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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FLEX —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25,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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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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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3321
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UNIFLEX TECHNOLOGY INC.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中華民國 115年6月25日
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
目 錄
壹、開會程序 ... 1
貳、會議議程 ... 2
一、報告事項 ... 3
二、承認事項 ... 6
三、討論事項 ... 7
四、臨時動議 ... 7
參、附件
一、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 ... 8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 9
三、一一四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書暨財務報表 ... 10
肆、附錄
一、公司章程 ... 32
二、股東會議事規則 ... 36
三、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 40
伍、其他說明事項 ... 41
壹、一一五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四、承認事項
五、討論事項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 1 -
貳、會議議程
召集方式:實體股東會
時間:一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四)上午九時
地點:台中市大甲區幼獅路36號3樓(大甲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主席:簡山傑 董事長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 本公司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 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
- 審計委員審查本公司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之查核報告
- 本公司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
四、承認事項
- 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本公司一一四年度虧損撥補表案
五、討論事項
- 解除本公司第十三屆董事新增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 2 -
報告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報請 公鑑。
說明:一、依公司章程第18-1條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 1%~20%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2%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先予以彌補。
二、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稅後累積虧損為新台幣180,132,103元,故不分派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報請 公鑑。
說明: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詳如附件一(請參閱本手冊第8頁)。
第三案:(董事會提)
案 由:審計委員審查本公司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之查核報告,報請 公鑑。
說明:本公司一一四年度之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憲正會計師、林冠宏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提出查核報告書,詳如附件三(請參閱本手冊第10~31頁),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虧損撥補案等決算書表,經審計委員會查核及董事會審議通過,提出查核報告,詳如附件二(請參閱本手冊第9頁)。
- 3 -
第四案:(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請 公鑑。
說明:雖114年營收持續有效成長,惟在量產初期之營運效益不穩及開發成本持續投入下,及市場消費性需求仍處於低檔,不利於公司達到經濟規模之生產效益,在單位成本無法有效降低下,仍產生虧損,編列之114Q2-115Q1預估損益,並就114Q2-115Q1各季預估損益達成情形及差異原因說明列示於下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114Q2 預估數 | 114Q2 實際數 | 差異數 | 達成率% | 差異原因 |
|---|---|---|---|---|---|
| 營業收入 | 512,996 | 549,570 | 36,574 | 107.13% | 已達成。 |
| 營業成本 | 475,957 | 520,197 | 44,240 | 109.29% | 主因營收增加致投入成本增加及夏季電費調漲所致。 |
| 營業毛利 | 37,039 | 29,373 | (7,666) | 79.30% | 主因營業成本增加所致。 |
| 營業費用 | 71,600 | 64,935 | (6,665) | 90.69% | 已達成。 |
| 營業淨損益 | (34,561) | (35,562) | (1,001) | 97.10% | 主因毛利下降及營業費用增加所致。 |
| 營業外收支 | (6,465) | (19,780) | (13,315) | -105.96% | 主因匯兌損失之估計差。 |
| 稅前淨損益 | (41,026) | (55,342) | (14,316) | 65.11% | 主因匯兌損失之估計差。 |
| 本期淨損益 | (41,026) | (56,664) | (15,638) | 61.88% | 同上說明。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114Q3 預估數 | 114Q3 實際數 | 差異數 | 達成率% | 差異原因 |
|---|---|---|---|---|---|
| 營業收入 | 551,802 | 613,621 | 61,819 | 111.20% | 已達成。 |
| 營業成本 | 494,378 | 552,609 | 58,231 | 111.78% | 主因營收增加致投入成本增加所致。 |
| 營業毛利 | 57,424 | 61,012 | 3,588 | 106.25% | 已達成。 |
| 營業費用 | 73,250 | 67,031 | (6,219) | 91.51% | 已達成。 |
| 營業淨損益 | (15,826) | (6,019) | 9,807 | 161.97% | 已達成。 |
| 營業外收支 | (5,549) | (36) | 5,513 | 199.35% | 已達成。 |
| 稅前淨損益 | (21,375) | (6,055) | 15,320 | 171.67% | 已達成。 |
| 本期淨損益 | (21,375) | (8,842) | 12,533 | 158.63% | 同上說明。 |
- 4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114Q4預估數 | 114Q4實際數 | 差異數 | 達成率% | 差異原因 |
|---|---|---|---|---|---|
| 營業收入 | 495,000 | 524,852 | 29,852 | 106.03% | 已達成。 |
| 營業成本 | 464,874 | 490,922 | 26,048 | 105.60% | 主因營收增加致投入成本增加所致。 |
| 營業毛利 | 30,126 | 33,930 | 3,804 | 112.63% | 已達成。 |
| 營業費用 | 64,300 | 75,360 | 11,060 | 117.20% | 主因現金增資認股權勞務成本增加所致。 |
| 營業淨損益 | (34,174) | (41,430) | (7,256) | 78.77% | 主因營業費用增加所致。 |
| 營業外收支 | (5,635) | (4,182) | 1,453 | 125.79% | 已達成。 |
| 稅前淨損益 | (39,809) | (45,612) | (5,803) | 85.42% | 主因營業費用增加所致。 |
| 本期淨損益 | (39,809) | (46,140) | (6,331) | 84.10% | 同上說明。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115Q1預估數 | 115Q1實際數 | 差異數 | 達成率% | 差異原因 |
|---|---|---|---|---|---|
| 營業收入 | 481,000 | 440,905 | (40,095) | 91.66% | 主係逢春節假期,工作天數少及客戶需求後延。 |
| 營業成本 | 447,580 | 433,476 | (14,104) | 96.85% | 已達成。 |
| 營業毛利 | 33,420 | 7,429 | (25,991) | 22.23% | 主因營收減少所致。 |
| 營業費用 | 71,350 | 66,055 | (5,295) | 92.58% | 已達成。 |
| 營業淨損益 | (37,930) | (58,626) | (20,696) | 45.44% | 主因毛利下降所致。 |
| 營業外收支 | (2,960) | 1,011 | 3,971 | 234.16% | 主因政府補助及租金收入估計差。 |
| 稅前淨損益 | (40,890) | (57,615) | (16,725) | 59.10% | 主因毛利下降所致。 |
| 本期淨損益 | (40,890) | (59,778) | (18,888) | 53.81% | 同上說明。 |
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敬請承認。
說明:一、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其中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業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憲正會計師、林冠宏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無保留意見個體查核報告及無保留意見合併查核報告,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前項財務報表,已依法送請審計委員查核竣事,並出具查核報告書。
二、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請詳如附件一(請參閱本手冊第8頁),一一四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詳如附件三(請參閱本手冊第10~31頁)。
決議: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一一四年度虧損撥補表案,敬請承認。
說明: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虧損撥補表,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送請審計委員查核完竣,請參閱下表,提請股東常會承認。
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虧損撥補表
114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 項目 | 金額 |
|---|---|
| 期初待彌補虧損 | (440,460,244) |
| 加:114年減資彌補虧損 | 440,460,240 |
| 減:本期稅後淨損 | (180,132,099) |
| 待彌補虧損 | (180,132,103) |
| 加:彌補項目 | |
| 資本公積-發行溢價 | 98,869,600 |
| 期末待彌補虧損 | (81,262,503) |
董事長:曾子章
經理人:曾山一
會計主管:蔡文程
決議:
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 由:解除本公司第十三屆董事新增之競業禁止限制案,提請核議。
說明:
一、依公司法第二0九條規定董事為自已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二、為配合本公司經營策略及業務需求,擬依公司法第二0九條之規定,解除第十三屆董事新增之競業禁止限制行為,新增之競業行為,如下表:
簡山傑董事長
| 公司名稱 | 擔任職稱 |
|---|---|
| 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 HEMINGWAY INT'L LIMITED | 董事長 |
| UMTC HOLDINGS LIMITED | 董事長 |
| UniBest Holding Limited | 董事長 |
| UniWonderful Holding Limited | 董事長 |
| UNIMICRON HOLDING LIMITED | 董事長 |
李松山獨立董事
| 公司名稱 | 擔任職稱 |
|---|---|
| 地心引力股份有限公司 | 獨立董事 |
決議:
臨時動議
散會
- 7 -
附件一
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報告書
一、營業方針
本公司提供客戶高附加價值、高品質及高生產力的產品與優質服務,以深耕市場,並積極參與客戶相關產品之研發活動,及早洞悉相關產品之發展規格、結構及材料方向,掌握市場脈動,提高客戶滿意度、強化與客戶關係,成為長期合作伙伴,達到專業製造,技術領先,品質保證,共創雙贏之經營理念,本公司將持續追求客戶、員工、股東滿意及善盡社會責任,實踐公司願景。
二、實施概況
由於持續佈局利基型高單價之車載及消費性電子等產品,其效益已逐漸發酵,以及114年相關終端應用產品需求回溫等影響,以致本公司營收增加約 9% 。
未來將持續專注於本業之發展,隨時掌握軟性印刷電路板之應用市場,針對生產面、業務面及研發技術與產品差異化方面持續精進,以提昇公司競爭力及穩定獲利能力。
三、營業收支預算執行分析
(一)營業收入部份
114及113年度合併營業收入分別為2,145,029仟元及1,966,140仟元,增加178,889仟元。
(二)營業支出部份
114及113年度合併營業支出分別為2,290,878仟元及2,200,096仟元,增加90,782仟元。
四、獲利能力分析情形
114年度合併營業毛利為130,932仟元,較113年度合併營業毛利為44,909仟元,毛利增加86,023仟元;114年度合併稅後淨損180,132仟元,較113年度合併稅後淨損208,482仟元,稅後淨損減少28,350仟元。
五、研究發展狀況
同泰電子於105年成立研發中心,致力於新產品及先進製程的開發及擴產,研究方向以多元且高附加價值的產品領域、並融合多項已開發技術,朝提升生產技術能力邁進,如遊戲機、智慧眼鏡、AI手機等方向產品運用,積極與協力合作夥伴偕同開發高精密度新設備及新製程產品,期能為中、長期發展奠定基石。
董事長:曾子章
經理人:曾山一
會計主管:蔡文程

附件二
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財務報表、營業報告書及虧損撥補表,業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敬請鑑核。
此 致
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李松山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三
pwc
資誠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5)財審報字第25003829號
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pwc
資誠
存貨備抵跌價損失評價之評估
事項說明
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四、(十一);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五、(二);存貨會計科目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六、(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會計項目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六、(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被投資相關資訊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表六及七。
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12月31日之存貨及存貨備抵跌價損失餘額分別為新台幣96,376仟元及新台幣33,698仟元,另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12月31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為新台幣617,698仟元,其中持有 100% 之子公司同揚光電(江蘇)有限公司為主要營運個體。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業務均為製造並銷售各式印刷電路板等相關產品,由於該等存貨因科技快速變遷,且易受市場價格波動,產生存貨跌價損失或過時陳舊之風險較高,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對超過特定期間貨齡之存貨及個別辨認過時陳舊之存貨,其淨變現價值係依據存貨去化程度之歷史資訊推算而得。
由於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針對淨變現價值部分需運用判斷,因而具高度估計不確定性和計算複雜性,且存貨及其備抵跌價損失對個體財務報表影響重大,故本會計師認為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貨備抵跌價損失評價之評估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彙總說明如下:
- 依對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營運及產業性質之瞭解,評估其存貨備抵跌價損失所採用提列政策與程序之合理性,且於比較財務報表期間係一致採用。
- 檢視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貨管理之內控流程,並參與年度存貨盤點,以評估管理階層區分及管控過時陳舊存貨之有效性。
- 驗證用以評價之存貨報表邏輯之適當性,以確認報表資訊與其政策一致。
-
測試淨變現價值之市場價值依據是否與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訂政策相符,並抽查個別存貨料號之售價和淨變現價值計算是否正確,進而評估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決定備抵存貨跌價損失之合理性。
-
11 -
pwc
資誠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評估
事項說明
有關非金融資產減損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四、(十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評估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五、(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會計項目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六、(七)。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會計項目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六、(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被投資相關資訊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表六及七。
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成本計新台幣1,879,892仟元,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各為新台幣1,561,131仟元及新台幣56,857仟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計新台幣261,904仟元,佔個體資產總額 15%,另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12月31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為新台幣617,698仟元,其中持有 100%之子公司同揚光電(江蘇)有限公司為主要營運個體。
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係採用使用價值模式以評估前述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可回收金額,其於決定未來營運現金流量時,將考量其未來營運展望所預測之銷售成長率等,並計算加權平均資金成本率作為折現率。
由於評估過程涉及主觀判斷,而可能導致會計估計之不適當,亦屬查核中須進行判斷之領域,故本會計師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評估列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彙總說明如下:
- 取得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行評估之現金產生單位之資產減損評估表。
- 評估管理階層於估計未來營運現金流量時,所採用之銷售成長率之合理性,並與歷史結果及產業趨勢比較。
-
評估管理階層所使用之加權平均資金成本率,包括無風險報酬率及風險溢酬等假設是否與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狀及所屬產業情況相符,並重新執行與驗算。
-
12 -
pwc
資誠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13 -
pwc
資誠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個體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誠聯合會計師
陳憲正

會計師
林冠宏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60025060號
金管證審字第1110349013號
中華民國115年2月23日
同泰電子報
科技技術有限公司
部體 部 機構 傳表
民國114年8月14日至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資產 | 附註 | 114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
|---|---|---|---|---|---|---|---|---|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六(一) | $ | 137,355 | 8 | $ | 165,490 | 9 |
| 1136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六(三) | ||||||
| 動 | - | - | - | - |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六(四) | - | - | 2,049 | -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六(四) | 540,417 | 31 | 548,176 | 30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13,578 | 1 | 10,371 | 1 | |||
| 130X | 存貨 | 六(五) | 62,678 | 3 | 102,673 | 6 |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 | 14,359 | 1 | 25,542 | 1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768,387 | 44 | 854,301 | 47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17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六(二) | ||||||
|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 | - | - | -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六(六) | 617,698 | 35 | 614,778 | 34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七)及八 | 261,904 | 15 | 302,100 | 17 | ||
| 1755 | 使用權資產 | 六(八) | 48,519 | 3 | 2,891 | - | ||
| 1780 | 無形資產 | - | - | 109 | -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六(二十三) | 26,457 | 2 | 35,198 | 2 | ||
| 1915 | 預付設備款 | 六(七)及七 | 8,252 | - | 1,354 | - | ||
| 1990 |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 七 | 12,355 | 1 | 945 | -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975,185 | 56 | 957,375 | 53 | |||
| 1XXX | 資產總計 | $ | 1,743,572 | 100 | $ | 1,811,676 | 100 |
(續次頁)
同泰電子科技技術有限公司
佃體(貨)產(售)債表
民國114年度113年度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負債及權益 | 附註 | 114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
|---|---|---|---|---|---|---|---|---|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流動負債 | ||||||||
| 2100 | 短期借款 | 六(九) | $ | 50,000 | 3 | $ | 235,000 | 13 |
| 2170 | 應付帳款 | 130,786 | 8 | 117,506 | 6 | |||
| 2180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七 | 387,970 | 22 | 505,291 | 28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六(十) | 104,439 | 6 | 119,183 | 7 | ||
| 2220 |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 六(十)及七 | 582 | - | 3,626 | - | ||
| 2280 | 租賃負債-流動 | 六(八)及七 | 5,785 | - | 1,968 | - | ||
| 2320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 六(十一)及八 | 78,941 | 5 | 59,167 | 3 | ||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 3,564 | - | 1,869 | -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762,067 | 44 | 1,043,610 | 57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40 | 長期借款 | 六(十一)及八 | 220,392 | 13 | 300,833 | 17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六(二十三) | - | - | 382 | - | ||
| 2580 | 租賃負債-非流動 | 七 | 43,140 | 2 | 1,005 | - | ||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45 | - | 45 | -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263,577 | 15 | 302,265 | 17 | |||
| 2XXX | 負債總計 | 1,025,644 | 59 | 1,345,875 | 74 | |||
| 權益 | ||||||||
| 股本 | 六(十四)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861,138 | 49 | 971,598 | 54 | |||
| 資本公積 | 六(十五)(十六) | |||||||
| 3200 | 資本公積 | 99,265 | 6 | 395 | - | |||
| 保留盈餘 | 六(十六) | |||||||
| 3350 | 待彌補虧損 | ( | 180,133) | (10) | ( | 440,461) | (24) | |
| 其他權益 | ||||||||
| 3400 | 其他權益 | ( | 62,342) | (4) | ( | 65,731) | (4) | |
| 3XXX | 權益總計 | 717,928 | 41 | 465,801 | 26 | |||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合約承諾 | 九 | |||||||
| 重大之期後事項 | 十一 | |||||||
| 3X2X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1,743,572 | 100 | $ | 1,811,676 | 100 |
後附佃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佃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曾子章
經理人:曾山一
會計主管:蔡文程

同泰電子
國體
我國114年及113年1月31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目录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虧損為新台幣元外)
| 項目 | 附註 | 114 | 年 | 度 | 113 | 年 | 度 | |
|---|---|---|---|---|---|---|---|---|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 六(十七)及七 | $ | 1,202,917 | 100 | $ | 1,290,538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五)(二十一) (二十二)及七 | ( | 1,230,643) | (102) | ( | 1,377,201) | (107) |
| 5900 | 營業毛損 | ( | 27,726) | (2) | ( | 86,663) | (7) | |
| 營業費用 | 六(二十一) (二十二) | |||||||
| 6100 | 推銷費用 | ( | 23,310) | (2) | ( | 32,851) | (3) | |
| 6200 | 管理費用 | ( | 83,176) | (7) | ( | 71,394) | (5)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 | 23,547) | (2) | ( | 28,454) | (2) |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 547 | - | 447 | -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 | 129,486) | (11) | ( | 132,252) | (10) | |
| 6900 | 營業損失 | ( | 157,212) | (13) | ( | 218,915) | (17)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100 | 利息收入 | 六(三)(十八) | 4,541 | 1 | 5,969 | -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六(十九) | 3,052 | - | 8,689 | 1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二十) | ( | 3,283) | - | 4,639 | - | |
| 7050 | 財務成本 | 七 | ( | 20,090) | (2) | ( | 13,111) | (1) |
| 70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六(六) | 794 | - | 9,925 | 1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 | 14,986) | (1) | 16,111 | 1 | ||
| 7900 | 稅前淨損 | ( | 172,198) | (14) | ( | 202,804) | (16)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 六(二十三) | ( | 7,934) | (1) | ( | 5,678) | - |
| 8200 | 本期淨損 | ($ | 180,132) | (15) | ($ | 208,482) | (16) | |
| 其他綜合損益 | ||||||||
| 8316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六(二)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1,689 | - | $ | 4,546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 2,125 | - | 22,073 | 2 | |||
| 8399 |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 得稅 | 六(二十三) | ( | 425) | - | ( | 4,414) |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總額 | 1,700 | - | 17,659 | 2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3,389 | - | $ | 22,205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176,743) | (15) | ($ | 186,277) | ||
| 基本每股虧損 | 六(二十四) | |||||||
| 9750 | 基本每股虧損合計 | ($ | 3.36) | ($ | 3.93) | |||
| 稀釋每股虧損 | 六(二十四) | |||||||
| 9850 | 稀釋每股虧損合計 | ($ | 3.36) | ($ | 3.93)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曾子章
經理人:曾山一

同泰電子報訊股份有限公司
國體積及營動表
民國114年及115年1月3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附 | 註 | 普通股股本 | 資本公積一發行 | 資本公積一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資本公積一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其他權益 |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插算之兌換差額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本實現 | 合计 | |||||||
| 113年度 | |||||||||
| 113年1月1日餘額 | $ 971,598 | $ 39,007 | $ 395 | ($ 270,986) | ($ 53,178) | ($ 34,758) | $ 652,078 | ||
| 本期淨損 | - | - | - | ( 208,482) | - | - | ( 208,482)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六(二) | - | - | - | - | 17,659 | 4,546 | 22,205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208,482) | 17,659 | 4,546 | ( 186,277) | ||
|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 六(十五) | - | ( 39,007) | - | 39,007 | - | - | - | |
|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971,598 | $ - | $ 395 | ($ 440,461) | ($ 35,519) | ($ 30,212) | $ 465,801 | ||
| 114年度 | |||||||||
| 114年1月1日餘額 | $ 971,598 | $ - | $ 395 | ($ 440,461) | ($ 35,519) | ($ 30,212) | $ 465,801 | ||
| 本期淨損 | - | - | - | ( 180,132) | - | - | ( 180,132)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六(二) | - | - | - | - | 1,700 | 1,689 | 3,389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180,132) | 1,700 | 1,689 | ( 176,743) | ||
| 減資彌補虧損 | 六(十四) | ( 440,460) | - | - | 440,460 | - | - | - | |
| 現金增資 | 六(十四) | 330,000 | 82,500 | - | - | - | - | 412,500 | |
| 股份基礎給付之酬勞成本 | 六(十三) | - | 16,370 | - | - | - | - | 16,370 | |
|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861,138 | $ 98,870 | $ 395 | ($ 180,133) | ($ 33,819) | ($ 28,523) | $ 717,928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曾子章
經理人:曾山一
會計主管:蔡文程
陳
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體積:約 25 萊表
民國114年及1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附註 | 11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11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本期稅前淨損 | | ($ 172,198) ($ 202,804) | |
| 調整項目 | |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
| 折舊費用(含使用權資產) | 六(七)(二十一) | 55,012 | 60,612 |
| 攤銷費用 | 六(二十一) | 109 | 145 |
|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數 | | ( 547 ) ( 447 ) | |
| 股份基礎給付之酬勞成本 | 六(十三) | 16,370 | - |
| 利息費用 | | 20,090 | 13,111 |
| 利息收入 | 六(十八) | ( 4,541 ) ( 5,969 )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損益之份額 | 六(六) | ( 794 ) ( 9,925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六(二十) | ( 500 ) ( 355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
| 應收票據 | | 2,049 | 326 |
| 應收帳款 | | 8,306 ( 92,082 ) | |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 - | 1,342 |
| 其他應收款 | | ( 4,681 ) ( 1,552 ) | |
| 存貨 | | 39,995 ( 2,994 ) | |
| 其他流動資產 | | 1,530 | 2,887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
| 應付帳款 | | 13,280 ( 11,572 ) | |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 ( 117,321 ) ( 83,323 ) | |
| 其他應付款 | | ( 12,670 ) ( 4,362 ) | |
|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 | ( 581 ) | 283 |
| 其他流動負債 | | 1,695 ( 218 )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 | ( 155,397 ) ( 336,897 ) | |
| 收取之利息 | | 4,659 | 5,969 |
| 支付之利息 | | ( 20,386 ) ( 12,877 ) | |
| 退還之所得稅 | | 1,356 |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169,768 ) ( 343,805 ) | |
(續次頁)
同泰電子
國體
114年1月1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民國114年及1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附註 | 11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11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 |||
|---|---|---|---|
| 資產價款 | $ 1,219 | $ 3,169 | |
|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六(三) | - | 95,201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二十五) | ( 10,419 ) | ( 21,535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500 | 355 | |
| 預付設備款增加 | ( 8,252 ) | ( 1,354 ) | |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 1,288 ) | ( 21 )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 ( 18,240 ) | 75,815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舉借短期借款 | 六(二十六) | 353,336 | 247,500 |
|---|---|---|---|
| 償還短期借款 | 六(二十六) | ( 538,336 ) | ( 130,500 ) |
| 舉借長期借款 | 六(二十六) | - | 100,000 |
| 償還長期借款 | 六(二十六) | ( 60,667 ) | ( 121,710 ) |
|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減少)增加 | 七 | ( 2,463 ) | 2,463 |
| 現金增資 | 六(十四) | 412,500 | - |
| 租賃本金償還 | 六(二十六) | ( 4,497 ) | ( 2,873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59,873 | 94,880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 ( 28,135 ) | ( 173,110 )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65,490 | 338,600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137,355 | $ 165,490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曾子章
經理人:曾山一
會計主管:蔡文程
- 20 -
pwc
資誠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5)財審報字第25003553號
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同泰集團」)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同泰集團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同泰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同泰集團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同泰集團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pwc
資誠
存貨備抵跌價損失評價之評估
事項說明
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十二);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五、(二);存貨備抵跌價損失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六、(五)。同泰集團民國114年12月31日之存貨及備抵跌價損失分別為新台幣328,570仟元及75,650仟元。
同泰集團主要係製造並銷售各式印刷電路板等相關產品,該等存貨因科技快速變遷,且易受市場價格波動,產生存貨跌價損失或過時陳舊之風險較高。同泰集團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對超過特定期間貨齡之存貨及個別辨認過時陳舊之存貨,其淨變現價值係依據存貨去化程度之歷史資訊推算而得。
由於同泰集團針對淨變現價值部分需運用判斷,因而具高度估計不確定性和計算複雜性。考量同泰集團存貨及其備抵跌價損失對財務報表影響重大,本會計師認為存貨之備抵跌價損失評價之評估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彙總說明如下:
- 依對同泰集團營運及產業性質之瞭解,評估其存貨備抵跌價損失所採用提列政策與程序之合理性,且於比較財務報表期間係一致採用。
- 檢視同泰集團存貨管理之內控流程,並參與年度存貨盤點,以評估管理階層區分及管控過時陳舊存貨之有效性。
- 驗證用以評價之存貨報表邏輯之適當性,以確認報表資訊與其政策一致。
- 測試淨變現價值之市場價值依據是否與同泰集團所定政策相符,並抽查個別存貨料號之售價和淨變現價值計算是否正確,進而評估同泰集團決定備抵存貨跌價損失之合理性。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評估
事項說明
有關非金融資產減損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十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評估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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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c
資誠
同泰集團截至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成本計新台幣 2,931,857 仟元,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各為新台幣 2,494,714 仟元及新台幣 56,857 仟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計新台幣 380,286 仟元,佔合併資產總額 18%。
同泰集團係採用使用價值模式以評估前述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可回收金額,其於決定未來營運現金流量時,將考量其未來營運展望所預測之銷售成長率等,並計算加權平均資金成本率作為折現率。
由於評估過程涉及主觀判斷,而可能導致會計估計之不適當,亦屬查核中須進行判斷之領域,故本會計師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評估列為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於同泰集團於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有減損跡象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測試其計算之正確性外,並執行以下之查核程序:
- 取得同泰集團自行評估之現金產生單位之資產減損評估表。
- 評估管理階層於估計未來營運現金流量時,所採用之銷售成長率之合理性,並與歷史結果及產業趨勢比較。
- 評估管理階層所使用之加權平均資金成本率,包括無風險報酬率及風險溢酬等假設是否與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狀及所屬產業情況相符,並重新執行與驗算。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同泰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同泰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同泰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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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c
資誠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同泰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同泰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同泰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
24 -
pwc
資誠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同泰集團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誠聯合會計師
陳憲正 陳憲正
會計師 林冠宏 林冠玄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60025060號
金管證審字第1110349013號
中華民國115年2月23日
同泰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合併
114年度
2014年度
114年度
2014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資產 | 附註 | 114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六(一) | $ 214,860 | 10 | $ 220,722 | 12 |
| 1136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六(三) | ||||
| 動 | - | - | - | - |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六(四) | 25,823 | 1 | 9,128 |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六(四) | 1,112,100 | 52 | 874,320 | 47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13,851 | 1 | 10,604 | - | |
| 130X | 存貨 | 六(五) | 252,920 | 12 | 257,885 | 14 |
| 1479 |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 30,176 | 1 | 38,084 | 2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1,649,730 | 77 | 1,410,743 | 75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17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六(二) | ||||
|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 | - | - | -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六)及八 | 380,286 | 18 | 404,711 | 22 |
| 1755 | 使用權資產 | 六(七)及八 | 56,636 | 3 | 11,241 | 1 |
| 1780 | 無形資產 | 469 | - | 1,267 | -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六(二十二) | 26,457 | 1 | 35,198 | 2 |
| 1915 | 預付設備款 | 六(六)及七 | 8,386 | - | 3,935 | - |
| 1990 |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 七 | 17,732 | 1 | 6,305 |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489,966 | 23 | 462,657 | 25 | |
| 1XXX | 資產總計 | $ 2,139,696 | 100 | $ 1,873,400 | 100 |
(續次頁)
同泰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合併
114年度114年度313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負債及權益 | 附註 | 114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
|---|---|---|---|---|---|---|---|---|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流動負債 | ||||||||
| 2100 | 短期借款 | 六(八)及八 | $ | 368,916 | 17 | $ | 415,095 | 22 |
| 2170 | 應付帳款 | 469,423 | 22 | 396,459 | 21 | |||
| 2180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七 | - | - | 39 | -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六(九) | 223,810 | 10 | 225,174 | 12 | ||
| 2220 |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 六(九)及七 | 733 | - | 1,229 | - | ||
| 2280 | 租賃負債-流動 | 六(七)及七 | 5,785 | - | 1,968 | - | ||
| 2320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 六(十)及八 | 78,941 | 4 | 59,167 | 3 | ||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 10,583 | 1 | 6,203 | 1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1,158,191 | 54 | 1,105,334 | 59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40 | 長期借款 | 六(十)及八 | 220,392 | 10 | 300,833 | 16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六(二十二) | - | - | 382 | - | ||
| 2580 | 租賃負債-非流動 | 六(七)及七 | 43,140 | 2 | 1,005 | - | ||
| 2670 |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 45 | - | 45 | -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263,577 | 12 | 302,265 | 16 | |||
| 2XXX | 負債總計 | 1,421,768 | 66 | 1,407,599 | 75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股本 | 六(十三)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861,138 | 40 | 971,598 | 52 | |||
| 資本公積 | 六(十四) | |||||||
| 3200 | 資本公積 | 99,265 | 5 | 395 | - | |||
| 保留盈餘 | 六(十五) | |||||||
| 3350 | 待彌補虧損 | ( | 180,133) ( | 8) ( | 440,461) ( | 23) | ||
| 其他權益 | ||||||||
| 3400 | 其他權益 | ( | 62,342) ( | 3) ( | 65,731) ( | 4) | ||
| 3XXX | 權益總計 | 717,928 | 34 | 465,801 | 25 | |||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合約承諾 | 九 | |||||||
| 重大之期後事項 | 十一 | |||||||
| 3X2X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2,139,696 | 100 | $ | 1,873,400 | 100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曾子章

經理人:曾山一

會計主管:蔡文程

同泰電子科技
合併
114年度 113年1月2日至12月31日
公司及子公司
益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虧損為新台幣元外)
| 項目 | 附註 | 114 | 年 | 度 | 113 | 年 | 度 | |
|---|---|---|---|---|---|---|---|---|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 六(十六)及七 | $ | 2,145,029 | 100 | $ | 1,966,140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五)(二十) (二十一)及七 | ( | 2,014,097) | (94) | ( | 1,921,231) | (98) |
| 5900 | 營業毛利 | 130,932 | 6 | 44,909 | 2 | |||
| 營業費用 | 六(二十) (二十一) | |||||||
| 6100 | 推銷費用 | ( | 64,439) | (3) | ( | 69,229) | (4) | |
| 6200 | 管理費用 | ( | 133,946) | (6) | ( | 127,260) | (6)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 | 78,733) | (4) | ( | 82,593) | (4) |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 337 | - | 217 | -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 | 276,781) | (13) | ( | 278,865) | (14) | |
| 6900 | 營業損失 | ( | 145,849) | (7) | ( | 233,956) | (12)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100 | 利息收入 | 六(三)(十七) | 5,107 | - | 6,435 | 1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六(十八) | 11,416 | 1 | 18,691 | 1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十九) | ( | 15,946) | (1) | 23,127 | 1 | |
| 7050 | 財務成本 | 七 | ( | 26,926) | (1) | ( | 17,101) | (1)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 | 26,349) | (1) | 31,152 | 2 | ||
| 7900 | 稅前淨損 | ( | 172,198) | (8) | ( | 202,804) | (10)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 六(二十二) | ( | 7,934) | - | ( | 5,678) | - |
| 8200 | 本期淨損 | ( | $ 180,132) | (8) | ( | $ 208,482) | (10) | |
| 其他綜合損益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 六(二) | ||||||
| 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 | 1,689 | - | $ | 4,546 | -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2,125 | - | 22,073 | 1 | |||
| 8399 |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六(二十二) | ( | 425) | - | ( | 4,414) |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 1,700 | - | 17,659 | 1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3,389 | - | $ | 22,205 | 1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176,743) | (8) | ( | $ 186,277) | (9) | |
| 淨損歸屬於: | ||||||||
| 8610 | 母公司業主 | ( | $ 180,132) | (8) | ( | $ 208,482) | (10)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
| 8710 | 母公司業主 | ( | $ 176,743) | (8) | ( | $ 186,277) | (9) | |
| 9750 | 基本每股虧損 | 六(二十三) | ( | $ 3.36) | ( | $ | 3.93) | |
| 9850 | 稀釋每股虧損 | 六(二十三) | ( | $ 3.36) | ( | $ | 3.93)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曾子章
經理人:曾山一
會計主管:蔡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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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泰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發動表
民國114年及115年1月3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附 | 註 | 普通股股本 | 資本公積一發 | 資本公積一認 列對子公司所 有權權益發 | 其他 | 通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未實現 | 合 | 計 | |||
|---|---|---|---|---|---|---|---|---|---|---|---|
| 其他 | 權益 | ||||||||||
| 113年度 | |||||||||||
| 113年1月1日餘額 | $ 971,598 | $ 39,007 | $ 395 | ($ 270,986) | ($ 53,178) | ($ 34,758) | $ 652,078 | ||||
| 本期淨損 | - | - | - | ( 208,482) | - | - | ( 208,482)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六(二) | - | - | - | - | 17,659 | 4,546 | 22,205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208,482) | 17,659 | 4,546 | ( 186,277) | ||||
|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 六(十四) | - | ( 39,007) | - | 39,007 | - | - | - | |||
|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971,598 | $ - | $ 395 | ($ 440,461) | ($ 35,519) | ($ 30,212) | $ 465,801 | ||||
| 114年度 | |||||||||||
| 114年1月1日餘額 | $ 971,598 | $ - | $ 395 | ($ 440,461) | ($ 35,519) | ($ 30,212) | $ 465,801 | ||||
| 本期淨損 | - | - | - | ( 180,132) | - | - | ( 180,132)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六(二) | - | - | - | - | 1,700 | 1,689 | 3,389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180,132) | 1,700 | 1,689 | ( 176,743) | ||||
| 減資彌補虧損 | 六(十三) | ( 440,460) | - | - | 440,460 | - | - | - | |||
| 現金增資 | 六(十三) | 330,000 | 82,500 | - | - | - | - | 412,500 | |||
| 股份基礎給付之酬勞成本 | 六(十二) | - | 16,370 | - | - | - | - | 16,370 | |||
|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861,138 | $ 98,870 | $ 395 | ($ 180,133) | ($ 33,819) | ($ 28,523) | $ 717,928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曾子章
經理人:曾山一
會計主管:蔡文程

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
1998年1月1日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附註 | 11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11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本期稅前淨損 | | ($ 172,198) ($ 202,804) | |
| 調整項目 | |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
| 折舊費用(含使用權資產) | 六(六)(七) | | |
| | (二十) | 87,839 | 94,018 |
| 攤銷費用 | 六(二十) | 777 | 1,467 |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數 | | ( 337 ) | ( 217 ) |
|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 六(十二) | 16,370 | - |
| 利息費用 | | 26,926 | 17,101 |
| 利息收入 | 六(十七) | ( 5,107 ) | ( 6,435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六(十九) | ( 526 ) | ( 492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
| 應收票據淨額 | | ( 16,695 ) | ( 1,971 ) |
| 應收帳款 | | ( 237,454 ) | ( 209,426 ) |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 - | 1,342 |
| 其他應收款 | | ( 4,720 ) | ( 1,108 ) |
| 存貨 | | 4,965 | ( 31,841 ) |
|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 | ( 2,212 ) | 4,344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
| 應付帳款 | | 72,964 | 46,434 |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 ( 39 ) | 7 |
| 其他應付款 | | ( 4,511 ) | 2,599 |
|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 | ( 496 ) | 732 |
| 其他流動負債 | | 4,380 | ( 5,612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 | ( 230,074 ) | ( 291,862 ) |
| 收取之利息 | | 5,225 | 6,435 |
| 支付之利息 | | ( 27,375 ) | ( 16,937 ) |
| 退還之所得稅 | | 1,356 |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250,868 ) | ( 302,364 ) |
(續次頁)
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
11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附註 | 11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11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1,219 | $ 3,169 |
| 資產價款 | | | |
|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六(三) | - | 95,201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二十四) | ( 51,781 ) | ( 39,823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 526 | 492 |
| 預付設備款增加 | | ( 8,382 ) | ( 3,936 ) |
| 取得無形資產 | | - | ( 161 ) |
|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 | ( 1,307 ) | 578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 | ( 59,725 ) | 55,520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舉借短期借款 | 六(二十五) | 887,382 | 515,338 |
| 償還短期借款 | 六(二十五) | ( 939,201 ) | ( 430,748 ) |
| 舉借長期借款 | 六(二十五) | - | 100,000 |
| 償還長期借款 | 六(二十五) | ( 60,667 ) | ( 121,710 ) |
| 現金增資 | 六(十三) | 412,500 | - |
| 租賃本金償還 | 六(二十五) | ( 4,497 ) | ( 2,873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 295,517 | 60,007 |
| 匯率影響數 | | 9,214 | 27,596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 | ( 5,862 ) | ( 159,241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220,722 | 379,963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214,860 | $ 220,722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曾子章
經理人:曾山一
會計主管:蔡文程
- 31 -
附錄一
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日期 :115/2/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英文名稱為 UNIFLEX TECHNOLOGY INC. 。
第二條:
本公司所營事業如左:
-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 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 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 CA04010 表面處理業。
- CA03010 熱處理業。
- CA01050 鋼材二次加工業。
-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二條之一:
本公司為他公司有限責任股東時,其所有投資總額得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不得超過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四十之限制。
第三條:
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灣省台中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及主管機關之核准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
第三條之一:
本公司因業務需要,經董事會決議後,得對外背書保證,其作業依照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辦理。
第四條:
刪除。
第二章 股份
第五條: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肆拾伍億元,分為肆億伍千萬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其中貳仟萬股保留供認股權憑證、附認股權特別股或附認股權公司債行使認股權使用。未發行部份授權董事會決議分次發行之;每股之發行價格,由董事會依公司法或證券相關法令定之。
第五條之一:
若以低於發行日標的股票市價之認股價格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或是庫藏股轉讓予員工,以低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者,應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後,始得發行。
第六條:
刪除。
第七條:
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並依法簽證後發行之。
本公司公開發行後,得免印製股票,並得依證券集中保管機構之請求,合併換發大面額
- 32 -
證券。
前項規定發行之股份,應洽證券集中保管機構登錄或保管。
第七條之一:
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
本公司公開發行之後,股務處理依主管機關所頒佈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公司股務處理悉按主管機關頒布之「公開發行股務處理準則」之規定辦理。
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於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為之。
第三章 股東會
第九條:
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由董事會依法召開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股東常會之召集,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規定辦理,其開會之日期、地點及召集事由,依法令規定。
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第十條:
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簽名或蓋章委託代理人出席。
股東委託之辦法,除依公司法第一七條規定外,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後悉依主管機關頒布之「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辦理。
第十條之一:
股東會開會時,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依公司法第二〇八條規定辦理。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第十一條:
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依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九條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召開股東會時,得採行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其表決權。
第十二條:
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表決時,如經主席徵詢無異議者,視為通過,其效力與投票表決同。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前項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後,前項議事錄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第四章 董事
第十三條:
本公司設置董事七至十人,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中選任,連選得連任。董事人數由董事會議定之。
前項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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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之一:
本公司得為全體董事於任期内,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為其購買責任險。
第十三條之二:
刪除。
第十三條之三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成立之日同時廢除監察人。
第十四條
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之,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董事長一人,及副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對外代表本公司,對內為股東會、董事會主席。
董事會應至少每季召集一次,董事會應於開會七日前載明事由,通知各董事。但有緊急事項或董事過半數之請求得隨時召集之。
前項召集之通知得以書面、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為之。
第十五條:
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辦理。
董事會開會時,董事應親自出席為原則。但因特殊事故未克出席,得由其他董事代理。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該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董事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時,應於每次出具委託書,並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前項代理人以受一人之委託為限。
第十六條:
全體董事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不論營業盈虧,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價值,並參酌同業通常水準支給之。
第五章 經理人
第十七條:
本公司得設置執行長及總經理,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六章 會計
第十八條:
本公司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由董事會編造下列各項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請股東常會承認:(一)營業報告書(二)財務報表(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十八條之一:
公司年度如有獲利(即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不高於 2% 為董事酬勞及 1%~20% 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先予以彌補。
前項員工酬勞數額中,應提撥 1%~20% 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提股東會報告。
第十九條: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一、提繳稅捐。
二、彌補虧損。
三、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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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
如尚有餘額,為股東紅利,連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
第二十條:
本公司因考量公司所處環境,分配股利之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股東股利之發放,其中現金股利於股利總額之 10%~100%,股票股利於股利總額之 0%~90%。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未訂事項,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七十九年十一月十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九月七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年二月十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第四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八月十日。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七日。
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第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日。
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
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一月十五日。
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三月十五日。
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
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〇〇年四月十三日。
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二日。
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八年六月六日。
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第二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第二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五年二月十日。
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簡山傑


附錄二
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 1 條 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股東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故
爰依上市上櫃制理實務守則第五條訂定本規則,以資遵循。
第 2 條 本公司股東會之議事規則,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之規定。
第 3 條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集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集會意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公司及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且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各款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其主要內容得置於證券主管機關或公司指定之網站,並應將其網址載明於通知。
股東會召集事由已載明全面改選董事,並載明就任日期,該次股東會改選完成後,同次會議不得再以臨時動議或其他方式變更其就任日期。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第四項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但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書面或電子受理方式、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本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第 4 條 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至遲應於股東會開會前二日,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第 5 條 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召開之地點及時間,應充分考量獨立董事之意見。
第 6 條 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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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
股東本人或股東所委託之代理人(以下稱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公司對股東出席所憑依之證明文件不得任意增列要求提供其他證明文件;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本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或股東所委託之代理人(以下稱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會議資料,交付予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有選舉董事者,應另附選舉票。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第 7 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前項主席係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常務董事或董事擔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董事長宜親自主持,且宜有董事會過半數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成員至少一人代表參與出席,並將出席情形記載於股東會議事錄。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第 8 條 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 9 條 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第 10 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議案(包括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修正)均應採逐案票決,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董事會其他成員應迅速協助出席股東依法定程序,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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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並安排適足之投票時間。
第 11 條 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惟股東發言違反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第 12 條 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前項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第 13 條 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方式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故本公司宜避免提出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如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至遲應於股東會開會前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逐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及棄權之結果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
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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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第 14 條 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 15 條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記載之,有選舉董事時,應揭露每位候選人之得票權數。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第 16 條 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及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依規定格式編造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
股東會決議事項,如有屬法令規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之重大訊息者,本公司應於規定時間內,將內容傳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第 17 條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
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席得制止之。
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從者,得由主席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
第 18 條 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使用,得由股東會決議另覓場地繼續開會。
股東會得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
第 19 條 本議事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一〇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一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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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四
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一、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86,113,769股。全體董事最低應持有股數6,889,101股。
二、截至115年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115年4月27日)止,股東名簿記載之全體董事持有股數如下:
| 股東持有人身分 | 姓名 | 持有股數 | 佔已發行股份% |
|---|---|---|---|
| 董事長 | 欣揚投資(股)公司 | ||
| 代表人:簡山傑 | 5,950,528 | 6.91 | |
| 副董事長 | 欣揚投資(股)公司 | ||
| 代表人:郭政輝 | 5,950,528 | 6.91 | |
| 董事 | 欣揚投資(股)公司 | ||
| 代表人:鐘明峰 | 5,950,528 | 6.91 | |
| 董事 | 曾山一 | 979,086 | 1.14 |
| 獨立董事 | 李松山 | 0 | 0.00 |
| 獨立董事 | 曾雯如 | 0 | 0.00 |
| 獨立董事 | 張淑如 | 0 | 0.00 |
| 總股數合計 | 6,929,614 | 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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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其他說明事項
一、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相關資訊:
(一)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本公司今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申請期間為民國115年4月17日至民國115年4月27日止,並已依法令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二)於上開期間內,本公司並未接獲任何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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