股份回购实施 期限延期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上证科创公函【2023】0046 号),公司及保荐机构已按照要求 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回复。 除上述情况外,本持续督导期间,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 出现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 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
| 13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 荐人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 承诺的情形 |
| 14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 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 该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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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
| 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 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
||
| 15 |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 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 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 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 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 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 十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 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 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 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
| 16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 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 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 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 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 常;(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 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保荐机构制定了对上市公司的现场 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 要求。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 未出现该等事项。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目前形成了智能终端、通信模块及行业应用解决方案、运营服务三大 产品系列,正在逐步成长的智能终端产品有智能摄像头、基于鸿蒙系统的终端 产品、信创产品、商业显示屏等,规划并投入了基于星闪技术组网产品及平台、 基于 WIFI7 技术的路由产品及平台、第五代通信技术(5G NR)的物联网模组、 5G 车标模组、基于视频 AI 分析的城市管理能力平台等产品。但从产品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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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贡献来看,公司目前主要智能终端产品仍然为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和智能家 庭网络通信设备;基于鸿蒙系统的终端产品、信创产品、商业显示屏等智能终 端产品尚处于市场拓展阶段;通信模块及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和运营服务方面也 未形成足够的规模。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及市场规模仍需进一步扩大,以提高抗 风险能力。
(二)经营风险
1 、对中国移动存在重大依赖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主要面向运营商市场,行业集中度较高。2023 年上半年,公司 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77.02%,其中,对第一 大客户中国移动的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54.42%。公司对中国移动 的销售收入占比超过了 50%,公司对中国移动存在重大依赖。如果中国移动的 采购需求发生变化或者业务发展战略发生重大调整,将使得公司面临营业收入 大幅度波动的风险。
2 、公司面向运营商市场销售的产品没有采用自主品牌,整体毛利率较低 的风险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为智能网络机顶盒、有线机顶盒、ONU 智能家庭网关 和融合型智能家庭网关,这些产品主要是根据运营商的要求进行定制化开发、 生产,产品通常使用运营商的品牌标识,而不是采用公司的自主品牌标识。因 此,公司与运营商的合作属于一种代工模式。2023 年上半年公司为运营商市场 定制化开发的产品销售金额为 88,849.3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78.94%。由于公司面向运营商市场销售的产品没有采用自主品牌,故公司产品 的毛利率水平也相对较低。2023 年上半年,公司的毛利率为 16.81%。因此,公 司存在毛利率较低的风险。
3 、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
公司智能终端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半导体芯片、存储器等,原材料成本占 产品成本比重较高。受中美贸易摩擦、国际地缘政治及芯片卡脖子等影响,上 游原材料价格易受个别芯片厂商或渠道商囤货扰乱市场,人为制造芯片供应紧 张的假象影响,则可能出现半导体芯片、存储器等价格上涨的情形,并导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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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相应增加及中标份额的执行和订单交付延迟,使得公司 面临销售收入下降、毛利率不及预期及整体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三)行业风险
智能终端产品是公司的主要产品类别,主要包括智能网络机顶盒、有线机顶 盒、ONU 智能家庭网关和融合型智能家庭网关等,其中智能网络机顶盒和 OUN 智能家庭网关比重较高。我国智能网络机顶盒产品自 2015 年以来保持了快速发 展的态势,2015 年至 2018 年的复合增长率达到了 44.54%。随着市场渗透率的 不断提高,智能网络机顶盒产品开始从原来的爆发式增长期转入稳定发展期, 市场需求将以新增宽带用户需求以及产品的更新换代需求为主。在上述因素的 影响下,公司智能网络机顶盒销售收入存在下降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1 、应收账款发生坏账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较大,占流动资产和总资产比重较高。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00,144.24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 47.44%, 占总资产比例为 32.89%。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 的比例为 85.41%,且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 如果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而发生坏账的情况,将可能对公司业绩和生产 经营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2 、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标未执行在手订单和供应链市场供求变化制定采购 和生产计划。截止 2023 年 6 月末存货账面价值 51,125.66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 为 24.22%,占总资产比例为 16.79%。虽然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存货计 提了跌价准备,但如果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为客户定制的产品未能实现销售 导致积压滞销或库存产品市场价格下降等情况发生,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的风 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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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终端制造业与实体经济及下游行业发展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宏观 经济的增长和城市化、数字化的推进,下游客户对多媒体娱乐及通信技术的应 用需求也呈现不断增长态势,行业发展与宏观经济状况呈现一定的相关性。
当前我国经济已步入新常态,经济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 面临优化调整。受国内外复杂因素共同影响,我国经济运行下行压力较大。未 来,如果我国经济增速进一步下滑,宏观经济出现波动,将影响整个行业的发 展及行业内企业的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3 年1-6 月 | 2022 年1-6 月 | 变动幅度(%) |
| 营业收入 | 1,156,286,546.52 | 1,362,478,782.82 | -15.1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8,396,532.02 | 51,229,461.67 | -155.4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9,252,535.37 | 49,750,593.68 | -158.8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4,763,579.46 | 290,239,393.47 | -156.77 |
| 项目 | 2023.6.30 | 2022.12.31 | 变动幅度(%)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60,386,561.51 | 1,288,148,177.31 | -9.92 |
| 总资产 | 3,045,057,178.20 | 2,819,576,948.57 | 8.00 |
2023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2023 年1-6 月 | 2022 年1-6 月 | 变动幅度(%)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75 | 0.1028 | -155.9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75 | 0.1028 | -155.9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
-0.0593 | 0.0998 | -159.4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8 | 3.91 | -6.1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5 | 3.80 | -6.15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
6.69 | 5.92 | 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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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155.43%,主要系本报告期营业 收入减少及毛利率下降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158.80%, 主要系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减少及毛利率下降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主要系报告期收到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的现金减少及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 比下降分别为 155.93%、155.93%和 159.4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经营亏损所 致。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同比下降分别为 6.19%和 6.1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经营亏损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
(一)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已经掌握了 10 项核心通用技术,并在此基础上自主研发了 16 项核心 特色技术,同时在生产制造过程中自主研发并掌握了 5 项核心智能制造技术。 其中 10 项核心通用技术涵盖了公司产品范围内的多个业务领域,保证公司在对 应领域都拥有通用的核心竞争力。公司自主研发的 16 项核心特色技术是公司在 行业通用技术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业务需要,经过长期的研发积累形成的核 心技术,是公司产品竞争力的主要来源,这些技术处于行业先进水平。5 项核 心智能制造技术是公司在智能制造方面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通过了 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现有研发人员 623 人, 在总人数中占比达到 38.72%。在长期的研发实践中,公司始终坚持以行业技术 发展趋势和目标市场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原则,以技术应用为重点, 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开发和业务案例经验,形成了特有的新产品研发战略和管理 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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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智能化生产制造平台优势
公司以“精益生产”为运营理念,持续高标准建设信息化与自动化高效融 合的现代化工厂。近年来,随着“工业 4.0”概念的提出以及“中国制造 2025” 规划的发布,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以智能化制造为目标,不断精益优化生 产流程,自主研发生产信息化系统,加快生产自动化的研究和导入,加大基于 智能制造理念的相关技术投入,持续建设智能制造工厂。目前,公司已经在自 动化和生产信息化方面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初步形成了智能制造能力。
(三)全面的供应链资源整合能力
公司的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家庭网络通信终端及物联网通信模块等产品 均包含复杂的软硬件技术,其整体软、硬件性能和复杂程度已接近智能手机和 家用电脑,其主要原材料、器件乃至部分软件技术的供应商涉及电子信息产业 链的各个方面,全面的供应商资源整合能力是公司持续推出引领市场需求产品 的重要保障。公司与行业主要方案供应商及主要器件的国产供应商都建立了良 好的合作关系,有利的提升了公司的竞争力。
(四)营销网络及售后服务能力优势
公司在全国设立了七个销售大区(华东、华中、华北、东北、西北、西南 及广东),并设置了 30 个销售办事处,覆盖了全国 20 多个省级行政区,对国 内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及家庭网络通信终端市场进行全方位开发,组成由大区 业务代表、开发人员、产品经理、销售代表为主要人员的市场推广团队,协助 各地运营商制定业务拓展计划及产品方案,并配合开发满足不同需求和特点的 定制化产品。同时,推动运营商的业务及公司产品向终端用户的渗透,密切与 客户的关系,扩大公司品牌和产品的市场影响力。
(五)长期深耕运营商市场形成的先发优势
自 2006 年以来,公司就一直专注于运营商市场,紧紧把握国家政策以及产 业发展趋势,从早期数字电视网络系统的建设、“三网融合”业务到智能家庭 以及 5G 通讯设备的建设,公司均提前进行了相关终端产品业务的筹备、布局 和规划,在基础硬件模块、软件技术、融合业务各方面进行充分的技术积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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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预研工作,从而可以持续不断地推出满足运营商业务发展规划以及市场需 求的产品。
目前,和公司建立并保持了较为稳定合作关系的电信运营商和广电运营商 已经覆盖了全国 20 多个省级行政区。在长期深耕运营商市场的过程中,公司对 各地运营商的业务发展规划、产品需求以及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都有非常深入 的了解,并且相应建立了快速响应的营销网络和研发体系、智能化的生产制造 平台和较为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以最大限度的满足运营商的需求并支持和推 动运营商自身业务的发展,双方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良好的默契。 此外,由于运营商在采购招标中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非常高,并且会重点考核 供应商的历史经营数据和业务表现,从而大幅度提高了新进入者进入运营商市 场的难度。
(六)产品品牌优势
公司成立后经过 20 年的发展,已经为上亿数字家庭用户提供数字终端设备。 在传统广电运营商领域,跟随广电数字电视信号数字化整转进程,公司数字机 顶盒产品早已进入千家万户,九联科技已经陪伴万千数字电视家庭用户近 20 年, 为数字电视家庭用户提供稳定可靠的产品并带来良好的多媒体音视频体验;同 时,由于部分省份及产品允许双 LOGO 的存在,九联科技品牌亦渐次深入人心, 并获得广泛认可和极高的品牌知名度。在三大电信运营商领域特别是中国移动, 最近几年,公司的智能网络机顶盒产品长期位居中国移动市场出货总量的前列。
(七)管理及激励优势
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大型公司的从业经历、丰富的 市场运作经验和多年的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及网络通信终端行业背景,能够较 为准确地判断行业发展趋势,把握市场动态,适时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 和服务。
多年的共事与合作,核心管理团队已形成良好的信任和默契,是公司在日 新月异的电子信息行业保持快速发展并不断开拓进取的重要因素。同时,公司 计划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让核心管理团队享受公司发展的红利,激励管理团队 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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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全部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使得公司的发展和管理层的利益一致,极大地调动了管理层的 积极性与创造性,有利于公司实现长期发展战略与目标。同时,通过不断盘活 关键人才,关注人才成长,激活人才工作、创新动力,公司建立了人才管理机 制、创新激励机制,对全体员工因为引进新设计、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新结构从而使得公司在成本、品质、效率、项目管理等方面获得改善的情况, 结合人才盘点、考核机制、激励机制,不管职位级别、职责分工,对于在公司 项目中做出贡献的及所有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计算 机软件著作权均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为了进一步稳定和鞭策核心经营管理团队、巩固现有人才队伍,并吸引更 多人才加入,从而促进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发展,为了防止人才流失、增强人才 队伍的稳定性、核心力量员工与公司长期共同发展,增强公司人才核心竞争力, 增强公司抵御周期波动风险的能力,对与公司长期共同发展的骨干员工,公司 主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员工过往工作付出和贡献的肯定和回报,公司于 2022 年开 始陆续启动员工持股计划等股权激励措施。
2023 年 1-6 月,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3 年 1-6 月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当期研发支出为 7,736.02 万元,占 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6.69%。
(二)研发进展
2023 年上半年公司在核心产品、技术的知识产权成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共取得 20 件新增专利授权。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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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 号),同意九联科技向社 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9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345,402,847.17 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17 日止,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169 号”《验资报 告》。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9,983.0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 |
|---|---|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39,900.00 |
| 减:保荐承销费 | 3,300.00 |
|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 36,600.00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 300.14 |
|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 | 20,738.22 |
|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 | 4,118.81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手续费支出 | 0.37 |
| 支付的发行费用 | 2,059.72 |
|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9,983.02 |
2023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 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 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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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现任职务 | 直接 持股数量 |
间接 持股数量 |
合计 持股数量 |
|---|---|---|---|---|
| 詹启军 | 董事长 | 61,345,440 | - | 61,345,440 |
| 林榕 | 副董事长 | 41,127,280 | - | 41,127,280 |
| 胡嘉惠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26,181,820 | - | 26,181,820 |
| 许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16,181,820 | - | 16,181,820 |
| 李东 | 独立董事 | - | - | - |
| 喻志勇 | 独立董事 | - | - | - |
| 肖浩 | 独立董事 | - | - | - |
| 凌俊 | 财务总监 | 10,200,000 | - | 10,200,000 |
| 梁文娟 | 监事会主席 | - | 510,000 | 510,000 |
| 王丽凤 | 监事 | 400,000 | 360,001 | 760,001 |
| 刘晓燕 | 监事 | - | -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 存在质押、冻结或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
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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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 ___ 卢景芳 李东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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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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