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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group Guoxin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1
Ap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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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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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1-029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 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清华控 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紫光春华”)以书面形式送达的《关于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为提高决策效率,减少会议成本,紫光春华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与清华控股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 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 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紫光春华直接持有本公司 196,562,600 股股票, 占公司总股本的 32.39%。
公司董事会认为,紫光春华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条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 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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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增加以上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 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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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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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至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通过现 场、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7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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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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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第 7 项、第 11 项和第 12 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上述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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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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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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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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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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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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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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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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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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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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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11、《关于终止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12、《关于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及为子公司申请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2021年4月22日、2021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7项、第11项和第12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第8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4、6、7、11、12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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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提案编码具体如下: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所有提案 | √ |
| 1.00 |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4.00 |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5.00 |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6.00 |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终止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及为子 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 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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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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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地点:河北省玉田县无终西街3129号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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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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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阮丽颖 董玉沾
电话:010-82355911-8368 0315-6198181
传真:010-82366623 0315-6198179 邮箱:[email protected]
-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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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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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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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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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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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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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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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票代码:36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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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票简称:国微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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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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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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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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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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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下午 3: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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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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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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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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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 下划“√”)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所有提案 | √ | |||
| 1.00 |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 2.00 |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3.00 |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 4.00 |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 5.00 |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 6.00 |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终止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 √ | |||
| 12.00 | 《关于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 服务协议>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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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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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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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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