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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Nov 12, 2025

52233_rns_2025-11-12_a823c0f1-90ac-4fa2-a12c-8fc87ee37063.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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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 2913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

公司地址: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1鄰中華路3號 電 話: (03)6591188

1

目 錄



一、封 面
二、目 錄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四、資產負債表
五、綜合損益表
六、權益變動表
七、現金流量表
八、財務報告附註
()公司沿革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關係人交易
()質押之資產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之災害損失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二)其 他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大陸投資資訊
(十四)部門資訊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1
2
3
4
5
6
7
8
8
89
1022
2223
2347
4750
50
5051
51
51
5152
52
52
53
5354
556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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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
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個別財務報告附註(包括
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別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
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
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別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
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
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
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別
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別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
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
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別財務報告附註四(十四)收入之認列;收入明細請詳
個別財務報告附註六(十四)客戶合約之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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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picture [50 x 2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茶葉等之生產與銷售,與客戶簽訂買賣合約所
約定之交貨條件,將影響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判斷收入認列時點是否符合會計原則之控
制移轉予買方。故收入認列存在未被記錄於正確期間之風險。因此,收入認列之測試為本
會計師執行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了解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之銷
售體系,以及測試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中有關出貨作業及收入認列作業流
程之控管方式。
本會計師已進行抽核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出貨及收入認列作業流程
記錄,及選定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期間之出貨,核對各項憑證表單。
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投資性不動產之減損評估
有關資產減損評估之會計政策請詳個別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資產
減損評估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個別財務報告附註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
投資性不動產之減損評估說明,請詳個別財務報告附註六(四)及(五)。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於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投資性不動產之減損評估過程中,相關假設評估涉及管理階
層之主觀判斷,具有估計之高度不確定性,因此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投資性不動產之減
損評估為本會計師執行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個別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了解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針對
減損評估之相關政策及處理程序;檢視是否需進行年度減損測試之資產完整納入其管理階
層之評估流程;管理階層衡量可回收金額所使用之評價方式之合理性,並評估個別財務報
告附註之相關揭露是否允當。

其他事項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之個別財務報告,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並於民國
一一四年三月十三日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

3-1

==> picture [50 x 2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別財務報告之責任

  •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個別財務報告,且 維持與個別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別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

  • 於編製個別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

  • 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台灣農林股份有 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 會計師查核個別財務報告之責任

  • 本會計師查核個別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別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 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別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 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別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 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個別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台灣農林股份 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 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別財務報 告使用者注意個別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 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台灣農 林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個別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別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別財務報告表 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之 查核意見。

3-2

==> picture [50 x 2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別
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
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
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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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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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金管證審字第] 1100333824[1020000737] 號[號] 民 國 一一五 年 三 月 九 日

3-3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 產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115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二)及(十四))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二)及(十四))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二)、(十四)及七)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四))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一))
130X
存貨(附註六(三)及八)
1410
預付款項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四)及八)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七)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五)、七及八)
1780
無形資產
1975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附註六(十))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附註七)
資產總計
114.12.31
1
-
-
-
-
-
5
-
-
-
6
-
-
28
-
66
-
-
-
94
100
113.12.31
金 額

54,761
-
4,829
-
22,911
-
2,588
-
1,082
-
42
-
1,024,421
5
31,859
-
-
-
534
-
1,143,027
5
1,714
-
3,994
-
6,102,709
29
4,649
-
14,035,152
66
7,956
-
6,102
-
74,695
-
20,236,971
95
21,379,998
100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七))
2111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六))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六(十四)及九)
2150
應付票據
2170
應付帳款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四))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七)
2322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八))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非流動負債:
2527
合約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四)及九)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八))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一))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七)
2630
長期遞延收入
2645
存入保證金(附註七)
負債總計
權益(附註六(十二)):
3100
股本
3200
資本公積
3300
保留盈餘
3400
其他權益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114.12.31
金 額

$ 150,000
1
60,000
-
7,151
-
-
-
10,398
-
42
-
60,045
1
2,248
-
259,100
1
36,354
-
585,338
3
2,171
-
4,740,635
22
3,167,816
15
2,224
-
7,356
-
410,030
2
8,330,232
39
8,915,570
42
7,900,000
37
2,197,948
10
2,371,840
11
(50,489)
-
12,419,299
58
$ 21,334,869
100
113.12.31
金 額
$ 65,051
4,608
21,627
2,090
979
77
1,072,615
16,205
8,260
167
1,191,679
786
4,888
5,994,746
4,385
14,055,706
6,323
7,200
69,156
20,143,190
$
21,334,869
金 額

110,000
1
60,000
-
27,198
-
11
-
10,225
-
105
-
53,996
-
2,031
-
358,900
2
64,265
-
686,731
3
-
-
4,569,935
21
3,169,451
15
2,704
-
7,356
-
409,603
2
8,159,049
38
8,845,780
41
7,900,000
37
2,197,948
10
2,486,831
12
(50,561)
-
12,534,218
59
21,379,998
100
董事長:吳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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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吳清源 會計主管:許雅芳
〜 4 〜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45 x 4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四)、(九)、(十四)及七)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三)、(九)、(十)及七)
5900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六(十)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附註六(二))
營業淨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附註六(十六)及七)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六(十六))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十六))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十六)及七)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7900
稅前淨損
7950
減:所得稅利益(附註六(十一))
8200
本期淨損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六(十))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
價損益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虧損(元)(附註六(十三))
9750
基本每股虧損(單位:新台幣元)
9850
稀釋每股虧損(單位:新台幣元)
114年度
金 額

$ 472,652
100
290,223
61
182,429
39
69,677
15
129,566
27
2,683
1
(68)
-
201,858
43
(19,429)
(4)
420
-
16,690
3
13,325
3
(128,708)
(27)
(128)
-
(98,401)
(21)
(117,830)
(25)
(1,659)
-
(116,171)
(25)
1,158
1
94
-
-
-
1,252
1
1,252
1
$
(114,919)
(24)
$
(0.15)
$
(0.15)
113年度
金 額

433,108
100
271,116
63
161,992
37
74,044
17
145,381
33
3,072
1
(140)
-
222,357
51
(60,365)
(14)
387
-
15,034
3
(2,574)
(1)
(127,636)
(28)
(6)
-
(114,795)
(26)
(175,160)
(40)
(70)
-
(175,090)
(40)
3,773
1
235
-
-
-
4,008
1
4,008
1
(171,082)
(39)
(0.22)
(0.22)

(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告附註 ) 董事長:吳清源 經理人:吳清源 〜 5

會計主管:許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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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本公積
2,197,948
-
-
-
-
2,197,948
-
-
-
-
-
2,197,948
保留盈餘 保留盈餘 合 計
2,658,148
(175,090)
3,773
(171,317)
-
2,486,831
(116,171)
1,158
(115,013)
-
22
2,371,840
其他權益項目
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未
實現評價(損)益
(50,796)
-
235
235
-
(50,561)
-
94
94
-
(22)
(50,489)
權益總計
法定盈
餘公積
497,188
-
-
-
-
497,188
-
-
-
-
-
497,188
特別盈
餘公積
3,326,414
-
-
-
(1,584)
3,324,830
-
-
-
(1,361)
-
3,323,469
待彌補
虧 損
(1,165,454)
(175,090)
3,773
(171,317)
1,584
(1,335,187)
(116,171)
1,158
(115,013)
1,361
22
(1,448,817)
12,705,300
(175,090)
4,008
(171,082)
-
12,534,218
(116,171)
1,252
(114,919)
-
-
12,419,299
董事長:吳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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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吳清源 會計主管:許雅芳
〜 6 〜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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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損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費用數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其他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
存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淨確定福利資產
合約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其他流動負債
淨確定福利負債
調整項目合計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14年度
$ (117,830)
98,687
1,633
(68)
128,708
(420)
(76)
128
101
28
(13,393)
-
-
215,328
221
1,352
498
103
(47,651)
15,654
367
60
(5,276)
(11)
173
(63)
5,672
(27,911)
-
158,516
40,686
420
(11)
41,095
113年度
(175,160)
98,934
1,817
(140)
127,636
(387)
(25)
6
691
832
(13,293)
15,063
1,358
232,492
1,225
2,993
(610)
-
2,934
17,394
175
-
7,440
(17)
(2,685)
(315)
25
55,272
(941)
315,382
140,222
387
(1,401)
139,208

7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續)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存出保證金減少
取得無形資產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增加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預付設備款增加
收取之股利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短期借款減少
舉借長期借款
償還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增加
存入保證金減少
租賃本金償還
支付之利息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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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吳清源 會計主管:許雅芳 〜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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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吳清源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民國三十九年成立,由接管三井物產
株式會社等在台灣所經營之農、林、漁、牧等企業單位,合併組織而成。民國四十一年政
府為實施耕者有其田政策,將本公司移轉民營,註冊地址為:新竹縣湖口鄉中華路三號。
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分為產銷茶葉、其他農林產品及相關休閒產業、進口商品之買賣(包
括食品及酒類等)、不動產買賣業務及規劃開發業務等。
本公司股票自民國五十一年二月起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九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 本公司自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

  • 準則,且對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本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 則會計準則,將不致對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 量之修正」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涉及依賴自然電力之 合約」

8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
可能攸關者如下:

理事會發布之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8 號 新準則引入三種類收益及費損、兩 2027 1 1 日 「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 項損益表小計及一項關於管理階層 露」 績效衡量的單一附註。此等三項修 註:金管會於民 正與強化在財務報表中如何對資訊 國 114 9 25 日 細分之指引,為使用者提供更佳及 發布新聞稿宣布 更一致的資訊奠定基礎,並將影響 我國將於民國 所有公司。 117 會計年度接 •更具結構化之損益表:根據現行 軌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公司使用不同的格式來表 準則第 18 號。如 達其經營成果,使投資者難以比 公司有提前適用 較不同公司間的財務績效。新準 則採用更具結構化的損益表,引 之需求,亦得於 入新定義之「營業利益」小計, 金管會認可後, 並規定所有收益及費損,將依公 選擇提前適用。 司主要經營活動歸類於三個新的 不同種類。

  • •管理階層績效衡量( MPMs ):新 準則引入管理階層績效衡量之定 義,並要求公司於財務報表之單 一附註中,對於每一衡量指標解 釋其為何可提供有用之資訊、如 何計算及如何將衡量指標與根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所認 列的金額進行調節。

  • •較細分之資訊:新準則包括公司 如何於財務報表強化對資訊分組 之指引。此包括資訊是否應列入 主要財務報表或於附註中進一步 細分之指引。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
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本公司預期下列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
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九號「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及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十九號之修正

  • •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之修正「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之表達貨幣」

9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下列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財務
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
告(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編製。
  • (二)編製基礎

  • 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1)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

  • (2) 淨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衡 量。

  • 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財務報告係以本
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
單位。
  • (三)外 幣

  • 外幣交易

  •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

  • 下稱報導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

    •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
  • 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 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通常係認列於損益,惟以下情況係認列於其他綜合

  • 損益:

  • (1) 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2) 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於避險有效範圍內;或

  • (3) 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於避險有效範圍內。

  •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本公司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
則列為非流動資產: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3. 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4. 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如國際會計準則第 7 號所定義),除非於報導期間後至 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

10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本公司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
則列為非流動負債: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3. 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或

  4.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不具有將該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

  5.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等。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
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
短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 (六)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原始係於本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公允價值
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
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1. 金融資產

  •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本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

  • 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本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重
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11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 (2)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投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
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
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
成。
屬債務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按有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外
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於除列時,累計之其他綜合損益金額重分類至損益。
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
成本之回收)係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且不重分類
至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本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3) 經營模式評估

本公司係以組合層級評估持有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之目的,此係最能反映經
營管理方式及提供資料予管理階層之方式,考量資訊包括:
  • •所述之投資組合政策及目標,及該等政策之運作。包括管理階層之策略是否係 著重於賺得合約現金流量、維持特定利息收益率組合、使金融資產之存續期間 與相關負債或預期現金流出之存續期間相配合或藉由出售金融資產實現現金流 量。

  • •經營模式之績效及該經營模式下持有之金融資產如何評估及如何對企業之主要 管理人員報告。

  • •影響經營模式績效(及該經營模式下持有之金融資產)之風險及該風險之管理方 式;

  • •以前各期出售金融資產之頻率、金額及時點,以及該等出售之理由及對未來出 售活動之預期。

依上述經營目的,移轉金融資產予第三方之交易若不符合除列條件,則非屬
上述所指之出售,此與本公司繼續認列該資產之目的一致。
  • (4) 評估合約現金流量是否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依評估目的,本金係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之公允價值,利息係由下列對價
組成:貨幣時間價值、與特定期內流通在外本金金額相關之信用風險、其他基本
放款風險與成本及利潤邊際。

12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評估合約現金流量是否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本公司
考量金融工具合約條款,包括評估金融資產是否包含一項可改變合約現金流量時
點或金額之合約條款,導致其不符合此條件。於評估時,本公司考量:
  • •任何會改變合約現金流量時點或金額之或有事項;

  • •可能調整合約票面利率之條款,包括變動利率之特性;

  • •提前還款及展延特性;及

  • •本公司之請求權僅限於源自特定資產之現金流量之條款(例如無追索權特性)。

(5) 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
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金融資產等)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
抵損失。
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險)自原始認
列後未顯著增加,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本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證
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本公司之
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若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評等相當於全球所定義之「投資等級」(為標準普爾 之投資等級 BBB- 、穆迪之投資等級 Baa3 或中華信評之投資等級 twA ,或高於該等 級者),本公司視為該債務證券之信用風險低。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三十天,本公司假設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九十天,或借款人不太可能履行其信用義務支付全額款
項予本公司時,本公司視為該金融資產發生違約。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
預期信用損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
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
時)。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本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本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本公
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現。

13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於每一報導日本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證券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
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
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超過九十天;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本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考 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
當本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資
產總帳面金額。對公司戶,本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沖銷
之時點及金額。本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
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本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6) 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所
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本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乎所
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1.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 權益交易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3) 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攤銷後成本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若屬持
有供交易、衍生工具或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相關淨利益及損失,
包括任何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
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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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4) 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債條
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改後條
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5)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本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及有
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
負債表。

(七)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品存
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八)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
者。
本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認
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商
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之日止,於進行與本公司會
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本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益及其他綜合
損益之金額。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響本公司對其
之持股比例時,本公司將歸屬於本公司可享有關聯企業份額下之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
認列為資本公積。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及損失,僅在非關係人投資者對
關聯企業之權益範圍內,認列於企業財務報表。
當本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時,
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項之
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15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本公司自其投資不再為關聯企業之日起停止採用權益法,並按公允價值衡量保留
權益,保留權益之公允價值及處分價款與停止採用權益法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
額,認列於當期損益。對於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中與該投資有關之所有金額,其
會計處理之基礎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亦即
若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須被重分類為損
益(或保留盈餘),則當企業停止採用權益法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
(或保留盈餘)。若本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減少,但持續適用權益法,則本公
司將與該所有權權益之減少有關而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按上述
方式依減少比例作重分類調整。
本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投資若成為對合資之投資,或對合資之投資成為對關聯企業
之投資,本公司持續適用權益法而不對保留權益作再衡量。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若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並
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若
此項調整係沖減資本公積,但由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
差額則借記保留盈餘。惟若屬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其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
權益減少者,先前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係按減少比例重
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
同。

(九)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
售、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
成本衡量,後續以成本減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衡量,其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比
照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處理。
投資性不動產處分利益或損失(以淨處分價款與該項目之帳面金額間之差額計算)
係認列於損益。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益係於租賃期間按直線法認列於其他收益。給與之租賃誘
因係於租賃期間認列為租賃收益之一部分。
  •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
累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16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2. 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3. 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
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土地-土地改良物 310
(2)房屋及建築 260
(3)機器設備 320
(4)水電及運輸設備 520
(5)生產性植物:
茶樹 2040
果樹 50
咖啡樹 20
(6)辦公及其他設備 320
(7)租賃改良 依租賃年限或耐用年限孰短者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整。
另本公司之森林多屬保育之林木(柳杉、廣葉杉及台灣杉等)為未達造林年限禁
止砍伐或需經主管機關核准才能進行砍伐或本公司基於環境保育之概念種植,並無
砍伐出售計劃,故帳列土地(土地附著物)項下。

4. 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當供自用之不動產變更用途為投資性不動產時,該項不動產係以變更用途時之
帳面金額重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

(十一)租 賃

本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於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
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於或包含租賃。

1. 承租人

本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始
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
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
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本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
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用
權資產。

17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
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本公司之增額借款利
率。一般而言,本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 (1) 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 (2)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 量;

  • (3)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 (4) 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罰 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 (1) 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 (2)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 (3) 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 (4) 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 (5) 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
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
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
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
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認列於損益中。
本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項目表
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若協議包含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本公司係以相對單獨價格為基礎將合約中
之對價分攤至個別租賃組成部份。惟,於承租土地及建物時,本公司選擇不區分非
租賃組成部分而將租賃組成部分及非租賃組成部分視為單一租賃組成部分處理。
針對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本公司選擇不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
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 出租人

本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於標的
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類為營業
租賃。於評估時,本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限之主要部分
等相關特定指標。

18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若本公司為轉租出租人,則係分別處理主租賃及轉租交易,並以主租賃所產生
之使用權資產評估轉租交易之分類。若主租賃為短期租賃並適用認列豁免,則應將
其轉租交易分類為營業租賃。
若協議包含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本公司使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之
規定分攤合約中之對價。
針對營業租賃,本公司採直線基礎將所收取之租賃給付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租
金收入。

(十二)無形資產

1. 認列及衡量

收購子公司產生之商譽係以成本減累計減損予以衡量。
研究活動相關支出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
發展支出僅於其能可靠衡量、產品或流程之技術或商業可行性已達成、未來經
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及本公司意圖且具充足資源以完成該發展且加以使用
或出售該資產時,始予以資本化。其他發展支出則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原始認列
後,資本化之發展支出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本公司取得其他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
後之金額衡量。

2. 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時始予以資本化。所有其他
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3. 攤 銷

除商譽外,攤銷係依資產成本減除估計殘值計算,並自無形資產達可供使用狀
態起,採直線法於其估計耐用年限內認列為損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電腦軟體 3 10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攤銷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
適當調整。

(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外)之帳面金額可能
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商譽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
測試。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係分攤至預期可自合
併綜效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19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當期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
額,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商譽減損損失不予迴轉,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則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
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十四)收入之認列

1. 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本公司係於對商品或勞
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本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如
下:

(1) 銷售商品

本公司為茶葉等之生產與銷售及商品之買賣(食品及酒類等)及不動產買賣業
務。本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指產品已交
付給客戶,客戶能完全裁決產品之銷售通路及價格,且已無會影響客戶接受該產
品之未履行義務。交付係發生於依合約所訂之交付地點,其陳舊過時及損失風險
已移轉予客戶,及客戶已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驗收條款已失效,或本公司有
客觀證據認為已滿足所有驗收條件時。
商品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與同業之實務作法一致,故不包含融資要素。
本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本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對價之
權利。

(2) 財務組成部分

本公司預期所有客戶合約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之時間與客戶為該商品或勞
務付款之時間間隔皆不超過一年,因此,本公司不調整交易價格之貨幣時間價
值。

(十五)政府補助

針對其他與資產有關之補助,本公司係於可合理確信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
件,且將可收到該項補助時,按公允價值認列於遞延收入,並於資產耐用年限內依有
系統之基礎將該遞延收入認列為其他營業外收入。補償本公司所發生費用或損失之政
府補助,係依有系統之基礎與相關之費用同期認列於損益。

20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六)員工福利

1.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對確定福利計畫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以前期
間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任何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
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撥金之形式
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資金提撥
要求。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包含精算損益、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利息),及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保
留盈餘。本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費用(收入),係使用年度報導
期間開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折現率。確定福利計畫之淨利息費用
及其他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計畫修正或縮減時,所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動
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本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清償損益。

3.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
而使本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
列為負債。

(十七)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本公司判斷與所得稅相關之利息或罰款(包括不確定之稅務處理)不符合所得稅之
定義,因此係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七號之會計處理。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反映所得稅相關不
確定性(若有)後,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
項之最佳估計值。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報導日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異予以
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1. 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 (i) 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 稅所得(損失)且 (ii) 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者;

21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1.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公司可控制暫時性差 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以及

  2. 商譽原始認列所產生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
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
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並已反映所得稅相關不確定性(若有)。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1. 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2.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3. (1) 同一納稅主體;或

  4. (2) 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十八)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本
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
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
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
  • (十九)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本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本公司內
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均定
期由本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效。各
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管理階層編製本財務報告時,必須對未來(包括氣候相關風險及機會)作出判斷及估
  • 計,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果可 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其與本公司之風險管理及氣候相關承諾一致,估
計值之變動係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推延認列。

22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以下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
重大風險,其相關資訊如下:

非金融資產之減損評估

資產減損評估過程中,本公司委託獨立外部專家進行市場價值評估,其鑑價時所採用
相關利潤率等假設及估計,將因經濟狀況之變遷或公司策略所帶來之估計改變均可能在未
來造成重大減損或迴轉已認列之減損損失。減損評估情形請詳附註六(四)及(五)。
評價流程
本公司之會計政策及揭露包含採用公允價值衡量其金融、非金融資產及負債。本公司
定期複核重大不可觀察之輸入值及調整。如果用於衡量公允價值之輸入值是使用外部第三
方資訊(例如經紀商或訂價服務機構),本公司將評估第三方所提供支持輸入值之證據,以
確定該評價及其公允價值等級分類係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規定。
本公司在衡量其資產和負債時,盡可能使用市場可觀察之輸入值。公允價值之等級係
以評價技術使用之輸入值為依據,請詳附註六(十七)。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假設之相關資訊請詳下列附註:
  1. 附註六(五)投資性不動產。

  2. 附註六(十七)金融工具。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
零用金及庫存現金
活期及支票存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
114.12.31
$ 519
64,532
$
65,051
113.12.31
520
54,241
54,761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性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十七)。
(二)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應收票據-因營業而發生
應收帳款-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合 計
減:備抵損失
淨 額
114.12.31
$ 4,608
23,790
28,398
(73)
$
28,325
113.12.31
4,829
25,640
30,469
(141)
30,328
本公司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戶
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性
之資訊,包括總體經濟及相關產業資訊。

23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本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114.12.31
信用評等等級
應收票據及
帳款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未逾期
$ 28,336
0~0.15%
逾期0~30
29
24.14%
逾期180天以上
33
93.53%
合 計
$
28,398
113.12.31
信用評等等級
應收票據及
帳款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未逾期
$ 30,366
0~0.42%
逾期0~30
79
23.93%
逾期31~60
20
51.66%
逾期61~90
4
100%
合 計
$
30,469
本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14年度
期初餘額
$ 141
迴轉減損損失
(68)
期末餘額
$
73
114.12.31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35
7
31
73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108
19
10
4
141
113年度
281
(140)
141
應收票據及
帳款帳面金額
$ 28,336
29
33
$
28,398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0~0.15%
24.14%
93.53%
113.12.31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均未有
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其餘信用風險請詳附註六(十七)。

(三)存 貨

商品存貨
原料及物料
在製品
製成品
在途存貨
不動產-土地
合計
114.12.31
$ 16,457
152,670
39,775
34,924
4,994
823,795
$
1,072,615
113.12.31
16,144
173,836
29,182
35,829
761
768,669
1,024,421

24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1.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本公司認列為營業成本之組成明細如下:

產製及其他成本
存貨報廢損失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存貨盤虧
租賃成本
其他成本
合計
114年度
$ 242,286
853
1,292
35
31,878
13,879
$
290,223
113年度
229,322
360
1,553
16
25,825
14,040
271,116

2. 本公司以存貨作為銀行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四)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損失變動明細如下: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1411日餘額
增添
處分
未完工程轉入(出)
重分類
民國1141231日餘額
民國11311日餘額
增添
處分
未完工程轉入(出)
重分類
民國1131231日餘額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41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處分
重分類
民國1141231日餘額
民國1131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減損損失
處分
民國1131231日餘額
帳面價值:
民國1141231
民國11311
民國1131231
土 地
$ 4,348,775
-
(3,794)
-
-
$
4,344,981
$ 4,373,048
1,299
(27,447)
1,875
-
$
4,348,775
$ 5,803
1,463
(2,348)
-
$
4,918
$ 5,807
1,326
-
(1,330)
$
5,803
$
4,340,063
$
4,367,241
$
4,342,972
房屋
及建築
800,778
-
(11,687)
-
-
789,091
818,409
135
(17,766)
-
-
800,778
116,945
17,778
(5,686)
-
129,037
114,403
17,888
-
(15,346)
116,945
660,054
704,006
683,833
機器
設備
287,401
128
(2,819)
135
-
284,845
302,175
1,460
(16,234)
-
-
287,401
66,935
23,598
(2,819)
-
87,714
51,063
23,639
-
(7,767)
66,935
197,131
251,112
220,466
水電及
運輸設備
14,848
-
(5,272)
-
55,385
64,961
18,913
-
(4,065)
-
-
14,848
10,824
2,505
(4,639)
11,680
20,370
12,610
1,525
-
(3,311)
10,824
44,591
6,303
4,024
生產性
植物
967,774
88
-
-
-
967,862
967,827
126
(179)
-
-
967,774
73,367
16,446
-
-
89,813
58,272
15,229
-
(134)
73,367
878,049
909,555
894,407
辦公及
其他設備
289,623
944
(8,784)
95
(55,385)
226,493
311,260
1,032
(22,833)
164
-
289,623
101,180
13,676
(8,288)
(11,680)
94,888
105,664
16,627
-
(21,111)
101,180
131,605
205,596
188,443
未完
工程
36,950
2,611
-
(230)
(35,659)
3,672
58,776
46,522
(1,833)
(2,039)
(64,476)
36,950
-
-
-
-
-
-
-
-
-
-
3,672
58,776
36,950
累計
減損
-
-
-
-
-
-
-
-
-
-
-
-
268,386
-
(7,967)
-
260,419
276,463
-
12,136
(20,213)
268,386
(260,419)
(276,463)
(268,386)
總 計
6,746,149
3,771
(32,356)
-
(35,659)
6,681,905
6,850,408
50,574
(90,357)
-
(64,476)
6,746,149
643,440
75,466
(31,747)
-
687,159
624,282
76,234
12,136
(69,212)
643,440
5,994,746
6,226,126
6,102,709

25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1. 本公司所有苗栗銅鑼土地,由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依土地徵收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協 議價購,該土地於民國九十年上半年度過戶完畢。其中部份應付茶園承租戶之地上 物補償費及應收苗栗縣政府之補償費,因就發放予佃農之補償費仍有待協議之處, 本公司依估計可收到苗栗縣政府補償費及應付承租戶金額入帳,如有差異,再依個 案情況調整。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苗栗縣政府補償費均為 654 千元,帳列「其他應收款」項下。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 付佃農補償費均為 2,075 千元,帳列「其他應付款」項下。

  2. 本公司因法令因素,將部分土地暫以他人名義為所有權登記,並以保管不動產所有 權狀正本及設定他項權利等作為保全措施。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公司尚未完成產權登記之土地成本金額均為 21,538 千元。

  3.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簽訂土地利用及租賃契約書,出租部分土地予 外部第三方公司。因前述契約書,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分別認列權 利金收入 97,333 千元及 46,349 千元,帳列營業收入-其他營業收入項下。

4. 生產性植物

本公司所種植之茶樹及咖啡樹等符合生產性植物之定義,故適用不動產、廠房
及設備之會計處理。

5. 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對供營運使用資產之可回收金額進行減損評估,並以公
允價值減處分成本為可回收金額之計算基礎,經評估後未發生應提列資產減損損失
之情形。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度內部報告可得之證據顯示,資產之經濟效益不如預 期,因此須評估其可回收金額。可回收金額係以該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公允價 值減處分成本衡量,公允價值係採用比較法、土地開發分析法及成本法加權平均計 算,其評價技術所使用之輸入值係屬第三等級。依上述評估結果,於民國一一三年 度認列減損損失 12,136 千元。

本公司決定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所依據之關鍵假設如下:
  • (1) 比較法:為每坪之價格。

  • (2) 土地開發分析法:係根據土地法定用途及使用強度進行開發及改良,在正常情況 下預期開發後總銷售金額、利潤率 15% 22% 、開發或建築所需之成本及開發或 建築所需總成本之資本利息綜合利率 1.13%~1.52%

  • (3) 成本法:指求取勘估標的於價格日期之重建成本或重置成本,扣減其累計折舊額 或其他應扣除部份,以推算勘估標的價格之方法。

  • 本公司以不動產及設備作為銀行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26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五)投資性不動產

本公司投資性不動產之變動明細如下: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1411日餘額
增添
處分
重分類
民國1141231日餘額
民國11311日餘額
處分
自其他非流動資產轉入
民國1131231日餘額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41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民國1141231日餘額
民國1131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處分
民國1131231日餘額
帳面金額:
民國1141231
民國11311
民國1131231
公允價值:
民國1141231
民國1131231
自有資產 建造中之投資
性不動產
總 計
-
17,501,536
5,851
5,851
-
(4,987)
40,637
40,637
46,488
17,543,037
-
17,506,282
-
(4,487)
-
(259)
-
17,501,536
-
3,466,384
-
20,947
-
3,487,331
-
3,446,193
-
20,948
-
(757)
-
3,466,384
46,488
14,055,706
-
14,060,089
-
14,035,152
$
25,250,360
$
25,402,530
土地及改良物
$ 16,428,775
-
(4,987)
-
$
16,423,788
$ 16,433,521
(4,487)
(259)
$
16,428,775
$ 2,740,070
-
$
2,740,070
$ 2,740,827
-
(757)
$
2,740,070
$
13,683,718
$
13,692,694
$
13,688,705
房屋及建築
1,072,761
-
-
-
1,072,761
1,072,761
-
-
1,072,761
726,314
20,947
747,261
705,366
20,948
-
726,314
325,500
367,395
346,447
  1.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投資性不動產累計減損明細如 下:
項 目
土地及土地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合 計
114.12.31
$ 2,740,070
319,890
$
3,059,960
113.12.31
2,740,070
319,890
3,059,960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對供營運使用資產之可回收金額進行減
損評估,並以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為可回收金額之計算基礎,經評估後未發生應提
列資產減損損失之情形。

27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1. 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係以獨立評價人員(具備經認可之相關專業資格,並對所評 價之投資性不動產之區位及類型於近期內有相關經驗)之評價為基礎,係採用比較 法、土地開發分析法及成本法加權平均計算,以決定該不動產之價值;部分資產則 由本公司以比較法(參酌內政部實價登錄或土地公告現值等資訊)綜合考量後之評價 基礎。公允價值評價技術所使用之輸入值係屬第三等級。

  2. 本公司因法令因素,將部分土地暫以他人名義為所有權登記,並以保管不動產所有 權狀正本及設定他項權利等作為保全措施。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公司尚未完成產權登記之土地成本金額均為 18,284 千元。

  3. 本公司以投資性不動產作為銀行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4. (六)應付短期票券

本公司應付短期票券之明細如下:
應付商業本票
應付商業本票
短期借款
擔保銀行借款
尚未動支額度
期末利率區間
114.12.31
保證或承兌機構
中華票券
保證或承兌機構
中華票券
$
$

(七)短期借款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 (八)長期借款
本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擔保銀行借款

聯合貸款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合 計

尚未動支額度

期末利率區間
114.12.31
$ 3,032,635
1,967,100
(259,100)
$
4,740,635
$
383,800
2.06%~2.89%
113.12.31
2,819,535
2,109,300
(358,900)
4,569,935
680,800
1.89%~2.89%

28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1. 借款合約約定

本公司部分長期借款須於每半年度及年度符合銀行約定之財務比例。

2. 銀行借款之擔保品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3. 循環發行商業本票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二月與票券公司簽訂發行商業本票之協議書,每次發行 期限不超過九十天期,到期後循環發行,票面年利率 1.98%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於民國一一四年八月十五日發布問答集,因公司循環發行
之商業本票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不具有將該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
月之權利,故應分類為流動負債。金管會針對上述問答集發布相關過渡處理規定,
若本公司循環發行商業本票之發行日在一一五年一月一日以後者,應依該問答集進
行會計處理。至於發行日在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之循環發行商業本票
則無須適用上開問答集規定。據此,本公司針對民國一一四年二月發行之應付商業
本票係分類為非流動負債。針對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以後循環動用者,將依上述
規定推延分類為流動負債。

(九)營業租賃

本公司出租其投資性不動產等,由於並未移轉附屬於標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
風險與報酬,該等租賃合約係分類為營業租賃,請詳附註六(五)投資性不動產。
租賃給付之到期分析以報導日後將收取之未折現租賃給付總額列示如下表:
低於一年
一至二年
二至三年
三至四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未折現租賃給付總額
114.12.31
$ 43,306
42,391
40,489
39,425
39,221
318,272
$
523,104
113.12.31
39,015
36,300
36,479
36,367
35,862
349,728
533,751
  1.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租金收入分別為 46,730 千元及 37,183 千元。

  2.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投資性不動產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分別為 8,959 千元及 7,794 千元。

29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員工福利

1.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資產
114.12.31
$ 32,741
(39,941)
$
(7,200)
113.12.31
35,319
(41,421)
(6,102)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

(1) 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 ( 以下簡稱勞 動基金局 ) 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 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 收益。

截至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 39,941 千元。勞 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動 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1日確定福利義務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成本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因經驗調整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因假設變動之精算(損)益
計劃縮減影響數
計劃支付之福利
1231日確定福利義務
114年度
$ 35,319
694
850
812
-
(4,934)
$
32,741
113年度
35,190
578
920
(1,276)
(93)
-
35,319

30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3)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下:
下:
114年度 113年度
1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41,421 36,578
利息收入 634 443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 2,820 3,417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 1,159
清償或縮減支付數 - (176)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4,934) -
12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39,941 41,421
)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 160 163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100) (28)
前期服務成本 - 83
$ 60 218
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 $ 60 218

(4) 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5) 精算假設

)精算假設 )精算假設 )精算假設
本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114.12.31 113.12.31
折現率 1.35% 1.65%
未來薪資增加 2.00% 2.00%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撥
金額為零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 8 年。

31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6) 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1141231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
1131231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0.25
減少0.25
$ (679)
700
694
(676)
(674)
696
692
(673)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確
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 6% 之提繳 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本公司提撥固定金額至 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 為 6,350 千元及 6,517 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十一)所得稅

  1.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所得稅(利益)費用明細如下:
當期所得稅費用
土地增值稅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費用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所得稅(利益)費用
114年度
$ -
(24)
(24)
(1,635)
$
(1,659)
113年度
1,378
(4)
1,374
(1,444)
(70)
  1.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均未有認列於權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32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1.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所得稅(利益)費用與稅前淨損之關係調節如 下:
稅前淨損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不可扣抵之費用
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土地增值稅影響數
出售土地免稅所得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數
未認列暫時性差異之變動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之當期課稅損失
其他
所得稅(利益)費用
114年度
$ (117,830)
(23,566)
42
25
(1,635)
(517)
(24)
22,484
1,547
(15)
$
(1,659)
113年度
(175,160)
(35,032)
1,133
1
(66)
-
(4)
24,409
9,494
(5)
(70)

4.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本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課稅損失
114.12.31
$ 362,404
180,665
$
543,069
113.12.31
341,514
183,717
525,231
課稅損失係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
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本公
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33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尚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課稅
損失,其扣除期限如下:
虧 損 年 度
民國一○六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七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八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九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一○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一一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一二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一三年度(申報數)
民國一一四年度(估計數)
尚未扣除之虧損
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 245,335
民國一一六年度
102,855
民國一一七年度
108,214
民國一一八年度
104,460
民國一一九年度
156,376
民國一二○年度
58,402
民國一二一年度
79,672
民國一二二年度
40,354
民國一二三年度
7,657
民國一二四年度
$
903,325

(2) 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負債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遞延所得稅負債之變動如下:
土地增值稅
遞延所得稅負債:
民國11411 $ 3,169,451
認列於損益表 (1,635)
民國1141231 $ 3,167,816
民國11311 $ 3,170,895
認列於損益表 (1,444)
民國1131231 $ 3,169,451
  1.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一二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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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資本及其他權益

1. 普通股之發行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 16,000,000 千元,每股面額 10 元,均為 1,600,000 千股,已發行股份均為普通股 790,000 千股,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2.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發行股票溢價
庫藏股票交易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員工認股權
逾期失效認股權–可轉換公司債
因受領贈與產生者
114.12.31
$ 1,807,534
346,303
14,671
29,375
64
1
$
2,197,948
113.12.31
1,807,534
346,303
14,671
29,375
64
1
2,197,948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十。

3. 保留盈餘

本公司企業生命週期處於景氣持續成長階段,公司營業規模日益擴大,為可長
久永續經營之事業。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茲將未來盈餘分派
敘述如下: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後,次提百分之十為
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其餘再依法
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派
盈餘,由董事會視營運需要酌予保留,並擬定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
股東紅利。
本公司分配股東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東
紅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現金
之方式為之,得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
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35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1) 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
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 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首次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時,因選擇適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一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帳列股東權 益項下之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於轉換日增加保留盈餘,依金 管會規定就因轉換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而產生之保留盈餘增加數提列相同數額 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於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得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 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分派盈餘。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迴轉特 別盈餘公積 1,361 千元及 1,584 千元。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該項 特別盈餘公積分別為 3,323,469 千元及 3,324,830 千元。

另依金管會規定,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
東權益減項淨額與上段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額之差額,自當期損益與前期未分
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
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
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3) 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八日及一一三年六月十二日經股東會決議
因帳列虧損,不予分配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盈餘。
  1. 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民國11411日餘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民國1141231日餘額
民國11311日餘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民國1131231日餘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未實現評
價(損)益
$ (50,561)
94
(22)
$
(50,489)
$ (50,796)
235
$
(50,561)

36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三)每股虧損

本公司基本每股虧損之計算如下:
基本每股虧損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股東之稅後淨損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114年度
$
(116,171)
790,000
$
(0.15)
113年度
(175,090)
790,000
(0.22)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無潛在稀釋因子,故僅揭露基本每股虧損。
(十四)客戶合約之收入
  1. 收入之細分
主要地區市場:
臺灣
主要產品/服務線:
商品銷貨收入
租賃收入
其他
主要地區市場:
臺灣
主要產品/服務線:
商品銷貨收入
租賃收入
其他
2.合約餘額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減:備抵損失
合 計
合約負債(流動及非流動)
百貨部門
$
328,583
$ 321,321
-
7,262
$
328,583
百貨部門
$
349,576
$ 341,689
-
7,887
$
349,576
114.12.31
$ 4,608
23,790
(73)
$
28,325
$
9,322
114年度 合 計
472,652
321,321
46,730
104,601
472,652
合 計
433,108
341,689
37,183
54,236
433,108
113.1.1
6,054
28,023
(281)
33,796
19,758
資產部門
144,069
-
46,730
97,339
144,069
113年度
資產部門
83,532
-
37,183
46,349
83,532
113.12.31
4,829
25,640
(141)
30,328
27,198
應收票據及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二)。

37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合約負債之變動主要係源自公司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之時點
與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除認列為收入外,無其他重
大變動。

(十五)員工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八日經股東會決議修改公司章程,依修改後章程規
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且其中不低於百分之
五十提撥分派予基層員工之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
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
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修改前之章程則規定,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
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
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均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
同意之決議行之;員工酬勞並應提股東會報告。
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第一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
事酬勞。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為累積虧損,故無需估列員工酬勞及董事酬
勞。本公司員工及董事酬勞係以本公司該段期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
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該段
期間之營業費用。若次年度實際分派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
理,並將該差異認列為次年度損益。如董事會決議採股票發放員工酬勞,股票酬勞之
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董事會決議前一日之普通股收盤價計算。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因年度無獲利,無須估列員工酬勞及董事酬
勞,與實際分派情形無差異,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六)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 利息收入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利息收入明細如下:
銀行存款利息
其他
利息收入合計
114年度
$ 406
14
$
420
113年度
379
8
387

2. 其他收入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股利收入
政府補助收入
其他收入-其他
其他收入合計
114年度
$ 76
9,349
7,265
$
16,690
113年度
25
14,286
723
15,034

38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3. 其他利益及損失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損損失
其他
其他利益及損失淨額
114年度
$ 35
(101)
13,393
-
-
(2)
$
13,325
113年度
(48)
(691)
13,293
(12,136)
(2,927)
(65)
(2,574)

4. 財務成本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利息費用 114年度
$
128,708
113年度
127,636

(十七)金融工具

1. 信用風險

本公司持有之各種金融商品最大暴險金額與帳面價值相同。

2. 應收款項之信用風險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二)。
本公司其他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其他應收款均屬信用風險低,因
此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該期間之備抵損失。
上開均為信用風險低之金融資產經評估均無須提列備抵損失。

3. 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另不
包含帳面金額趨近合約現金流量之金融負債。
1141231
非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款項及其他應付款
銀行借款及應付短期票券
租賃負債
存入保證金
合 計
帳面金額
$ 70,485
5,209,735
4,472
410,030
$
5,694,722
合 約
現金流量
70,485
5,437,343
4,628
410,030
5,922,486
6個月
以內
70,485
251,919
1,265
27
323,696
6-12個月
-
222,182
1,062
73
223,317
1-2
-
2,726,807
934
-
2,727,741
2-5
-
2,236,435
1,367
779
2,238,581
超過5
-
-
-
409,151
409,151

39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1131231
非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款項及其他應付款
銀行借款及應付短期票券
租賃負債
存入保證金
合 計
帳面金額
$ 64,337
5,098,835
4,735
409,603
$
5,577,510
合 約
現金流量
64,337
5,187,164
4,970
409,603
5,666,074
6個月
以內
64,337
268,692
1,030
-
334,059
6-12個月
-
268,692
1,030
-
269,722
1-2
-
2,148,234
1,351
1,264
2,150,849
2-5
-
2,501,546
1,559
239
2,503,344
超過5
-
-
-
408,100
408,100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
顯著不同。

4. 匯率風險

本公司無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5. 利率風險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 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本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 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 1% ,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 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 1% ,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民國一一四 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減少或增加 50,854 千元及 49,855 千元,主係因 本公司之變動利率銀行借款所致。

6. 公允價值資訊

(1) 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本公司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
允價值衡量,各種類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
等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
及租賃負債,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國內非上市(櫃)普通股
114.12.31 114.12.31 114.12.31
帳面金額
$ 786
公允價值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合 計
786
786

40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小 計
合 計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長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租賃負債
存入保證金
合 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國內非上市(櫃)普通股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
小 計
合 計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長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租賃負債
存入保證金
合 計
114.12.31 114.12.31 114.12.31
帳面金額
$ 65,051
28,325
979
8,260
102,615
$
103,401
$ 5,149,735
60,000
10,440
60,045
4,472
410,030
$
5,694,722
公允價值
第一級
第二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3.12.31
第三級
-
-
-
-
-
786
-
-
-
-
-
-
-
合 計
-
-
-
-
-
786
-
-
-
-
-
-
-
公允價值
第一級
-
-
-
-
-
-
-
-
-
-
-
-
-
第二級
-
-
-
-
-
-
-
-
-
-
-
-
-
第三級
1,714
-
-
-
-
1,714
-
-
-
-
-
-
-
合 計
1,714
-
-
-
-
1,714
-
-
-
-
-
-
-

41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 (2) 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本公司估計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工具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2.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 若有成交或造市者之報價資料者,則以最近成交價格及報價資料作為評

    • 估公允價值之基礎。若無市場價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採用 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為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允價值。

  • (3) 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 (3.1) 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
值。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
或主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
市場交易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
該市場視為不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
甚少,皆為不活絡市場之指標。
除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術或
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透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公允價值可參照其他實質上
條件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時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評價
技術,包括以報導日可取得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
  • 本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如無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依類別及屬性列示

  • 如下:

  • ˙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係使用市場可類比公司法估算公允價值,其主要 假設係以被投資者之估計稅前息前折舊攤銷前盈餘及可比上市(櫃)公司 市場報價所推導之盈餘乘數為基礎衡量。該估計數已調整該權益證券缺乏 市場流通性之折價影響。

  • ˙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係使用淨資產法,檢視各項資產負債項目之性質 與所包含項目,針對帳面價值可能與公允價值有差異之項目蒐集各項資產 負債之市價資訊,得出該公司之淨資產公允價值,計算該公司之股權價 值。該估計數已調整該權益證券缺乏市場流通性之折價影響。

  • (3.2) 衍生金融工具

係根據廣為市場使用者所接受之評價模型評價。

42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 (3.3) 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等級
本公司在衡量其資產和負債時,盡可能使用市場可觀察之輸入值。公允
價值之等級係以評價技術使用之輸入值為依據歸類如下:
  • ˙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 ˙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接(即 價格)或間接(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 ˙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 ( 非可觀察參數 )

  • (4) 各等級間的移轉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其公允價值之評價技術並無變動,此
外,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並無各等級間移轉之情形。
  • (5) 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表
民國11411
總利益或損失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轉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註)
民國1141231
民國11311
總利益或損失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購買
民國11312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無公開報價
之權益工具
$ 1,714
94
(1,022)
$
786
$ 479
235
1,000
$
1,714
註:交易內容請詳附註七(二)。
  • (6)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 本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 金融資產-權益證券投資。

本公司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之公允價值歸類為第三等級,其具有複數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因彼此
獨立,故不存在相互關聯性。

43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列表如下:

重大不可觀察 重大不可 輸入值與公允 項目 評價技術 觀察輸入值 價值關係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市場法及資產法 •淨資產價值 •不適用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 金融資產-無活絡 (114.12.31 及 價愈高,公允價 市場之權益工具投 113.12.31 分別為 15% 值愈低 資 及 15%~25.7%) •股權淨值比乘數愈 •股權淨值比乘數 高,公允價值愈 高 (114.12.31 113.12.31 分別為 1.38 倍及 •本益比乘數愈高, 1.55~1.68 倍) 公允價值愈高 •本益比乘數 (114.12.31 113.12.31 分別為 11.69 倍及 10.83 倍)

  • (7) 對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對合理可能替代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本公司對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係屬合理,惟若使用不同之評價模型或評

  • 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工具,若評價參數 變動,則對本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民國11412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民國11312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輸入值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率
股權淨值比乘數
本益比乘數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率
股權淨值比乘數
本益比乘數
向上或下
變動
2%
2%
2%
2%
2%
2%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
本期損益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
-
-
-
-
-
-
-
-
-
-
-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
其他綜合損益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19
(19)
6
(6)
10
(10)
44
(44)
18
(18)
7
(7)
有利變動
-
-
-
-
-
-
本公司有利及不利變動係指公允價值之波動,而公允價值係根據不同程度之
不可觀察之投入參數,以評價技術計算而得。若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受一個以上
輸入值之所影響,上表僅反應單一輸入值變動所產生之影響,並不將輸入值間之
相關性及變異性納入考慮。

44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八)財務風險管理

  1. 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 (1) 信用風險

  • (2) 流動性風險

(3) 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
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個別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 風險管理架構

  • 本公司之審計委員會監督管理階層如何監控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之遵

  • 循,及覆核本公司對於所面臨風險之相關風險管理架構之適當性。內部稽核人員協 助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風險管理控制及 程序,並將覆核結果報告予董事會。

3. 信用風險

  •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

  • 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本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銀行存款。

  • (1)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 為降低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本公司管理階層指派專責團隊制定客戶信用額

  • 度管理辦法,負責授信額度之決定、授信核准及其他監控程序,以進行應收帳款 之信用管理。另,本公司持續評估交易對方之財務狀況,亦於適當時機使用某些 信用增強工具(例如預收貨款及保險等)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

(2) 投資

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由
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級及以上之金融
機構及公司組織,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3) 保證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均無提供作何背書保
證。

45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4. 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本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行
相關義務之風險。本公司管理流動性之方法係盡可能確保本公司在一般及具壓力之
情況下,皆有足夠之流動資金以支應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接受之損失或使
本公司之聲譽遭受到損害之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由本公司之財務部門所監控,持續監督本公司實際現金流量部 位,並使用多方面的資訊,預測並監控本公司在長期與短期之現金流動部位,確保 本公司之流動性,足以因應即將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接受之損失或使本公 司之聲譽遭受到損害之風險。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未動 用之金融機構融資額度分別為 474,800 千元及 777,054 千元,其足以支應履行所有合 約義務,故未有無法籌措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

5.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場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本
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
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十九)資本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保障繼續經營之能力,以持續提供股東報酬及其他利害
關係人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
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可能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減資退還股東股
款、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清償負債。
本公司與同業相同,係以負債資本比率為基礎控管資本。該比率係以淨負債除以
資本總額計算。淨負債係資產負債表所列示之負債總額減去現金及約當現金。資本總
額係權益之全部組成部分(亦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加上淨負
債。

民國一一四年度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策略與民國一一三年度一致,即維持負債資本 比率均約為 40% 左右,確保能以合理之成本進行融資。報導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負債總額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淨負債
權益總額
調整後資本
負債資本比率
114.12.31
$ 8,915,570
(65,051)
8,850,519
12,419,299
$
21,269,818
42%
113.12.31
8,845,780
(54,761)
8,791,019
12,534,218
21,325,237
41%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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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之非現金交易投資活動如下: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
減:期初預收款項
本期收取現金
114年度
$ 18,380
(12,600)
$
5,780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上揚資產(股)公司為本公司之母公司,為本公司之最大股東。三陽工業(股)公司 為本公司所歸屬集團之最終控制者。三陽工業(股)公司已編製供大眾使用之合併財務 報告,交易內容請詳附註七(二)註 1 說明。

(二)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於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三陽工業(股)公司(註) 最終控制者(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八日前對
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
上揚資產管理(股)公司(註) 本公司之母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前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
南陽實業(股)公司(註) 最終控制者相同
浩漢產品設計(股)公司(註) 最終控制者相同
朝陽小客車租賃(股)公司(註) 最終控制者相同
向揚實業(股)公司(註) 最終控制者相同
榮璋工業(股)公司 其他關係人
慶榮發企業(股)公司 其他關係人
禾煦國際(股)公司 其他關係人
維他露食品(股)公司 其他關係人
中國端子電業(股)公司 其他關係人
喬松健康(股)公司 本公司之關聯企業
  • 1 :三陽集團為本公司之最大股東,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八日取得對本公司之控 制力,故自該日起納入三陽集團。

47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三)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銷售商品予關係人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最終控制者
其他關係人
114年度
$ 4,095
19,695
$
23,790
113年度
2,655
23,027
25,682

本公司銷售予關係人之銷貨條件與一般銷售價格無顯著不同。其收款期限均為 30 60 天。

2. 進貨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如下:
其他關係人
114年度
$
100
113年度
1,137

本公司對上述公司之進貨價格與本公司向一般廠商之進貨價格無顯著不同。其 付款期限為 18 30 天,與一般廠商並無顯著不同。

3.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4.12.31
$ 13
2,077
$
2,090
114.12.31
$
42
114年度
$
1,446
113.12.31
379
2,209
2,588
113.12.31
105
113年度
-

4. 應付關係人款項

5. 租賃

48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114.12.31
存入保證金
其他關係人
$
2,100
113.12.31
-
本公司出租參考鄰近地區之市場行情簽訂租賃合約,並依雙方合約議定方式
收取。

(2) 承租

利息支出
最終控制者
母公司
其他關係人
租賃負債
母公司-上揚資產管理(股)公司
最終控制者-三陽工業(股)公司
其他關係人-朝陽小客車租賃(股)公司
租金支出
最終控制者
其他關係人
114年度
$ 24
8
94
$
126
114.12.31
$ 257
811
3,404
$
4,472
114年度
$ 3
-
$
3
113年度
41
14
38
93
113.12.31
559
1,679
2,497
4,735
113年度
-
330
330
本公司承租參考鄰近地區之市場行情簽訂租賃合約,並依雙方合約議定方式
支付。

6. 其他

(1) 存出保證金(帳列於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最終控制者
母公司
114.12.31
$ 156
54
$
210
113.12.31
156
54
210

49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2) 營業費用

最終控制者
其他關係人
合 計
其他利息收入
最終控制者
114年度
$ 566
40
$
606
114.12.31
$
3
113年度
509
-
509
113.12.31
3

(3) 其他利息收入

(4) 財產交易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十日與喬松健康(股)公司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 書,預計出售苗栗九湖及竹圍地段土地,合約價款為 210,000 千元。依照合約約 定,喬松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縣府核發之健康照護產業園區開發許可後,始得 進行不動產買賣之過戶程序。

(四)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短期員工福利
退職後福利
114年度
$ 14,906
160
$
15,066
113年度
15,234
106
15,340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存貨
金融機構借款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投資性不動產

合計
114.12.31
$ 823,795
4,816,182
4,743,250
$
10,383,227
113.12.31
768,669
4,778,168
4,764,197
10,311,034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1. 本公司土地中部份或屬放租或屬合作造林或屬土地租賃,該等土地若因收回自營或 出售而終止契約時,應依契約規範處理,部份個案或有可能發生損害賠償承作物損 失,或依三七五減租條例給予補償,如有發生賠償案件,本公司即依個案情況入 帳。

50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2. 他人向本公司購地或工程合約等而收受之保證票據金額如下:

114.12.31 113.12.31
存入保證票據 $
23,856
5,727
3.本公司為銀行融資及工程業務而開立之保證票據金額如下:
114.12.31 113.12.31
存出保證票據 $
62,792
62,792
4.本公司已簽訂之未完工程及投資性不動產等相關合約,尚未支付之款項:
114.12.31 113.12.31
已簽訂之合約價款 $
204,012
37,956
尚未支付金額 $
39,966
17,484
5.本公司簽訂之銷售投資性不動產合約價款如下:
114.12.31 113.12.31
已簽訂之銷售合約價款 $
13,786
43,582
已依約收取金額 $
8,421
26,775
6.本公司已開立未使用信用狀餘額(外幣千元):
114.12.31 113.12.31
美金 USD
139
-
歐元 EUR
-
22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 (一)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 能 別
性 質 別
114年度 114年度 114年度 113年度 113年度 113年度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董事酬金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 46,568
5,521
2,577
-
7,933
82,439
383
77,165
8,534
3,833
11,600
11,167
16,248
1,250
123,733
14,055
6,410
11,600
19,100
98,687
1,633
46,213
5,523
2,608
-
10,247
73,619
385
81,609
8,921
4,127
13,173
14,400
25,315
1,432
127,822
14,444
6,735
13,173
24,647
98,934
1,817

51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員工人數及員工福利費用額外資訊如下:
員工人數
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平均員工福利費用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情形
監察人酬金
本公司薪資報酬政策(包括董事、經理人及員工)資訊如下:
本公司董事與經理人酬金之政策,係依循「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之規定,提請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後送董
事會決議。
經理人酬金政策主要參酌個人學經歷、表現、對公司之貢獻、未來潛力及公司
經營績效而定;員工及董事酬金政策係公司有盈餘年度,依公司章程規定辦法。本公
司員工薪資核定主要依其學經歷、專業技能及擔任職位價值,並考量同業薪資水準以
及依據本公司「員工職稱、等級及薪資核定表」支領薪酬。員工薪酬包含本薪、各項
津貼、職務加給、加班費及各項獎金等。獎金發放則視公司年度營運盈餘狀況及部
門、個人貢獻度而定。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
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無。

  4.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5.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6.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新台幣千元/股數
投資公司
名 稱
被投資公司
名 稱
所在
地區
主要營
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備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公司
本公司
喬松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蟬說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台灣
老人住宅
其他娛樂及休閒服務業
4,000
1,000
4,000
-
400,000
100,000
%
40.00
%
4.35
3,850
1,038
(360)
810
(144)
16
註1
註1
  • 1 :為本公司之關聯企業。

  • 2 :蟬說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八日自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轉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係因民國一一四年六月納入三陽集團,請詳附註七(二)說明。

52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三)大陸投資資訊:無。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為管理之目的,本公司依據不同產品與勞務劃分營運單位,並分為下列二個應報
導營運部門:
  1. 百貨貿易部門:產銷茶葉及其他農林產品、進口商品之買賣(包括食品及酒類產品 等)及休閒觀光事業等。

  2. 資產部門:土地資產之管理,如土地現況巡查、土地及房屋租賃及換約等。如有人 欲申購土地時(如:佃農等),則進行土地出售相關作業之辦理。

  3. 本公司未報導之其他經營活動及營運部門之相關資訊合併揭露於「其他部門」項

下。
本公司管理階層個別監督其業務單位之營運結果,以制定資源分配與績效評估之
決策。部門之績效係根據營業損益予以評估,應報導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本公司重要
會計政策彙總說明相同。
營運部門間之移轉訂價係以與外部第三人類似之常規交易基礎。
(二)應報導部門損益、資產、負債之資訊
114年度

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利息收入
收入總計
利息費用
折舊與攤銷
應報導部門損益

產:
採權益法之投資
非流動資產資本支出
應報導部門資產
應報導部門負債
百貨貿易
部 門
$ 328,583
3
$
328,586
$ 39
69,552
$
(11,676)
$ -
3,738
$
6,158,814
$
44,351
資產部門
144,069
12
144,081
421
27,639
89,968
-
1,205
15,023,157
3,639,118
其他部門
-
405
405
128,248
3,129
(196,122)
4,888
6,690
152,898
5,232,101
調 整
及銷除
-
-
-
-
-
-
-
-
-
-
合 計
472,652
420
473,072
128,708
100,320
(117,830)
4,888
11,633
21,334,869
8,915,570

53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附註(續)

113年度

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利息收入
收入總計
利息費用
折舊與攤銷
其他重大非現金項目:
資產減損
應報導部門損益

產:
採權益法之投資
非流動資產資本支出
應報導部門資產
應報導部門負債
百貨貿易
部 門
$ 349,576
1
$
349,577
$ 42
69,924
-
$
8,536
$ -
3,436
$
6,237,008
$
47,084
資產部門
83,532
10
83,542
366
27,713
10,303
16,397
-
35,298
14,999,654
7,432,848
其他部門
-
376
376
127,228
3,114
4,760
(200,093)
3,994
10,856
143,336
1,365,848
調 整
及銷除
-
-
-
-
-
-
-
-
-
-
-
合 計
433,108
387
433,495
127,636
100,751
15,063
(175,160)
3,994
49,590
21,379,998
8,845,780

(三)地區別資訊

本公司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國家為基礎歸類,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來
自外部客戶收入均在台灣。

(四)主要客戶資訊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其收入占綜合損益表上收入金額 10% 以上 之客戶如下:

來自資產部門之 A 客戶

114 年度 113 年度 $ 97,334 46,349

54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淨變現價值
16,286
33,389
39,254
143,955
14,916
2,326,836
4,994
2,579,630
備註
商品存貨
製 成 品
在 製 品
原 料
物 料
土 地
在途存貨
合 計
減: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淨額

55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四)。

投資性不動產變動明細表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五)。

56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長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貸款機構
借款性質
彰銀南港科學園區
擔保放款總額度:300,000
兆豐票券
擔保放款總額度:1,167,800
華南復興
擔保放款總額度:25,800
擔保放款總額度:90,000
擔保放款總額度75,000
擔保放款,總額度25,000
台企世貿
擔保放款,總額度770,000
兆豐世貿
擔保放款總額度500,000
擔保放款總額度660,000
擔保放款總額度240,000
土銀新工-聯貸
擔保放款總額度(甲項):2,300,000
擔保放款總額度(乙項):100,000
擔保放款總額度(丙項):200,000
小計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合計
借款期間
112.02.22-117.02.22
114.02.08-116.02.07
108.05.22-118.05.22
114.04.01-116.04.01
109.09.28-116.09.28
109.09.28-116.09.28
114.06.26-116.06.26
114.06.05-116.06.04
110.07.01-117.07.01
110.07.01-117.07.01
110.10.28-117.10.28
110.10.28-117.10.28
110.10.28-117.10.28
利率

"
"
"
"
"
"
"
"
"
"
"
"
金 額
抵押或保證情形
$ 225,000
苗栗縣銅鑼鄉之土地
1,137,000
苗栗縣銅鑼鄉之土地、三義鄉之土地及建物
8,815
台北市內湖區之土地、建物及車位
90,000
台北市內湖區之土地、建物及車位及新北市三峽區
之土地及建物
18,720
南投縣魚池鄉之土地及建物
6,100
南投縣魚池鄉之土地及建物
650,000
苗栗縣三義鄉之土地
490,000
台北市中正區之土地及建物
317,000
"
90,000
"
1,909,000
屏東縣內埔鄉之土地及建物
58,100
"
-
"
4,999,735
(259,100)
$
4,740,635

註:利率區間 2.06% 2.890%

57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遞延所得稅負債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十一)。

58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商品銷貨收入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銷貨收入淨額
租賃收入
其他營業收入
營業收入淨額
金 額
備 註
$ 321,778
(457)
321,321
46,730
104,601
$
472,652

59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金 額 金 額
原料
期初存貨 $ 165,229
加:本期進貨 48,178
自採農產品 77,059
減:其他 (10,016)
期末存貨 (143,956)
本期原料耗用 136,494
物料
期初存貨 14,356
加:本期進貨 23,146
減:期末存貨 (14,983)
轉列費用及其他 (5,372)
本期物料耗用 17,147
直接人工 9,720
製造費用 86,114
製造成本 249,475
加:期初在製品 29,453
外購在製品 263
減:期末在製品 (40,046)
轉列費用及其他 (12,554)
製成品成本 226,591
加:期初製成品及商品存貨 57,448
製成品及商品進貨 36,336
減:期末製成品及商品存貨 (61,860)
轉列費用及其他 (18,857)
產製成本 239,658
存貨盤虧 35
存貨報廢損失 853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1,292
銷貨成本 241,838
租賃成本 31,878
餐飲及勞務成本 13,879
未攤銷製造費用 2,628
營業成本 $ 290,223

60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推銷費用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金 額
薪資費用 $ 32,870
運費 5,476
折舊 5,412
保險費用 4,677
其他費用(個別金額在本科目餘額5%以下) 21,242
合 計 $ 69,677

管理費用明細表

項 目 金 額
薪資費用 $ 54,228
稅捐 17,623
折舊 10,408
勞務支出 7,516
其他費用(個別金額在本科目餘額5%以下) 39,791
合 計 $ 129,566

財務成本明細表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十六)。

61

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會員姓名: (1) 池世欽

北市財證字第 1150733 號

副簽證會計師名稱: (2) 黃欣婷

事務所名稱: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7號68樓 事務所統一編號: 04016004 事務所電話: (02)81016666 委託人統一編號: 07525207 (1) 北市會證字第 3530 號 會員證書字號: (2) 北市會證字第 4299 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114 年 01 月 01 日 至 114 年度(自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 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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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

簽 會
名 印
式 鑑
二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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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長: 核對人: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0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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