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Union Optech Co., 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1

Dec 20, 2021

55670_rns_2021-12-20_bd7d0429-e37a-4881-8f44-c1779e1a0f49.PDF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1-112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4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会议召开情况

  • 1、会议召开的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12 月20 日(星期一)下午3:0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12

  • 月20 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12 月20 日(星期一)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2、会议召开的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 3、会议表决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4、会议的召集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龚俊强先生。

  •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107,056,902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7.4626%。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 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52,506,624

1

  •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783%。

    •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3 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54,550,278 股,占本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843%。

  •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076,2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73%。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 人,代表股份19,076,23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4573%。 5、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董事王志伟先生,独立董事周建英先生、吴建初先生以网络

  • 视频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余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 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

  • 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总体表决情况:

    • 同意107,056,9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同意19,076,2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议案

审议通过。

  •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总体表决情况:

  • 同意107,056,9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9,076,2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议案 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常宝、李运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 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一)联合光电2021 年第4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二)联合光电2021 年第4 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