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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EC Annual Report 2016

Nov 11, 2016

52064_rns_2016-11-11_4f113033-2698-417f-bf16-66b6a8fe2c28.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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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2413

環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0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0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公司地址:台中市南屯區工業區27路3號 公司電話:(04)2359-0096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目 錄


一、封面 1
二、目錄 2
三、聲明書 3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4 – 7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8 – 9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10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11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12 - 13
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 公司沿革 14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4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4 – 24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24 – 43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43 – 44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45 – 66
(七) 關係人交易 66 – 67
(八) 質押之資產 67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67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68
(十一) 重大之期後事項 68
(十二) 其他 68 – 74
(十三) 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75 – 79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79 – 80
3.大陸投資資訊 81
(十四) 部門資訊 82 – 84

現屋料 1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
民国一〇五年十二月3343310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

附註
%
96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四/六.1 S615, 784 15 ° \$725, 815 16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償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四/六.2 23,702 -1 27, 715 $\mathbf{1}$
1147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流動 5,035 $\mathcal{L}$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四/七 7,799 8,671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四/六.3 734.608 17 855, 475 18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四/六.3/七 14, 421 $\sim$ 27, 442 а
1200 其他應收款 40, 101 1 50, 167 1
130x 存货 四/六.4 772, 975 18 789, 207 17
1410 预付款项 32, 921 $\mathbf{1}$ 53, 901 П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四/六.5 117,007 3 17,576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2, 365, 353 56 2,555,969 55
非流動資產
152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六.6 247, 219 6 294, 942 $6\phantom{.0}$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六.7 133, 380 3 159,680 $\frac{1}{2}$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四/六.8 18, 273 $\rightarrow$ 12,012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四/六.9 1, 110, 192 $26 -$ 1, 275, 131 $28\,$
1760 投資性不動產 四/六.10 106, 108 $3^{\circ}$ 86,096 $\rm{2}$
1780 無形資產 PT. 22, 940 $\,1$ 31,489 1
1840 逃延所得稅資產 四/六.22 70,116 $\rm{2}$ 62, 677 1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八六.11 140, 414 3 159, 388 З
15xx 非流動質產合計 1.848, 842 44 2, 081, 415 45
IXXX 資產總計 \$4, 213, 995 100 \$4,637,384 100
環隆科構興節毒縣省團長子公司
R图-O五年十二月 575年1月 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均以新台帑仟元為單位)
負債及權益 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码 會計項目 附註
96
96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四/六.12 \$358,103 8 \$266,355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四/六.13 149, 956 4 29,990
2150 應付票據 1,806 × 1,368
2170 應付挑款 574, 922 14 548, 975 12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14 190, 077 5 449, 033 10
2230 本期所得税負債 19,306 - 30.476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57,081 ï 46, 328
2320 一年內到期長期負債 四/六.15 284, 282 $\overline{\tau}$ 153, 333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635,533 39 1,525,858 34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四/六.15 563, 603 13 992, 230 $^{21}$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四/六.22 11,375 ÷ 21,790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四/六.16 62, 522 2 57,043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3,398 ÷ 4.345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640.898 15 1,075.408 22
2xxx 負債總計 2, 276, 431 54 2,601.266 56
權益
31XX 歸屬於母公司其主之權益
3100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四/六.17 1, 273, 592 30 1, 273, 592 $27\,$
3200 資本公積 四/六.17 369.225 9 369, 225
3300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8,514 $\rightarrow$ 1,742
3350 未分配盈餘 114,699 3 179, 238
保留盈餘合計 133, 213 $\,$ 3 $\,$ 180,980
3400 其他權益 四/六.17 150.956 $\overline{4}$ 211, 454
36x 非控制權益 578 $\overline{\phantom{a}}$ 867
3xxx 權益總計 1,937,564 46 2,036,118 44
負債及權益總計 \$4, 213, 995 100 S4, 637, 384 100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一〇五年度 一〇四年度

96
96
4000 營業收入 四/六.15/七 \$4,051,783 100 \$4, 407, 956 100
5000 登業成本 四/六.17 (3, 395, 378) (84) (3, 586, 992) (31)
5900 營業毛利 656, 405 16 820, 964 19
6000 營業費用 四/六.17/七
6100 推銷費用 (96, 930) (2) (106, 902) (3)
6200 管理費用 (297, 844) (7) (319, 069) (7)
6300 研發費用 (219, 320) (5) (214, 452) (5)
營業費用合計 (314, 094) (15) (340, 423) (15)
6900 螢雲利益 42, 311 180, 541 $\frac{4}{3}$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四/六.18
7010 其他收入 50,265 2 65, 535 $\tilde{z}$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4,402 20,526 $\overline{\phantom{a}}$
7050 財務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
(27, 684) (1) (35, 503) (1)
7060 四/六.7 220 118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7, 203 1 50, 676 1
7900 税前淨利 69, 514 $\overline{2}$ 231, 217 5.
7950 所得税費用 四/六.20 (48, 480) (1) (63, 810) (1)
8200 本期淨利 21,034 1 167, 407 $\overline{4}$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四/六.19
8310 不重分類至指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衝量數 (6.518) H, (5.009)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1,108 $\overline{a}$ 852 $\sim$
8360
8361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2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35, 808) (1) (5, 045) z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24, 896) (1) (89, 041) (2)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現 10,206 3,468 ÷.
本期其他综合損益(稅後淨額) (55, 908) (2) (94, 775) (2)
8500 本期综合提益總額 8(34, 874) (1) \$72,632 $\overline{2}$
8600 淨利(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21,323 T \$167,716 4
8620 非控制權益 (289) (309)
87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21,034 Ŧ \$167, 407 4
8710 母公司業主 $$$ $(34, 585)$ (1)
8720 非控制權益 \$72,941 $\overline{2}$
(289)
$$$ $(34, 874)$
(1) (309)
\$72,632
$\overline{2}$
每股盈餘(元) 四/六.21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0.17 \$1.32
9850 稀释每股盈餘 \$0.17 \$1.32
正乱
明凯
(请参阅合併財務推薦調整)
(94, 775)
(60)
(63, 680)
x
(55, 908)
(34, 874)
1,963,144
167, 407
72, 632
402
\$2,036,118
\$2,036,118
21,034
\$1,937,564
昼益地领
3XXX
(309)
(308)
(289)
(289)
\$774
402
\$867
\$867
\$578
非控制權益
38XT
(60)
(63, 680)
(55, 908)
(94, 775)
(34, 585)
167.716
ł,
\$1,962,370
Đ
21,323
941
\$2,035,251
32, 035, 251
\$1,936,986
31XX
F2.
お裂
(86, 425)
(86, 425)
(20, 784)
领供出售金融
(20, 784)
8275, 495
\$189,070
\$189,070
冒産未實現
(通)益
\$168,286
3425
其他權益項目
(4, 193)
固外管理機構
(4, 193)
(23, 714)
(23, 714)
财務報表換算
\$(7, 330)
\$26, 577
之足换差额
\$22,384
\$22,384
3410
(1, 742)
(4, 157)
(16, 772)
(63, 680)
(5, 410)
167,716
163,559
\$179,238
SI79, 238
\$17,421
21,323
15.913
\$114,699
未分配盈餘
3350


œ
法定盈龄公核
1,742
1.
\$1,742
\$1,742
15,772
\$18,514
w
$\mathfrak{f}$

٠
3310
(60)
\$359,285
\$369, 225
\$369, 225
\$389, 225
T.
擦公共微
$\mathfrak{q}$
3200
\$1, 273, 592
\$1,273,592
\$1,273.592
\$1,273,592

ä.
$\mathfrak{t}$
3100


B
103年度盈餘指辦及分配:
104年度盈餘指指及分配: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民國104牛12月31日參類
民國105年12月31日保額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氏阀105年1月1日检新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04年其他综合福益
普通股现金股利
105年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综合指出规
本期综合衛益機額
非控制權益增減


104年净利
105年净利
代碼
$\overline{50}$
$\mathbbmss{2}$
$\Xi$
$\approx$
5T

ā
$\overline{z}$
Q
2
g
53
E
E
21
全額除月 西洋引起,野刺所台等什元為單位)
外屬舒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代碼
Ħ.
一〇五年度 一〇四年度
金額 金額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期税前淨利 \$69,514 \$231, 217
A20000 调整项目: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156, 442 164, 188
A20200 推銷費用 43,997 31,996
A20300 呆帳費用(轉列收入)提列數 (8, 776) 3,719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利益)損失 (4, 896) 7,088
A20900 利息費用 27,684 35, 503
A2120D 利息收入 (2, 058) (1, 804)
A21300 殿利收入 (12, 587) (12, 312)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220) (118)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6,858 2,865
A23000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損失 2.686
A23100 處分投資利益 (118, 763) (22, 314)
A23500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48.309
A23700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502 $\overline{\phantom{a}}$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A32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減少 1.073
A31130 應收票據減少(增加) 872 (1, 707)
A31150 應收帳款減少(增加) 143, 745 (2, 624)
A31200 存貨減少(增加) 16, 232 (4.104)
A31230 预付款项减少(增加) 20,980 (3, 648)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89, 358) (41, 405)
A32130 應付業據增加 438 1,283
A32150 應付帳款增加 25, 947 19,866
A32180 其他應付款(減少)增加 (259, 464) 265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10,753 (16, 844)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76, 151 394, 869
A33100 收取之利息 2,103 1,903
A33200 收取之股利 12,587 12,312
A33300 支付之利息 (27, 627) (36, 136)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65, 016) (5, 678)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1, 802) 367, 270

環隆科技 插編及子公司
民國一〇五年及一 図一〇五年及一 第一方程序 星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子註解外 → 均以析台格仟元為單位)
代碼
一〇五年度 一〇四年度
金額 金額
BBBB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200 處分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8,786
B00400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141,589 32, 525
B00600 取得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5, 035)
B00700 處分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5,067
B01200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7,009) (10, 000)
B01300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5,000 71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6,000)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64, 130) (41, 280)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0.214 2,412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1, 276) (8, 256)
B05400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20, 131) (1, 162)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42, 053) (38, 145)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19, 955 (58, 839)
CCCC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200 短期借款增加(减少) 91,748 (435, 769)
C005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119,966 29,990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1,081,014 2, 498, 338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1, 378, 692) (2, 401, 499)
C04300 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 (1, 535) (513)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63, 680)
C05800 非控制權益變動 342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51, 179) (309, 111)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23, 995 7,368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109, 031) 6,688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725, 815 719, 127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616,784 \$725, 815

環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0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及 一0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有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 公司沿革

環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設立於民國七十三年二月十八 日,主要營業項目為遲延元件、交換式電源供應器、變壓器、電磁阻件、 電路板裝配及其他電子零組件之製造加工及內外銷。本公司股票於民國八 十七年十月二十八日正式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買 賣,另民國八十九年度經主管機關核准本公司股票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 買賣,並於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十一日正式掛牌上市。其註冊地及主要營運 據點位於台中市南屯區工業27路3號。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本集團)民國一0五年度及一0四年度之合併財 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於民國一0六年三月二十日通過發布。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 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為止,本集團未採用下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但尚未適用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 如下:
    2. (1) 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資產減損」之修正

此修正係針對 2011 年 5 月發布之修正,要求企業僅於報導期間認列 或迴轉減損損失時,始應揭露個別資產(包括商譽)或現金產生單位 之可回收金額。此外,此修正並要求揭露依據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 決定已減損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時,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公允價值層 級與關鍵假設等資訊。此修正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 間生效。

(2)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 21 號「公課」

該解釋就應在何時針對政府課徵之公課(包括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第 37 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的規定進行核算的公課以 及時間和金額均可確定之公課)估列為負債提供相關指引。此解釋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3) 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之延續

此修正主要係對衍生工具若有合約更替,於符合特定條件之情況下, 無須停止適用避險會計。此修正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 期間生效。

(4) 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 撥

此修正針對員工或第三方提撥至確定福利計畫,其提撥金與員工提 供服務之年數無關者(例如依員工薪資固定比例),提供得選擇之簡 化會計處理方法。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 效。

(5) 2010-2012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2 號「股份基礎給付」

修正「既得條件」及「市價條件」之定義及新增「績效條件」及「服 務條件」之定義(「績效條件」及「服務條件」之定義於修正前係包 含於「既得條件」之定義中)。以上修正適用給與日發生於 2014 年 7 月 1 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

此修正包括(1)刪除企業合併之或有對價分類規定中「其他適用之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2)刪除「國際會計準則第 37 號『負債準備、 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或其他適當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定非 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之或有對價應於每一報導日以公允價值衡 量,並將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損益,及(3)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 9 號「金融工具」之規定以釐清為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或有對 價,僅能以公允價值衡量,且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 工具」之規定表達於損益。此修正自收購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 之企業合併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8 號「營運部門」

要求企業揭露管理階層彙總營運部門之判斷基準,並釐清僅於部門 資產定期提供情況下方需揭露應報導部門資產總額調節至企業資產 總額。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量」

此新增結論基礎係釐清因先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 衡量」之連帶修正,而移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 第 B5.4.12 段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及衡量」第 AG79 段,並非意圖改變相關衡量規定。

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此修正釐清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重估價時,重估價日之累計折 舊得以總帳面金額與淨帳面金額兩者間之差額重新計算。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24 號「關係人揭露」

此修正釐清若一個體提供主要管理人員服務予報導個體或報導個體 之母公司,則該個體為報導個體之關係人。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38 號「無形資產」

此修正釐清無形資產項目重估價時,重估價日之累計攤銷得以總帳 面金額與淨帳面金額兩者間之差額重新計算。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6) 2011-2013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此修正於結論基礎中釐清首次採用者於首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財務 報表中,得選擇適用已發布並已生效之準則或亦得選擇提前適用已 發布但尚未生效之準則或修正(若該準則或修正允許提前適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

此修正係釐清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第 2 段(a)所述 之範圍例外項目包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1 號「聯合協議」所定義 聯合協議所有類型之成立且僅適用於聯合協議個體之財務報表。此 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量」

此修正述明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第 52 段對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群組之公允價值以淨額基礎衡量時,其範圍亦包括屬國際會計準 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及衡量」或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 融工具」範圍之其他合約,無論該等合約是否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32 號「金融工具:表達」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定義。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40 號「投資性不動產」

此修正澄清特定交易是否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之 定義以及該不動產是否同時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投資性不動產 之定義,需分別依循此兩號準則之規定獨立進行分析。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7)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4 號「管制遞延帳戶」

對於處於費率管制活動之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採用者,允許 該等個體依先前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繼續認列與費率管制相關之金 額,惟為增進與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者之比較性,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第 14 號要求應將該等金額單獨列報。此準則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8)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1 號「聯合協議」之修正-收購聯合營運權益 之會計

此修正針對如何處理收購聯合營運(構成一業務者)之權益提供新指 引,要求企業就其收購持份之範圍適用 IFRS 3 「企業合併」(及未 與 IFRS 11 相衝突之其他 IFRSs)之所有原則,並依據該等準則揭露 相關資訊。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9) 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國際會計準則第 38 號「無形資產」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此修正係釐清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折舊方法,不宜以使用該資產 之活動所產生之收入為基礎。因該等收入通常反映與企業消耗該資 產經濟效益無關之其他因素,例如銷售活動及銷售數量及價格之改 變等。此修正亦釐清無形資產攤銷方法之前提假設,不宜以收入作 為衡量無形資產經濟效益消耗型態之基礎(惟於特殊情況下,該前提 假設可被反駁)。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 效。

(10) 農業: 生產性植物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 修正)

由於生產性植物之產出過程與製造過程類似,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決定生產性植物應與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所規定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之處理方式一致。因此,此修正將生產性植物納入國際會計準則 第 16 號之範圍,而於生產性植物上成長之作物則維持於國際會計準 則第 41 號之範圍。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生效。

(11) 於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

此計畫係還原 2003 年修訂國際會計準則第 27 號時所移除於單獨財 務報表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權益法會計處理之選項,以與特定 國家之單獨財務報表會計處理之規定相符。此準則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2) 2012-2014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5 號「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 此修正係規定資產(或待處分群組)自待出售重分類為待分配予業主 時,視為原始處分計畫之延續,反之亦然。此外,亦規定停止分類 為待分配予業主之處理與停止分類為待出售之處理相同。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金融工具:揭露」

此修正釐清收費之服務合約可構成繼續參與之目的而須適用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第 7 號「金融工具:揭露」中有關整體除列之已移轉金 融資產之揭露規定。此外,此修正亦刪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 對於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互抵之揭露要求適用於期中財務報導之相 關規定,而回歸國際會計準則第 34 號「期中財務報導」中簡明財務 報表之規定。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

此修正釐清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第 83 段之規定, 於評估高品 質公司債是否有深度市場以決定退職後福利義務折現之折現率時, 係以義務發行使用之幣別作為依據,而非以國家作為依據。此修正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國際會計準則第34 號「期中財務報導」

此修正釐清何謂「於期中財務報告其他部分」揭露之資訊;此修正 明訂期中財務報導規定之揭露須包含於期中財務報表附註中或自期 中財務報表交叉索引至此資訊所在處,而該資訊需與期中財務報表 同時間及以相同條件提供予使用者。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 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3) 揭露倡議(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主要修正包括:(1)重大性,釐清企業不應藉由不重要之資訊或將不 同性質或功能之資訊彙總表達而模糊重要資訊,降低財務報表之可 了解性。此項修正再次重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要求特定之揭露, 應進行該資訊是否重大之評估、(2)分類及小計,釐清綜合損益表及 資產負債表之單行項目可再予細分,及企業應如何表達並增加額外 之小計資訊、(3)附註之架構,釐清對於財務報表附註呈現之順序, 企業係有裁量空間,惟仍強調考量順序時要兼顧可了解性及可比性、 (4)會計政策之揭露,刪除重大會計政策中與所得稅及外幣兌換損益 相關之例舉,因考量前述例舉並無助益,及(5) 源自權益會計處理 投資之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釐清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 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依後續能否重分類至損益彙總為財務 報表之單行項目表達。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 間生效。

(14) 投資個體:對合併例外之適用(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第 12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

此修正包括:(1)釐清當投資個體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所有子公司時, 本身為該投資個體子公司之中間層級母公司係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 10 號第 4 段所規定編製合併財務報表之豁免、(2)釐清子公司 唯有於其本身並非投資個體且提供對投資個體母公司之支援服務時, 方須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第 32 段之規定併入投資個體母 公司之合併報表,及(3)允許投資者於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所 規定之權益法時,保留屬投資個體之關聯企業或合資對其子公司權 益所適用之公允價值衡量。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生效。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金管會已認可且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之準則或解釋,該新 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1. 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為止,本集團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如下:
  •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此新準則之核心原則為企業認列收入以描述對客戶所承諾之商品或 勞務之移轉,該收入之金額反映該等商品或勞務換得之預期有權取 得之對價。企業依該核心原則認列收入,應適用下列步驟:

  • (a) 步驟 1:辨認客戶合約
  • (b) 步驟 2: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c) 步驟 3:決定交易價格
  • (d) 步驟 4: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e) 步驟 5:於(或隨)企業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此外,亦包括一套整合性之揭露規定,該等規定將使企業對財務報 表使用者提供有關客戶合約所產生之收入與現金流量之性質、金額、 時間及不確定性之綜合資訊。此準則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 年度期間生效。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最 終版本,內容包括分類與衡量、減損及避險會計,此準則將取代國 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及先前已發布之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內容包含分類與衡量及避險會 計)。

分類與衡量: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主要係以管理金融資產之 經營模式及該金融資產之現金流量特性為基礎;金融負債則以攤銷 後成本衡量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外,另有「本身信用」變動 不認列於損益之規定。

減損:係以預計損失模型評估減損損失,以原始認列後之信用風險 是否重大增加而認列 12 個月或存續期間之預計信用損失。

避險會計:係以風險管理目標為基礎採用避險會計,並以避險比率 衡量有效性。

此準則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 資產出售或投入

此計畫係為處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與國際 會計準則第 28 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間,有關以子公司作價投 資關聯企業或合資而喪失控制之不一致。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規定 投入非貨幣性資產以交換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時,應依順流交易 之處理方式銷除所產生利益或損失之份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則規定應認列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之全數利益或損失。此修正 限制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之前述規定,當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所定義為業務之資產出售或投入時,其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應全 數認列。

此修正亦修改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使得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或合資間,當出售或投入不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所定義業 務之子公司時,其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僅就非屬投資者所享有份額 之範圍認列。

此外,此修正經決議未定期延後生效,但仍允許提前適用。

(4)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租賃」

此新準則要求承租人除特定豁免條件外,對所有租賃採單一會計模 式,即將大部分之租賃於資產負債表上認列資產及負債。另,出租 人之租賃仍分類為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此準則自 2019 年 1 月 1 日 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5) 未實現損失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所得稅」)

此修正係釐清對於未實現損失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方式。 此修正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6) 揭露倡議(國際會計準則第 7 號「現金流量表」之修正)

此修正係針對與負債有關之籌資活動,增加期初至期末之調節資訊。 此修正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7)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客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此修正主要係釐清如何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如何決定一企業為 主理人或代理人,以及如何決定授權之收入認列應於某一時點或隨 時間逐步認列。此修正自2018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8)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2 號「股份基礎給付」之修正

此修正包括:(1)釐清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若有既得條件 (服務條件或非市價績效條件),則於衡量日估計股份增值權時不得 考慮市價條件以外之既得條件。既得條件應藉由調整股份增值權數 量納入負債衡量之考量、(2)釐清若稅務法令要求企業以權益工具交 割時,應扣繳稅款,此種協議若除了前述淨交割特性以外,其餘皆 可符合權益工具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則此協議屬權益工具交 割之交易、及(3)釐清若以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相關條款於 修改後,符合以權益工具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則應自修改日 起改作以權益工具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處理,並於修改日以權 益工具於該日之公允價值就已取得之商品或勞務之累計程度認列至 權益,除列以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於修改日存在之負債, 修改日除列之負債之帳面金額與認列至權益金額兩者之差額認列至 損益。此修正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9) 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4 號「保險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之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4 號之修正)

此修正協助解決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生效日(2018 年 1 月 1 日) 與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即將發布之新保險合約準則生 效日(不會早於 2020 年)不同產生之議題。此修正允許企業所發行符 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4 號適用範圍之保險合約,於適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且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前,可減少特 定之影響。此修正提出兩個方法,分別為覆蓋法及暫時豁免法,覆 蓋法允許企業,對於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日前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 9 號之規定可能產生之部分會計配比之損益影響數予以消除; 暫時豁免法允許符合規定之企業可選擇於2021年以前遞延採用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規定(亦即在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前仍採用國 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之規定)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0) 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國際會計準則第 40 號「投資性不動產」之修正)

此修正增加投資性不動產轉換之相關規定,並釐清當不動產符合或 不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且有用途改變之證據時,企業應將不動 產轉入投資性不動產或從投資性不動產轉出,管理當局意圖改變並 非用途改變之證據。此修正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生效。

(11) 2014-2016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此修正修改及增加針對部分準則修正之過渡條款,以及刪除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附錄E 給予首次採用者之短期豁免。此修正自 2018

1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2 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此修正釐清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2 號之揭露規定(除第 B10 至 B16 段外),適用於分類至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之對其他個體 之權益。此修正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此修正釐清當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係直接或間接透過屬創業投 資組織或共同基金、單位信託及類似個體(包括與投資連結之保險 基金)之個體所持有時,該個體應按個別投資之基礎選擇依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之規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以衡 量對該等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此外,若企業本身非為投資個體, 且對投資個體關聯企業或投資個體合資具有權益時,企業對關聯企 業或合資採用權益法時,係按每一投資個體關聯企業或投資個體合 資,選擇維持該投資個體關聯企業或投資個體合資對其子公司之權 益所採用之公允價值衡量。此修正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生效。

(12)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 22 號「外幣交易及預付(預收)款」

該解釋說明,於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21 號「匯率變動之影響」第 21 及 22 段時,為決定相關資產、費用或收益(或其一部分)之原始認列 且於除列與預付(預收)外幣款項有關之非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負 債時所採用之交易日匯率,該交易日係指個體原始認列因預付(預收) 外幣款項產生之非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負債之日。如有多筆預付 (預收)款項,個體須對各別預付(預收)款項決定其交易日。此解釋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其 實際適用日期以金管會規定為準,該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集 團並無重大影響。

  •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 遵循聲明

本集團民國一0五年及一0四年度之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 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

  1. 編製基礎

合併財務報表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係以歷史成本為編製基 礎。除另行註明者外,合併財務報表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合併概況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原則

當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者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 享有權利,且透過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控制即 達成。特別是,本公司僅於具有下列三項控制要素時,本公司始控制被 投資者:

  • (1) 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亦即具有賦予其現時能力以主導攸關活動之既 存權利)
  • (2) 來自對被投資者之參與之變動報酬之暴險或權利,及
  • (3) 使用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以影響投資者報酬金額之能力

當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少於多數之被投資者表決權或類似權利時,本 公司考量所有攸關事實及情況以評估其是否對被投資者具有權力,包 括:

  • (1) 與被投資者其他表決權持有人間之合約協議
  • (2) 由其他合約協議所產生之權利
  • (3) 表決權及潛在表決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當事實及情況顯示三項控制要素中之一項或多項發生變動時,本公司即 重評估是否仍控制被投資者。

子公司自收購日(即本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即全部編入合併報表中, 直到喪失對子公司控制之日為止。子公司財務報表之會計期間及會計政 策與母公司一致。所有集團內部帳戶餘額、交易、因集團內部交易所產 生之未實現內部利得與損失及股利,係全數銷除。

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造成對子公司控制之喪失,則該股權變動係 以權益交易處理。

子公司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 益因而產生虧損餘額亦然。

若本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則

  • (1) 除列子公司之資產(包括商譽)和負債;
  • (2) 除列任何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
  • (3) 認列取得對價之公允價值;
  • (4) 認列所保留任何投資之公允價值;
  • (5) 認列任何利益或虧損為當期損益;
  • (6) 重分類母公司之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金額為當期損益。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主體如下: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主要業務 105.12.31 104.12.31
本公司 天隆投資(股)公司 投資公司 100.00% 100.00%
本公司 UMEC Investment Co., 專業投資及控股公司 100.00% 100.00%
Ltd.〔以下簡稱UMEC
(B.V.I.)〕
UMEC UMEC (H.K.) Company Ltd. 設置中國大陸處理外銷買賣事 100.00% 100.00%
(B.V.I) 〔以下簡稱UMEC (H.K.)〕
UMEC UMEC USA, Inc. 電磁元件之研發及銷售,代理電 99.99% 99.99%
(B.V.I) 〔以下簡稱UMEC (USA)〕 磁元件之銷售
UMEC Global Development 專業投資及控股公司 100.00% 100.00%
(B.V.I) Company Ltd.
〔以下簡稱Global〕

所持有權益百分比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所持有權益百分比
----------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主要業務 105.12.31 104.12.31
Global 嘉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交換式電源供應器、變壓器及電 100.00% 100.00%
〔以下簡稱嘉隆(深圳)〕 路板組製之製造及買賣
Global 福隆電子(龍岩)有限公司 交換式電源供應器、變壓器及電 100.00% 100.00%
〔以下簡稱福隆(龍岩)〕 路板組製之製造及買賣
Global 環隆科技(越南)責任有限 交換式電源供應器、變壓器及電 100.00% 100.00%
公司〔以下簡稱環隆(越 路板組製之製造及買賣
南)〕
Global 協隆電子科技(安徽)有限 交換式電源供應器、變壓器及電 100.00% 100.00%
公司〔以下簡稱環隆(協 路板組製之製造及買賣
隆)〕
Global 仁隆電子(梅州)有限公司 交換式電源供應器、變壓器及電 100.00% 100.00%
〔以下簡稱環隆(仁隆)〕 路板組製之製造及買賣
Global UMEC JAPAN CO., LTD. 推廣銷售交換式電源供應器、變 100.00% 100.00%
〔以下簡稱環隆(日本)〕 壓器及電路板組製
本公司 華雷科技(股)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製造買賣 81.02% 81.02%
〔以下簡稱 (華雷)〕
天 隆 投資 (股) 華雷科技(股)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製造買賣 13.02% 13.02%
公司 〔以下簡稱 (華雷)〕
  1. 外幣交易

本集團之合併財務報表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集團內的 每一個體係自行決定其功能性貨幣,並以該功能性貨幣衡量其財務報 表。

集團內個體之外幣交易係以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其功能性貨幣記錄。於每 一報導期間結束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以該日收盤匯率換算;以公允價值 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以歷史成 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原始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下列所述者外,因交割或換算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 當期認列為損益:

(1)為取得符合要件之資產所發生之外幣借款,其產生之兌換差額若視 為對利息成本之調整者,為借款成本之一部分,予以資本化作為該 項資產之成本。

  • (2) 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之外幣項目, 依金融工具之會計政策處理。
  • (3) 構成報導個體對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一部分之貨幣性項目,所產生 之兌換差額原始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淨投資時,自 權益重分類至損益。

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 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 認列為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損益。

  1. 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與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 之收盤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因 換算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國外營運機構 時,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權益項下之單獨組成部分之 累計兌換差額,於認列處分損益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涉及對包含 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喪失控制之部分處分,及部分處分對包含國外營 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協議之權益後,所保留之權益係一包含國外營 運機構之金融資產者,亦按處分處理。

在未喪失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按比例將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國外營運機構之非控制 權益,而不認列為損益;在未喪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下,部分處分包 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協議時,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 類至損益。

本集團因收購國外營運機構產生之商譽及對其資產與負債帳面金額所 作之公允價值調整,視為該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並以其功能性 貨幣列報。

  1.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則分類為非流動 資產: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
  •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 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則分類為非流動 負債:

  •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
  • (4)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負債。負 債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 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 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定期存款或投資(包括合約期間 三個月內之定期存款)。

  1.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集團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融資 產與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直接可歸屬於金融 資產與金融負債(除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 負債外)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係從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 值加計或減除。

(1)金融資產

本集團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本集團之金融資產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持有至到期日投資、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四類。 該分類係於金融資產原始認列時視其性質及目的而決定。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持有供交易及原始認列 即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 A.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 B.於原始認列時即屬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且有近 期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 C.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 具除外)。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結 合)合約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當符合下列因 素之一而可提供更攸關之資訊時,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

A.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B. 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 略,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 階層之該投資組合資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類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 損益,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收取之任何股 利或利息(包含於投資當年度收到者)。

對於此類金融資產,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 量時,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以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且被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 被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日投資 或放款及應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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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備供出售貨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變動中之部分兌換差額、備供出 售金融資產以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 股利收入,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 動,於該投資除列前認列於權益項下;除列時將先前認列於權益項 下之累積數重分類至損益。

對於權益工具投資,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 量時,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以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非衍生金融資產若具有固定或可決定之付款金額,且本集團有積極 意圖及能力持有至到期日時,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惟不 包括下列項目: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指定 為備供出售,以及符合放款及應收款定義者。

此等金融資產於原始衡量後,係以採用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 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攤銷後成本之計算則考量取得時之折價 或溢價及交易成本。有效利率法之攤銷認列於損益。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指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收取 金額之非衍生金融資產,且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未分類為透過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未指定為備供出售,以及未因信用惡化以外之 因素致持有人可能無法收回幾乎所有之原始投資。

此等金融資產係以應收款項及無活絡市場債務工具投資單獨表達 於資產負債表,於原始衡量後,採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 損後之金額衡量。攤銷後成本之計算則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以 及交易成本。有效利率法之攤銷認列於損益。

金融資產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其他金融資產係於每一 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 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損失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 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減少, 除應收款項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外,其餘則直接由帳面金額中扣 除,並將損失認列於損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顯著或永久性下 跌時,將被認為是一項損失事項。

其他金融資產之損失事項可能包含:

A.發行人或交易對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或 B.違反合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或

C.債務人很有可能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D.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因發行人財務困難而消失。

本集團針對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與放款及 應收款,首先個別評估重大個別金融資產是否存有減損客觀證據, 個別不重大之金融資產則以群組評估。若確定個別評估之金融資產 無減損客觀證據存在,無論是否重大,將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性之 金融資產為一群組,並以群組進行減損評估。若存有發生減損損失 之客觀證據,損失之衡量係以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 現值之差額決定。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之現值係依該資產原始有效利 率折現,惟放款如採浮動利率,其用以衡量減損損失之折現率則為 現時有效利率。利息收入係以減少後之資產帳面金額為基礎,並以 計算減損損失所採用之現金流量折現率持續估列入帳。

當應收款項預期於未來無法收現時,應收款項及相關之備抵科目即 應予沖銷。於認列減損損失之後續年度,若因一事件之發生導致估 計減損損失金額增加或減少,則藉由調整備抵科目以增加或減少先 前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如沖銷之後回收,則此回收認列於損益。

分類為備供出售之權益工具,減損認列金額係以取得成本與目前公 允價值之差異所衡量之累積損失,減除先前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 失衡量,並自權益項下重分類至損益。權益投資之減損損失不透過 損益迴轉;減損後之公允價值增加直接認列於權益。

分類為備供出售之債務工具,減損認列金額係以攤銷後成本與當時 公允價值間之差異所衡量之累積損失,減除該資產先前已認列於損 益之減損損失衡量。未來利息收入依資產減少後帳面金額為基礎, 並以衡量減損損失計算現金流量折現所使用之有效利率設算,利息 收入認列於損益。債務工具公允價值如於後續年度增加,且該增加 明顯與認列減損損失後發生之事件相關,則減損損失透過損益迴轉。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金融資產除列

本集團持有之金融資產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除列:

  • A. 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
  • B. 已移轉金融資產且將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移轉 予他人。
  • C. 既未移轉亦未保留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但已移 轉對資產之控制。

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 損益。

(2)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集團發行之負債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 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集團於資產減除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 合約,本集團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 之金額認列。

複合工具

本集團對所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依其合約條款確認金融負債及權 益組成要素。另對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係於區分權益要素前評 估嵌入之買、賣權之經濟特性及風險是否與主債務商品緊密關聯。

不涉及衍生金融工具之負債部分,其公允價值使用性質相當且不 具轉換特性債券之市場利率評估,於轉換或贖回清償前,此部分 金額分類為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至於其他與主契約經 濟特性風險不緊密關聯之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部分(例如嵌入之 買回權及贖回權經確認其執行價格無法幾乎等於債務商品於每一 執行日之攤銷後成本),除屬權益組成要素外,分類為負債組成要 素,並於後續期間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權益要素之金額 則以轉換公司債公允價值減除負債組成部分決定之,其帳面金額 於後續之會計期間不予重新衡量。若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不具權 益要素,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混 合工具之方式處理。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交易成本依照原始認列可轉換公司債分攤予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之比例,分攤至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該轉換公司債到期前要求行使轉換權利時,先 將負債組成要素之帳面金額調整至轉換當時應有之帳面金額,作為 發行普通股之入帳基礎。

金融負債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 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或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及原始認列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 A.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 B.於原始認列時即屬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且有近 期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 C.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 具除外)。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結 合)合約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當符合下列因素 之一而可提供更攸關之資訊時,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A.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B.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 略,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 階層之該投資組合資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此類金融負債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該認列為損益 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利息。

對於此類金融負債,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 衡量時,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衡量,並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負 債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應付款項及借款等,於原始認 列後,續後以有效利率法衡量。當金融負債除列及透過有效利率法 攤提時,將其相關損益及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及交易成本。

金融負債之除列

當金融負債之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則除列該金融負債。

當本集團與債權人間就具重大差異條款之債務工具進行交換,或對 現有金融負債之全部或部分條款作重大修改(不論是否因財務困 難),以除列原始負債並認列新負債之方式處理,除列金融負債時, 將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括移轉之非現金資產 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於損益。

(3)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已認列金額目前具互抵之法律行使權利 且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能予以互抵 並以淨額列示於資產負債表。

  1. 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團所持有或發行之衍生金融工具係用以規避匯率風險及利率風險, 其中屬指定且為有效避險者,於資產負債表列報為避險之衍生金融資產 或金融負債;其餘非屬指定且為有效避險者,則於資產負債表列報為透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屬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衍生金融工具之原始認列係以衍生金融工具合約簽訂日之公允價值衡 量,並於續後採公允價值衡量。當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為正數時, 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為負數時,則為金融負債。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 值變動直接認列於損益,惟涉及現金流量避險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 險屬有效部分者,則認列於權益項下。

當嵌入於主契約之衍生金融工具,其經濟特性及風險與主契約並非緊密 關聯,且主契約非持有供交易或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該嵌 入式衍生金融工具應視為獨立之衍生金融工具處理。

  1. 公允價值衡量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某一資產 所能收取或移轉某一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公允價值衡量假設該出售資 產或移轉負債之交易發生於下列市場之一:

  • (1) 該資產或負債之主要市場,或
  • (2) 若無主要市場,該資產或負債之最有利市場

主要或最有利市場必須是集團所能進入以進行交易者。

資產或負債之公允價值衡量係使用市場參與者於定價資產或負債時會使 用之假設,其假設該等市場參與者依其經濟最佳利益為之。

非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衡量考量市場參與者藉由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 最佳使用或藉由將該資產出售予會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之另 一市場參與者,以產生經濟效益之能力。

本集團採用在相關情況下適合且有足夠資料可得之評價技術以衡量公允 價值,並最大化攸關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且最小化不可觀察輸入值之使 用。

  1. 存貨

存貨按逐項比較之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評價。

成本指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狀態及地點所產生之成本: 原物料-以實際進貨成本,採加權平均法。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製成品及在製品-包括直接原料、直接人工及製造費用。固定製造費用 係以正常產能分攤,但不包含借款成本,採加權平均法。

淨變現價值指在正常情況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銷 售費用後之餘額。

  1.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集團對關聯企業之投資除分類為待出售資產外,係採用權益法處理。 關聯企業係指本集團對其有重大影響者。合資係指本集團對聯合協議(具 聯合控制者)之淨資產具有權利者。

於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於資產負債表之列帳,係以成本加計 取得後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或合資淨資產變動數依持股比例認列之金 額。對關聯企業或合資投資之帳面金額及其他相關長期權益於採用權益 法減少至零後,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 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本集團與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交易所產生 之未實現損益,則依其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比例銷除。

當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變動並非因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項目而發生且 不影響本集團對其持股比例時,本集團係按持股比例認列相關所有權權 益變動。因而所認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或合資時,係按處 分比例轉列損益。

關聯企業或合資增發新股時,本集團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投資比例發 生變動,因而使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或合資所享有之淨資產持份發生增 減者,以「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該增減數。於投資 比例變動為減少時,另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相關項目,依減 少比例重分類至損益或其他適當科目。前述所認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處 分關聯企業或合資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關聯企業或合資之財務報表係就與集團相同之報導期間編製,並進行調 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本集團之會計政策一致。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 列與衡量」之規定確認是否有客觀證據顯示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發 生減損,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本集團即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 減損」之規定以關聯企業或合資之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間之差異數計 算減損金額,並將該金額認列於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損益中。前述可回 收金額如採用該投資之使用價值,本集團則依據下列估計決定相關使用 價值:

  • (1) 本集團所享有關聯企業或合資估計未來產生現金流量現值之份額, 包括關聯企業或合資因營運所產生之現金流量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 得之價款;或
  • (2) 本集團預期由該投資收取股利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產生之估計未來 現金流量現值。

因構成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帳面金額之商譽組成項目,並未單獨認列, 故無須對其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商譽減損測試之規定。

當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或對合資之聯合控制時,本集團係以公允 價值衡量並認列所保留之投資部分。喪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時,該投 資關聯企業或合資之帳面金額與所保留投資之公允價值加計處分所得價 款間之差額,則認列為損益。此外,當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成為對合資之 投資,或對合資之投資成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時,本集團持續適用權益 法而不對保留權益作再衡量。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認列基礎,並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 減損後列示,前述成本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拆卸、移除及復原其 所在地點之成本及因未完工程所產生之必要利息支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 重大組成項目須被定期重置,本集團將該項目視為個別資產並以特定耐 用年限及折舊方法分別認列。該等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依國際會 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除列規定予以除列。重大檢修 成本若符合認列條件,係視為替換成本而認列為廠房及設備帳面金額之 一部分,其他修理及維護支出則認列至損益。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房屋及建築 25~35年
機器設備 6~10年
運輸設備 5~10年
辦公設備 6~10年
其他資產 6~10年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若予處 分或預期未來不會因使用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予以除列並認 列損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係於每一財務年度終 了時評估,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該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1. 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以原始成本衡量,並包含取得該項資產之交易成本。投 資性不動產之帳面金額包括於達到成本可認列之條件下,因修繕或新增 現有投資性不動產而投入之成本,但一般日常發生之維修費用則不作為 其成本之一部分。於原始認列後,投資性不動產之衡量係採成本模式, 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對該模式之規定處理, 但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5號「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符合分 類為待出售(或包括於分類為待出售之處分群組中)之條件者除外。

投資性不動產在處分、永久不再使用或預期無法由處分產生未來經濟效 益之情況下,即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本集團依資產實際用途決定轉入或轉出投資性不動產。

  1. 租賃

集團為承租人

融資租賃係移轉租賃標的物所有權相關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本集 團者,並於租賃期間開始日,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或最低租賃給付現值 兩者孰低者予以資本化。租金給付則分攤予融資費用及租賃負債之減少 數,其中融資費用係以剩餘負債餘額依固定利率決定,並認列於損益。

租賃資產係以該資產耐用年限提列折舊,惟如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間屆 滿時本集團將取得該項資產所有權,則以該資產估計耐用年限及租賃期 間兩者較短者提列折舊。

營業租賃下之租賃給付係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費用。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以成本衡量。透過企業合併取得之 無形資產成本為收購日之公允價值。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係以其成 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金額。不符合認列條 件之內部產生無形資產不予資本化,而係於發生時認列至損益。

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區分為有限及非確定耐用年限。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其耐用年限內攤銷,並於存有減損跡象時 進行減損測試。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係至少於 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時進行複核。若資產之預估耐用年限與先前之估計不 同或未來經濟效益消耗之預期型態已發生改變,則攤銷方法或攤銷期間 將予以調整並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不予攤銷,但於每一年度依個別資產或現金 產生單位層級進行減損測試。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每期評估 是否有事件及情況繼續支持該資產之耐用年限仍屬非確定。若耐用年限 由非確定改為有限耐用年限時,則推延適用。

無形資產之除列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至損益。

本集團無形資產會計政策彙總如下:

專利權 電腦軟體 其他無形資產
耐用年限 10年 10年 2-5年
使用之攤銷方法 直線法攤銷 直線法攤銷 直線法攤銷
內部產生或外部 外部取得 外部取得 外部取得
取得
  1. 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所有適用IAS 36之資產是否存有減 損跡象。如有減損跡象或須針對某一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本集 團即以個別資產或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進行測試。減損測試結果如 資產或資產所述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則認列減 損損失。可回收金額為淨公允價值或使用價值之較高者。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商譽以外之資產,評估是否有跡象顯 示先前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如存有此等跡象,本集 團即估計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可回收金額因資產之 估計服務潛能變動而增加時,則迴轉減損。惟迴轉後帳面金額不超過資 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繼續營業單位之減損損失及迴轉數係認列於損益。

  1. 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條件係因過去事件所產生之現時義務(法定義務或推定 義務),於清償義務時,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且該義 務金額能可靠估計。當本集團預期某些或所有負債準備可被歸墊時,只 有當歸墊幾乎完全確定時認列為單獨資產。若貨幣時間價值影響重大 時,負債準備以可適當反映負債特定風險之現時稅前利率折現。負債折 現時,因時間經過而增加之負債金額,認列為借款成本。

  1. 收入認列

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將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收 入以已收或應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各項收入認列之條件及方式列 示如下:

商品銷售

銷售商品之收入於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時認列: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 險與報酬移轉予買方、對於已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 效控制、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 業、與交易相關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利息收入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放款及應收款及持有至到期日金融 資產)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其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率法估列,並將利 息收入認列於損益。

股利收入

當本集團有權收取股利時,方認列相關股利收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的借款成本,予以資本 化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其他所有借款成本則認列為發生期間之費 用。借款成本係包括與舉借資金有關而發生之利息及其他成本。

  1. 政府補助

本集團在能合理確信將符合政府補助所定條件,並可收到政府補助之經 濟效益流入時,始認列政府補助收入。當補助與資產有關時,政府補助 則認列為遞延收入並於相關資產預期耐用年限分期認列為收益;當補助 與費用項目有關時,政府補助係以合理而有系統之方法配合相關成本之 預期發生期間認列為收益。

本集團取得之非貨幣性政府補助時,以名目金額認列所收取之資產與補 助,並於標的資產之預期耐用年限與效益消耗型態分期等額於綜合損益 表認列收益。與自政府或相關機構獲取低於市場利率之貸款或類似輔助 視為額外的政府補助。

  1. 退職後福利計畫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員工退休辦法適用於所有正式任用之員工,員工退 休基金全數提存於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存入退休基金專 戶,由於上述退休金係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存入,與本公司及 國內子公司完全分離,故未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中。國外子公司及分 公司員工退休辦法係依當地法令規定辦理。

對於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每月負擔 之員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所提撥之金額 認列為當期費用;國外子公司及分公司則依當地特定比例提撥並認列為 當期費用。

對於屬確定福利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依據預計單位福利法於年度報 導期間結束日按精算報告提列。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包括計 畫資產報酬與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並減除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 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以及精算損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 數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並立即認列於保留盈餘。前期服 務成本為計畫修正或縮減所產生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數,且於下 列兩者較早之日期認列為費用: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1) 當計畫修正或縮減發生時;及
  • (2) 當集團認列相關重組成本或離職福利時。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係由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 決定,兩者均於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決定,再考量該期間淨確定福利負 債(資產)因提撥金及福利支付產生之任何變動。

  1.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利益)係指包含於決定本期損益中,與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 得稅有關之彙總數。

當期所得稅

與本期及前期有關之本期所得稅負債(資產),係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 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衡量。當期所得稅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或直接認列於權益之項目有關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權益而 非損益。

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 之日列為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就報導期間結束日,資產與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 債表之帳面金額間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計算。

除下列兩者外,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予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 (1) 商譽之原始認列;或非屬企業合併交易所產生,且於交易當時既不 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
  • (2)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所產生,其迴轉時點可控制且 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不會迴轉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除下列兩者外,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用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 減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於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

  • (1) 與非屬企業合併交易,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 稅所得(損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有關;
  • (2) 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 關,僅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迴轉且迴轉當時有足夠之課稅所得 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之範圍內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 量,該稅率並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 礎。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衡量係反映報導期間結束日預期回收資產 或清償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遞延所得稅與不列於損 益之項目有關者,亦不認列於損益,而係依其相關交易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 新檢視並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本期所得稅資產及本期所得稅負債之互抵 具有法定執行權,且遞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由同一稅捐機關 課徵之所得稅有關時,可予互抵。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須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判斷、估 計及假設,此將影響收入、費用、資產與負債報導金額及或有負債之揭露。 然而,這些重大假設與估計之不確定性可能導致資產或負債之帳面金額須 於未來期間進行重大調整之結果。

1.估計及假設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對有關未來所作之假設及估計不確性之主要來源資 訊,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 險。茲說明如下: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當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無法由活絡市場取 得時,公允價值將運用評價技術來決定,包括收益法(例如現金流量折現 模式)或市場法,這些模式所用之假設變動將會影響所報導金融工具之公 允價值,請參閱附註十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退職後福利計畫

退職後福利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取決於精算評 價。精算評價牽涉各種不同假設,包括:折現率之決定、未來薪資之增 加、死亡率和未來退休金給付之增加等。對用以衡量確定福利成本與確 定福利義務所使用假設之詳細說明,請參閱附註六。

所得稅

所得稅的不確定性存在於對複雜稅務法規之解釋、產生未來課稅所得的 金額及時點。由於廣泛的國際商業關係與契約的長期性和複雜性,其實 際結果與所作假設間產生之差異,或此等假設於未來之改變,可能迫使 將已入帳的所得稅利益和費用於未來予以調整。對所得稅之提列,係依 據本公司營業所在各國之稅捐機關可能的查核結果,所作之合理估計。 所提列的金額是基於不同因素,例如:以往稅務查核經驗及課稅主體與 所屬稅捐機關對稅務法規解釋之不同。此解釋之差異,因公司個別企業 所在地之情況,而可能產生各種議題。

未使用之課稅損失與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係於未 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或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 得稅資產。決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可認列之金額係以未來課稅所得及應課 稅暫時性差異可能發生之時點及水準併同未來之稅務規劃策略為估計 之依據。

應收帳款減損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本集團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減損 損失之金額係參考客戶過去拖欠紀錄、分析其目前財務狀況及依據對客 戶之應收帳款帳齡分析等因素,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 量(不包括尚未發生之未來信用損失)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 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 大減損損失,請詳附註六。

存貨評價

存貨淨變現價值之估計值係考量存貨發生毀損、全部或部分過時或售價 下跌等情況,以估計時可得之存貨預期變現金額之最可靠證據為之,請 詳附註六。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105.12.31 104.12.31
庫存現金 \$5,379 \$5,395
銀行存款 611,405 720,420

\$616,784 \$725,815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原始認列時即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104.12.31 105.12.31
\$19,022 \$23,702
8,693 - 受益憑證
\$27,715 \$23,702

本集團持有供交易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1. 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關係人

明細如下:

105.12.31 104.12.31
\$785,291 \$914,935
(50,683) (59,460)
734,608 855,475
14,421 27,442
\$749,029 \$882,917

本集團之應收帳款未有提供質押之情況。

本集團對客戶之授信期間通常為7天至150天。有關應收票據及帳款減損 所提列之呆帳變動及帳齡分析資訊如下(信用風險揭露請詳附註十二):

個別評估 群組評估
之減損損失 之減損損失 合計
105.1.1 \$- \$59,460 \$59,460
當期發生/或迴轉之金額 - (6,769) (6,769)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 - (2,008) (2,008)
105.12.31 \$ - \$50,683 \$50,683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04.12.31 \$ - \$59,460 \$59,460
當期發生/或迴轉之金額 3,719 3,719
104.1.1 \$ - \$55,741 \$55,741
之減損損失 之減損損失 合計
個別評估 群組評估

本集團民國一0五年及一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無發生應收帳款個 別評估所產生之減損損失。

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之逾期帳齡分析如下:

已逾期但尚未減損之應收帳款
未逾期且
未減損 1-30
天內
31-60
61-90
91-360
361
天以上
合計
105.12.31 \$630,505 \$92,436 \$26,010 \$49 \$29 \$ - \$749,029
104.12.31 \$762,298 \$114,900 \$4,242 \$104 \$1,373 \$ - \$882,917
  1. 存貨

存貨組成明細如下:

105.12.31 104.12.31
\$352,913 \$305,881
物料及零件 25,331 23,144
17,041 31,664
130,877 139,986
246,813 254,783
- 33,749
\$772,975 \$789,207

本集團民國一0五年度及一0四年度認列為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 3,395,378仟元及3,586,992仟元,包括分別認列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46,341仟元及存貨跌價損失2,312仟元。

民國一0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由於處分過時之產品及因淨 變現價值回升,故產生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存貨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其他流動資產
105.12.31 104.12.31
受限制資產 \$108,011 \$16,418
其他 8,996 1,158
\$117,007 \$17,576

本公司其他流動資產提供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05.12.31 104.12.31
康聯訊科技(股)公司 \$123,767 \$135,492
阿爾法特&歐米茄半導體公司 75,368 122,386
拍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3,407 31,978
程泰機械(股)公司 4,677 5,086
合計 \$247,219 \$294,942

本集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1.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05.12.31 104.12.31
太盟光電科技(股)公司 \$56,498 \$43,558
萊特爾技術公司 26,415 26,415
亞太優勢微系統(股)公司 21,682 58,924
象量科技(股)公司 10,000 5,000
嘉實資訊(股)公司 6,153 6,153
賽席爾商元鼎音訊(股)公司 5,002 -
尚揚創業投資(股)公司 3,920 3,920
九益(股)公司 3,710 3,710
瀚霖科技(股)公司 - 7,000
聯昇電子(股)公司 - 5,000

\$133,380 \$159,680

上述本集團所持有 2

之未上市(櫃)股票投資,基於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 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數之機率,因此無法以公允價值衡量,而採用成本 衡量。

本集團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集團投資關聯企業之明細如下:

105.12.31 104.12.31
持股 持股
被投資公司名稱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聯耀科技(股)公司 \$12,485 33.55% \$12,012 33.55%
PT. SINERGI CERDAS TECHNOLOGY 2,280 49.00% 2,280 49.00%
協創系統科技(股)公司 5,788 20.00% -
減:減損損失 (2,280) (2,280)

\$18,273 \$12,012

本集團對聯耀科技(股)公司、PT. SINERGI CERDAS TECHNOLOGY及協創 系統科技(股)公司之投資對本集團並非重大。本集團投資關聯企業之彙 總財務資訊,依所享有份額合計列示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220 \$118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20 \$118

前述投資關聯企業於民國一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0四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並無或有負債或資本承諾,亦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土地及土 房屋及
------ ----- --
地改良物 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模具設備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 合計
成本:
105.1.1 \$149,380 \$1,129,063 \$1,565,429 \$12,278 \$103,098 \$82,847 \$165,822 \$ - \$3,207,917
重分類 - - (180,008) - - - 180,008 -
增添 - - 50,490 970 8,246 2,820 1,604 - 64,130
移轉 - - 13,891 - 2,132 1,427 - - 17,450
處分 - (2,327) (78,892) - (10,271) (1,145) (13,887) - (106,522)
匯率變動之影響 - (45,294) (68,133) (262) (2,977) (30) (16,244) - (132,940)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土地及土 房屋及
地改良物 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模具設備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 合計
105.12.31 \$149,380 \$1,081,442 \$1,302,777 \$12,986 \$100,228 \$85,919 \$317,303 \$ - \$3,050,035
104.1.1 \$149,380 \$1,136,621 \$1,530,334 \$12,335 \$100,830 \$81,150 \$185,030 \$902 \$3,196,582
增添 - 1,404 30,703 15 3,870 819 1,029 3,440 41,280
移轉 - 230 54,241 - 1,250 967 2,589 (4,342) 54,935
處分 - - (29,802) - (2,513) (66) (20,644) - (53,025)
匯率變動之影響 - (9,192) (20,047) (72) (339) (23) (2,182) - (31,855)
104.12.31 \$149,380 \$1,129,063 \$1,565,429 \$12,278 \$103,098 \$82,847 \$165,822 \$ - \$3,207,917
折舊及減損:
105.1.1 \$(449) \$(531,256) \$(1,092,820) \$(10,261) \$(73,931) \$(79,812) \$(144,257) \$ - \$(1,932,786)
重分類 - - 167,547 - - - (167,547) -
折舊 - (46,567) (85,142) (773) (9,565) (2,455) (11,821) - (156,323)
處分 - 1,106 45,379 - 9,568 1,045 12,352 - 69,450
減損損失 - - (350) - (111) (4) (37) - (502)
匯率變動之影響 - 19,511 44,213 249 1,684 22 14,639 - 80,318
105.12.31 \$(449) \$(557,206) \$(921,173) \$(10,785) \$(72,355) \$(81,204) \$(296,671) \$ - \$(1,939,843)
104.1.1 \$(449) \$(487,945) \$(1,041,570) \$(9,483) \$(66,596) \$(77,844) \$(153,468) \$ - \$(1,837,355)
折舊 - (48,116) (89,795) (846) (10,013) (2,053) (13,365) - (164,188)
處分 - 362 24,306 - 2,434 66 20,580 - 47,748
匯率變動之影響 - 4,443 14,239 68 244 19 1,996 - 21,009
104.12.31 \$(449) \$(531,256) \$(1,092,820) \$(10,261) \$(73,931) \$(79,812) \$(144,257) \$ - \$(1,932,786)
淨帳面價值:
105.12.31 \$148,931 \$524,236 \$381,604 \$2,201 \$27,873 \$4,715 \$20,632 \$ - \$1,110,192

本集團建築物之重大組成部分主要為主建物及水電工程等,並分別按其 耐用年限20至35年及15年提列折舊。

104.12.31 \$148,931 \$597,807 \$472,609 \$2,017 \$29,167 \$3,035 \$21,565 \$ - \$1,275,13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投資性不動產
土地 建築物 合計
成本:
105.1.1 \$86,096 \$ - \$86,096
增添-源自購買 10,617 9,514 20,131
105.12.31 \$96,713 \$9,514 \$106,227
折舊及減損:
105.1.1 \$ - \$ - \$ -
當年度折舊 - (119) (119)
105.12.31 \$ - \$(119) \$(119)
成本:
104.1.1 \$84,934 \$ - \$84,934
增添 1,162 - 1,162
104.12.31 \$86,096 \$ - \$86,096
折舊及減損:
104.1.1 \$ - \$ - \$ -
當年度折舊 - - -
104.12.31 \$ - \$ - \$ -
淨帳面金額:
105.12.31 \$96,713 \$9,395 \$106,108
104.12.31 \$86,096 \$ - \$86,096

本集團投資性不動產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並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而僅揭露其公允 價值之資訊,其公允價值層級屬第三等級。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性 不動產之公允價值於民國一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0四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分別為105,433仟元及85,344仟元,前述公允價值係委任獨立 之外部鑑價專家評價,採用之評價方法為比較法。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1. 其他非流動資產

105.12.31 104.12.31
長期預付租金 \$46,383 \$52,654
預付設備款 16,733 5,600
存出保證金 11,833 5,451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65,465 95,683

\$140,414 \$159,388

截至民國一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長期 預付租金中皆屬於土地使用權。

  1. 短期借款
明細如下: 利率區間(%) 105.12.31 104.12.31
無擔保銀行借款 1.20%~1.375% \$280,000 \$212,855
擔保銀行借款 1.14%~1.60% 78,103 53,500

\$358,103 \$266,355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0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尚 未使用之短期借款額度分別約為738,694仟元及853,583仟元。

擔保銀行借款係以部分土地、建築物及其他流動資產提供擔保,擔保情 形請詳附註八。

  1. 應付短期票券
性質 保證或承兌機構 契約期限 105.12.31 104.12.31
應付商業本票 中華票券 105/12/23 \$50,000 \$ 30,000
-106/1/19
大慶票券 105/12/28 50,000 -
-106/2/3
聯邦票券 105/11/28 50,000 -
-106/1/10
減:應付短期票券折價 (44) (10)

\$149,956 \$29,990
105.1.1~105.12.31 104.1.1~104.12.31
利率區間 0.382%~ 0.600% 0.600%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其他應付款
105.12.31
104.12.31
應付薪資
\$123,056
\$138,491
應付退休金費用
4,220
3,589
應付營業稅
4,211
6,139
應付設備款
3,135
817
應付員工酬勞
2,435
9,317
應付董監酬勞
569
2,329
其他應付費用(註)
52,451
288,351
\$190,077
\$449,033
合計

(註)民國一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其他應付費用主要係估列對ACN 之賠償損失229,179仟元。本集團已於民國一0五年七月簽署和解 協議,並已支付全額賠償金。

  1. 長期借款

民國一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長期借款明 細如下:

債權人 105.12.31 利率(%) 償還期間及辦法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聯貸-甲項 \$420,000 2.0000% 自104年05月14日至109年05月14
日,每6個月為一期分10期償還,利
息按月付息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聯貸-乙項 150,000 2.0000% 屬中期放款可循環動用,依動用申
請書約定到期日全部清償或續借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中長期借款 44,444 1.7600% 自104年03月31日至107年03月31
日,自104年04月30日起,每一個月
為一期分36期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彰化銀行中長期借款 80,556 1.8000% 自105年05月05日至108年05月05
日,每一個月為一期,分三年36期
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土地銀行中長期借款 36,000 1.3400% 自105年05月31日至110年05月31
日,每一個月為一期,分五年60期,
利息按月付息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債權人 105.12.31 利率(%) 償還期間及辦法
華南銀行中長期借款 70,000 1.6300% 自105年07月01日至106年08月01
日,利息按月付息,到期還本
玉山銀行中長期借款 1,750 1.7200% 自105年09月12日至107年09月12
日,每一個月為一期,分二年24期,
每月攤還,利息按月付息
玉山銀行中長期借款 48,000 1.7200% 自105年12月20日至107年12月20
日,每一個月為一期,分二年24期,
每月攤還,利息按月付息
第一銀行河內分行-抵押借款 346 3.0000% 自103年02月13日至106年01月13
日,每一個月為一期,分三年36期
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851,096
減:一年內到期 (284,282)
聯貸案主辦費用 (3,211)

\$563,603
債權人 104.12.31 利率(%) 償還期間及辦法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聯貸-甲項 \$540,000 2.0189% 自104年05月14日至109年05月14
日,每6個月為一期分10期償還,利
息按月付息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聯貸-乙項 500,000 2.0181%~ 屬中期放款可循環動用,依動用申
2.0189% 請書約定到期日全部清償或續借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中長期借款 75,000 2.1800% 自104年04月30日至107年03月31
日,每一個月為一期分36期償還,
利息按月付息
華南銀行中長期借款 30,000 2.0000% 屬中期放款,依動用申請書約定到
期日全部清償或續借
第一銀行河內分行-抵押借款 4,788 3.0000% 自103年02月13日至106年01月13
日,每一個月為一期分36期償還,
利息按月付息

1,149,788
減:一年內到期 (153,333)
聯貸案主辦費用 (4,225)

\$992,230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公司向兆豐商業銀行之聯貸借款所承諾之財務比率與限制規定列示 如下:

(一)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應不得低於100%。

  • (二)負債比率:(負債總額+或有負債)/有形淨值應不得高於180%。
  • (三)利息保障倍數:(稅前淨利+利息費用+折舊費用+ 銷費用)/利息費 用應不得低於2.5倍。

(四)有形淨值:(股東權益-無形資產) 應不得低於1,800,000千元。

上述比率如未符合任一財務比率或限制約定,則自額度管理銀行通知之 日後最近之付息日起至借款人提供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 告證明借款人已完成改善達符合前項約定之所有財務承諾之日止,借款 人應就本授信案未清償本金總餘額,按年費率0.05%,按季計付違約金 予額度管理銀行,由額度管理銀行按授信風險比例計算轉付各授信銀 行。借款人如依本項約定支付違約金,則該財務比率或限制約定之違 反,得不視為發生本合約之違約情事。

上列財務比率與限制規定係根據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及核閱之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為計算基準。

本集團以部分土地及建築物設定抵押權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1. 退職後福利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 定提撥計畫。依該條例規定,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 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業已 依照該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每月依員工薪資百分之六提撥至勞工 保險局之個人退休金帳戶。

於中國大陸境內之子公司依所在地政府法令規定,依員工薪資總額之一 定比例提撥養老保險金,繳付予政府有關部門,專戶儲蓄於各員工獨立 帳戶。

本集團其他國外子公司及分公司依當地法令規定提撥退休金至相關退 休金管理事業。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集團民國一0五年及一0四年度認列確定提撥計畫之費用金額分別 為15,080仟元及14,599仟元。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訂定之員工退休金辦法係屬確定 福利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之基數及核准其退休時一 個月平均工資計算。十五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 超過十五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惟基數累積最高以45 個基數為限。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按月就薪資總額2% 提撥退休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專戶儲存於臺灣銀 行之專戶。另,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述勞工 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 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者,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 額。

由勞動部依據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進行資產配置,基金之 投資以自行經營及委託經營方式,兼採主動與被動式管理之中長期投資 策略進行投資。考量市場、信用、流動性等風險,勞動部設定基金風險 限額與控管計畫,使在不過度承擔風險下有足夠彈性達成目標報酬。該 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 期存款計算之收益,若有不足,則經主管機關准後由國庫補足。因本公 司無權參與該基金之運作及管理,故無法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第142 段規定揭露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分類。截至民國一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團之確定福利計畫預期於下一年度提撥2,220仟元。

截至民國一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之確定福利計 畫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5年。

下表彙整確定福利計畫認列至損益之成本:

105年度 104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506 \$579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1,116 1,183

\$1,622 \$1,762

55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及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105.12.31 104.12.31 104.01.01
確定福利義務 \$181,301 \$172,078 \$167,099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118,418) (115,153) (114,504)
其他 (361) 118 (48)
其他非流動負債-淨確定福利負債 \$62,522 \$57,043 \$52,547
(資產)之帳列數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調節:

確定福利 計畫資產 淨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公允價值 負債(資產)
104.1.1 \$167,099 \$(114,504) \$52,595
當期服務成本 579 - 579
利息費用(收入) 3,759 (2,576) 1,183
前期服務成本及清償損益 - - -
小計 171,437 (117,080) 54,357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 - -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4,653 - 4,653
經驗調整 927 - 927
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 (571) (571)
小計 5,580 (571) 5,009
支付之福利 (4,939) 4,939 -
雇主提撥數 - (2,441) (2,441)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104.12.31 172,078 (115,153) 56,925
當期服務成本 506 - 506
利息費用(收入) 3,386 (2,270) 1,116
前期服務成本及清償損益 - - -
小計 175,970 (117,423) 58,547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 - -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4,297 - 4,297
經驗調整 1,034 - 1,034
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 1,187 1,187
小計 5,331 1,187 6,518
支付之福利 - - -
雇主提撥數 - (2,182) (2,182)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105.12.31 \$181,301 \$(118,418) \$62,883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下列主要假設係用以決定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

105.12.31 104.12.31


1.75% 2.00%
預期薪資增加率 2.00% 2.00%

每一重大精算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105年度 104年度
確定福利義 確定福利義 確定福利義 確定福利義
務增加 務減少 務增加 務減少
折現率增加0.5% \$ - \$8,415 \$ - \$8,967
折現率減少0.5% 9,180 - 9,820 -
預期薪資增加0.5% 9,265 9,918 -
預期薪資減少0.5% 8,576 - 9,143

進行前述敏感度分析時係假設其他假設不變之情況下,單一精算假設 (例如:折現率或預期薪資)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時,對確定福利義務可 能產生之影響進行分析。由於部分精算假設相互有關,實務上甚少僅有 單一精算假設發生變動,故此分析有其限制。

本期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並無不同。

17. 權益

(1) 普通股

截至民國一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公司額定與已發行股本分別為 2,207,460 仟元及 1,273,592 仟元, 每股票面金額 10 元,分別為 220,746 千股及 127,359 千股。每股 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2) 資本公積

105.12.31 104.12.31
發行溢價 \$335,197 \$335,197
庫藏股票交易 34,058 34,058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30) (30)

\$369,225 \$369,225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依法令規定,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不得使用,公司無虧損 時,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產生之資 本公積,每年得以實收資本之一定比率為限撥充資本,前述資本公 積亦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現金分配。

(3)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原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 A. 提繳稅捐。
  • B. 彌補虧損。
  • C. 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
  • D. 其他依法令規定或依主管機關命令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E. 員工紅利就A至D款規定數額後剩餘之數,並得加計以前年度之未 分派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四。員工紅利得以現金或發行新股 方式發放之,其發放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該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
  • F.其餘由董事會依股利政策擬定盈餘分派案,提報股東會。

惟依民國一0四年五月二十日修訂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之 規定,公司應以當年度獲利狀況分派員工酬勞。本公司於民國一0 五年六月二十一日召開股東常會修改公司章程,依本公司修正後章 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 A.提繳稅捐。
  • B.彌補虧損。
  • C.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
  • D.其他依法令規定或依主管機關命令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E.其餘由董事會依股利政策擬定盈餘分派案,提報股東會。

本公司分配股利之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 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 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 會。股東股利之發放,其中股票股利於股利總額之0%~90%,現金股 利於股利總額之10%~100%。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依公司法規定,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總額已達資本總額為止。 法定盈餘公積得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得以法定盈餘公積超過 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放新股或 現金。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本公司依金管會於民國一0一年四月六 日發布之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函令規定,首次採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時,帳列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於轉 換日因選擇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部分,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開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告後,於分派可分配盈餘 時,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餘額與 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 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本公司於民國一0六年三月二十日及民國一0五年六月二十一日之 董事會及股東常會,分別擬議及決議民國一0五年度及一0四年度 盈餘指撥及分配案及每股股利,列示如下:

盈餘指撥及分配案 每股股利(元)
105年度 104年度 104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2,132 \$16,772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63,680 - 0.5

有關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估列基礎及認列金額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 六(17)。

(4)非控制權益

105年度 104年度
期初餘額 \$867 \$774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本期淨利 (289) (309)

- 402
期末餘額 \$578 \$867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營業收入
105年度 104年度
商品銷售收入 \$4,063,275 \$4,423,397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11,492) (15,441)
\$4,051,783 \$4,407,956

19.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如下:

功能別 105.1.1~105.12.31 104.1.1~104.12.31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性質別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767,299 \$286,390 \$1,053,689 \$791,855 \$293,130 \$1,084,985
勞健保費用 41,359 26,607 67,966 41,665 26,246 67,911
退休金費用 12,184 11,927 24,111 7,857 10,818 18,675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13,955 6,104 20,059 17,054 8,455 25,509
折舊費用 112,542 43,900 156,442 115,647 48,541 164,188
攤銷費用 19,620 24,377 43,997 14,198 17,798 31,996

本集團於民國一0五年及一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員工人數分別為 4,459人及5,225人。

本公司民國一0五年六月二十一日股東常會通過章程修正議案,依章程 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4%為員工酬勞,不高於3%為董監酬 勞。但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述員工酬勞以股票或 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 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有關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相關資訊,請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本公司民國一0五年度依當年度之獲利狀況,分別以4%及1%估列員工酬 勞及董監酬勞,民國一0五年度認列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金額分別為 2,276仟元及569仟元;民國一0四年度認列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金額分 別為9,317仟元及2,329仟元,其估列基礎係以當年度獲利狀況分派,前 述金額帳列於薪資費用項下。如估列數與董事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有差 異時,則列為次年度之損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現金發放民國一0五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 別為2,276仟元及569仟元。本公司民國一0五年度實際配發員工酬勞與 董監酬勞金額與民國一0四年度財務報告以費用列帳之金額並無重大 差異。

  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其他收入

105年度 104年度
\$35,620 \$51,419
12,587 12,312
2,058 1,804
\$50,265 \$65,535

(2)其他利益及損失

105年度 104年度
處分投資利益 \$118,763 \$22,314
淨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47,600) 14,332
賠償損失 - (1,918)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6,858) (2,86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4,896 (7,088)
融資產/負債(損失)利益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502) -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48,309) -
什項支出 (15,988) (4,249)

\$4,402 \$20,526

(3)財務成本

105年度 104年度
銀行借款之利息 \$27,684 \$35,503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民國一0五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當期 其他 所得稅利益
當期產生 重分類調整 綜合損益 (費用) 稅後金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6,518) \$ - \$(6,518) \$1,108 \$(5,41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35,808) - (35,808) 6,094 (29,714)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24,896) - (24,896) 4,112 (20,784)
合計 \$(67,222) \$ - \$(67,222) \$11,314 \$(55,908)

民國一0四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當期 其他 所得稅利益
當期產生 重分類調整 綜合損益 (費用) 稅後金額
\$ - \$852 \$(4,157)
- 852 (4,193)
- 2,616 (86,425)
\$ - \$4,320 \$(94,775)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5,009)
(5,045)
(89,041)
\$(99,095)
\$(5,009)
(5,045)
(89,041)
\$(99,095)
  1. 所得稅

民國一0五年及一0四年度所得稅費用(利益)主要組成如下: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105年度 104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利益):
當期應付所得稅 \$54,735 \$31,471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期之調整 285 2,998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與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其迴轉有關之遞延 (766) (888)
所得稅費用(利益)
與課稅損失及所得稅抵減之原始產生及其迴轉有關之
遞延所得稅 (5,774) 30,229
所得稅費用 \$48,480 \$63,810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105年度 104年度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未實現評價利益損失 \$(4,112) \$(2,616)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1,108) (852)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6,094) (852)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11,314) \$(4,320)

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乘以所適用所得稅率之金額調節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來自於繼續營業單位之稅前淨利(損失) \$69,514 \$231,217
以母公司法定所稅率17%計算之所得稅 \$11,817 \$39,307
免稅收益之所得稅影響數 (1,848) (786)
報稅上不可減除費用之所得稅影響數 7,210 188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所得稅影響數 17,242 11,973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 8,311 1,568
於其他課稅轄區營運之個體適用不同稅率之影響數 13,114 8,562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年度之調整 (7,366) 2,998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合計 \$48,480 \$63,810

與下列項目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餘額:

民國一0五年度

認列於其他
期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期末餘額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兌換(利益)損失 \$(1,589) \$11,751 \$ - \$10,162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 (407) 407 - -
備抵呆帳 8,541 (2,301) - 6,240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32,578 (13,077) - 19,501
預付貨款未實現減損損失 1,552 - - 1,552
以成本法衡量之金融資產價值減損損失 6,408 4,080 - 10,488
應計退休金負債 9,175 (94) - 9,08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4,307) - 6,094 1,787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 (15,487) - 4,112 (11,375)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1,822 - 1,108 2,930
集團內個體間未實現交易 1,969 - - 1,969
未使用課稅損失 632 5,774 - 6,406
遞延所得稅利益 \$6,540 \$11,314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40,887 \$58,741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62,677 \$70,116
遞延所得稅負債 \$(21,790) \$(11,375)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民國一0四年度

認列於其他
期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期末餘額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兌換(利益)損失 \$(2,634) \$1,045 \$ - \$(1,589)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 (413) 6 - (407)
備抵呆帳 7,894 647 - 8,541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33,272 (694) - 32,578
預付貨款未實現減損損失 1,552 - - 1,552
以成本法衡量之金融資產價值減損損失 6,408 - - 6,408
應計退休金負債 9,291 (116) - 9,175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5,159) - 852 (4,307)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 (18,103) - 2,616 (15,487)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970 - 852 1,822
集團內個體間未實現交易 1,969 - - 1,969
未使用課稅損失 30,861 (30,229) - 632
遞延所得稅利益 \$(29,341) \$4,320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65,908 \$40,887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92,217 \$62,677
遞延所得稅負債 \$(26,309) \$(21,790)

集團內個體未使用課稅損失之資訊彙總如下:

尚未使用餘額
發生年度 虧損金額 105.12.31 104.12.31 最後可抵減年度
103年 2,820 \$ - \$2,820 119年
104年 1,958 - 1,958 119年
105年 37,683 37,683 - 115年
\$37,683 \$4,778

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截至民國一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集 團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金額合計分別為159,408仟元及142,109仟 元。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105.12.31 104.12.31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80,961 \$40,217

本公司民國一0五年度預計及一0四年度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 率分別為32.01%及21.65%。但依新修正之所得稅法第66條之6,屬中華 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股東其可扣稅額比率予以減半,並自民國一0四年 一月一日起分配盈餘時開始適用

本公司已無屬民國八十六年度(含)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截至民國一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之所得稅申報核定 情形如下:

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本公司 核定至民國一0三年度
(民國一0二年度經核定後已於民國一0五年度申請更正)
子公司-天隆投資(股)公司 核定至民國一0三年度
子公司-華雷科技(股)公司 核定至民國一0三年度
  1.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 除以當期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稀釋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年度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 利(經調整轉換公司債之利息後)除以當年度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 均股數加上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轉換為普通股時將發行之加 權平均普通股股數。

105年度 104年度
(1)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 \$21,323 \$167,716
利(仟元)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 127,359 127,359
股數(仟股)
基本每股盈餘(元) \$0.17 \$1.32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05年度 104年度
(2)稀釋每股盈餘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歸屬於母公司 \$21,323 \$167,716
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仟元)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 127,359 127,359
平均股數(仟股)
稀釋每股盈餘(元) \$0.17 \$1.32

本集團稀釋每股盈餘與基本每股盈餘之計算結果一致。

於報導日至財務報表完成日間,並無任何影響普通股或潛在普通股之其 他交易。

七、關係人交易

  1.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銷貨

105年度 104年度
關聯企業 \$1,597 \$2,228
其他關係人 105,965 105,454
合計 \$107,562 \$107,682

本公司及子公司對關係人之銷貨價格與一般客戶並無顯著不同,帳 款基本上於出貨次月起三個月內收取外幣支票或採 T/T 方式收款, 惟有時視其資金狀況而定。

(2)應收票據

104.12.31 105.12.31
\$528 \$185 關聯企業
(3)應收帳款
104.12.31 105.12.31
\$ - \$461 關聯企業
27,442 13,960 其他關係人
\$27,442 \$14,421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4)本集團主要管理階層之獎酬

105年度 104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13,132 \$13,240

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包含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

有關給付以上主要管理階層薪酬總額相關詳細資訊,請參閱股東會年 報內容。

八、質押之資產

本集團計有下列資產作為擔保品:

105.12.31 104.12.31 擔保債務內容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48,931 \$148,931 短期借款、長期借款
-土地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04,338 223,624 短期借款、長期借款
-房屋及建築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8,288 10,337 長期借款
-機器設備
投資性不動產 48,000 - 長期借款
其他流動資產 108,011 16,418 短期借款
合計 \$517,568 \$399,310

帳面金額

  •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1. 截至民國一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已開立未使用信用狀餘額為 12,599 仟元。
    1. 截至民國一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團因借款簽發而尚未收回註 銷之開立存出保證票據餘額為 2,552,775 仟元。
  • 3.截至民國一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背書保證情形,請詳財務報表附註十 三、1.(2)之說明。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事項。

  • 十二、 其他
    1. 金融工具之種類

金融資產

105.12.31 104.12.3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衍生性金融資產-股票 \$23,702 \$27,71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247,219 294,942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33,380 159,680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不含庫存現金) \$611,405 \$720,420
應收票據及應收款項 756,828 891,588
其他應收款 40,101 50,167
金融負債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358,103 \$266,355
應付短期票券 149,956 29,990
應付款項 576,728 550,343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847,885 1,145,563
  1.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集團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信用風 險及流動性風險,本集團依集團之政策及風險偏好,進行前述風險之辨 認、衡量及管理。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集團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程序及內 部控制,重要財務活動須經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 制度進行覆核。於財務管理活動執行期間,本集團須確實遵循所訂定之 財務風險管理之相關規定。

  1. 市場風險

本集團之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其公允價值或現金 流量波動之風險,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 險(例如權益工具)。

實務上極少發生單一風險變數單獨變動之情況,且各風險變數之變動通 常具關聯性,惟以下各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並未考慮相關風險變數之交互 影響。

匯率風險

本集團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本集團功 能性貨幣不同時)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有關。

本集團之應收外幣款項與應付外幣款項之部分幣別相同,此時,部位相 當部分會產生自然避險效果,針對部分外幣款項則使用遠期外匯合約以 管理匯率風險,基於前述自然避險及以遠期外匯合約之方式管理匯率風 險不符合避險會計之規定,因此未採用避險會計;另國外營運機構淨投 資係屬策略投資,因此,本集團未對此進行避險。

本集團匯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主要外 幣貨幣性項目,其相關之外幣升值/貶值對本集團損益之影響。本集團 之匯率風險主要受美金及人民幣匯率波動影響,敏感度分析資訊如下:

  • (1)當新台幣對美元升值/貶值1%時,對本集團於民國一0五及一0四年 度之損益將分別減少/增加9,082仟元及10,085仟元。
  • (2)當新台幣對人民幣升值/貶值1%時,對本集團於民國一0五及一0四 年度之損益將分別減少/增加(280)仟元及(1,259)仟元。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 流量波動之風險,本集團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於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 之浮動利率投資、固定利率借款及浮動利率借款。

本集團以維持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之組合,並輔以利率交換合約以管 理利率風險,惟因不符合避險會計之規定,未適用避險會計。

有關利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利率暴險 項目,包括浮動利率投資、浮動利率借款及利率交換合約,並假設持有 一個會計年度,當利率上升/下降十個基本點,對本集團於民國一0五 及一0四年度之損益將分別減少/增加1,206仟元及1,412仟元。

權益價格風險

本集團持有上市櫃及未上市櫃之權益證券,其公允價值會因該等投資標 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本集團持有之上市櫃及未上市櫃權益 證券,皆分別包含於持有供交易及備供出售類別。本集團藉由多角化投 資並針對單一及整體之權益證券投資設定限額,以管理權益證券之價格 風險。權益證券之投資組合資訊需定期提供予本集團之高階管理階層, 董事會則須對所有之權益證券投資決策進行複核及核准。

民國一0五年度及一0四年度權益價格風險變動數之稅前敏感度分析 如下:

期間 變動幅度 權益敏感度
一0五年度 權益證券價格 +/− 1% +/−\$2,709
一0四年度 權益證券價格 +/− 1% +/−\$3,140

4. 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所載之義務,並導致財務損失之風 險。本集團之信用風險係因營業活動(主要為應收帳款及票據)及財務活 動(主要為銀行存款及各種金融工具)所致。

每一事業單位係依循本集團之顧客信用風險之政策、程序及控制以管理 客戶信用風險。所有客戶之信用風險評估係綜合考量該客戶之財務狀 況、信評機構之評等、以往之歷史交易經驗、目前經濟環境以及本集團 內部評等標準等因素。另本集團亦於適當時機使用某些信用增強工具 (例如預收貨款及保險等),以降低特定客戶之信用風險。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0五年及一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前十大客戶應 收款項占本集團應收款項餘額之百分比分別為53.2%及60.86%,其餘應 收款項之信用集中風險相對並不重大。

本集團之財務部依照集團政策管理銀行存款、固定收益證券及其他金融 工具之信用風險。由於本集團之交易對象係由內部之控管程序決定,屬 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有投資等級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 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1. 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集團藉由現金及約當現金、銀行借款等合約以維持財務彈性。下表係 彙總本集團金融負債之合約所載付款之到期情形,依據最早可能被要求 還款之日期並以其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所列金額亦包括約定之利息。 以浮動利率支付之利息現金流量,其未折現之利息金額係依據報導期間 結束日殖利率曲線推導而得。

短於一年 二至三年 四至五年 合計
105.12.31
借款 \$646,525 \$598,130 \$ - \$1,244,655
應付款項 576,728 - - 576,728
104.12.31
借款 \$423,318 \$1,054,770 \$ - \$1,478,088
應付款項 550,343 - - 550,343
    1.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 (1) 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資產 所能收取或移轉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本集團衡量或揭露金融資產 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A. 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負債之帳面 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主要係因此類工具之到期期間 短。

  • B. 於活絡市場交易且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其公允價值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例如,上市櫃股票、受益憑 證、債券及期貨等)。
  • C. 無活絡市場交易之權益工具(例如,上市櫃私募股票、無活絡市 場之公開發行公司股票及未公開發行公司股票)採市場法估計 公允價值,係以相同或可比公司權益工具之市場交易所產生之 價格及其他攸關資訊(例如缺乏流通性折價因素、類似公司股票 本益比、類似公司股票股價淨值比等輸入值)推估公允價值。
  • D. 無活絡市場報價之債務類工具投資、銀行借款、應付公司債及 其他非流動負債,公允價值係以交易對手報價或評價技術決 定,評價技術係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為基礎決定,其利率及折 現率等假設主要係參考類似工具相關資訊(例如櫃買中心參考 殖利率曲線、Reuters商業本票利率平均報價及信用風險等資 訊)。
  • E. 無活絡市場報價之衍生金融工具,其中屬非選擇權衍生金融工 具,係採用交易對手報價或存續期間適用之殖利率曲線以現金 流量折現分析計算公允價值;屬選擇權衍生金融工具,則採用 交易對手報價、適當之選擇權定價模式(例如Black-Scholes模 型)或其他評價方法(例如,Monte Carlo Simulation)計算公允 價值。
  • (2)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本集團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趨近於 公允價值。

(3) 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相關資訊

本集團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資訊請詳附註十二、8。

  1. 衍生金融工具

本公司於民國一0五年及一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持有供交易之衍 生金融工具。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公允價值層級
  • (1) 公允價值層級定義

以公允價值衡量或揭露之所有資產及負債,係按對整體公允價值衡 量具重要性之最低等級輸入值,歸類其所屬公允價值層級。各等級 輸入值如下:

  • 第一等級: 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
  • 第二等級: 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 一等級之報價者除外。

第三等級: 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對以重複性基礎認列於財務報表之資產及負債,於每一報導期間結 束日重評估其分類,以決定是否發生公允價值層級之各等級間之移 轉。

(2) 公允價值衡量之層級資訊

本集團未有非重複性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重複性資產及負債之 公允價值層級資訊列示如下:

105.12.31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股票 \$23,702 \$23,70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股票 \$247,219 \$247,219
104.12.31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股票 \$19,022 \$19,022
受益憑證 \$8,693 \$8,69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股票 \$294,942 \$294,942

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於民國一0五年度及一0四年度間,本集團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 資產及負債,並無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3) 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但須揭露公允價值之層級資訊

民國一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僅揭露公允價值之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詳附註六、9)
\$106,108 \$106,108

民國一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僅揭露公允價值之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詳附註六、9) \$86,096 \$86,096

  1.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

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金額單位:千元
105.12.31 104.12.31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 \$39,982 32.25 \$1,289,419 \$46,481 32.78 \$1,523,415
人民幣 16,522 4.62 76,332 22,361 4.97 111,134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 11,821 32.25 381,227 15,663 32.88 514,921
人民幣 22,580 4.62 104,320 47,212 5.02 237,004

由於本集團之集團個體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 幣幣別揭露貨幣性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兌換損益資訊。本集團於民國 一0五年及一0四年度之外幣兌換(損)益分別為(47,600)仟元及 14,332仟元。

上述資訊係以外幣帳面金額(已換算至功能性貨幣)為基礎揭露。

10.資本管理

本集團資本管理之最主要目標,係確認維持健全之信用評等及良好之資 本比率,以支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極大化。本集團依經濟情況以管 理並調整資本結構,可能藉由調整股利支付、返還資本或發行新股以達 成維持及調整資本結構之目的。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資金貸與他人:以下交易係屬合併個體間之應沖銷交易,業已調整 沖銷。

資金貸 有短 融通 擔保品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
編號 貸出資金之公司 貸與對象 往來
項目
是否為
關係人
本期最高金
期末餘額 實際動支期
末金額
利率
區間
與性質 業務往來
金額
資金必要之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資金貸與限 總限額
(註5) 原因 名稱 價值
0 環隆科技股份有 Global 其他應 \$64,500 \$ - \$ - 2.01% 2 \$- 營運週轉 \$- - \$- \$193,699 \$774,794
限公司 Development 收款 (註2) (註 1)
Company Ltd.
0 環隆科技股份有 UMEC Investment 其他應 96,750 - - 2.01% 2 - 營運週轉 - - - \$193,699 \$774,794
限公司 (B.V.I.)Co.,Lt 收款 (註2) (註 1)
d.
0 環隆科技股份有 嘉隆科技(深圳) 其他應 387,000 387,000 354,750 1.74%~ 1 1,034,763 - - - - \$774,794 \$774,794
限公司 有限公司 收款 1.85% (註1) (註 1)
1 UMEC Investment 環隆科技股份有 其他應 80,625 64,500 58,050 - % 2 - 營運週轉 - - - 365,015 365,015
(B.V.I.)Co.,Ltd 限公司 收款 (註3) (註 3)
2 Global 環隆科技股份有 其他應 48,375 48,375 48,375 - % 2 - 營運週轉 - - - 300,605 300,605
Development 限公司 收款 (註4) (註 4)
Company Ltd

註 1:貸出資金以本公司 105 年 12 月 31 日會計師核閱數淨值 1,936,986 仟元之 40%計算。

註 2:貸出資金以本公司 105 年 12 月 31 日會計師核閱數淨值 1,936,986 仟元之 10%計算。

註 3:貸出資金以 UMEC Investment (B.V.I.) Co., Ltd.105 年 12 月 31 日會計師核閱數淨值 608,358 仟元 之 60%計算。

註 4:貸出資金以 Global Development Company Ltd.105 年 12 月 31 日會計師核閱數淨值 501,009 仟元之 60%計算。

註 5: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法如下:

(1)有業務往來者請填 1。

(2)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請填 2。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為他人背書保證者 背書保證對象 累計背書保證 屬母公 屬子公 屬對大
對單一企業背 本期最高背書 期末背書保證 實際動支 以財產擔 金額佔最近期 背書保證 司對子 司對母 陸地區

公司名稱 與本公司 書保證之限額 保證餘額 餘額 金額 保之背書 財務報表淨值 最高限額 公司背 公司背 背書
之關係 保證金額 之比率 書保證 書保證 保證
0 環隆科技股份有 嘉隆科技(深圳)有 本公司之 \$387,397 \$177,375 \$ - \$ - - -% \$774,794 -
限公司 限公司 子公司 (註1) (註2)
1 Global 環隆科技股份有限 本公司之 150,303 129,000 - - - -% 175,353 - -
Development 公司 子公司 (註3) (註4)
Company Ltd.
2 UMEC Investment 環隆科技股份有限 本公司之 152,090 96,750 - - - -% 182,507 - -
(B.V.I.)
Co.,
公司 子公司 (註5) (註6)
Ltd

(2)為他人背書保證:

註 1:對單一企業限額係以本公司 105 年 12 月 31 日會計師查定數淨值 1,936,986 仟元之 20%計算。

註 2:最高總限額係以本公司 105 年 12 月 31 日會計師查定數淨值 1,936,986 仟元之 40%計算。

  • 註 3: 對單一企業限額係以 Global Development Company Ltd. 105 年 12 月 31 日會計師查定數淨值 501,009 仟元之 30%計算。
  • 註 4: 最高總限額係以 Global Development Company Ltd.105 年 12 月 31 日會計師查定數淨值 501,009 仟 元之 35% 計算。
  • 註 5: 對單一企業限額係以 UMEC Investment (B.V.I.) Co., Ltd. 105 年 12 月 31 日會計師查定數淨值 608,358 仟元之 25%計算。
  • 註 6: 最高總限額係以 UMEC Investment (B.V.I.) Co., Ltd.105 年 12 月 31 日會計師查定數淨值 608,358 仟元之 30%計算。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者(不包含採權益法投資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 合資控制部分):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發 帳列 期末
持有之公司 種類 有價證券名稱 行人之關係 科目 股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天隆投資 股票 立隆電子工業(股)公司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 607,750 \$12,550 0.46 \$23,702
(股)公司 損益之金融資產
評價調整 11,152 -

\$23,702 \$23,702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發 帳列 期末
持有之公司 種類 有價證券名稱 行人之關係 科目 股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環隆科技股份 股票 程泰機械(股)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50,567 \$1,878 0.05 \$2,786
有限公司 -非流動
環隆科技股份 股票 拍檔科技(股)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538,151 9,067 2.05 43,407
有限公司 -非流動
環隆科技股份 股票 康聯訊科技(股)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4,224,146 47,223 13.55 123,767
有限公司 -非流動
環隆科技股份 股票 阿爾法特&歐米茄半導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09,872 8,459 0.42 75,368
有限公司 體公司 -非流動
評價調整 178,701

\$245,328 \$245,328
天隆投資 股票 程泰機械(股)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34,327 \$930 0.03 \$1,891
(股)公司 -非流動
評價調整 961 -

\$1,891 \$1,891
環隆科技股份 股票 亞太優勢微系統(股)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3,084,203 \$20,775 3.28
有限公司 資產-非流動
環隆科技股份 股票 太盟光電科技(股)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3,105,881 45,036 6.25
有限公司 資產-非流動
環隆科技股份 股票 長茂科技(股)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457,921 - 9.54
有限公司 資產-非流動
環隆科技股份 股票 尚揚創業投資(股)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392,000 3,920 1.07
有限公司 資產-非流動
環隆科技股份 股票 嘉實資訊(股)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429,015 6,153 1.66
有限公司 資產-非流動
環隆科技股份 股票 象量科技(股)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1,000,000 10,000 12.5
有限公司 資產-非流動
環隆科技股份 股票 九益(股)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371,070 3,710 7.02
有限公司 資產-非流動
環隆科技股份 股票 瀚霖科技(股)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700,000 - 7.00
有限公司 資產-非流動
環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股票 萊特爾科技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非流動
5,082,027 26,415 特別股
股票 Silver PAC Inc.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1,809,609 - 特別股
環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資產-非流動

\$116,009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發 帳列 期末
持有之公司 種類 有價證券名稱 行人之關係 科目 股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天隆投資 股票 太盟光電科技(股)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647,058 \$11,462 1.30
(股)公司 資產-非流動
天隆投資 股票 劍揚(股)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697,823 - 1.13
(股)公司 資產-非流動
天隆投資 股票 亞太優勢微系統(股)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134,611 907 0.14
(股)公司 資產-非流動
天隆投資 股票 長茂科技(股)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195,192 - 4.07
(股)公司 資產-非流動

\$12,369
Global 股票 塞席爾商元鼎音訊(股)有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150,000 5,002 0.60
Developme 限公司 資產-非流動
nt Company
Ltd

\$5,002

註:所持股票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故免於揭露。

  • (4)本期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 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無。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無。
  • (7)關係人進銷貨之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以上者,明細如下:

單位:新台幣仟元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進(銷)貨之

交易對象 關 係 科目 金 額 交易條件 單價 授信期間 餘額 佔應收(付)
票據、帳款
之比率

環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嘉隆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加工費 \$721,916 加工費係參酌子公司實際加
工成本訂定
- - \$ - - %
環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環隆科技越南有
限公司
母子公司 加工費 186,087 加工費係參酌子公司實際加
工成本訂定
- - (112,765) 註1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進(銷)貨之

交易對象 關 係 科目 金 額 交易條件 單價 授信期間 餘額 佔應收(付)
票據、帳款
之比率

環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嘉隆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進貨 642,484 與一般交易條件相同 - - - - %
環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嘉隆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銷貨收入 589,150 與一般交易條件相同 - - 230,769 30.49%

註 1: 係帳列其他應付款,佔其他應付款比率 59.33%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帳列應收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應收關係人 週轉率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提列備抵
帳款之公司 款項餘額 金額 處理方式 期後收回金額 呆帳金額
環隆科技股份有限 嘉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應收款項 \$230,769 0.98 \$ - - \$162,700 \$ -
公司

者: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者:無。

(10)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 額:詳附註十三、1.(7)。

  1.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對非屬大陸地區之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有重大影響、控制或 合資權益者,其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資訊如下:

投資公司
名稱
被投資
公司名稱
地址 主要營業項
本期期末 原始投資金額
上期期末
股數(千股) 本期持有
比率(%)
帳面金額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公司認列之
投資(損)益
備註
環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UMEC Investment
(B.V.I.) Co.,
Omar Hodge
Building Wickhams
投資公司 \$1,263,696 \$1,263,696 39,201 100.00 \$603,749 \$(101,987) (註)
\$(101,987)
-
Ltd. Cay I.R.O BOX 362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原始投資金額 本公司認列之
投資公司 被投資 主要營業項 本期持有 被投資公司
名稱 公司名稱 地址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股數(千股)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註)
環隆科技股份 天隆投資(股)公司 台中市南區美村路 投資公司 80,000 80,000 8,000 100.00 62,951 4,236 4,236 -
有限公司 二段37號1樓
環隆科技股份 華雷科技(股)公司 新北市新莊市泰豐 電 子 零 組 件 14,584 14,584 1,458 81.02 7,804 (4,852) (3,930) -
有限公司 里瓊林路42巷20之 製造買賣
1號
環隆科技股份 協創系統科技(股) 新北市五股區五工 電子資 訊 供 6,000 - 600 20 5,788 (1,057) (211) -
有限公司 公司 路149號(4樓) 應服務業
UMEC Global George
Town,
專 業 投 資 及 1,151,362 1,151,362 35,701 100.00 501,009 (102,610) (102,610) -
Investment Development Grand
Gayman
控股公司 (USD (USD
(B.V.I)
Co.,
Company Ltd. Island,
Harbour
35,701,154) 35,701,154)
Ltd. Drive,
P.O.
BOX
30592 S.M.B
UMEC UMEC USA, INC. Litchfield 電 磁元件 之 16,125 16,125 500 99.99 45,913 4,807 4,807 -
Investment Avenue, Sw, Suite 研 發 及 銷 (USD (USD
(B.V.I)
Co.,
16,
Willmar
Mn
售,代理電磁 499,999) 499,999)
Ltd. 56201, USA 元件之銷售
Global 環隆科技越南有限 越南北江省光州工 交換式 電 源 290,252 290,252 100.00 189,416 13,095 13,095 -
Development 公司 業區 供應器、變壓 (USD (USD -
Co. Ltd 器 及電路 板 9,000,054) 9,000,054)
組 製 之 製 造
及買賣
Global UMEC JAPAN CO., 日本東京品川區 推 廣 銷 售 交 1,621 1,621 - 100.00 1,354 1 1 -
Development LTD. 換 式 電 源 供 (USD (USD
Co. Ltd 應器、變壓器 50,262.69) 50,262.69)
及電路 板 組
天隆投資(股) 華雷科技(股)公司 桃園縣龍潭鄉高平 電 子 零 組 件 2,343 2,343 234 13.02 1,254 (4,852) (632) -
公司 村石崎子9鄰15號 製造買賣
天隆投資(股) 聯耀科技(股)公司 新北市中和市中正 電子資 訊 供 10,400 10,400 1,202 33.55 12,484 1,287 432 -
公司 路866之7號11樓 應服務業

註:本期認列被投資公司之投資收益係已包含該等公司因順逆流交易產生之投資損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大陸投資資訊
  • (1) 本集團透過UMEC Investment (B.V.I.) Co., Ltd.對大陸轉投 資,其明細如下列附表:
大陸投資
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 本期期初自台灣







匯出 本期匯出或收回
投資金額
收回




自台灣匯出累積



被投資公司
本 期損益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投 資 之 持
股 比 例
本期認列
投資利益
(損失)
期末投資
帳面價值
截至本
期止已
匯回投
資收益
UMEC (H.K.)
Company Ltd.
設置中國大陸處
理外銷買賣事務
\$7,484
(HK1,800,000)
透過第三地區投
資設立公司再投
資大陸公司
\$7,410
(HK1,782,000)
\$ - \$ - \$7,410
(HK1,782,000)
\$1,301 100.00% \$1,301 \$(30,660) -
嘉隆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
交換式電源供應
器、變壓器及電
路板組製之製造
及買賣
569,213
(USD17,650,000)
透過第三地區投
資設立公司再投
資大陸公司
564,375
(USD17,500,000)
- - 564,375
(USD17,500,000)
(126,387) 100.00% (126,387) 164,773 -
協隆電子科技
(安徽)有限公
交換式電源供應
器、變壓器及電
路板組製之製造
及買賣
193,500
(USD6,000,000)
透過第三地區投
資設立公司再投
資大陸公司
193,500
(USD6,000,000)
- - 193,500
(USD6,000,000)
14,134 100.00% 14,134 17,348 -
仁隆電子(梅
州)有限公司
交換式電源供應
器及變壓器之製
造及買賣
193,500
(USD600,000)
透過第三地區投
資設立公司再投
資大陸公司
19,350
(USD600,000)
- - 19,350
(USD600,000)
(1,007) 100.00% (1,007) 18,685 -
福隆電子(龍
岩)有限公司
交換式電源供應
器及變壓器之製
造及買賣
32,250
(USD1,000,000)
透過第三地區投
資設立公司再投
資大陸公司
32,250
(USD1,000,000)
- - 32,250
(USD1,000,000)
1,690 100.00% 1,690 43,839 -
(單位:港幣元/美金元)
\$816,885 \$893,583 \$1,162,192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投資金額(註一) (註二)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註一: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為 USD27,708 仟元。

註二: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本公司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為淨值之百分之六十為比例上限。

(2) 與大陸轉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等有關資訊:詳附註十 三、1. (10)。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十四、部門資訊

為管理之目的,本集團依據不同產品與勞務劃分營運單位,並分為下列五 個應報導營運部門:

1.電子零組件營運部門:該部門負責電子零組件之生產

2.資通營運部門:該部門負責OEM 及ODM 資訊通訊產品之生產。

3.光通訊營運部門:該部門負責光通訊設備產品之生產。

4.光電營運部門:該部門負責光電產品之生產。

5.其他:主係原物料買賣及商品代採買等。

前述應報導營運部門並未彙總一個以上之營運部門。

管理階層個別監督其業務單位之營運結果,以制定資源分配與績效評估之 決策。部門之績效係根據稅前損益予以評估,應報導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 本集團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相同。然而,合併財務報表之所得稅係以集 團為基礎進行管理,並未分攤至營運部門。

營運部門間之移轉訂價係以與外部第三人類似之常規交易為基礎。 前述應報導營運部門並未彙總一個以上之營運部門。

管理階層個別監督其業務單位之營運結果,以制定資源分配與績效評估之 決策。部門之績效係根據稅前損益予以評估,應報導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 本集團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相同。然而,合併財務報表之所得稅係以集 團為基礎進行管理,並未分攤至營運部門。

營運部門間之移轉訂價係以與外部第三人類似之常規交易為基礎。

1.應報導部門損益、資產與負債之資訊

(1)民國一0五年度

電子零組件 光通訊 光電 其他 調節及 集團
部門 資通部門 部門 部門 部門 銷除 合計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2,856,995 \$892,990 \$135,914 \$91,936 \$73,9481 \$ - \$4,051,783
部門間收入 1,324,749 414,067 63,021 42,630 34,288 (1,878,755)2 -
收入合計 \$4,181,744 \$1,307,057 \$198,935 \$134,566 \$108,236 \$(1,878,755) \$4,051,783
部門損益 \$27,707 \$(5,113) \$(51,736) \$(9,170) \$11,613 \$96,213 \$69,514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民國一0四年度

電子零組件 光通訊 光電 其他 調節及 集團
部門 資通部門 部門 部門 部門 銷除 合計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3,241,268 \$862,858 \$125,449 \$139,498 \$38,8831 \$ - \$4,407,956
部門間收入 1,256,010 334,362 48,612 54,056 15,067 (1,708,107)2 -
收入合計 \$4,497,278 \$1,197,220 \$174,061 \$193,554 \$53,950 \$(1,708,107) \$4,407,956
部門損益 \$42,333 \$122,351 \$(15,751) \$(14,720) \$26,767 \$70,237 \$231,217

1收入來自於無法歸類其性質之部門,該類部門從未達到應報導部門之量化門檻。

2部門間之收入係於合併時銷除並反映於「調節及銷除」項下,其他所有的調節及銷除另有詳 細之調節揭露於後。

2.應報導部門收入、損益、資產、負債及其他重大項目之調節

本公司民國一0五年度及民國一0四年度並無關於部門收入、損益、資 產、負債及其他重大項目而需調節之情形。

3.地區別資訊

(1)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105年度 104年度
\$1,809,254 \$1,965,241
1,314,292 1,411,633
643,350 571,378
75,373 107,179
209,514 352,525
\$4,051,783 \$4,407,956

收入以客戶所在國家為基礎歸類。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非流動資產

105年度 104年度
\$557,194 \$697,594
623,719 614,062
198,134 239,656
607 792
\$1,379,654 \$1,552,104

4.重要客戶資訊

本公司民國一0五及一0四年度並無對單一客戶之銷貨收入佔合併銷 貨收入金額10%以上之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