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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group Guoxin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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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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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1-042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国微”、“发行人”或 公 司 )和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 [144]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 201812 月 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 指南第 5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 2020543 号)》等 相关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 202169 日( 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 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及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可转债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 示如下:

1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610 日( 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T9:15~11:3013:00~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需 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 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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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 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 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 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 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 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 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 终为准。

4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 在 2021615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 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 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 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5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 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 45,000 万元。当包 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 评估程序,与发行人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 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 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 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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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 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 换公司债券的只数合并计算。

  • 7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8 、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债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 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债投资风险与市场 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债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 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发行人于2021年6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发行公告》、《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 : //www.cninfo.com.cn)的《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全文。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紫光国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57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 “国微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38”。

2、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发行数量 1,500万张。

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9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4、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6月10日(T日)。

5、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5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本次发行的国微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国微转债上市首 日即可交易。

7、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来源全部为新增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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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 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9、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公告中有关“国微转债”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 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认购资金缴纳、 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T 日) 9:15-11:30 , 13:00-15:00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配售代码为 “082049”,配售简称为“国微配债”。

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 份数按每股配售2.4719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再按100元/ 张转换成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公司现有总股本为606,817,968股,按本次 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14,999,933张,约 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96%。

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 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 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 部配完。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申购量 获配国微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可优 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原股东持有的“紫光国微”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 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原股东 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 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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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 2021 年 6 月 10 日(T 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 易时间,即 9:15-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 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手续与在二级 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继续进行。

投资者网上申购代码为“072049”,申购简称为“国微发债”。申购价格为 100元/张。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账户最小申购单位为10张(1,000元),每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出10张必须是10张的整倍数,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万张 (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 撤单。同一账户多次申购除首次申购外,均视作无效申购。

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按每10张(1,000元) 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 码可以认购10张国微转债。

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日当日不需缴纳申购资金,申购中签后,应根据2021年6月 15日(T+2日)公布的中签结果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 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 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 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 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 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 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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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5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 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 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45,00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 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 与发行人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 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 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 1、发行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无终西街3129号 电话:0315-6198161;010-82355911-8368 联系人:杜林虎

  •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甲143号凯旋大厦C座3层 电话:010-68104880;010-6810452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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