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Unigroup Guoxin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Jul 22, 2025

54112_rns_2025-07-22_a0c9afeb-d503-4bf5-b6fa-3287b2b08e60.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5-063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微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微转债”持 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国微转债”。“国微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 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2.回售价格:100.212 元/张(含息税)
  1. 回售条件触发日:2025 年7 月21 日
  • 4.回售申报期:2025 年7 月23 日至2025 年7 月29 日

  • 5.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 年8 月1 日

  • 6.回售款划拨日:2025 年8 月4 日

  • 7.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 年8 月5 日

  • 8.回售申报期间“国微转债”暂停转股

  • 9.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

  • 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10.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212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 有的“国微转债”。截至目前,“国微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 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 年6 月10 日至2025 年7 月21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且 “国微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微转债” 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现将“国微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微转债”回售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2025 年6 月10 日至2025 年6 月25 日,连续十二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低于“国微转债”当期转股价97.51 元/股的70%,即68.26 元/股;

1

自2025 年6 月26 日至2025 年7 月21 日,连续十八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 “国微转债”当期转股价97.30 元/股的70%,即68.11 元/股。因公司于2025 年6 月实施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 年6 月26 日起,“国微转债”转 股价格由97.51 元/股调整为97.3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6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国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综上,公司股票自2025 年6 月10 日至2025 年7 月21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且“国微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微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 公司。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转股价格在调 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 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 况,则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 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当年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 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时可转债持有 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则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 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三)回售价格

  •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 数(算头不算尾)。

  • 其中: i=1.80%(“国微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2025 年6 月10 日至

  • 2026 年6 月9 日的票面利率);

  • t=43 天(2025 年6 月10 日至2025 年7 月23 日,算头不算尾,2025 年7

  • 月23 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1.80%×43/365=0.212 元/张(含税);

2

由上可得:“国微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212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国微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 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 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100.170 元/张;对于持有“国 微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RQFII),暂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12 元/张;对于持有“国微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 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212 元/张,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国微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国微转债”。“国微转

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 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1 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 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 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15 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 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国微转债”持有人应在2025 年7 月23 日至2025 年7 月29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 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 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 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如已申报 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 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国微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5 年 8 月1 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 年8 月4 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5 年8 月5 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国微转债”在回售期内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国

3

微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 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7 月2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