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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EC — Annual Report 2014
Nov 13, 2014
52064_rns_2014-11-13_b541ea6e-66ae-4bd6-a00a-6900c23f904c.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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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 2413
環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三年及民國一()二年度
公司地址:台中市南屯區工業區27路3號 公司電話: (04)2359-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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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hcal{R}^{\prime}$ . The set of $\mathcal{R}^{\prime}$
合併财務報告
$\alpha\in{0,1,\ldots, m}$ . The contraction
目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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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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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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٧ |
| × × ì a a |
| 項 | 目 | 萈 | 次 | |
|---|---|---|---|---|
| 一、封面 | 1 | |||
| 二、目錄 | $\overline{2}$ | |||
| 三、聲明書 | 3 | |||
|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 4 | |||
|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 5 | G $\langle \sigma \sigma \rangle$ |
||
|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 7 | |||
|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 8 | |||
|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 9 | 10 | ||
| 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
| (一) 公司沿革 | 11 | |||
| $(\equiv)$ |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1 | ||
| $(\equiv)$ |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11 | $-23$ | |
| $(\mathbb{F}^q)$ |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24 | 41 $\equiv$ |
|
| $(\mathcal{L})$ |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41 | $-42$ | |
| (六) |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 42 | $-62$ | |
| $(+)$ | 關係人交易 | $62 -$ | 63 | |
| $(\wedge)$ | 質押之資產 | 63 | ||
| (h)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63 | ||
| $(+)$ | 重大之災害損失 | 64 | ||
| (十一) 重大之期後事項 | 64 | |||
| (十二) 其他 | $64 - 69$ | |||
| (十三) 附註揭露事項 | ||||
|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69 -$ | 73 | ||
|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74 | 75 | ||
| 3. 大陸投資資訊 | $75 -$ | 76 | ||
| (十四) 部門資訊 | 76 | 77 |
環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聲明書
本公司一〇三年度(自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 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之公司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七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 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 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環隆科技股分有限公司

負責人:歐正明
中華民國一(1四年三月十九日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40341 台中市民權路239號7樓 7F, No. 239, Minguan Road Talchung City, Talwan, R.O.C.
Tel: 886 4 2305 5500 Fax: 886.4.2305.5577 www.ey.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環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黎:
環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二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一() 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 一〇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 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 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者核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 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 財務報表所列会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 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 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 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環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 國一日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日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 暨民國 一〇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 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環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 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安永聪今金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財務報告 查核签證文號: (90)台財證(六)第100690號 (87)台財證(六)第65314號
林鸿光 1 11 9
會計師:
嚴文筆

中華民國一日四年三月十九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資 産 |
一0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0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代码 | 會計科目 | 附註 | 金 领 |
% | 金 額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四/六.1 | \$719, 127 | 15 | \$516,947 | $_{11}$ |
| 11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 四/六.2 | 35, 819 | $\mathbf{I}$ | 25,820 | 1 |
| 1148 |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流動 | 5.067 | $\overline{\phantom{0}}$ |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四/七 | 6,964 | $\rightarrow$ | 1,096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四/六.3 | 857,660 | 18 | 964, 893 | 20 |
| 1180 | 應收帳款-開係人淨額 | 四/六.3/七 | 26, 352 | $\mathbf{I}$ | 24,720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24,805 | 22,784 | C. | ||
| 1310 | 存貨 | 四/六,4 | 785, 103 | 16 | 827.646 | 17 |
| 1410 | 预付款项 | 12 | 50, 253 | л | 79,860 | $\overline{2}$ |
| 1460 |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 2,686 | u, |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 | 1,542 | $\rightarrow$ | 2,175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2, 515, 468 | 52 | 2, 465, 941 | 51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23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 四/六.5 | 393, 155 | 8 | 280, 549 | 6. |
| 1543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四/六.6 | 149,680 | $\mathbf{3}$ | 216, 231 | 4 |
| 1546 |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動 | A | u, | 58,902 | 1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四/六.7 | 11,925 | - | 13, 754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四/六.8 | 1,359,227 | 28 | 1, 453, 509 | 30 |
| 1760 | 投資性不動產 | 四/六.9 | 84, 934 | $\bar{2}$ | 83, 309 | $\overline{2}$ |
| 1780 | 無形資產 | 11대 | 31, 753 | 1 | 17.090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四/六.20 | 92, 217 | $\rm{2}$ | 98, 104 | 2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入/六.10 | 202, 901 | $\overline{4}$ | 172, 393 | 4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2, 325, 792 | 48 | 2, 393, 931 | $49\,$ | |
| Ixxx 資產總計 | S4, 841, 260 | 100 | \$4,859,872 | 100 |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負債及權益 | $-0$ 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日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代碼 | 會 計 科 日 |
附註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流動負債 | ||||||
| 2100 | 短期借款 | 四/六.11 | \$702, 124 | 15 | S1, 065, 863 | 22 |
| 2150 | 應付票據 | 85 | $\overline{a}$ | 562 | ||
| 2170 | 應付帳款 | 529, 109 | 11 | 530, 728 | 11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六.12 | 449, 401 | 9 | 138,000 | $\scriptstyle\AA$ |
| 2230 | 當期所得稅負債 | 四 | 2,300 | a | 13, 281 |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 63, 172 | 1 | 71, 924 | $\overline{c}$ | |
| 2320 | 一年內到期長期負債 | $qq/\star$ , 13 | 120,000 | 3 | 120,000 | $\overline{2}$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1,866,191 | 39 | 1,990,358 | 41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40 | 長期借款 | 四/六.13 | 928, 724 | 19 | 990,000 | 20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四/六.20 | 26,309 | 1 | 25, 529 | |
| 2640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四/六.14 | 52, 547 | 1 | 50,589 | |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4,345 | $\sim$ | 3,200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1, 011, 925 | 21 | 1,069,318 | 22 | |
| 2xxx | 負債總計 | 2,878,116 | 60 | 3, 059, 676 | 63 | |
| 權益 | 四/六.15 | |||||
| 31XX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3100 | 股本 | 1, 273, 592 | 26 | 1, 273, 592 | 26 | |
| 3200 | 資本公積 | 369, 285 | 8 | 369, 285 | 9 | |
| 3310 | 保留盈餘 | |||||
| 3300 | 法定盈餘公積 | s | ||||
| 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 | 17, 421 | $\overline{\phantom{m}}$ | (33, 784) | (1) | ||
| 3400 | 其他崔益 | 302, 072 | G | 189, 739 | $\boldsymbol{\beta}$ | |
| 31XX | 母公司業主権益合計 | 1,962,370 | 40 | 1,798,832 | 37 | |
| 36xx | 非控制權益 | 774 | 1,364 | |||
| BXXX | 權益總計 | 1, 963, 144 | 40 | 1,800,196 | 37 | |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4, 841, 260 | 100 | \$4,859,872 | 100 |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金額除另子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三年度 | 一〇二年度 | |||||
|---|---|---|---|---|---|---|
| 代码 | 項 g |
附註 | 金額 | K | 金 額 |
56 |
| 4000 | 營業收入 | 四/六,16/七 | 84, 324, 849 | 100 | \$4,188,135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frac{\pi}{2}$ , 17 | (3, 540, 512) | (82) | (3, 612, 132) | (86) |
| 5900 | 營業毛利 | 784, 337 | 18 | 576,003 | 14 | |
| 6000 | 營業費用 | 四/六.17/七 | ||||
| 6100 | 淮銷費用 | (112, 655) | (3) | (108, 700) | (3) | |
| 6200 | 管理費用 | (325, 727) | (7) | (321, 526) | (8) | |
| 6300 | 研發費用 | (207, 175) | (5) | (176, 156) | (4) | |
| 营業費用合計 | (645, 557) | (15) | (606, 382) | (15) | ||
| 6900 | 營業利益(損失) | 138, 780 | 3 | (30.379) | (1) | |
| 7000 | 营業外收入及支出 | 四/六.18 | ||||
| 7010 | 其他收入 | 39, 514 | $\mathbf{1}$ | 37,674 | 1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61, 517) | (1) | 100.968 | $\overline{2}$ | |
| 7050 | 财務成本 | (47, 590) | (1) | (49, 629) | (1) | |
| 7060 | 泳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份額 | 四/六.7 | 983 | $\theta$ | 387 | |
| 警案外收入及支出合计 | (68, 610) | (1) | 89,400 | $\,2$ | ||
| 7900 | 税前淨利 | 70, 170 | $\overline{2}$ | 59.021 | $\mathbf{1}$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 四/六.20 | (17, 330) | (60, 090) | (1) | |
| 8200 | 本期淨利(淨損) | 52, 840 | $\overline{2}$ | (1, 069) | ||
| 8300 | 其他综合損益 | 四/六.19 | ||||
| 8310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 18, 194 | 28,015 | |||
| 8325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97, 216 | 2 | 57,529 | Þ | |
| 8399 | 確定福利之積算損益 | (2,680) | 2,370 | |||
| 8399 |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 (2, 622) | 6,611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獲淨額) | 110, 108 | $\tilde{Z}$ | 104,525 | $\,2$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62,948 | $\overline{4}$ | \$103,456 | $\overline{2}$ | |
| 8600 | 淨利(損)歸屬於: | |||||
| 8610 | 母公司業主 | \$53,430 | Ţ. | \$230 | ||
| 8620 | 非控制摧益 | (590) \$52,840 |
(1, 299) \$(1, 069) |
|||
| 8700 | 综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
| 8710 | 母公司業主 | \$163,538 | Ľ | \$104.755 | 2 | |
| 8720 | 非控制摧益 | (590) | (1, 299) | |||
| \$162,948 | 4 | \$103.456 | $\hat{Z}$ | |||
| 每股盈餘(元) | 四/六.21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0.42 | \$0.00 | |||
| 9850 | 稀释每股盈徐 | \$0.42 | \$0.00 | |||
董事長: 歐正明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會計主管:柯典

經理人:歐正明
| 配属子公司 | Ğ | π $\frac{1}{1}$ 煳 $\overline{\mathbf{u}}$ |
千元為單位 菡 |
|---|---|---|---|
| 碳壓样 | 年及 ήij 民國 |
計平式 全部百分 |
| 、黒 朝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į |
 ie ni |
||||||
|---|---|---|---|---|---|---|---|---|
| 保留盈餘 | 其他權益項 | City | ||||||
| 凹 漂 |
普通照服本 | 資本公積 | (特强補舒損) 长分配盈餘 |
圈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兄換差額 |
悄供出售会融 資產未實現損 蝴 |
清潔 | 非控制權益 | 植益總額 |
| 跪 ₹ |
3110 | 3200 | 3350 | 3410 | 3425 | 3.3X | 35XX | SXXX |
| 民國102年1月1日徐額 | \$1, 273, 592 | \$660, 931 | \$(335, 462) | \$(18, 842) | \$114,323 | S1, 694, 542 | \$1,459 | \$1,696,001 |
| 資本公積调補虧損 | (201, 676) | 291,676 | ||||||
| 102年净利 | 230 | 230 | (1, 299) | (1,069) | ||||
| 102年具他综合模益 | 10,267 | 30,336 | 63,922 | 104, 525 | 104,525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ı | 10,497 | 30,336 | 63,922 | 104,755 | (1, 299) | 103, 456 | |
| 非控制權益增減 | 20 | (295) | (465) | 1,204 | 739 | |||
| 民國102年12月31日 綠領 | \$1, 273, 592 | \$369,285 | \$(33, 784) | \$11,494 | \$178, 245 | \$1,798,832 | \$1,364 | \$1,800,196 |
| 民國103年1月1日徐穎 | \$1,273,592 | \$369,285 | \$(33,784) | \$11,494 | \$178,245 | \$1,798,832 | \$1,364 | \$1,800,196 |
| 103年浄利 | 53, 430 | 53, 430 | (500) | 52, 340 | ||||
| 1034具他综合模益 | (2, 225) | 15,083 | 97,250 | 110, 108 | 110,108 | |||
| 本期综合損益總額 | 1 | 51, 205 | 15,083 | 97,250 | 153, 538 | (590) | 162,948 | |
| 民国103年12月31日徐颖 | \$1,273,592 | \$369,285 | \$17, 42. | \$26,577 | \$275, 495 | \$1,962,370 | 71.1\$ | \$1,963,144 |
羅風
會計主管:柯興華

ų,
œ


單位:新奏幣千元
| 一〇三年度 | 一〇二年度 | |
|---|---|---|
| $\rm H$ 项 |
全額 | 会額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税前淨利 | \$70,170 | \$59,021 |
| 調整項目: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呆帳損失(回升利益) | 3.258 | (1, 424) |
| 折舊費用 | 165.109 | 162,793 |
| 其他滅損迴轉利益 | (29, 654)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 15.538 | |
|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30.335 | |
| 推銷費用 | 34.695 | 42,129 |
| 利息收入 | (3, 528) | (1, 693) |
| 股利收入 | (4, 503) | (4, 387) |
| 利息費用 | 47.590 | 49,629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 (9, 995) | (5, 369) |
|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利益) | 3,807 | (237) |
| 處分投資利益 | (159, 557) | (31, 031) |
|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 (933) | (387)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少 | (9, 365) | |
|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 (5, 838) | 4,843 |
| 應收帳款減少(增加) | 102, 343 | (115, 281) |
| 存货減少(增加) | 42, 543 | (46, 076) |
| 预付款项减少 | 29, 607 | 68,848 |
| 具他流動資產增加 | 1,774 | (4, 8, 2) |
| 應付票據(減少)增加 | (477) | 492 |
| 意付帳款(減少)増加 | (1, 619) | 55.934 |
| 其他應付款增加 | 263, 533 | 24.079 |
|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 (8, 752) | 15, 723 |
| 其他非流動員債增加(減少) | 423 | (24) |
| 營運產生之現金 | 615, 443 | 233, 771 |
| 收取之利息 | 276 | 1.651 |
| 收取之股利 | 4,503 | 4.367 |
| 支付之利息 | (49, 722) | (48.416) |
| 支付之所得税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23, 733) | (11, 712) |
| 546, 767 | 179,661 |
(请参阅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環隆科技展開 3000 年度 2001年 | ||
|---|---|---|
| 图一〇三年及一 | ■ 15 11 = + = 月 = + - B |
單位:新臺幣千元
| 一〇三年度 | 一〇二年度 |
|---|---|
| 全額 | 金額 |
| (84, 711) | (271.983) |
| (1, 535) | |
| (28, 507) | (8.263) |
| 4.250 | 12.832 |
| (5,067) | |
| 58, 902 | 28.540 |
| 193, 839 | 61, 347 |
| (7, 965) | |
| 3,789 | |
| 487 | |
| (78, 172) | (59, 069) |
| 55, 310 | (236, 590) |
| (363, 739) | 155, 312 |
| (29, 993) | |
| 8,724 | 1,350,000 |
| (70, 000) | (1, 426, 800) |
| (425, 015) | 48,519 |
| 25, 118 | 21, 839 |
| 202, 180 | 13, 429 |
| 516, 947 | 503, 518 |
| \$710, 127 | \$516, 947 |
(请参阅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環隆科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本公司設立於民國七十三年二月十八日,主要營業項目為遲延元件、交換式 電源供應器、變壓器、電磁阻件、電路板装配及其他電子器組件之製造加工 及內外銷。本公司股票於民國八十七年十月二十八日正式在財團法人中華民 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買賣,另民國八十九年度經主管機關核准本公司股 票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買賣,並於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十一日正式掛牌上 市。其註冊地及主要營運據點位於台中市南屯區工業27 路3號。環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為本集團之母公司,並為本集團所屬之最終控制者。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本集團)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 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於民國一〇四年三月十九日通過 發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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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財務報告發布日為止,本公司未採用下列金管會已認可且自2015年1 月1日以後開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或解釋公告如下:
- (1) 2010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2010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針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 號作出 以下修正: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若首次採用者就其首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財務報表所涵蓋之部分期 間內,變動其會計政策或所使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之 怒免損 定,則應依該準則第23段之規定,解釋每一此種期中財務報告之變 動及更新第32段所規定之調節。
此外,若衡量日發生於轉換日之後,但在首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財務 報告所涵蓋之期間內,首次採用者仍得以使用基於特定事項所衡量之 公允價值作為認定成本。另認定成本亦得以適用排有用於受費率管制 之營運之不動產、廢房及設備或無形資產個別項目,惟於轉換日首次 採用者應對使用此項豁免規定之每一項目進行減損測試。首次採用者 得選擇採用該項目先前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帳面金額作為轉換日之 認定成本。以上修正自2011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合併」
於此修正下,收購日於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2008年)修訂 前之企業合併所產生之或有對價,其處理並非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3號(2008年修訂)之規定。此外,有關非控制權益之衡量選擇係適 用於屬現時所有權權益,且其持有者有權於清算發生時按比例份額享 有企業淨資產者,非屬前述之非控制權益,僅能以公允價值衡量。另, 收購公司無義務但取代之股份基礎給付視為新的股份基礎給付,故於 合併後財務報表認列。而流通在外不因企業合併而失效之無義務且未 被取代之股份基礎給付一若已既得,則為非控制權益之一部分;若尚 未既得, 则視同收購日為給與日予以衛量, 將其中部分列為非控制權 益,其列入部分之決定與有義務取代之區分原則相同。以上修正自 2010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金融工具:揭露」
該修正要求於金融工具量化揭露中提供質性揭露,以使使用者能將相 關之揭露作連結,並形成金融工具所產生之風險之性質及程度之全 貌。此修正自2011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该修正要求對每一權益組成部分,應於權益變動表或附註中依項目別 列報其他綜合損益之資訊。此修正自2011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 唐期間生好。
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 於此修正下,說明因使用者有機會取得全業最近年度報告,於期中財 務報告之附註並無必要提供相對不重大之更新。此外,另增加有關金 融工具與或有負債/資產之部分揭露事項規定。此修正自2011年1月 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13號「客戶忠誠計書」 於此修正下,可兒換獎勵積分之公允償債考量提供予未由原始銷售交 易賺得獎勵積分之客戶之折扣或獎勵之金額。此修正自 2011 年1 月 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之比較提露對首次採用者之有限度豁免(修 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首次採用者被允許使用「金融工具揭露之改善」(修正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 7 號)中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規定編製財務報表之現行編製 者所允許之相同過渡規定。此修正自2010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生效。
(3) 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移陰首次採用之相關結定日期(修正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該修正針對企業之功能性貨幣過去為,或現在是,高度通貨膨脹經濟 下之貨幣,應如何表達財務報表提供指引。此修訂亦移除原本於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與除列或首日損益相關之特定日期,並將其日期 改為轉換日。以上修正自2011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故。
(4)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金融工具;揭露」之修正
該修正要求對移轉全部但仍持續參與或移轉部分金融資產時,須對金 融資產之移轉作額外量化揭露及質性揭露。此修正自 2011 年7月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5) 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收(修訂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所得稅」)
該修正提供一可反駁之前提假設,即按公允價值模式衡量之投資性不 動產,其源延所得稅將以出售之基礎認列,除非企業之經營權式顯示 持有該投資性不動產之目的為隨時間消耗其經濟效益。該修正亦提供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中採重估價模式衛量之非沂舊性資產,其遞延 所得稅應以出售之基礎衝量。此修正已使得解釋公告第21號 「所得 稅:重估價非折舊性資產之回收」被撤銷。此修正自 2012 年1月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6)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 27 號與解釋公告第 12 號,其改變主要在於導入整合後的新控制模式,藉以解決國際會 計準則第27號與解釋公告第12號之實務分歧。亦即主要在於決定「是 否 , 將另一個體編入合併報表, 但未改變企業「如何 , 編製合併報表。 此準則自2013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7)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31號,其改變主要在 於藉由移除聯合控制個體採用比例合併之選擇,以增加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中之可比性,並因而使得協議結構不再是決定分類為聯合勞運或 合資(分類為合資者,即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處理。)之最重要因 素。此準則自2013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8)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 號主要係整合針對子公司、聯合協議、關聯 企業與未合併結構性個體之揭露規定,並將該等規定於單一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表達,此準則自2013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9)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就主要在於定義公允價值、於單一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規範針對公允價值衡量之架構並規定關於公允價值衡量之 揭露,藉以減少衡量公允價值時適用上之複雜性並改善一致性。惟並 未改變其他準則中有關何時須採用公允價值衡量或揭露之規定。此準 則自 2013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0) 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 達」)
此修正要求其他綜合捐益節列報之各單行項目, 應依其後續是否重合 類至損益予以分類及分組。此修正自2012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生效。
(11)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昌工福利」之修改
主要修改包括:(1)確定福利計書之精算指益由原先可採「緩衝區」予 以遞延認列,改為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下、(2)認列於損益項下之金 額僅包括當期及前期服務成本、清償損益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 利息(3)確定福利計畫之描露包括提供每一重大結算假設敏感度分析 之量化資訊、(4)於企業不再能撤銷福利之要約,及認列國際會計準則 第 37 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範圍內且涉及離職福利 之支付之重組成本兩者較早時點認列離職福利等。此修改之準則自 2013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2) 政府借款(修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
該修正針對追溯調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 (或國際會計準則第 39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0號作出若干規範。首次採用者須推延適用 國際會計準則第20號之規定於轉換日存在之政府借款,若於借款首 次入帳之時點企業已保有追溯調整所需之相關資訊,則企業亦得選擇 追溯通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 (或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及國際 會計準則第20號之規定於政府借款。此修正自2013年1月1日以後 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3) 揭露一金融資產及金融自信之互抵(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金 融工具:揭露」)
此修正要求企業揭露與互抵權及相關安排之資訊, 前述揭露應提供有 助於評估互抵對企業財務狀況影響之首訊。新揭露規範所有已認列会 融工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金融工具:表達」規定互抵者外, 亦適月於受可執行淨額交割總約定或類似協議規範之已認列金融工 具。此修正自2013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4)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金融工具: 表達 )
此修正釐清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中「目前有法律上可執行之權利將 所認列之金額互抵」之相關規定,並自2014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 年度期間生效。
(15)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0號「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除成本」
該解釋適用礦場於生產階段之露天採礦活動所發生之廢料移除成本 (生產制除成本)。在剝除活動之效益係以產生存貨之形式實現之範圍 內,金業應依存貨之原則處理該剝除活動之成本。在效益係改善礦產 之取得之範圍內,於符合特定標準情況下,則應將此等成本認列為非 流動資產(制除活動資產)。剝除活動資產應作為既有資產之增添或增 益處理。此解釋自2013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6) 2009-2011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此修正釐清以下規定:曾停止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企業於重新採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得選擇重新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即 使曾經採用過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或依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 之規定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規定,視為企業從未停止採用過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此修正自2013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此修正釐清(1)提供揭露額外比較資訊與最低要求比較資訊之差異。最 低要求比較期間係指前期、(2)當企業較最低要求比較期間額外提供比 較資訊,應於財務報表相關附註中包括比較資訊,但額外比較期間不 需要提供整份財務報表,(3)當企業追溯適用一項會計政策或追溯重編 財務報表之項目,或重分類其財務報表之項目而對前期財務狀況表之 資訊產生重大影響時,應列報最早比較期間之期初財務狀況表,惟不 需要提供與最早比較期間之期初財務狀況表相關之附註。此修正自 2013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此修正燈清符合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定義之備用零件及維修設備並非 存貨。此修正自2013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金融工具;表達」
修改現有對權益工具持有人所得稅之規定,要求企業依國際會計準則 第12號「所得稅」之規定處理。此修正自2013年1月1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國際會計準則第34 就「期中財務報導」
此修正釐清關於每一應報導部門之總資產與自債之部門資訊規定,以 加強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8號 「營運部門」規定之一致性。另, 某一特定部門之總資產與負債僅於其金額係定期提供予主要營運決 策者且相較於前一年度財務報表所揭露者發生重大變動時提供。此修 正自 2013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7)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 之修正
投資個體之修正主要係提供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 読中有關合併之 一例外規定,其要求符合投資個體定義之母公司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對子公司之投資,而非將其併入合併報表。此修正亦規定有關 投資個體之揭露事項。此修正自2014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 盟生效。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金管會已認可且自2015年1月1日 以後開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之準則或解釋,本公司 評估除前述(8)~(11)將影響財務報表之表達及增加合併財務報告之揭露 外,其餘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公司並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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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財務報告發布日為亡,本公司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 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
- (1)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之修正
此修正係針對 2011 年5月發布之修正,要求企業僅於報導期間認列 或迴轉減損損失時,始應揭露個別資產(包括商舉)或現金產生單位之 可回收金額。此外: 此修正並要求揭露依據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決定 已减損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時,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公允價值層級與關 鍵假設等資訊。此修正自2014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2)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該解釋就應在何時針對政府課徵之公課(包括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第37 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的規定進行核算的公課以及時 間和金額均可確定之公課)估列為自債提供相關指引。此解釋自 2014 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3) 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之延續
此修正主要係對衍生工具若有合約更替,於符合結定條件之情況下, 無須停止適用避險會計。此修正自2014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生效。
(4)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員工福利」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此修正針對員工或第三方提撥至確定福利計書,其提撥金與首工提供 服務之年數無關者(例如依員工薪資固定比例),提供得選擇之簡化會 計處理方法。此修正自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5) 2010-2012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股份基礎給付」
修正「既得條件」及「市僧條件」之定義及新增「結效條件」及「服 務條件」之定義(「績效條件」及「服務條件」之定義於修正前係包令 於「既得條件」之定義中)。以上修正適用給與日發生於2014年7月1 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合併」
此修正包括(1)删除企業合併之或有對價分類規定中「其他適用之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 、(2)刪除「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自債準備、或有自 債及或有資產」或其他適當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定非金融資產 或非金融負債之或有對價應於每一報導日以公允價值衡量,並將公允 價值之變動認列於捐益,及(3)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 具」之規定以釐清為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或有對價,僅能以公允價 值衡量,且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規定表達於損 益。此修王自收購日於2014年7月1日以後之企業合併と旌。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8號「登運部門」
要求企業揭露管理階層彙總營運部門之判斷基準,並釐清僅於部門資 產定期提供情況下方需揭露應報導部門資產總額調節至企業資產總 額。此條正白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此新增結論基礎係釐清因先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衝 量 ,之連帶修正,而移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第B5.4.12 段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及衡量」第AG79段,並非 意圖改變相關衡量規定。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此修正釐清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重估價時,重估價日之累計折舊 得以總帳面金額與淨帳面金額兩者間之差額重新計算。此修正自2014 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24號「關係人揭露」
此修正釐清若一個體提供主要管理人員服務予報導個體或報導個體之 母公司,則該個體為報導個體之關係人。此修正自2014年7月1日以後 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园路食计準剧第38號「無形寄產」
此修正營清無形資產項目重估價時,重估價日之累計攤鋪得以總帳面 金額與淨帳面金額兩者間之差額重新計算。此修正自2014年7月1日以 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6) 2011-2013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此修正於結論基礎中釐清首次採用者於首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財務報 表中,得课擇適用已發布並已生效之準則或亦得選擇提前適用已發布 但尚未生效之準則或修正(若該準則或修正允許提前適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合併」
此修正係釐清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合併」第2段(a)所述之範 圍例外項目包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所定義聯合協 議所有類型之成立且僅適用於聯合協議個體之財務報表。此修正自 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此修正述明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第52段對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群 組之公允價值以淨額基礎衡量時,其範圍亦包括屬國際會計準則第39 號「金融工具:認列及衡量 或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範圍之其他合約,無論該等合約是否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金融 工具;表達,之余融資產或会融自債定義,此修正自2014年7月1日以 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投資性不動産」
此修正澄清特定交易是否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合併之定 義以及該不動產是否同時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投資性不動產之定 義,需分別依循此兩號準則之規定獨立進行分析。此修正自2014年7 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7)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受管制之遞延帳戶」
對於處於費率管制活動之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採用者,允許該 等個體依先前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繼續認列與費率管制相關之金 額,惟為增進與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者之比較性,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14號要求應將該等金額單獨列報。此準則自2016年1月 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8)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之修正一收購聯合營運權益之 合計
此修正針對如何處理收購聯合營運(構成一掌務者)之權益提供新指 引,要求企業就其收購持份之範圍適用IFRS 3「企業合併」(及未與 IFRS 11 相衝突之其他 IFRSs)之所有原則, 並依據該等準則揭露相關 寶訊。此修正自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9)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 「無形資產」之修正一釐清可接受之折舊或攤銷方法
此修正係釐清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折舊方法,不宜以使用該資產之 活動所產生之收入為基礎。因該第收入通常反映與企業消耗該資產經 濟效益無關之其他因素,例如錯售活動及錯售數量及價格之改變等。 比修正亦釐清無形資產攤銷方法之前提假設,不宜以收入作為衡量無 形音產經濟效益消耗型態之基礎(惟於特殊情況下,該前提假設可被 反駁)。此修正自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0)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此新準則之核心原則為企業認列收入之方式應當反映向容戶移轉高 品和服務的模式;認列之收入則應反映企業預計因交付該等商品和服 務而有權利獲得之對僧金額。該新準則亦規範針對收入更詳書之揭 露, 提供針對個別交易類型完整之指引, 以及改善針對多個組成部分 協議之指引。此準則自2017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1) 農業: 生產性植物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修 正)
由於生產性植物之產出過程與製造過程類似,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決 定生產性植物應與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所規定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之處理方式一致。因此,此修正將生產性植物納入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之範圍,而於生產性植物上成長之作物則維持於國際會計準則 第41號之範圍。此修正自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会融工具」最終 版本,內容包括分類與衡量、減損及避險會計,此準則將取代國際會 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及先前已發布之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內容包含分類與衡量及避險會計)。 分類與衡量: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或透過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主要係以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 及該金融資產之現金流量特性為基礎;金融自借則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外,另有「本身信用」變動不認列於損益 之規定。
減損:係以預計損失模型評估減損損失,以原始認列後之信用風險是 否重大增加而認列12個月或存續期間之預計信用損失。
避險會計:係以風險管理目標為基礎採用避險會計,並以避險比率衡 量有效性。
此準則自2018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3)於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
此計畫係還原 2003 年修訂國際會計準則第 27 號時所移除於單獨財務 報表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權益法會計處理之選項,以與特定國 家之單獨財務報表會計處理之規定相符,此準則自2016年1月1日 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4)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 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一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問之資產出 售或投入 此計畫係為處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號「合併財務報表」與國際 會計準則第 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間,有關以子公司作價投 資關聯企業或合資而喪失控制之不一致。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規定 投入非貨幣性資產以交換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時,應依順流交易之 處理方式銷除所產生利益或損失之份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號 則規定應認列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之全數利益或捐失。此修正限制 國際會計準則第 28號之前述規定:當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號 所定義為業務之資產出售或投入時,其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應全數認 列。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此修正亦修改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號使得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 合資間,當出售或投入不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所定義業務 之子公司時,其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僅就非屬投資者所享有份額之節 圍認列。
此修正自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5) 2012-2014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5號「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 此修正係規定資產(或待處分群組)自待出售重分類為待分配予業主 時,視為原始處分計書之延續,反之亦然。此外,亦規定停止分類為 待分配予業主之處理與停止分類為待出售之處理相同,此修正自2016 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金融工具:揭露,
比修正釐清收費之服務合約可構成繼續參與之目的而須適用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第7號「金融工具;揭露、中有關整體除列之已移轉金融 音產之揭露規定。此外,此修正亦刪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對於 金融資產與金融自債互抵之揭露要求適用於期中財務報導之相關規 定,而回歸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中簡明財務報表 之規定。此修正自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員工福利」
此修正釐清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第 83 段之規定, 於評估高品 質公司債是否有深度市場以決定退職後福利義務折現之折現率時, 係 以義務發行使用之幣別作為依據,而非以國家作為依據。此修正自 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
此修正釐清何謂「於期中財務報告其他部分 揭露之資訊;此修正明 訂期中財務報導規定之揭露須包含於期中財務報表附註中或自期中 财務報表交叉索引至此資訊所在處,而該資訊需與期中財務報表同時 間及以相同條件提供予使用者。此修正自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干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6) 揭露計畫(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主要修正包括:(1)重大性, 釐清企業不應藉由不重要之資訊或將不同 性質或功能之資訊彙總表達而模糊重要資訊,降低財務報表之可了解 性。此項修正再次重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要求特定之揭露,應進行 該資訊是否重大之評估、(2)分類及小計, 驚清綜合捐為表及資產自借 表之單行項目可再予細分,及企業應如何表達並增加額外之小計資 訊、(3)附註之架構, 釐清對於財務報表附註呈現之順序, 企業係有裁 量空間,惟仍強調考量順序時要兼顧可了解性及可比性、(4)會計政第 之揭露, 刪除重大會計政策中與所得稅及外幣兒換損益相關之例舉, 因考量前述例舉並無助益,及(5)源自權益會計處理投資之其他綜合 捐益項目之表達,釐清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 損益之分額依後續能否重分類至損益彙總為財務報表之單行項目表 違。此修正自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7) 投資個體:對合併例外之適用(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
此修正包括:(I)釐清當投資個體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所有子公司時,本 身為該投資個體子公司之中間層級母公司係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10號第4段所規定編製合併財務報表之豁免、(2)釐清子公司唯有 於其本身並非投資個體且提供對投資個體母公司之支援服務時,方須 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32段之規定併入投資個體母公司之 合併報表,及(3)允許投資者於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所規定之權 益法時,保留屬投資個體之關聯企業或合資對其子公司權益所適用之 公允價值衡量。此修正自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其 實際適月日期以金管會規定為準,本公司暫時無法合理估計前述準則或 解釋對本公司之影響。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 遵循聲明
太集剛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 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給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会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 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
- 编製基礎
合併財務報表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係以歷史成本為編製基 礎。除另行註明者外,合併財務報表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合併概況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原則
子公司自收購日(即本集團取得控制之日)起,即全部編入合併報表中, 直到喪失對子公司控制之日為止。子公司財務報表之會計期間及會計政 策與母公司一致。所有集團內部帳戶餘額、交易、因集團內部交易所產 生之未實現內部利得與損失及股利,係全數銷除。
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造成對子公司控制之喪失,則該股權變動係 以權益交易處理。
子公司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 益因而產生虧損餘額亦然。
若本集團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則
(1)除列子公司之音產(句括商譽)和自債;
- (2)除列任何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
- (3) 認列取得對價之公允價估;
- (4)認列所保留任何投資之公允價值;
- (5)認列任何利益或虧捐為當期捐益;
(6) 重分類母公司之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金額為當期損益。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主體如下:
所持有權益百分比
| 投資公司名稱 | 子公司名稱 | 主要業務 | 103.12.31 | 102.12.31 |
|---|---|---|---|---|
| 本公司 | 天隆投資(股)公司 | 投資公司 | 100.00% | 100.00% |
| 本公司 | UMEC Investment Co., | 專業投資及控股公司 | 100.00% | 100.00% |
| Ltd. [以下简稱UMEC | ||||
| (B, V, I, ) | ||||
| LMEC | UMEC (H. K.) Company Ltd. | 設置中國大陸處理外銷買賣 | 99.00% | 99.00% |
| (B, V, 1) | [以下筒稱UMEC (H.K.)] | 事務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所持有權益百分比 | ||||
|---|---|---|---|---|
| 投資公司名稱 | 子公司名稱 | 主要業務 | 103.12.31 | 102.12.31 |
|---|---|---|---|---|
| UMEC | UMEC USA, Inc. | 電磁元件之研發及銷售,代 99.99% | 99.96% | |
| (B, V, I) | [以下簡稱UMEC (USA)] 理電磁元件之銷售 | |||
| UMEC | Global Development 專業投資及控股公司 | 100.00% | 100.00% | |
| (B, V, I) | Company Ltd. | |||
| [以下簡稱Global] | ||||
| Global | 嘉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交換式電源供應器、變壓器 | 100.00% | 100.00% |
| [以下簡稱嘉隆(深圳)] | 及電路板組製之製造及買賣 | |||
| Global | 福隆電子(龍岩)有限公司 | 交換式電源供應器、變壓器 | 100.00% | 100.00% |
| [以下簡稱福隆(觀岩)] | 及電路板組製之製造及買賣 | |||
| Global | 環隆科技(越南)責任有限 | 交換式電源供應器、變壓器 | 100.00% | 100.00% |
| 公司 | 及電路板組製之製造及買賣 | |||
| [以下簡稱環隆(越南)] | ||||
| Global | 協隆電子科技(安徽)有限 | 交換式電源供應器、變壓器 | 100.00% | 100.00% |
| 公司 | 及電路板組製之製造及買賣 | |||
| [以下簡稱環隆(協隆)] | ||||
| Global | 仁隆電子(梅州)有限公司 | 交換式電源供應器、變壓器 | 100.00% | 100.00% |
| [以下簡稱環隆(仁隆)] | 及電路板組製之製造及買賣 | |||
| Global | UMEC JAPAN CO., LTD. | 推廣銷售交換式電源供應 | 100.00% | 100.00% |
| [以下簡稱環隆(日本)] | 器、變壓器及電路板組製 | |||
| $($ 註 $]$ | ||||
| 本公司 | 華雷科技(股)有限公司 | 電子零組件製造買賣 | 66.10% | 66.10% |
| 〔以下簡稱 (華雷)〕 | ||||
| 天 隆 投 資 ( 股 ) 華 雷 科 技 ( 股 ) 有 限 公 司 | 電子零組件製造買賣 | 14.01% | 14.01% | |
| 公司 |
(註1) UMEC JAPAN CO., LTD. 於民國一〇二年度因新設立而納入合併個體。
- 外幣交易
本集團之合併財務報表係以母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集團內的 每一個體係自行決定其功能性貨幣,並以該功能性貨幣銜量其財務報 表。
集團內個體之外幣交易係以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其功能性貨幣記錄。於每 一報導期間結束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以該日收盤匯率換算;以公允價值 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以歷史成 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原始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下列所述者外,因交割或換算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兒換美額,於務生 當期認列為損益。
- (1)為取得符合要件之資產所發生之外幣借款,其產生之兒梅差額芸想 為對利息成本之調整者,為借款成本之一部分,予以資本化作為該 項資產之成本。
- (2)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之外幣項目, 依金融工具之會計政策處理。
- (3) 構成報導個體對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一部分之貨幣性項目,所產生 之兒換差額原始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淨投資時,自 權益重分類至損益。
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 任何兒換組成部分認列為其他綜合指為。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指生 認列為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指益。
- 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與自債係以該資產自債表日 之收盤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因 換算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捐益,並於處分該國外營運機構 時,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權益項下之單獨組成部分之 累計兒換差額,於認列處分損益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對國外營運 機構喪失控制、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但仍保留部分權益時,亦按處分處 理。
在未喪失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 按比例將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兒換差額重新踏屬予該國外營運機構之非控制 權益,而不認列為損益;在未喪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下,部分處分包 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控制個體時,累計兒換差額則按比例 重分類至指益。
本集團因收購國外營運機構產生之商譽及對基資產與自借帳面金額所 作之公允信值調整,視為該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自借,並以其功能性 貨幣列報。
-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則分類為非流動 資產:
(1)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首產。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 以清僧自倩受到限制者除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自債,則分類為非流動 自信:
-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自信。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
- (4)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自備。自 債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 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合且價值 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包括合約期間三個月內之 定期存款)。
-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集團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融資 產與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直接可歸屬於金融 資產與金融負債(除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 自借外)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係從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 值加計或減除。
(1) 金融資產
太集團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陰列, 採交易日金計虛理。
本集團之金融資產係分類為透過捐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日投資、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四類。該分 類係於金融資產原始認列時視其性質及目的而決定。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持有供交易及原始認列即 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A. 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 B. 於原始認列時即屬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 日右近 期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熊之證據;或
- C. 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 具除外)。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結 合)合約為透過指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當符合下列因素 之一而可提供更攸關之資訊時,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 允償值衙署:
A. 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 或
B. 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第 略,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 階層之該投資組合資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類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指失認列為 相益,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收取之任何股 利或利息(包会於投資當年度收到者)。
對於此類金融資產,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衝 量時,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会額衝量,並以 成木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金額陰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余融資產係非衍生余融資產,且被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 被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日投資 或放款及應收款。
備供出售貨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變動中之部分兒換差額、備供出 售金融資產以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及借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 利收入,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 於該投資除列前認列於權益項下;除列時將先前認列於權益項下之 累積數重分類至損益。
對於權益工具投資,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 量時,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以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非衍生金融資產若具有固定或可決定之付款金額,且太集團有積極 意圖及能力持有至到期日時,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惟不 包括下列項目: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指定 為備供出售,以及符合放款及應收款定義者。
此等金融資產於原始衡量後,係以採用有效利率法之攤錯後成本減 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攤銷後成本之計算則考量取得時之折價 或溢價及交易成本。有效利率法之攤銷認列於損益。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指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收取金 額之非衍生金融資產,且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未分類為透過損益 按公允價值衛量、未指定為備供出售,以及未因信用惡化以外之因 素致持有人可能無法收回幾乎所有之原始投資。
此等余融資產係以應收款項及無活絡市場債券投資單獨表達於資產 負債表,於原始衡量後,採有效利率法之攤鋪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 会額衛量。攤銷後成本之計算則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以及交易 成本。有效利率法之擁綜認列於捐益。
金融資產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其他金融資產係於每一 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 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損失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 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減少, 除應收款項係籍由備抵帳戶調隆外,其餘則直培由帳面金額中扣除, 並將損失認列於損益。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顯著或永久性下跌 時,將被認為是一項捐失事項。
其他金融資產之捐失事項可能包含:
(1) 發行人或交易對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或
(2)違反合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或
(3)债務人很有可能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4)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因發行人財務困難而消失。
本集團針對放款及應收款,首先個別評估重大個別金融資產是否存 有減損客觀證據,個別不重大之金融資產則以群組評估。若確定個 別評估之金融資產無減損客觀證據存在、無論是否重大,將具有類 似信用風險特性之金融資產為一群組,並以群組進行減損評估。若 存有發生減損損失之客觀證據,損失之衡量係以資產之帳面金額與 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之差額決定。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之現值係依 該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惟放款如採浮動利率,其用以衝量減損 損失之折現率則為現時有效利率。利息收入係以減少後之資產帳面 会額為基礎,並以計算減損損失所採用之現金流量折現率持續估列 入帳。
當應收款項預期於未來無法收現時,應收款項及相關之備抵科目即 應予沖銷。於認列減損損失之後續年度,若因一事件之發生導致估 計減損損失金額增加或減少,則藉由調整備抵科目以增加或減少先 前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如沖銷之後回收;則此回收認列於損益。
分類為備供出售之權益工具,減損認列金額係以取得成本與目前公 允價值之差異所衡量之累積損失,減除先前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 失衡量,並自權益項下重分類至損益。權益投資之減損損失不透過 捐益迴轉;減損後之公允價值增加直接認列於權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分類為備供出售之債務工具,減損認列金額係以攤銷後成本與當時公 允價值間之差異所衡量之累積損失,減除該資產先前已認列於損益之 減損損失衡量,未來利息收入依資產減少後帳面金額為基礎,並以衝 量減損損失計算現金流量折現所使用之有效利率設算,利息收入認列 於捐益。倩務工具公允價值如於後續年度增加,且該增加明顯與認列 減損損失後發生之事件相關,則減損損失透過損益迴轉。
金融資產除列
本集團持有之金融資產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除列:
- (1)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
- (2)已移轉金融資產且將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移轉 予他人。
- (3) 既未移轉亦未保留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 但已移 轉對資產之湾制。
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指 益。
(2)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集開發行之自債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自債及 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集團於資產減除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 約,本集團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 金額認列。
複合工具
本集團對所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依其合約條款確認金融自債及權 益組成要素。另對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係於區分權益要素前評估 嵌入之買、賣權之經濟特性及風險是否與主債務商品緊密關聯。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不涉及衍生金融工具之負債部分, 其公允僧值使用性質相當且不且 韓換特性債券之市場利率評估,於轉換或贖回清償前,此部分全額 分類為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至於其他與主契約經濟特性 風險不緊密關聯之嵌入式衍生会融工具部分(例如嵌入之冒回權及 贖回權經確認其執行價格無法幾乎等於債務商品於每一執行日之 推銷後成本),除屬權益組成要素外,分類為負債組成要素,並於 後續期間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權益要素之金額則以轉檢公 司債公允價值減除負債組成部分決定之,其帳面金額於後續之命計 期間不予重新衡量。若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不具權益要素,則依固 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混合工具之方式處理。
交易成本依照原始認列可轉換公司債分攤予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之 比例,分攤至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該轉換公司債到期前要求行使轉換權利時,先 將自債組成要素之帳面金額調整至轉換當時應有之帳面金額,作為 發行普通股之入帳基礎。
金融自信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会 融自信於原始認列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或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及原始認列指定透過捐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自債。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挂有供交易:
A. 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 B. 於原始認列時即屬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 且有近 期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 C. 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 且除外)。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結 合)合約為透過捐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當符合下列因素之 一而可提供更攸關之資訊時,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 僧 值 衡 帚 :
A. 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 或
B. 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 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階層 之該投資組合資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類金融負債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該認列為損益 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利息。
對於此類金融負債,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 衡量時,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衡量,並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負 倩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自借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應付款項及借款等,於原始認 列後,續後以有效利率法衡量。當金融負債除列及透過有效利率法 攤提時,將其相關捐益及攤銷數認列於捐益。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考量取得時之折僧或溢僧及交易成本。
金融負債之除列
當金融負債之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則除列該金融自備。
當本集團與債權人間就具重大差異條款之債務工具進行交換,或對 現有金融負債之全部或部分條款作重大修改(不論是否因財務因 難),以除列原始負債並認列新負債之方式處理,除列金融負債時, 將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括移轉之非現金資產 或承擔之負債)問之差額認列於損益,
(3)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已認列金額目前具互抵之法律行使權利且 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能予以互抵並 以淨額列示於資產負債表。
(4)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工具公允價值係指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之 市場報價且不考量交易成本。
對於非屬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工具,其公允僧值係以適當之評價持 術決定。此評價技術包括使用最近公平市場交易、參考實質上相同 另一金融工具目前之公允僧值,以及現金流量折現分析或其他評價 模式。
- 存貨
存貨按逐項比較之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評價。
成本指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狀態及地點所產生之成本:
原物料-以實際進貨成太,採先進先出法。
製成品及在製品一包括直接原料、人工及以正常產能分攤之固定製造費 用,但不包含借款成本。
淨變現價值指在正常情況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錯 售費用後之餘額。
- 投資關聯企業
本集圍對關聯企業之投資除分類為待出售資產外,儀採用權益法處理。 關聯企業係指本集團對其有重大影響者。
於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於資產負債表之列帳,係以成本加計取得後 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淨資產變動數依持股比例認列之金額。對關聯企業 投資之帳面金額及其他相關長期權益於採用權益法滅少至零後,於發生 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開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 及負債。本集團與關聯企業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則依其對關聯 企業之權益比例銷除。
當關聯企業之權益變動並非因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項目而發生且不影 響本集團對其持股比例時,本集團係按持股比例認列相關所有權權益變 動。因而所認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 捐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關聯企業增發新股時,本集團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投資比例發生變 動,因而使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所享有之淨資產持份發生增減者,以「資 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該增減數。當投資比例變動為減 少時,另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相關項目,依減少比例重分類 至損益或其他適當科目。前述所認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 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捐益。
關聯企業之財務報表係就與集團相同之報導期間編製,並進行調整以使 其會計政策與本集團之會計政策一致。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 列與衛量」之規定確認是否有客觀證據顯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發生減 損,若有減損之容觀證據,本集團即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 之規定以關聯企業之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間之差異數計算減損金 額,並將該金額認列於對關聯企業之損益中。前述可回收金額如採用該 投資之使用價值,本集團則依據下列估計決定相關使用價值:
- (1) 本集團所享有關聯企業估計未來產生現金流量現值之份額, 句托關 聯企業因營運所產生之現金漁量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得之價款;或
- (2)本集團預期由該投資收取股利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產生之估計未來 現金流量現值。
因構成投資關聯企業帳面金額之商譽組成項目,並未單獨認列,故無須 對其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商譽減損測試之規定。
當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時,本集團係以公允價值衝量並認列所保 留之投首部分。喪失重大影響時該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與所保留投 寶之公允價值加計處分所得價款間之差額,則認列為損益。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廢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認列基礎,並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 減損後列示,前述成木包会不動產、廢房及設備之拆卸、移除及復原甚 所在地點之成本及因未完工程所產生之必要利息支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 重大組成項目須被定期重置,本集團將該項目視為個別資產並以特定耐 用年限及折舊方法分別認列。該等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依國際會 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陰列規定予以除列。重大檢修 成本若符合認列條件,係視為替換成本而認列為廠房及設備帳面金額之 一部分,其他修理及維護支出則認列至損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 固定資產 | 耐用年限 |
|---|---|
| 房屋及建築 | $25 - 35 +$ |
| 機器設備 | $6 - 104$ |
| 運輸設備 | $5 - 104$ |
| 辦公設備 | $6 - 10$ 年 |
| 其他資產 | $6 \sim 10$ 年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芸予處 分或預期未來不會因使用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予以除列並認 列捐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係於每一財務年度終 了時評估,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該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 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以原始成本衡量,並包含取得該項資產之交易成本。投 資性不動產之帳面金額包括於達到成本可認列之條件下,因修繕或新增 現有投資性不動產而投入之成本,但一般日常發生之維修費用則不作為 其成本之一部分。於原始認列後,投資性不動產之衛量係採成本模式。 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對該模式之規定處理, 但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5號「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符合分 類為待出售(或包括於分類為待出售之處分群組中)之條件者除外。
投資性不動産在處分、永久不再使用或預期無法白處分產生未來經濟效 益之情況下,即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本公司依資產實際用途決定轉入或轉出投資性不動產。
- 租賃
集團為承租人
融資租賃係移轉租賃標的物所有權相關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本集 開考,並於租賃期間開始日,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或最低租售給付現值 兩者執低者予以資本化。租金給付則分攤予財務費用及租賃負債之減少 數,其中財務費用係以剩餘負債餘額依固定利率決定,並認列於損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租賃資產係以該資產耐用年限提列折舊,惟如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間屆 滿時本集閣將取得該項資產所有權,則以該資產估計耐用年限及租賃期 間雨者較短者提列折舊。
營業租賃下之租賃給付係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費用。
-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以成本衡量。透過企業合併取得之 無形資產成本為收購日之公允價值。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係以其成 本滅除累計攤鋪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金額。不符合認列條 件之內部產生無形資產不予資本化,而係於發生時認列至損益。
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區分為有限及非確定耐用年限。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其耐用年限內攤銷,並於存有減損跡象時 進行減損測試。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係至少於 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時進行複核。若資產之預估耐用年限與先前之估計不 同或未來經濟效益消耗之預期型熊已發生改變,則攤錯方法或攤錯期間 將予以調整並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不予攤銷,但於每一年度依個別資產或現金 產生單位層級進行減損測試。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每期評估 是否有事件及情況繼續支持該資產之耐用年限仍屬非確定。英耐用年限 由非確定改為有限耐用年限時,則推延適用。
無形資產之除列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至損益。本集圍無形資產會 計政策彙總如下:
| 專利權 | 電腦軟體 | 其他無形資產 | |
|---|---|---|---|
| 刮用年限 | 10年 | 10年 | $2 - 5$ 年 |
| 使用之攤銷方法 | 直線法攤銷 | 直線法攤銷 | 直線法攤銷 |
| 內部產生或外部取得 | 外部取得 | 外部取得 | 外部取得 |
- 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所有適用IAS 36之資產是否存有減損 跡象。如有減損跡象或須針對某一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本焦圍 即以個別資產或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進行測試。減捐測試結果如資 產或資產所述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則認列減損 捐失。可回收金額為淨公允價值或使用價值之較高者。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商譽以外之資產,評估是否有跡象顯 示先前已認列之滅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如存有出筆跡象, 木焦
團即估計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可回收金額因資產之 估計服務潛能變動而增加時,則迴轉滅損。惟迴轉後帳面金額不超過資 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鎖後之帳面会額。
繼續營業單位之滅損損失及迴轉數係認列於損益。
- 自信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條件係因過去事件所產生之現時義務(法定義務或推定 義務),於清償義務時,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目該義 務金額能可靠估計。當本集團預期某些或所有負債準備可被歸墊時,只 有當歸塾幾乎完全確定時認列為單獨資產。若貨幣時間價值影響重大 時,負債準備以可適當反映負債特定風險之現時稅前利率折現。自借折 現時,因時間經過而增加之負債金額,認列為借款成本。
- 庫藏股票
本集團於取得母公司股票(庫藏股票)時係以取得成本認列並作為權益 之滅項。庫藏股票交易之僧差認列於權益項下。
- 收入認列
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將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收 入以已收或應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各項收入認列之條件及方式列 示如下:
商品銷售
錯售商品之收入於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時認列: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 除與報酬移轉予買方、對於已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 效控制、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 業、與交易相關之成本能可靠衝量。
利息收入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放款及應收款及持有至到期日金融 音產)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其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率法估列,並將利 息收入認列於損益。
股利收入
當本集團有權收取股利時,方認列相關股利收入。
-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的借款成本,予以資本 化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其他所有借款成本則認列為發生期間之費 用。借款成本係包括與舉借資金有關而發生之利息及其他成本。
- 政府補助
本集團在能合理確信將符合政府補助所定條件,並可收到政府補助之經 濟效益流入時,始認列政府補助收入,當補助與資產有關時,政府補助 則認列為遞延收入並於相關資產預期耐用年限分期認列為收益;當補助 與費用項目有關時,政府補助係以合理而有系統之方法配合相關成本之 預期發生期間認列為收益。
本集團取得之非貨幣性政府補助時,以名目金額認列所收取之資產與補 助,並於標的資產之預期耐用年限與效益消耗型熊分期筆額於綜合指益 表認列收益。與自政府或相關機構獲取低於市場利率之貸款或類似輔助 視為額外的政府補助。
- 退職後福利計書
本集團及國內子公司員工退休辦法適用於所有正式任用之員工,員工退 休基金全數提存於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存入退休某金專 戶,由於上述退休金係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存入,與太集團及 國內子公司完全分離,故未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中。國外子公司及分 公司員工退休辦法係依當地法令規定辦理。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對於屬確定提撥計書之退職後福利計書,本集團及國內子公司每月自擔 之員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所提撥之金額 認列為當期費用;國外子公司及分公司則依當地特定比例提辦並認列為 當期費用。
對於屬確定福利計書之退職後福利計書,依據預計單位福利法於年度報 導期間結束日按精算報告提列,精算損益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損益 項下,並立即認列於保留盈餘;期中期間之退休金成本則採用前一年度 結束日依精算決定之退休金成本率,以年初至當期末為基礎計算,並針 對該結束日後之重大市場波動,及重大縮減、清償或其他重大一次性事 項加以調整並予以揭露。
- 所得稅
所得稅費月(利益)係指包含於決定本期損益中,與營期所得稅及遜延所 得稅有關之彙總數。
當期所得稅
本期及前期之當期所得稅負債(資產),係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 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衡量。當期所得稅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捐益或直接 認列於權益之項目有關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權益而非捐 益。
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 之日列為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就報導期間結束日,資產與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 债表之帳面金額間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計算。
除下列兩者外,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予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 (1) 商舉之原始認列;或非屬企業合併交易所產生, 且於交易當時既不 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指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
- (2)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其迴轉時點可控制且 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不會迴轉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除下列雨者外,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用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 減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於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
- (1)與非屬企業合併交易,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 税所得(損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 關;
- (2)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 關,僅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迴轉且迴轉當時有足夠之課稅所得 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之範圍內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衙 量,該稅率並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 磁。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衡量係反映報導期間結束日預期回收資產 或清僧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遞延所得稅與不列於損 益之項目有關者,亦不認列於損益,而係依其相關交易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 新檢視並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之互抵 具有法定執行權,且遞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由同一稅捐擔關 課徵之所得稅有關時,可予互抵。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須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判斷、估計 及假設,此將影響收入、費用、資產與負債報導金額及或有負債之揭露。然 而,這些重大假設與估計之不確定性可能導致資產或負債之帳面金額須於未 來期間進行重大調整之結果。
- 估計及假設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對有關未來所作之假設及估計不確性之主要來源資 訊,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 兹説明如下: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當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無法由活絡市場取 得時,公允價值將運用評價技術來決定,包括收益法(例如現金流量折現 模式)或市場法,這些模式所用之假設變動將會影響所報導金融工具之公 允價值,請參閱附註十二。
退職後福利計書
退職後福利計畫之退休金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取決於梅算評價。結 算評價牽涉各種不同假設,包括:折現率之決定、未來薪資之增加、死亡 率和未來退休金給付之增加等。對用以衡量退休金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所 使用假設之詳細說明,請參閱附註六。
所得稅
所得税的不確定性存在於對複雜稅務法規之解釋、產生未來課程所得的 金額及時點。由於廣泛的國際商業關係與契約的長期性和複雜性,其實 際結果與所作假設間產生之差異,或此等假設於未來之改變,可能迫使 將已入帳的所得稅利益和費用於未來予以調整。對所得稅之提列,係依 據本公司營業所在各國之稅捐機關可能的查核結果,所作之合理估計。 所提列的金額是基於不同因素,例如:以往稅務查核經驗及課稅主體與 所屬稅捐機關對稅務法規解釋之不同。此解釋之差異,因公司個別企業 所在地之情況,而可能產生各種議題。
未使用之課税捐失與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係於未 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或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 得稅資產。決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可認列之金額係以未來課稅所得及應課 税暫時性差異可能發生之時點及水準併同未來之稅務規劃策略為估計之 依據。
六、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 现金及約當現金
| 103.12.31 | 102.12.31 | |
|---|---|---|
| 庫存現金 | \$6,874 | \$12,004 |
| 銀行存款 | 712, 253 | 504, 943 |
| 合 計 |
\$719, 127 | \$516, 947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 103.12.31 | 102, 12, 31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償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股 | 景 | \$27,456 | \$17,732 |
| 受益憑證 | 8,363 | 8,088 | |
| 승 | 計 | \$35,819 | \$25,820 |
本集團持有供交易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 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關係人
$(1)$
| 103.12.31 | 102.12.31 | |
|---|---|---|
| 應收帳款 | \$913,401 | \$1,017,377 |
| 減:備抵呆帳 | (55, 741) | (52, 484) |
| 計 小 |
857.660 | 964, 893 |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26, 352 | 24, 720 |
| 승 $\frac{1}{2}$ |
\$884,012 | \$989, 613 |
(2) 本集團之應收帳款未有提供質押之情況。
(3) 本集團對客戶之授信期間通常為7天至150天。有關應收票據及帳款減 損所提列之呆帳變動及帳齡分析資訊如下(信用風險揭露請詳附註十 $\leq$ ):
| 個別評估 | 群組評估 | ||
|---|---|---|---|
| 之滅損損失 | 之減損損失 | 合計 | |
| 103.1.1 | \$- | \$52,483 | \$52,483 |
| 當期發生(迴轉)之金額 | 3, 258 | 3,258 | |
| 103, 12, 31 | \$55,741 | \$55,741 | |
| 102.1.1 | S- | \$53,908 | \$53,908 |
| 當期發生(迴轉)之金額 | (1, 424) | (1, 424) | |
| 102.12.31 | \$- | \$52,484 | \$52.484 |
本集團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無發生應收帳款 個別評估所產生之減損損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4) 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之逾期帳齡分析如下:
| 已逾期但尚未滅損之應收帳款 | |||||||
|---|---|---|---|---|---|---|---|
| 未逾期且未 | |||||||
| 減損 | 1-30 天内 | $31 - 60$ 天 | 61-90 天 | 91-360 天 | 361天以上 | 合計 | |
| 103.12.31 | \$719,005 | \$151,495 | \$9,935 | \$54 | \$3,523 | $3-$ | \$884,012 |
| 102.12.31 | \$856,828 | \$113,133 | \$15,385 | \$1,627 | \$2,640 | $3-$ | \$989, 613 |
4. 存貨
(1)存貨組成明細如下:
| 103.12.31 | 102.12.31 | |
|---|---|---|
| 原 料 |
\$426, 951 | \$516,433 |
| 物料及零件 | 28,670 | 30,043 |
| 製 品 在 |
130, 444 | 113, 103 |
| 製 成 品 |
366, 307 | 330, 441 |
| 商 品 |
33, 348 | 32,537 |
| 合 計 |
985, 720 | 1,022,556 |
| 減: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 (200, 617) | (194, 910) |
| 淨 額 |
\$785,103 | \$827,646 |
(2)本集團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認列為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 \$3,540,512及\$3,612,132, 包括存貨相關費用及收溢淨額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存貨報廢損失 | \$33, 244 | \$52,429 |
| 未分摊固定製造費用 | 22,665 | 5, 426 |
|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回升利益) | 5,707 | (12, 261) |
| 存貨盤盈 | (27) | (126) |
| 下腳收入 | (89) | (178) |
| 淨 額 |
\$61,500 | \$45,290 |
(3)存貨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4)民國一〇二年度產生存貨跌價回升利益,係因原先提列跌價之部分存 官已報廢,因而出現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 目 項 |
103.12.31 | 102.12.31 |
|---|---|---|
| 康聯訊科技(股)公司 | \$47, 223 | $S-$ |
| 阿爾法特&歐米茄半導體公司 | 40, 459 | 53,898 |
| 拍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067 | 9,067 |
| 程泰機械(股)公司 | 2,808 | 2,808 |
| 創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393 | |
| 評價調整 | 293, 598 | 196, 383 |
| 合計 | \$393, 155 | \$280,549 |
本集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項 目 |
103, 12, 31 | 102.12.31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亞太優勢微系統(股)公司 | \$58,924 | \$72,800 |
| 太盟光電科技(股)公司 | 43, 558 | 43, 557 |
| 菜特爾科技公司(特別股) | 26, 415 | 26, 415 |
| 瀚霖科技(股)公司 | 7,000 | |
| 嘉實資訊(股)公司 | 6,153 | 6,153 |
| 尚揚創業投資(股)公司 | 3,920 | 3,920 |
| 九益(股)公司 | 3,710 | 7,500 |
| 康聯訊科技(股)公司 | 49,672 | |
| 長茂科技(股)公司 | 3,185 | |
| 劍揚(股)公司 | 1,161 | |
| Sliver PAC Inc. (特別股) | 1,867 | |
| Sliver PAC Inc. (普通股) | ш | |
| 計 승 |
\$149,680 | \$216, 231 |
上述本集團所持有之未上市(櫃)股票投資,基於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 數之區間重大且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數之機率,因此無法以公允價值 衡量,而採用成本衡量。
本集團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 本集團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明細如下:
| 103.12.31 | 102.12.31 | |||
|---|---|---|---|---|
| 持股比 | ||||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金額 | 例 | 金額 | 持股比例 |
| 聯耀科技(股)公司 | \$11,925 | 33.55% | \$11,474 | 33.55% |
| PT. SINERGI CERDAS TECHNOLOGY | 2,280 | 49.00% | 2,280 | 49.00% |
| 累計減損 | (2, 280) | |||
| 合 찱 |
\$11,925 | \$13,754 |
(2) 前述投資關聯企業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3) 本集團设資關聯企業之彙總財務資訊如下:
| 103.12.31 | 102.12.31 | |
|---|---|---|
| 總資產(100%) | \$44,682 | \$50,013 |
| 總負債(100%) | 9,138 | 11, 159 |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收入(100%) | \$33,674 | \$34,877 |
| 淨利(100%) | 3, 261 | 1,432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土地及土地 房屋及
| 改良物 | 建築 | 機器設備 | 運輸設備 | 辦公設備 | 模具設備 | 其他設備 | 未完工程 | 今計 | |
|---|---|---|---|---|---|---|---|---|---|
| 成本: | |||||||||
| 103.1.1 | \$148, 931 | \$1,128,789 | \$1,469,546 | \$12,208 | \$102, 207 | \$1,231 | \$257, 493 | \$14,936 | \$3, 135, 341 |
| 增添 | $\overline{\phantom{a}}$ | 12,518 | 41,846 | $\overline{\phantom{a}}$ | 3,957 | $\equiv$ | 10,344 | IE, 046 | 84, 711 |
| 移轉 | $\overline{\phantom{a}}$ | 1.395 | 33, 446 | $\rightarrow$ | ÷. | $\overline{\phantom{a}}$ | (30, 080) | 4,761 | |
| 處分 | ÷ | ಿ | (55, 671) | $\Rightarrow$ | (4,046) | (78) | (2, 880) | $\overline{\phantom{a}}$ | (62, 675)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5, 632) | 34, 253 | 127 | (1, 288) | 42 | 6,941 | SHS | 34, 444 | |
| 103.12.31 | \$148, 931 | \$1, 137, 070 | \$1,523,420 | \$12,335 | \$100,830 | \$1,195 | \$271,899 | \$902 | \$3, 196, 582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土地及土地 | 房屋及 | ||||||||
|---|---|---|---|---|---|---|---|---|---|
| 改良物 | 建築 | 機器設備 | 運輸設備 | 辦公設備 | 模具設備 | 其他設備 | 未完工程 | 台計 | |
| 102.1.1 | \$148, 931 | \$950,603 | \$1,251,020 | \$10,168 | \$83,393 | \$1,176 | \$231,665 | \$127, 148 | \$2, 804. 104 |
| 增添 | 2,093 | 147,087 | 4,104 | $\overline{\phantom{m}}$ | 22,805 | 95, 894 | 271, 983 | ||
| 移轉 | $\sim$ | 154,795 | 65,103 | 2,485 | 18,717 | - | 471 | (208, 880) | 32.691 |
| 處分 | $\sim 10^{10}$ | (36, 418) | (6(8) | (5, 318) | ÷ | (3, 165) | ÷ | (45, 513) | |
| 医率變動之影響 | 21, 298 | 42,754 | 163 | 1,311 | $55\,$ | 5,721 | 774 | 72.076 | |
| 102.12.31 | \$148, 931 | \$1, 128, 789 | \$1,469,546 | \$12,208 | \$102,207 | \$1,231 | \$257,493 | \$14,936 | \$3, 135, 341 |
| 折舊及滅損: | |||||||||
| 103, 1, 1 | $S-$ | \$(428, 606) | S(976, 138) | \$(8, 647) | \$(58, 614) | \$(418) | \$(209, 409) | $S-$ | \$(1, 581, 832) |
| 折舊 | $\frac{1}{2}$ | (55, 971) | (78, 042) | (721) | (10, 784) | (232) | (19, 359) | (165.109) | |
| 處分 | 37, 724 | $\frac{1}{2}$ | 3,698 | 42 | 2,620 | 14.084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3, 817) | (22, 114) | (115) | (896) | (20) | (7, 536) | (34.498) | ||
| 103.12.31 | $S-$ | \$(488, 394) | S(1, 038, 570) | \$(9, 483) | \$ (66, 596) | \$(628) | \$(233, 684) | $s-$ | \$(1, 837, 355) |
| 102.1.1 | $S-$ | \$(374, 600) | S(859, 613) | \$(8, 444) | S(53, 696) | \$(178) | \$(185, 857) | $$-$ | \$(1, 482, 186) |
| 折舊 | $\overline{\phantom{0}}$ | (46, 228) | (86, 00) | (666) | (9.489) | (230) | (20, 090) | $\overline{a}$ | (162, 793) |
| 處分 | ÷ | 26,776 | 608 | 5, 231 | $\sim$ | 301 | 32, 916 | ||
| 医率變動之影響 | $\overline{\phantom{0}}$ | (7, 778) | (57, 211) | (145) | (660) | (12) | (3, 965) | (69, 769) | |
| 102.12.31 | $S-$ | \$(428, 606) | \$(976, 138) | \$(8, 647) | \$(58, 614) | \$(418) | \$(209, 409) | S(1, 681, 832) | |
| 淨帳面價值: | |||||||||
| 103.12.31 | \$148,931 | \$648,676 | \$484,850 | S2, 852 | \$34,234 | \$567 | \$38, 215 | \$902 | \$1,359,227 |
| 102.12.31 | \$148,931 | \$700,183 | \$493,408 | \$3,561 | \$43,593 | \$813 | \$48,084 | \$14,936 | \$1, 453, 509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入。
- 投資性不動產
| 土地 | |
|---|---|
| 成本: | |
| 103.1.1 | \$83,399 |
| 增添 | 1,535 |
| 103.12.31 | \$84,934 |
| 折舊及減損: | |
| 103.1.1 | S. |
| 當年度折舊 | |
| 103, 12, 31 |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土池 | |
|---|---|
| 成本: | |
| 102.1.1 | $S-$ |
| 增添 | 83, 399 |
| 102.12.31 | \$83, 399 |
| 折舊及減損: | |
| 102.1.1 | \$ |
| 當年度折舊 | |
| 102.12.31 | $S-$ |
| 淨帳面金額: | |
| 103, 12, 31 | \$84,934 |
| 102.12.31 | \$83,399 |
本集團預付投資台中經貿科技工業園區開發案,因該開發案受環境影響 評估延宕多時,且負責該工業區之土地開發公司自責人因其他土地開發 案而被提起訴訟,本集團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後,因而取得該自責人及 土地開發公司提供擔保之土地,並於民國一()二年度過戶完成,轉列投 資性不動產。原帳列預付投資款\$145,976,已於帳上提列\$62,577之減 捐捐失。
本集團投資性不動產未有提供擔保情形。
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於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為\$84,934,前述公允價值係委任獨立之外部鑑價專家評價。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103.12.31 | 102.12.31 | |
|---|---|---|
| 長期預付租金 | \$99,067 | \$102,397 |
| 預付設備款 | 24,789 | 21, 754 |
| 存出保證金 | 5,515 | 5,722 |
|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 73,530 | 43, 520 |
| 今 計出 |
\$202,901 | \$172, 393 |
截至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長期預付租 金中屬於土地使用權之金額分別為\$99,067及\$102,397。
- 短期借款
(1) 明細如下:
| 利率區間(%) | 103.12.31 | 102.12.31 |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1.41% - 2.41%$ | \$609, 109 | \$683, 933 |
| 擔保銀行借款 | 3.23% | 93, 015 | 381, 930 |
| 습 計 |
\$702, 124 | \$1,065,863 |
- (2)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 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 二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尚未使用之短期借款額度分別約為\$572,353及\$265,195。
- (3) 本集團民國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 流動,作為擔保借款抵押品之質押定存單,其帳面金額為\$58.902。
擔保銀行借款係以部分土地及建築物提供擔保,擔保情形請參閱附 註八。
- 其他應付款
| 103.12.31 | 102.12.31 | |
|---|---|---|
| 應付薪資 | \$124, 166 | \$121, 335 |
| 應付營業稅 | 6,356 | 4,922 |
| 應付設備款 | 5,874 | 2, 102 |
| 應付退休金費用 | 2,440 | 2,269 |
| 其他應付費用(註) | 310, 565 | 57, 372 |
| 合計 | S449, 401 | \$188,000 |
(註) 103年度其他應付費用估列對ACN之賠償損失\$229.830。
- 長期借款
(1) 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長期借款 明细如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債権人 | 103.12.31 | 利率(%) | 價遠期間及辦法 |
|---|---|---|---|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聯貸-乙項 | \$800,000 | $1.9831 -$ | 屬中期放款可循環動用,依動用申 |
| 2.0166 | 請書約定到期日全部清償或續借 | ||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聯貸-甲項 | 240,000 | 1.9922 | 自100年01月13日至105年07月19 |
| 日, 每6個月為一期分10期償還: 利 | |||
| 息接月付息 | |||
| 第一銀行河內分行-抵押借款 | 8,724 | 3.0000 | 自103年02月13日至106年01月13 |
| 3,每個月為一期分36期償還,利 | |||
| 息接月付息 | |||
| $\sqrt{2}$ 計 |
1,048,724 | ||
| 減:一年內到期 | (120, 000) | ||
| 合 計 |
\$928, 724 | ||
| 債權人 | 102.12.31 | 利率(%) | 償還期間及辦法 |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聯貨-乙項 | \$750,000 | $2.0042 -$ | 属中期放款可循環動用,依動用申 |
| 2.0053 | 請書約定到期日全部清償或續借 | ||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聯貸-甲項 | 360,000 | 2.0042 | 自100年01月19日至105年07月19 |
| 日, 每6個月為一期分10期償還, 利 | |||
| 息接月付息 | |||
| 計 25 |
1,110,000 | ||
| 減:一年內到期 | (120, 000) | ||
| 合 計 |
\$990,000 |
(2)本集團向兆豐商業銀行之聯貸借款所承諾之財務比率與限制規定列 示如下:
(一)流動比率: (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應不得低於100%。
(二)負債比率: (負債總額+或有負債)/有形淨值應不得高於155%。
(三)利息保障倍數:(稅前淨利-利息費用-折舊費用+擁銷費用)/利 息費用應不得低於2.5倍。
(四)有形淨值: (股東權益-無形資產) 應不得低於1,800,000千元。
上述比率如未符合任一財務比率或限制約定,則自額度管理銀行通 知之日後最近之付息日起至借款人提供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關之 財務報告證明借款人已完成改善達符合前項約定之所有財務承諾之 日止,借款人應就本授信案未清償本金總餘額,按年費率 0.05%, 按季計付違約金予額度管理銀行,由額度管理銀行按授信風險比例 計算韓付各授信銀行。借款人如依本項約定支付違約金,則該財務 比率或限制约定之違反,得不視為發生太会約之違約情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上列財務比率與限制規定係根據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合併財務報 表及核閱之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為計算基準。
本集團以部分土地及建築物設定抵押權之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八。
- 退職後福利計書
確定提撥計書
本集團及國內子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 定提撥計畫。依該條例規定,本集團及國內子公司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 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本集團及國內子公司業已 依照該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每月依員工薪資百分之六提撥至勞工 保險局之個人退休金帳戶。
於中國大陸境內之子公司依所在地政府法令規定,依員工薪資總額之一 定比例提撥養老保險金,繳付予政府有關部門,專戶儲蓄於各員工獨立 帳戶。
本集團其他國外子公司及分公司依當地法今規定提撥退休金至相關退 休会管理事業。
本集團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度認列確定提擁計書之費用金額分別 為S14.023及\$13.990。
確定福利計畫
本集團及國內子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訂定之員工退休金辦法係屬確定 福利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之基數及核准其退休時一 個月平均工資計算。十五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 超過十五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惟基數累積最高以45個 基數為限。本集團及國內子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按月就薪資總額2%提 撥退休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專戶儲存於臺灣銀行 之專戶。
下表彙整確定福利計書認列至捐益之成本: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S1, 126 | \$1,277 |
| 3,369 | 2,68/ |
| (2, 366) | (2, 029) |
| \$2,129 | \$1,932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認列確定福利計書之費用金額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營業成本 | \$985 | \$612 |
| 營業費用 | 1, 144 | 1,320 |
| 습 計 |
\$2,129 | \$1,932 |
精算損益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積金額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412) | \$(12, 782) |
| (2, 680) | 12,370 |
| S(3, 092) | \$(412)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及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
| 103.12.31 | 102.12.31 | |
|---|---|---|
| 確定福利義務 | S167,099 | \$168,439 |
|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14, 504) | (118, 300) |
| 提撥狀況 | 52, 595 | 50, 139 |
| 其他 | (48) | 450 |
| 應計退休金負債帳列數 | S52, 547 | \$50,589 |
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變動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期初之確定福利義務 | \$168,439 | \$178.952 |
| 當期服務成本 | 1,126 | 1.277 |
| 利息成本 | 3,369 | 2,684 |
| 精算損益 | 3,105 | (12, 923) |
| 支付之福利 | (8, 940) | (1, 551) |
| 期末之確定福利義務 | \$157,099 | \$168,439 |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如下: | ||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期初之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118,300 | \$115,973 |
|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 2,366 | 2,030 |
| 雇主提撥數 | 2,353 | 2,402 |
| 精算損失 | 425 | (553) |
| 支付之福利 | (8, 940) | (1, 552) |
| 期末之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114,504 | \$118,300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確定福利計書預期於未來 十二個月提撥\$2.353。
計畫資產主要類別構成總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百分比如下:
| 退休金計畫(%) | |||
|---|---|---|---|
| 103.12.31 | 102.12.31 | ||
| 現金 | 19.12% | 24.39% | |
| 權益工具 | 12.15% | 8.56% | |
| 債務工具 | 13.90% | 14.72% | |
| 其他 | 54.83% | 52.33% |
本集團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度計畫資產之實際報酬為\$2.366及 $$2.030$
員工退休基金係全數提存於臺灣銀行信託部,計畫資產預期報酬率係根 據歷史報酬趨勢以及分析師對於確定福利義務存續期間內,該資產所處 市場之預測,並參考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對勞工退休基金之運用情形, 及考量最低收益不低於常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後所作之估計。
下列主要假設係用以決定本集團之確定福利計書:
| 103.12.31 | 102.12.31 | |
|---|---|---|
| 折現率 | 2.25% | 2.00% |
| 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率 | 2.25% | $2.00\%$ |
| 預期薪資增加率 | 2.00% | 1.50% |
折現率如變動0.5%,將導致下列影響: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折現率 增加0.5% |
折現率 減少0.5% |
折現率 增加0.5% |
折現率 減少0.5% |
|
| 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當期服務成本與利息 |
\$(9, 290) | \$10, 353 | \$(9, 755) | \$10.897 |
| 成本彙總數之影響 | 587 | (666) | 642 | (743) |
(金額陰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各項與確定福利計畫相關之余額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101年度 | |
|---|---|---|---|
| 期末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 \$167,099 | \$168,439 | \$178.952 |
| 期末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14, 504) | (118, 300) | (115, 973) |
| 期末計畫之剩餘或短給 | \$52,595 | \$50,139 | \$62,979 |
| 計畫負債之經驗調整 | \$3,105 | \$(12, 923) | \$14, 144 |
| 計畫資產之經驗調整 | (425) | 553 |
- 權益
(1) 普通股
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額定股本 與已發行股本分別為\$2.047,460 及\$1,273,592,每股票面全額 10 元,分別為 204,746 千股及 127,359 千股。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 取股利之權利。
(2) 首本公積
| 103.12.31 | 102.12.31 |
|---|---|
| \$335, 197 | \$335, 197 |
| 34,058 | 34,058 |
| 30 | 30 |
| \$369, 285 | \$369,285 |
依法今規定, 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 不得使用, 公司無虧捐 時,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產生之資 本公積,每年得以實收資本之一定比率為限撥充資本,前述資本公 積亦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現金分配。
(3)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本集團現行章程明定之股利政策如下:
公司所處電子通訊產業環境多變,企業生命週期正值成長階段,考 量本集團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 需求,本集團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 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提撥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法提列 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當年度如尚有餘額,依下列方式分派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a. 員工紅利百分之五~百分之十。
b. 董事、監察人酬券金不高於百分之三。
其餘連同上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股東紅利分派議案 提請股東會決議,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東紅利總數之百分之十。
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係依董事會決議及依章程所定之成數為基礎估 列,配發股票紅利之股數計算基礎係分別以股東會決議日前一日收 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並認列為本年度之營業成本或營業費 用,惟若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分別 列為決議年度之損益。
其估列基礎係以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度之獨利狀況為估列基 礎,並認列為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度之費用。民國一()三年及 一〇二年度因獲利狀況未如預期,本公司並未估列或擬議發放員工 红利及董熙酬誉。
依公司法規定,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總額已達資本總額為止。 法定盈餘公積得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得以法定盈餘公績超過 曾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放新股或 現金。
(4) 特別盈餘公積
本集團分派盈餘時,必須依法令規定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 權益減項淨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 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本集團依金管會於民國一〇二年四月六 日發布之金管證發字第1020012865號函令規定,首次採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時,帳列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於轉換日 因選擇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豁免項目而韓入保留盈餘部分,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關 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告後,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 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餘額與其他 權益減項淨額之美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滿項 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一日止,並無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情形。
本公司民國一〇二年度及民國一〇一年度為虧損,並無盈餘分配之 情形。上述有關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等相關訊息,可至公開資訊觀 测站(mops.twse.com.tw)中查詢。
(5)非控制權益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期初餘額 | \$1,364 | \$1,459 |
|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本期淨捐 | (590) | (1, 299) |
| 未按持股比例認購子公司增資 發行之新股 |
1,204 | |
| 期末餘額 | \$774 | \$1,364 |
- 赞業收入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商品銷售收入 | \$4, 341, 438 | \$4, 204, 666 |
|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 (16, 589) | (16, 531) |
| 計 合 |
\$4, 324, 849 | \$4, 188, 135 |
-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如下:
| 功能别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性質別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賣用者 |
合計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合計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 | \$774,413 | \$294, 169 | $\$1,068,582$ | \$663,558 | \$277, 714 | \$941, 272 |
| 勞健保費用 | 35, 379 | 25,851 | 61,230 | 32, 113 | 24, 318 | 56, 431 |
| 退休金費用 | 4,961 | 11, 441 | 16, 402 | 5,058 | 10,906 | 15, 964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16,306 | 7,860 | 24, 166 | 16,030 | 7,264 | 23, 294 |
| 折舊費用 | 108,885 | 56, 224 | 165, 109 | 118,719 | 44,074 | 162, 793 |
| 攤銷費用 | 11,327 | 23, 368 | 34,695 | 14,379 | 27,750 | 42.129 |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員工人報 分别為 5,296 人及 5,212 人。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1)其他收入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其他收入-其他 | \$31,483 | \$31,614 |
| 股利收入 | 4,503 | 4,367 |
| 利息收入 | 3,528 | 1,693 |
| 合 計 |
\$39,514 | \$37,674 |
(2)其他利益及損失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處分投資利益 | \$159,557 | \$27, 213 |
| 淨外幣兒換利益 | 53,032 | 42, 324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9,909 | 5,369 |
| /負債利益 | ||
| 減損迴轉利益 | 29,654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 (3, 807) | 237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 (15, 538) | |
|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30, 335) | |
| 什項支出 | (234, 335) | (3, 829) |
| 今 計 |
\$(61, 517) | \$100.968 |
註:103年度什項支出主係本公司估列對ACN之賠償損失\$229.830。
(3) 财務成本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利息費用合計 | \$47,590 | \$49,629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民國一〇三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 當期產生 | 其他綜合 損益 |
所得稅利 益(費用) |
税後金額 |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 S18, 194 | \$18,194 | \$(3, 111) | \$15,083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97, 216 | 97, 216 | 34 | 97, 250 |
|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損益 | (2, 680) | (2, 680) | 455 | (2, 225)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合計 | \$112,730 | \$112,730 | \$(2, 622) | \$110.108 |
民國一〇二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 其他綜合 | 所得稅利 | |||
|---|---|---|---|---|
| 當期產生 | 損益 | 益(費用) | 税後金額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 \$28,015 | \$28,015 | \$2,321 | \$30,336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57, 529 | 57,529 | 6,393 | 63, 922 |
|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損益 | 12,370 | 12,370 | (2, 103) | 10.267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合計 | \$97, 914 | \$97,914 | S6, 611 | \$104,525 |
- 所得税
所得税費用主要組成如下:
(1)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費月: | ||
| 當期應付所得稅 | \$(14, 049) | \$(19, 268) |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年度調整 | 764 | $\overline{\phantom{a}}$ |
| 遞延所得稅費用: | ||
| 與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其迴轉有關之 | (4, 045) | (40, 822) |
| 遞延所得稅費用 | ||
| 所得税費用 | S(17, 330) | \$(60, 090)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2)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3, 111) | \$2.321 |
| 34 | 6,393 |
| 455 | (2, 103) |
| \$(2, 622) | \$6,611 |
(3)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乘以所適用所得稅率之金額調節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來自於繼續營業單位之稅前淨利益(損失) | \$70,170 | \$59,021 |
| 以母公司法定所得税率計算之所得税 | \$(16, 936) | \$(19, 268) |
| 免稅收益之所得稅影響數 | 23, 728 | |
| 報稅上不可減除費用之所得稅影響數 | (199)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所得稅影響數 | (17, 036) | (40, 822) |
| 所得基本稅額 | (7, 651) | |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年度調整 | 764 |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合計 | \$(17, 330) | \$(60,090) |
(4)與下列項目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餘額:
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認列於其他 | ||||
|---|---|---|---|---|
| 期初餘額 | 認列於損益 | 综合损益 | 期末餘額 | |
| 暫時性差異 | ||||
| 未實現兒換(利益)損失 | \$(2, 462) | \$(172) | $S-$ | \$(2, 634)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 | (382) | (31) | (413) | |
| 備抵呆帳 | 7,202 | 692 | 7,894 | |
| 倘抵存貨跌價損失 | 32,860 | 412 | 33, 272 | |
| 預付貨款未實現減損損失 | 1,552 | 1,552 | ||
| 以成本法衡量之金融資產價值減損損失 | 6,180 | 228 | 6,408 | |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9,410 | (119) | 9,291 | |
| 臨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 (2, 048) | (3, 111) | (5, 159)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 | (18, 137) | 34 | (18, 103) | |
| 退休金精算損益 | 919 | 455 | 970 | |
| 未使用课税损失 | 37,885 | (5,055) | 32,830 | |
| 遞延所得稅利益 | \$(4, 045) | S(2, 622)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 \$72,575 | \$65,908 | ||
|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 ||||
| 透延所得稅資產 | \$98,104 | \$92, 217 | ||
| 遥延所得税負債 | \$(25, 529) | \$(26, 309)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民國一〇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認列於其他 | ||||
|---|---|---|---|---|
| 期初餘額 | 認列於損益 | 綜合損益 | 期末餘額 | |
| 暂時性差異 | ||||
| 未實現兒換(利益)損失 | S(1, 029) | \$(1, 433) | $S-$ | \$(2, 462)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 | (264) | (118) | (382)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 | (24, 530) | 6,393 | (18, 137) | |
| 備抵系帳 | 7,679 | (477) | 7,202 | |
| 以成本法衡量之金融資產價值減損損失 | 6,180 | 6,180 | ||
| 预付投資款未實現減損損失 | 15,679 | (15, 679) | ||
| 预付貨款未實現滅損損失 | 776 | 776 | 1,552 | |
|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 35, 092 | (2, 232) | 32,860 | |
| 公司內個體問未實現交易 | 3,073 | (3, 073) | ||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458 | 458 | ||
| 精算損益一次認列於保留盈餘及負債 | 11,568 | (2, 103) | 9,465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 (4, 369) | 2,321 | (2, 348) | |
| 未使用課稅損失 | 46, 951 | (9,066) | 37,885 | |
| 未使用所得税抵減 | 9,520 | (9, 520) | ||
| 遞延所得稅利益 | S(40, 822) | \$6,611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 \$106,784 | \$72,575 | ||
|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136,977 | \$98,104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S(30, 193) | \$(25, 529) |
集團內個體未使用課稅損失之資訊彙總如下:
| 尚未使用餘額 | ||||
|---|---|---|---|---|
| 發生年度 | 虧損金額 | 103.12.31 | 102. 12. 31 | 最後可抵減年度 |
| 95年 | \$126, 135 | \$49,795 | \$82,380 | 105年 |
| 100年 | \$115,094 | 81.052 | 81,056 | 110年 |
| 102年 | \$50,614 | 50, 614 | 50.614 | 111年 |
| \$181, 461 | \$214,050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 因非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而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金額合計分別為 \$138,983及\$121,585。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 103.12.31 102.12.31 | ||
|---|---|---|
|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29.795 | \$29,795 |
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預計及一〇二年度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 率分别為20.48%及一%。
本集團無屬民國八十六年度(会)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截至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於我國境內所得稅申報核定 情形如下:
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 母公司-環隆科技(股)公司 | 核定至民國一〇一年度 |
|---|---|
| 子公司-天隆投資(股)公司 | 核定至民國一()一年度 |
| 子公司-華雷科技(股)公司 | 核定至民國一〇一年度 |
-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年度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 利除以當年度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稀釋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年度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 利(經調整轉換公司債之利息後)除以當年度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 均股數加上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轉換為普通股時將發行之加 權平均普通股股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53,430 | \$230 |
| 127, 359 | 127, 359 |
| \$0.42 | \$0.00 |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2) 稀釋每股盈餘(虧損)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歸屬於母公司 |
\$53,430 | \$230 |
| 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損)(千元)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 |
127, 359 | 127, 359 |
| 平均股數(千股) 稀釋每股盈餘(虧損)(元) |
\$0.42 | \$0.00 |
本集團稀釋每股盈餘與基本每股盈餘之計算結果一致。
於報導日至財務報表完成日間,並無任何影響普通股或潛在普通股之其 他交易。
七、關係人交易
-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銷貨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S21, 354 | \$3,883 |
| 72, 826 | 108, 354 |
| S94, 180 | \$112, 237 |
本集團及子公司對關係人之銷貨價格與一般客戶並無顯著不同, 帳款 基本上於出貨次月起三個月內收取外幣支票或採T/T方式收款,惟有 時視其資金狀況而定。
(2)應收票據
| - 1980 BASHARA (1980) 2010 BASHARA | 103.12.31 | 102.12.31 |
|---|---|---|
| 關聯企業 | \$358 | \$691 |
| 其他關係人 | 79 | College |
| 습 計 |
\$437 | \$691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3) 應收帳款
| 103.12.31 | 102.12.31 | |
|---|---|---|
| 關聯企業 | \$5,136 | \$1,528 |
| 其他關係人 | 21, 216 | 23, 193 |
| 合 計 | \$26,352 | \$24,721 |
| (4)本集團主要管理階層之獎酬 | ||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短期員工福利 | \$13,506 | \$6,356 |
本公司主要管理皆層包含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 有關給付以上主要管理階層薪酬總額相關詳細資訊,請參閱股東會年 報內容。
八、質押之資產
本集團計有下列資產作為擔保品:
| 恨而金額 | 擔保債務內容 | ||
|---|---|---|---|
| 資 産 項 目 |
103.12.31 | 102.12.31 | |
| 房屋及建築 | \$497, 995 | 3529, 375 | 房屋及建築 |
| 土地 | 148, 931 | 148, 931 | 弛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34, 313 | 35, 246 | 土地使用權 |
| 機器設備 | 11, 721 | 機器設備 | |
|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 58,902 | 定期存單 | |
| 合計 | S692, 960 | \$772, 454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裁至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重大或有負債及承諾事項分別 如下:
-
- 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為取得銀行借款額度,已開 立存出保證票據餘額為\$2,986,987。
-
- 己開發未使用信用狀金額如下:
截至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額度 為美金52千元。
- 载至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背書保證情形,請詳財務報表附註十 三之說明。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事項。
- 十二、 其他
-
- 金融工具之種類
- 金融資產
| 103.12.31 | 102.12.31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非衍生性金融資產-股票 | \$35,819 | \$25,820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393, 155 | 280, 549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149,680 | 216, 231 |
| 放款及應收款: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不含庫存現金) | \$712, 253 | \$504, 942 |
| 應收票據及應收款項 | 890, 976 | 990, 709 |
| 其他應收款 | 24,895 | 22.784 |
| A 3.4 佳 |
金融員債
|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 短期借款 | \$702, 124 | \$1,065,027 |
| 應付票據及應付款項 | 529, 194 | 531, 290 |
|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 1, 048, 724 | 1, 110, 000 |
- 财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集團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信用風 險及流動性風險,本集團依集團之政策及風險偏好,進行前述風險之辦 認、衡量及管理。
本集團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程序及內 部控制,重要财務活動須經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 核。於財務管理活動執行期間,本集團須確實遵循所訂定之財務風險管 理之相關規定。
3. 市場風險
本集團之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其公允價值或現金 流量波動之風險,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 險(例如權益工具)。
實務上極少發生單一風險變數單獨變動之情況,且各風險變數之變動通 常具關聯性,惟以下各風險之敏威度分析並未考慮相關風險變數之交互 影響。
匯率風險
本集團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本集團功 能性貨幣不同時)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有關。
本集圍之應收外幣款項與應付外幣款項之部分幣別相同,此時,部位相 當部分會產生自然避險效果,針對部分外幣款項則使用該期外匯合約以 管理匯率風險,基於前述自然避險及以遠期外匯合約之方式管理匯率國 险不符合避险會計之規定,因此未採用避險會計;另國外營運機構淨投 資係屬策略投資,因此,本集團未對此進行避險。
本集團區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主要外 幣貨幣性項日,其相關之外幣升值/貶值對本集團捐益之影響。本集團 之匯率風險主要受美元匯率波動影響, 敏威度分析資訊如下:
當新台幣對美元升值/貶值1%時,對本集團於民國一〇三及一〇二年度 之損益將分別滅少/增加\$1.044及\$1.829。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僧值或未來現金 流量波動之風險,本集團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於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 之浮動利率投資、固定利率借款及浮動利率借款。
本集團以維持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之組合,並輔以利率交換合約以管 理利率風險,惟因不符合避險會計之規定,未適用避險會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有關利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利率暴險 項目,包括浮動利率投資、浮動利率借款及利率交換合約,並假設持有 一個會計年度,當利率上升/下降十個基本點,對本集團於民國一〇三 及一〇二年度之損益將分別減少/增加\$1,755及S4,838。
權益價格風險
本集團持有國內之上市櫃及未上市櫃之權益證卷;此等權益證卷之價格 會因該等投資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本集團持有之上市權 權益證券分別屬持有供交易及備供出售類別,未上市櫃權益證券則屬備 供出售類別。本集團籍由多角化投資並針對單一及整體之權益證券投資 設定限額,以管理權益證券之價格風險。權益證券之投資組合資訊需定 期提供予本集團之高階管理階層,董事會則須對所有之權益證券投資決 策進行複核及核准。
民國一(二及一)二年度權益價格風險變動數之稅前敏感度分析如下:
| 期間 | 變動幅度 | 權益敏感度 |
|---|---|---|
| 一〇三年度 | 權益證券價格 +/- 1% | $+/-$ \$4, 206 |
| 一〇二年度 | 權益證券價格 +/- 1% | $+/-$ \$2,083 |
4. 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所載之義務,並導致財務損失之風 險。本集團之信用風險係因螢業活動(主要為應改帳款及票據)及財務活 動(主要為銀行存款及各種金融工具)所致。
營業活動相關之信用風險
每一事業單位係依循本集團之顧客信用風險之政策、程序及控制以管理 客户信用風險。所有客戶之信用風險評估係綜合考量該客戶之財務狀 況、信評機構之評等、以往之歷史交易經驗、目前經濟環境以及本集團 內部評等標準等因素。另本集團亦於適當時機使用某些信用增倫工具 (例如預收貨款及保險等),以降低特定客戶之信用風險。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前十大客户應收款項占本集團應收款項餘額之百分比分別為63.40% 及63.35%,其餘應收款項之信用集中風險相對並不重大。
財務活動相關之信用風險
本集團之財務部依照集團政策管理銀行存款、固定改益證券及其他金融 工具之信用風險。由於本集團之交易對象係由內部之控管程序決定,屬 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有投資等級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 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 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集團藉由現金及約當現金、銀行借款等合約以維持財務彈性。下表係 彙總本集團金融負債之合約所載付款之到期情形,依據最早可能被要求 還款之日期並以其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所列金額亦包括約定之利息。 以浮動利率支付之利息現金流量,其未折現之利息金額係依據報導期間 結吏日殖利率曲線推導而得。
| 短於一年 | 二至三年 | 四至五年 | 合計 | |
|---|---|---|---|---|
| 103.12.31 | ||||
| 借款 | \$832, 436 | \$986,967 | $\overline{\phantom{a}}$ | \$1,819,403 |
| 應付款項 | 529, 194 | 529, 194 | ||
| 102.12.31 | ||||
| 借款 | \$1, 219, 102 \$1, 009, 881 | $S-$ | \$2, 228, 983 | |
| 應付款項 | 531, 290 | 531, 290 |
-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1)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为術及假設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指該工具與有成交意願者(而非 以強迫或清算方式)於現時交易下買賣之金額。本集團金融資產及会 融負債公允價值估計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A. 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自債公允價 值約等於帳面金額,主要係因此類工具之到期期間短。
- B. 上市(櫃)公司之股票及債券投資,因有活絡市場,以其活絡市 場之報價決定公允價值。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2)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本集團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自債之帳面金額趨近於公 允價值。
(3)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公允價值
下表提供原始認列後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分析資訊,並將公 允價值區分成下列三等級之方式揭露分析資訊:
第一等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 第二等級: 除第一等級之公開報價外,以屬於該資產或負債直接 (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之輸 入值推導公允僧值。
- 第三等級: 評價技術並非以可觀察市場資料為基礎之資產或自信 之輸入值(不可觀察之輸入值)推導公允價值。
103.12.31
| 第一等级 第二等级 第三等级 | 合計 | ||
|---|---|---|---|
| 金融資產: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償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股票 | \$27,456 | \$27,456 | |
| 受益憑證 | \$8,363 | \$8,363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股票 | \$393, 155 | \$393, 155 | |
| 102.12.31 | |||
|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 合計 | ||
| 金融資產: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股票 | \$17,732 | \$17,732 | |
| 受益憑證 | \$8,088 | \$8,088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股票 | \$280,549 | \$280,549 | |
於民國一〇三及一〇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並無公允價值 衡量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自借資訊
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金額單位:十元
| 103.12.31 | 102.12.31 | |||||
|---|---|---|---|---|---|---|
| 外警 | 匯率 | 新台幣 | 外幣 | 匯率 | 新台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 | \$27,538 | 31.6000 | \$870, 204 | \$42,989 | 29.7550 | \$1, 279, 123 |
| 欧元 | 150 | 38.2700 | 5,726 | 484 | 40.8900 | 19.799 |
| 人民幣 | 18,270 | 5.0670 | 92, 621 | 25,778 | 4.8940 | 126.160 |
| 港幣 | 1,398 | 4.0500 | 5,663 | 904 | 3.8130 | 3, 448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关金 | 24, 159 | 31.7000 | 755, 828 | 36,717 | 29,8550 | 1,096,201 |
| 人民幣 | 29, 015 | 5.1170 | 148, 476 | 25,308 | 4.9440 | 125.121 |
- 資本管理
本集團資本管理之最主要日標,係確認維持健全之信用評等及良好之資 本比率:以支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極大化。本集團依經濟情況以管 理並調整資本結構,可能藉由調整股利支付、返還資本或發行新股以達 成維持及調整資本結構之目的。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資金貸與他人:
| 育金資 | 有短期融通 | 提供品 | 计框别计象 | 資金資料 | |||||||||||
|---|---|---|---|---|---|---|---|---|---|---|---|---|---|---|---|
| 編號 資出資金之公司 | 警與對象 | 往來 項目 |
間落人 | 是否為 本期最高金 額 |
期末餘額 | 實際對支期 末全額 |
未半 區間 |
與性質 (#13) |
業務社來金 巍 |
資金必要之 原因 |
提列偷热 呆熱金額 |
名稱 | 优值 | 青金資與限 額 |
纯混频 |
| Ⅱ 環整科技緩紛有 雁公司 |
Global Development Concentr Ltd. |
其他應 收款 |
是 | \$53,300 | \$63,300 | \$63,200 | 12.429 | S- | 管道週報 | $S-$ | $\overline{\mathcal{M}}$ | s- | \$196,237 (22) |
\$784, 948 (住:) |
| 資金資 | 有短期融通 | 提供品 | 對個別計集 | 資金管與 | ||||||||||||
|---|---|---|---|---|---|---|---|---|---|---|---|---|---|---|---|---|
| 编號 | 資出資金之公司 | 货與對案 | 往來 项目 |
是否為 開像人 |
本期最高金 篘 |
期末條集 | 實際効支期 未会額 |
科率 医鼠 |
與性質 (\$3) |
業務往來金 征 |
資金必要之 原因 |
提列術派 呆恨全額 |
名称 | 借值 | 資金貸與陸 貘 |
總限額 |
| 0 | 環隆科技股份有 黑公司 |
CIEC Investment $(E, V, I, )$ Ca., Lt |
其他急 收款 |
是 | 94,350 | 94.950 | 94.300 | 2.42% | $\overline{2}$ | $\sim$ | 營運越維 | υ | × | $\sim$ | 196, 237 (12) |
784, 948 (15) |
| Ü. | 暖隆抖技股份有 压公司 |
嘉隆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 |
其他應 收款 |
羌 | 379.800 | 379, 800 | 258, 600 | 2.305 | 1,100,336 | × | ÷, | $\overline{\mathcal{N}}$ | $\sim$ | 784, 948 (151) |
784, 948 (151) |
|
| INEC Investment 嘉隆科技(深圳) (B.V. L.)Co., Ltd 有限公司 |
其他應 长款 |
芝 | 189,991 | $\sim$ | $\overline{\phantom{a}}$ | $-\frac{K}{2}$ | 2 | 營運現得 | ÷ | 파 | ÷ | 488, 356 (413) |
488,356 (社2) |
|||
| î. | UMEC Investment (B.V. 1.)Cs., Ltd 限公司 |
環隆科技設份有 | 其他恩 电放 |
是 | 79, 125 | 79.125 | Ċ. | 卡 | $\hat{\mathbf{Z}}$ | 新展影響 | Ğ. | $\sim$ | 488, 356 (11.3) |
488,350 (12.2) |
註1:貸出資金以本公司1J3年12月31日會計師查定數淨值\$1,962,370之40%計算。
註2:貸出資金以本公司103年12月31日會計師查定數淨值\$1,962,370之10%計算。
註3: 貸出資金以UMEC Investment (B.V.I.) Co., Ltd, 103年12月31日會計師查定數淨債\$813, 926之60% 計算。
註4: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法如下:
(1)有業務往來者請填!。
(2)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請填2。
- 為他人肯書保證:
| 為也人資書保證者 | 斉 催 書 |
计 謹 |
以財產措保 累計資書保課金 | 属母公司雇子公司雇科大陸 | |||||||||
|---|---|---|---|---|---|---|---|---|---|---|---|---|---|
| 编 號 |
将 名 |
$\mathcal{L}{\mathcal{P}\mathrm{c}}$ 稻 另 公 |
與本公司之 洞 復 |
書保證之限額[證 | 對單一合業資 本期最高資書保 期末 背書 保證 實際動支金 薪 31 耸. |
罪 | 额 | 全 | 之背書保證 數佔最近期財務 額 超表净值之比率 |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
對子公司 對母公司 地區資書 | 背書保證 背書保證 保 | Ŕ |
| Ŭ | 有限公司 | 球整科技股份 Global Development Company Ltd. |
本公司之子 승의 |
\$196,237 [注]) WG 29 51 |
594.950 | š. | s- | $\S$ – 65 |
$-\frac{\hbar c}{4}$ | \$392, 414 (32) |
是 | $\overline{\phantom{a}}$ | |
| 查限公司 | 0 既是科技服份 UNEC Investment $(R, Y, L)$ Co., Ltd. |
本公司之子 公司 |
196, 237 (11) |
189.900 | $\overline{\phantom{a}}$ | $\overline{\phantom{a}}$ | $\mathcal{Q}^{\mathcal{R}}_{\mathcal{R}}$ | 392, 474 (312) |
是 | ||||
| Ü | 有限公司 | 環隆科技股份 嘉隆科技(深圳)有限 公司 |
本公司之子 승규 |
136, 237 (41) |
158, 250 | 158, 250 | o | ÷ | 8.06% | 392, 474 (342) |
是 | 差 | |
| UVEC Investment. (B.1.1) Co., 11d. |
嘉隆科技(深圳)有限 소리 |
聯屬公司 | 213, 482 (iii) |
158, 250 | S. | $\mathcal{R}^{\text{in}}$ | $\mathcal{A}_i$ | 244, 173 (334) |
ž. | $\sim$ | 走 |
| 旌 | 商他人賣書保證者 66 |
等 | 對 墟 再本公司之 |
書保證之限額證 | 修 | 對第一企業業 本期最高貴業保 期末 背書 京滋 實際勤支金 领铁 新 |
潁 | 以販産機供 果計資書保證金 之背書保證 顽信最近期时務 |
有音保證 最高限額 |
扁母公司 肩子公司 扁對大陸 對子会司 重嫁公司 地质背音 |
||
|---|---|---|---|---|---|---|---|---|---|---|---|---|
| 뮻 | 领 投表净值之比率 | 背書保證 青書法證 长 | 图 | |||||||||
| $2$ $S$ tobal Jevelconent Company Ltd. |
嘉隆科技(深圳)有限 승리 |
聯層公司 | 215,998 (115) |
94.650 | Security | - | 523 | 251, 998 (红6) |
是 | 是 |
註1:對單一全業限額係以本公司103年12月31日會計師查定數淨值\$1,962,370 之10%計算。
註 2: 最高總限額係以本公司 103年12月31日會計師查定數淨值\$1,962,370之20%計算。
- 註 3: 對單一企業限額係以 UMEC Investment (B, V, I, ) Co., Ltd. 103 年 12 月 31 日會計師查定數淨值8813, 926 之25%計算,
- 註 4: 最高總限額係以 UMEC Investment (B.V.I.) Co., Ltd. 103 年 12 月 31 日會計師查定數淨值\$813,926 之別於算。
- 註5; 對單一企業限額係以 Global Development Company Ltd. 103 年 12 月 31 日會計師查定數淨值\$719.993 之 30% 5-算。
-
註 6: 最高總限額係以 Global Development Company Ltd. 103 年 12 月 31 日會計師畫定數淨值\$719,993 之 35%計算。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者(不包含採權益法投資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 資控制部分):
| 特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 | 有價證券名稱 | 與有價證券發 | 快列 | 期末 | |||
|---|---|---|---|---|---|---|---|---|
| 種類 | 行人之關係 | 科目 | 股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例 | 公允償值 | ||
| 環隆科技股份 | 受益憑證 | Royal Bank of Canada |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 | \$2,461 | \$4,891 | |||
| 有限公司 | Investment Services | 損益之金融資產 | ||||||
| 評價調整 | 2,430 | |||||||
| 村 車 |
\$4,891 | \$4,891 | ||||||
| Global | 受益憑證 | Royal Bank of Canada | 公平價值愛動列入 | |||||
| Development | Investment Services | 損益之金融資產 | \$1,538 | \$3,472 | ||||
| Company Ltd. | ||||||||
| 评價调整 | 1,934 | |||||||
| 计 小 |
S3, 472 | \$3,472 | ||||||
| 天隆投資 | 受益憑證 | 立隆電子工業(股)公司 | 公平價值變効列入 | 715,000 | \$13,623 | \$27,456 | ||
| (股)公司 | 損益之金融資產 | |||||||
| 評價調整 | 13, 833 | |||||||
| 計 小 |
\$27,456 | \$27,456 | ||||||
| 有價證券 | 與有償證券發 | 報列 | 期末 | |||||
|---|---|---|---|---|---|---|---|---|
| 持有之公司 | 種類 | 有償證券名稱 | 行人之關係 | 科目 | 股载 | 恢面金額 | 持股比例 | 公允償值 |
| 環隆科技股份 | 段票 | 程泰機械(股)公司 | 循供出售金融資產 | 45, 370 | \$1, 878 | 9.05 | \$3,678 | |
| 有限公司 | 一非流動 | |||||||
| 環隆科技股份 股票 | 拍梯科技(股)公司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1, 533, 15 | 9,667 | 2,05 | 46,360 | ||
| 有限公司 | 一非流動 | |||||||
| 環隆科技股份 股票 | 康聯訊科技(股)公司 | 借供出售金融資產 | 3,795,280 | 47,223 | 15.18 | 192,041 | ||
| 有限公司 | 一非流動 | |||||||
| 環隆科技股份 殿票 | 阿爾法特&歐米茄半導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525, 45. | 40,459 | 3.02 | .48,580 | ||
| 有限公司 | 體公司 | 一非流動 | ||||||
| 評價調整 | 292, 032 | |||||||
| 小针 | \$390,659 | \$390,659 | ||||||
| 天隆投資 | 殿桌 | 程泰德誠(段)公司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31, 207 | \$030 | 0.03 | \$2,490 | |
| (段)公司 | 一非流動 | |||||||
| 評價調整 | 1,566 | |||||||
| 小 计 | \$2,496 | \$2,496 | ||||||
| 環隆科技收份 股票 | 亞太優勢微鳥統(股)公司 | |||||||
| 有限公司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非流動 |
4, 491, 122 | S56, 461 | 3.33 | 註 | |||
| 環隆科技股份 股票 | 太監光電科技(股)公司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 1, 811, 764 | 32,095 | 3.64 | 注 | ||
| 有限公司 | 資產-非流動 | |||||||
| 環隆科技股份 殿票 | 長茂科技(股)公司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 (57, 92) | 9.54 | 註 | |||
| 有限公司 | 資產-非流動 | |||||||
| 環隆科技股份 股票 | 尚揚創業投資(股)公司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 392,000 | 3,920 | 1.07 | 註 | ||
| 有限公司 | 資產-非流動 | |||||||
| 環隆科技故份 | 股票 | 嘉賞資記(段)公司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 429, 015 | 6, 153 | 1.71 | 娃 | |
| 有限公司 | 資產-非流動 | |||||||
| 環隆科技啟份 殿票 | 九益(股)公司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 371, 370 | 3,710 | 3.47 | 珪 | ||
| 有限公司 | 資產-非流動 | |||||||
| 環隆科技啟份 殿票 | 瀚霖科技(股)公司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 701, 300 | 7,000 | 8.83 | 娃 | ||
| 有限公司 | 資產-非流動 | |||||||
| 環隆科技质份 殿票 | 菜特爾科技公司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 5, 082, 327 | 26, 415 | 特別股 | 诖 | ||
| 有限公司 | 資產-非流動 | |||||||
| 環隆科技股份 殿票 | Silver PAC Inc.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 1,803.309 | 特別股 | 釜 | |||
| 有限公司 | 資產 非沉動 | |||||||
| 計 小 |
\$135, 754 | |||||||
|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 | 有價溫券名稱 | 與有價證券營 | 喂到 | 刻末 | |||
|---|---|---|---|---|---|---|---|---|
| 種類 | 行人之關係 | 科目 | 啟數 | 恨面金額 | 持股比例 | 公允債值 | ||
| 天隆投資 | 股票 | 太盟光電利技(股)公司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 647, 053 | \$11,462 | 1.30 | 诖 | |
| (股)公司 | 資產-非流動 | |||||||
| 天隆投資 | 服票 | 到错(股)公司 | 以成本衛量之金融 | 697.823 | $\frac{1}{2}$ | 1.30 | 诖 | |
| (股)公司 | 資產~非流動 | |||||||
| 天隆投资 | 服票 | 亞太優勢微系統(股)公司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 196,017 | 2,464 | 0.15 | 钍 | |
| (股)公司 | 資產 非流動 | |||||||
| 天隆投資 | 股票 | 長茂科技(段)公司 | 以成木衡量之全融 | 195, 192 | ×, | 4.07 | t). | |
| (殷)公司 | 資產-非流動 | |||||||
| $\uparrow\downarrow$ 小 |
\$13,926 |
註:所持股票未在公開市場交易或無明確市價者,免於揭露。
-
- 本期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 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無、
-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無。
-
- 關係人進銷貨之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 以上者,明细如下:
| 道(銷)貨之 | 交易情形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目 |
應收(付)票據、喂款 | 借 | ||||||
|---|---|---|---|---|---|---|---|---|---|---|
| 可 公 |
交易對象 | 僬 睛 |
科目 | 纐 奎 |
交易條件 | 单價 | 授信期局 | 餘額 | 佔總資產比 註 垒 |
|
| 限公司 | 環隆科技殿份有 嘉隆科技(深圳) 母子公司 有限公司 |
加工费 | S1, 100, 336 | 加工費魚參酌子公司實際加 工成本訂定 |
$\overline{\phantom{a}}$ | T. | \$(58, 253) | $(1.24)$ 5 |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無。
-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者;無。
-
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詳細註十三、7.。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原始投资金额 | 本期待有 | 本公司認利之 | |||||||||
|---|---|---|---|---|---|---|---|---|---|---|---|
| 没资公司 被经资 名编 公司名稱 |
$b_2 b_1$ | 主要营装项 ä |
木崩期末 | 上期期末 | 股款(干股) | 15.4.00 | 托面全项 | 被性黄公司 本期(捐)益 |
提青(指)益 (註) |
備註 | |
| 螺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UKKC Investment $(B, Y, L)$ Co., 1.03. |
Oner Hodge Building Vickhams Cay 1, R. O 3CX 362 Reed Town, Tertols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投資公司 | \$1, 262, 102 | 81, 250, 300 | 39, 150 | 00.00 | \$810,702 | S(87, 860) | S(07, 617) | $\overline{\mathcal{C}}$ |
| 有限公司 | 環隆科技設份 天隆技資(股)公司 台中市南區美村路 投資公司 | 二段37號1樓 | 80,000 | 80, 100 | 8,000 | 100.00 | 65, 692 | 9,20.7 | 9.201 | ÷. | |
| 有限公司 | 環隆科技股份 梯首科技(股)公司 斯光市新莊市杂號 電子零加件 | 里電林游松巷20之 製造買賣 I號 |
14.971 | 14.971 | 793 | 66.10 | 3.840 | (2,719) | (1, 797) | $\sim$ | |
| UVEC Investment (B.V.1) Cc., Company 1td. Ltc. |
Giobal Neveloppen: |
George Grand Island, Harbour! Drive, P. 3. BCX 30502 S.M.B |
TOWN. 專業投資及 1.126.545 German 按股公司 |
CUSD. | 1.1.4.221 (USD $(35, 650, 554)$ $(35, 260, 154)$ |
35, 650 | 100.00 | 719, 983 | (86, 556) | (33, 553) | ÷ |
| UMEC Investment (B.V. 1) Co., Ltd. |
DIFC USA, DEL | Litchfield Avenue, Sw, Suite 研 發 及 编 (USD) 16. Willmar Mn 第, 代理堂磁 56201, LSA |
電磁元件之 无仁之斩当 |
15,800 489.890) |
15,800 (050) 439, 999) |
500 | 99.99 | 35,084 | (.2, 551) | (12.55C) | $\overline{\phantom{a}}$ |
| Global. Developtent Co. 14d |
公司 | 環隆科技總南有限 超南北江省元州三 靠版 |
交换式電源 供應器·變壓 (ISD) 浴及常路板 (8,000.054) 组发之氮迹 反夏黄 |
284, 442 | 272, 378 021) 8,610,054) |
100,00 | 183.072 | (33, 708) | (33, 708) | ú. | |
| Global Development: Co. Ltd. |
UMEC JAPAN CO., 三本米京品川区 LID. |
推廣動售交 医圣堂·霍恩 及電路板組 |
3 展式電源部 (LSD 89.5) |
$\mathbf{3}$ $(1S)$ $(0.1)$ |
÷ | 100.00 | (403) | (244) | (244) |
- 對非屬大陸地區之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有重大影響、控制或合 資權益者,其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資訊如下:
| 被投资 经资公司 若裤 公司名编 |
达址 | 之要養業項 Η |
原始投資金額 | 本期转弯 | 本公司認定之 | ||||||
|---|---|---|---|---|---|---|---|---|---|---|---|
| 本期期末 | 上期期末 | 壮粒(千世) | 土杀(另)。 | 预面金额 | 该投资公司 本期(損)益 |
投资(损)益 (12) |
微红 | ||||
| 天隆投資(股) 棒雷科技(股)公司 排图脉能添加高平 電子 牢纽件 | 4.125 | 4.125 | 168 | 14.03 | 771 | (2, 715) | (422) | ä. | |||
| 公司 | 村石崎子5年15號 製造買賣 | ||||||||||
| 天隆投資(股) 聯環科技(股)公司 新北市中和市中正 電子量 拟张 | 10.400 | 10,400 | 1.081 | 32.55 | 11.925 | 3,261 | 983 | ÷, | |||
| 公司 | 23806之7位11接 | 逸脉荡紫 |
註:本期認列被投資公司之投資收益係已包含該等公司國順逆流交易產生之投資損益。
(三)大陸投資資訊之渴露
1. 本公司透過UMEC Investment (B.V.I.) Co., Ltd. 對大陸轉投資, 其明細如下列附表:
| 單位: 港幣元/美金元) | |||
|---|---|---|---|
| 大陸投資 公司名称 |
主要整套 项 $\overline{\mathbf{a}}$ |
實收資本額 | 投資方式 | 太疑期初自台灣 g $\Xi$ 出 積 資 投 额 定 |
投资金额 重出 |
本期医出或收回 收回 |
收 太 堰 末 肉台灣區出業積 故 量 è 氯 |
被投资公司 接差問語 本期損益投資之持 |
本公司直 股比例 |
本标话列 投資利益 (最失) |
棉末投资 熱面價位 |
裁至本 初止已 医回报 手收益 |
|---|---|---|---|---|---|---|---|---|---|---|---|---|
| UMEC $(E, K.$ ) Company Ltd. |
設置中國大陸處 理外铺买卖事时 |
\$7,290 (HE1.800.000) |
透過第三地區校 資談立公司再投 資大陸公司 |
\$7,217 (Hi), 782, 000) |
$\hat{S}$ - | $S -$ | $$7,21$ 2 (Hi), 7 32, 001) |
\$(4, 309) | 99.00% | S(4, 751) | 新犯,172) | b. |
| 身隆科技(深 利)有限公司 |
交接式電源供息 云、變遷若及寬 及買賣 |
557, 740 路板紅髮之髮近 (USD17.650,000) |
透過第三地區投 資設立公司再投 資大陸公司 |
553,000 (US017, 500, 000) |
÷ | 553,000 (USI17, 500, 000) |
(26, 248) | 100.00% | (26, 248) | 362, 111 | ||
| 鸡隆電子斜板 (实微)有限公 $\hat{n}$ |
交換式電源供應 罢 |
189,600 (USDG, 000, 000) |
通道具三达医技 資設立公司再投 肯大陸公司 |
181.610 (USD3 000, 000) |
× | $\sim$ | 185,600 (0506, 000, 000) |
(41,067) | 100.00% | (41, 637) | 31, 801 | |
| 仁隆電子(梅 州)有限公司 |
交換式電源供應 器及變壓器之義 适及简查 |
18,960 (USD600 000) |
透過第三地區設 資訊立公司再投 音大陸公司 |
18,980 (USD500, 000) |
Ξ | ÷ | 18, 951 (050630, 001) |
(6, 286) | 100.00% | (f. 286) | 21 534 | $\mathcal{L}$ |
| 站陈章丰(龍) 给)有限公司 |
交接式電源供應 器及壁墨器之裂 造及冒責 |
31.600 (1351, 033, 000) |
透過第三地區發 普設立公司再投 資大陸公司 |
31,600 (USD1, 000, 000) |
$\sim$ | w | 31,603 (USD1, 000, 000) |
K. 126 | 100,00% | 6,120 | 43, 247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投資金額(註一) | (註二) |
| \$800, 450 | \$853, 200 | \$1,177,422 |
註一:經濟部投審會檢准投資金額為ISD27.000千元。
註二: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本公司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為淨值之百分之六十為比例上限。
(2)與大陸轉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等有關資訊;詳附註十 $\leq$ · 1. (10) •
十四、部門資訊
為管理之目的,本集團依據不同產品與勞務劃分營運單位,並分為下列三個 應報導營運部門:
-
- 電子零組件勞運部門:該部門負責電子零組件之生產
-
- 資通營運部門:該部門負責OEM 及ODM 資訊通訊產品之生產。
-
- 光通訊營運部門:該部門負責光通訊設備產品之生產。
-
- 光電營運部門:該部門負責光電產品之生產。
-
- 其他:主像原物料買賣及商品代採買等。
前述應報導營運部門並未彙總一個以上之營運部門。
管理階層個別監督其業務單位之營運結果,以制定管源分配與績效評估之決 策。部門之績效係根據稅前捐益予以評估,應報導部門之會計改策皆處本集 團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相同。然而,合併財務報表之所得稅係以集團為基 礎進行管理, 並未分攤至營運部門。
營運部門間之移轉訂價係以與外部第三人類似之常規交易為基礎。
(1)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電子零組件 | 光通訊 | 光電 | 其他 | 調節及 | 集團 | ||
|---|---|---|---|---|---|---|---|
| 绑門 | 資通部門 | 部門 | 部門 | 部門 | 销除 | 合計 | |
| 收入 | |||||||
|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3,368,882 | \$714, 735 | \$98,193 | \$123,916 | \$19, 123' | \$ | \$4.324,849 |
| 部門間收入 | 1,054,119 | 223.640 | 30.724 | 38, 773 | 5,984 | $(1, 353, 240)^2$ | |
| 收入合計 | \$4,423,001 | \$938, 375 | \$128,917 | \$162,689 | \$25,107 | $(1, 353, 240)$ \$4.324, 849 | |
| 部門損益 | \$63,514 | \$23,655 | \$(31, 093) | \$(23, 583) | \$(86, 651) | \$124, 328 | \$70,170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2)$ 民國一 $0$ 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電子零組件 | 光通訊 | 光電 | 其他 | 調節及 | 集團 | ||
|---|---|---|---|---|---|---|---|
| 部門 | 資通部門 | 部門 | 部門 | 部門 | 銷除 | 合計 | |
| 收入 | |||||||
|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3,086,040 | \$875.947 | \$133, 138 | \$59,520 | \$33, 490 | $S-$ | \$4, 188, 135 |
| 部門關收入 | 824, 455 | 234, 015 | 35, 568 | 15,901 | 8,947 | $(1, 118, 886)^2$ | |
| 收入合計 | \$3, 910, 495 \$1, 109, 962 | \$168,706 | \$75, 421 | $$42, 437$ $$(1, 118, 886)$ | \$4, 188, 135 | ||
| 部門損益 | \$65,537 | \$32, 347 | \$(18, 785) | \$(20, 036) | \$16, 177 | \$(16, 219) | \$59,021 |
'收入來自於無法歸類其性質之部門,該類部門從未達到應報導部門之量化門檻。
2部門間之收入係於合併時銷除並反映於「調節及銷除」項下,其他所有的調節及銷除另有詳 細之調節揭露於後。
(3)應報導部門收入、損益、首產、負債及其他重大項目之調節
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及民國一〇二年度並無關於部門收入、捐益、 資產、負債及其他重大項目而需調節之情形。
(4)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中 | 國 | S2, 178, 852 | \$1,388,995 |
| 美 | 國 | 1,067,266 | 1,014,563 |
| 슴 | 灣 | 779, 525 | 499, 085 |
| $\Box$ | 本 | 121, 162 | 166, 607 |
| 其 | 他 | 178,044 | 1, 118, 885 |
| 合 | 計 | S4, 324, 849 | \$4, 188, 135 |
收入以客户所在國家為基礎歸類。
(5)重要客户資訊
太公司民國一〇三及一〇二年度並無對單一客戶之銷貨收入佔合併 銷貨收入金額10%以上之客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