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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loud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6

Mar 2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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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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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6-019

证券代码:688158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 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 果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 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 整改情况如下:

(一)监管措施

1、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监局(以 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302 号)。因公司 2021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 易未及时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行为违反《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 款等规定,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时任董事长、 首席执行官兼总裁季昕华,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兼首席财务官桂水发,因未勤 勉履行职责,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亦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因上述公司 2021 年度部分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2023 年 3 月 8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 司管理部《关于对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证科创公监函(2023)0005 号),指出公司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5.1.2 条、第 7.2.3 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季昕华、时任董事 会秘书桂水发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2.1 条等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 承诺,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季昕华、时任董事 会秘书桂水发予以监管警示。

(二)整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述函件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关联交易相关事 项的自查工作,同时完善公司各部门内部审核与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深入学习,组织 相关人员加强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加强各部门人员对关联交易的重视程 度,提高识别关联交易的能力,确保及时发现关联交易事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来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强化风险责任意识,提高 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 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