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UIC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27, 2026

52115_rns_2026-05-27_2d96e570-5210-4c65-b130-30f12741f837.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遼宇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五年度股東常會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三)上午九點整。

地點:新北市土城區自強街15巷1號2樓(大會議室)。

出席:出席股東及股東代理人代表股份總數(含電子投票)49,169,375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77,882,711股之 63.13% 。

出席董事:羅銀董事長、林君翰董事

獨立董事:王志宏獨立董事、劉睿哲獨立董事、何乃隆獨立董事、廖經文獨立董事

主席:羅銀董事長

列席:曾文誠會計師

宣布開會:出席股數已達法定開會股數,本席宣佈開會。

主席致詞:(略)

壹、報告事項:

報告事項(1)

案由:114年度營業報告,報請 公鑑。

說明:114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第6~11頁附件一。

報告事項(2)

案由:114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報請 公鑑。

說明:114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第12頁附件二。

報告事項(3)

案由:11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報請 公鑑。

說明:1.依據公司章程第20條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 5%為員工酬勞,不高於 5%為董事酬勞。前項員工酬勞數額中,應提撥不低於 20%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

2.因本公司民國114年度未獲利,故不提撥員工酬勞(含基層員工)及董事酬勞。

報告事項(4)

案由:114年度董事酬金報告,報請 公鑑。

說明:1.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按「薪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評估本公司114年度董事報酬之發放,薪資報酬,包括現金報酬、認股權、分紅入股、退休福利或離職給付、各項津貼及其他具有實質獎勵之措施。

2.本公司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擔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

本公司董事酬金,依本公司章程第16條規定,董事執行職務之報酬,按個別董事對於公司參與程度、績效評估及貢獻價值,由董事會參酌同業(如虹堡、同亨和飛捷等公司)通常水準支給議定之;另當年度公司如有獲利,依本公司章程第20條規定提撥不高於 5%為董事酬勞,董事酬勞以現金為之。本公司依「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定期評估董事之酬金,重要之董事酬金評估項目及比例如下,相關績效考核及薪酬合理性均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審核:

第1頁


A.職務與責任:依據董事兼任功能性委員會(審計、薪酬、永續等),擔任職位及投入時間等情形綜合考量,並占整體評核之 25% 。
B.經營績效:財務指標:了解本公司之產業特性、未來經營風險及發展趨勢,參照當年度營收成長率、稅前純益成長率、業主權益成長率等綜合考量;非財務指標:公司治理評鑑、ESG/永續績效、風險控管與內控成效等綜合考量,並占整體評核之 25% 。
C.出席與參與度:依據董事會出席率、功能性委員會出席率、實質參與討論等情形綜合考量,占整體評核之 20% 。
D.個人貢獻度:專業背景的實際運用(法務、財會、產業),以及對重大策略、併購、轉型的貢獻,危機處理或關鍵決策表現等情形綜合考量,並占整體評核之 20% 。
E.同業水準:參照同產業上市公司或同業(如虹堡、同亨和飛捷等公司)平均董事酬金等綜合考量,並占整體評核之 10% 。

  1. 本公司 114 年度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酬金,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13 頁附件三。

貳、承認事項:

承認事項(1)

案由:114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含合併報表),敬請承認。 董事會提

說明:1. 本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正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曾文誠會計師及彭莉真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在案,上述表冊及民國 114 年度營業報告書業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竣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1. 民國 114 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6~11 頁附件一;民國 114 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14~34 頁附件四。

決議: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含電子投票) 49,169,375 權。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48,932,646 權(其中電子投票 1,071,864 權) 99.52%
反對權數:39,683 權(其中電子投票 39,683 權) 0.08%
無效權數:0 權(其中電子投票 0 權) 0.00%
棄權/未投票權數:197,046 權(其中電子投票 197,046 權) 0.40%

贊成權數已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承認事項(2)

案由:114年度盈餘分配案,敬請承認。 董事會提

說明:1. 本公司 114 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35 頁附件五。

2.擬分派股東紅利新台幣 7,788,271 元,每股配發現金新台幣 0.1 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計,其不足壹元之畸零數額列入公司其他收入。
3.現金股息及紅利俟本(115)年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另訂除息基準日、現金股利發放日及辦理股利分派之相關事宜。
4.如嗣後因本公司於除息基準日前依證券交易法第 28 條之 2 及其他法令規定,致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授權董事長依本次盈餘分配案決議之股息紅利,按除息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每股配發金額。

第2頁


決議: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含電子投票)49,169,375權。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48,930,293 權(其中電子投票 1,069,511 權) 99.51%
反對權數:43,031 權(其中電子投票 43,031 權) 0.09%
無效權數:0 權(其中電子投票 0 權) 0.00%
棄權/未投票權數:196,051 權(其中電子投票 196,051 權) 0.40%

贊成權數已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參、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1)

案由: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敬請審議。董事會提

說明:1.依據中華民國110年3月3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90150022號令規定修正。

2.檢附「連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敬請詳閱議事手冊第36~39頁附件六。

決議: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含電子投票)49,169,375權。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48,925,425 權(其中電子投票 1,064,643 權) 99.50%
反對權數:44,708 權(其中電子投票 44,708 權) 0.09%
無效權數:0 權(其中電子投票 0 權) 0.00%
棄權/未投票權數:199,242 權(其中電子投票 199,242 權) 0.41%

贊成權數已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2)

案由: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敬請審議。董事會提

說明:1.依據中華民國114年7月2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40383333號令規定修正。

2.檢附「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敬請詳閱議事手冊第40~43頁附件七。

決議: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含電子投票)49,169,375權。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48,911,008 權(其中電子投票 1,050,226 權) 99.48%
反對權數:45,138 權(其中電子投票 45,138 權) 0.09%
無效權數:0 權(其中電子投票 0 權) 0.00%
棄權/未投票權數:213,229 權(其中電子投票 213,229 權) 0.43%

贊成權數已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第3頁


肆、選舉事項:

案由:董事全面改選案,敬請選舉。

董事會提

說明:
1. 本公司董事任期將於 115 年 6 月 6 日屆滿,擬於今(115)年股東常會辦理改選。
2.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次選任董事 7 人(含獨立董事 4 人),董事選舉方式採候選人提名制度,新任董事自股東常會改選後即行就任,任期 3 年,自 115 年 5 月 27 日起至 118 年 5 月 26 日止。
3. 本次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業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審查通過,股東應就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其學歷、經歷及其他相關資料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44 頁附件八。
4. 謹提請選舉。

選舉結果:

當選董事名單及得票權

職稱 戶號/身份證字號 戶名/姓名 當選權數
董事 369 連慶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羅銀 97,597,397 權
董事 O1203*** 侯景德 66,314,238 權
董事 F2231*** 楊素芳 65,045,016 權
獨立董事 K1200*** 王志宏 34,131,494 權
獨立董事 A1201*** 何乃隆 25,930,594 權
獨立董事 N1246*** 劉睿哲 25,922,536 權
獨立董事 F1247*** 廖經文 24,193,510 權

伍、其他事項:

案由: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敬請審議。

董事會提

說明:
1. 依公司法第 209 條第 1 項「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時,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許可」之規定辦理。
2. 因本公司新任董事,或有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內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如有公司法第 209 條董事競業禁止之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依法提請 115 年股東常會許可,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3. 本案經董事會通過,依法提請股東會決議,並於股東會討論本案前,當場補充說明其競業內容。

決議: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含電子投票) 49,169,375 權。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48,781,052 權(其中電子投票 920,270 權) 99.21%
反對權數:151,248 權(其中電子投票 151,248 權) 0.31%
無效權數:0 權(其中電子投票 0 權) 0.00%
棄權/未投票權數:237,075 權(其中電子投票 237,075 權) 0.48%

贊成權數已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第4頁


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明細:

職稱 當選人姓名 兼任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 連慶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羅銀 ●新儀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燦宇視界娛樂(股)公司董事長
●連慶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富宇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Newsline Holding Inc. 董事長
董事 侯景德 ●歐科商業電訊(股)公司執行董事
●訊全信息科技(上海)董事長
●晟福科技(股)公司董事
●訊舟科技(股)公司董事
董事 楊素芳 ●專精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元瓏科技人文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安馳科技(股)公司董事
●台北市稅務代理人協會監事
●社團法人中華會審財稅專業協會理事
獨立董事 王志宏 ●裕利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長
獨立董事 何乃隆 ●真理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獨立董事 劉睿哲 ●喵鬚數位(股)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 廖經文 ●經永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永文企管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凌巨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棱研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嘉基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陸、臨時動議:無。

柒、散會。(同日上午九點二十九分)

本次股東會無股東提問。

主席:羅銀

記錄:邱冠雯

img-0.jpeg

img-1.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