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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group Guoxin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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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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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马朝松)
本人作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的相关会议及活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马朝松,男,1972 年7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 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中测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诚信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天运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北京信利恒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凌 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瑞博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汇百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科富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科技部、北京市科技系统科技财务评审专家、银监会银行业信贷 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审核专家,兼职担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北京信息科技 大学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具有较为丰富的财务、税务、审计、资本运作、投融资等 方面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具有丰富的项目评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审计项目审 核经验;2023 年8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4 年度,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 关资料,积极参加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 积极作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对各项议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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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事项提出异议。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 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 董事会次 数 |
以通讯方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 数 |
缺席董事 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
| 马朝松 | 12 | 5 | 7 | 0 | 0 | 否 | 2 |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召集人,认真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召集召开相关会议,审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并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 及时提醒企业关注有关经营事项,并结合自身专业和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长提名的董事会秘书人选和总裁提 名的副总裁人选的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会议审议的调整下属子公司股权、对外投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下属子公司增资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地核查、了解,经充分讨论和研究,提 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对正式提交审议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 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依法公开向股 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的沟通,认真履行 相关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认真审阅其提交的工作计划及各类内审 报告,对其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与公司财务总监、内部审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充分、有效地沟通,商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及时掌握审计工作进 展情况,关注审计重点,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进行有效沟通,确保财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并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积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如期完成。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到公司管理 总部及子公司实地考察的机会,多次到公司现场工作,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 财务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股 东大会及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等,利用自身在财务方面的专业优势,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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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建设等方面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并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 等形式,密切保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联系和沟通,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运行动态;积极关注媒 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 天。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公司的情况介绍,并就有关事项及时向相 关人员进行了解和问询,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客观发表自己 的意见与观点。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了解监管动态,认真学习新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持续提高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 公室工作人员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人员沟通顺畅,公司及时汇报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建设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积极为独立董事现场考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并主 动征求独立董事意见,对独立董事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并及时 落实,充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 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1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子 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2024 年2 月7 日,公司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 了表决。2024 年4 月16 日和2024 年5 月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和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已经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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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中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 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 事项,向投资者全面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 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 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审计机 构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建议,同意聘任罗永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裁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建议,同意聘任翟应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上述人员的提名、 聘任程序、信息披露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公司薪酬及考核制度执行,经 营业绩考核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始终坚持 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感谢公司在2024年度给予独立 董事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谨 慎、独立、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 通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 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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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马朝松 2025 年4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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