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TT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Nov 13, 2018

52233_rns_2018-11-13_21ca3cf9-cde2-48a4-b452-655e989d9587.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2913

$\circ$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〇七年及民國一〇六年度

公司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5樓(南港軟體園區F棟) 公司電話: (02) 2655-7799

$\mathbf 1$

$\frac{1}{2}$ , $\frac{1}{2}$ , $\frac{1}{2}$

個體財務報告

$\mathbf{H}$ 錄


一、封面 1
二、目錄 $\overline{2}$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 $3 - 6$
四、個體資產負債表 $7 - 8$
五、個體綜合損益表 9
六、個體權益變動表 10
七、個體現金流量表 11
八、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一) 公司沿革 12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2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2 - 20$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20-38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38-40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41-69$
(七) 關係人交易 $70 - 71$
(八) 質押之資產 72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72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73
(十一) 重大之期後事項 73
(十二) 其他 $73 - 82$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82,84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83,84-85
3.大陸投資資訊 83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86-107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12 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9樓 9F, No. 333, Sec. 1, Keelung Road Taipei City, Taiwan, R.O.C.

Tel: 886 2 2757 8888 Fax: 886 2 2757 6050 www.ev.com/taiwan

會計師查核報告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六年 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 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 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 他事項段),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 製,足以允當表達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 ○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 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 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台灣農林股 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 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 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七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 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揭露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性不動產,帳列金額16,729,301千元,佔總資產比例約 為69%。投資性不動產採成本模式衡量,惟所揭露之公允價值高度受評價採用之方法 及假設影響,故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揭露為本會計師進行財務報表查核需高度關 注之事項。

本會計師對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揭露執行,但不限於, 下列相關查核程序:評估投資性不動產會計政策的適當性;評估評價方法及假設之合 理性;抽核評價報告及相關文件,分析評價公司的評價過程以及關鍵評價參數,並評 估是否合理;識別與評價方法及關鍵評價參數相關的事項。

本會計師亦評估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於財務報表中適當揭露相關資訊,請 詳財務報表附註五及附註六.12。

處分資產損益之認列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處分不動產利益,帳列營業外收入161,537千元,對台灣農 林股份有限公司之財務報表具重大影響且屬交易量頻繁,故本會計師將處分不動產列 為查核重要事項。

本會計師就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資產之處分執行,但不限於,下列相關查核程 序:評估不動產會計政策的適當性;執行內部控制查核,進行交易流程了解並執行控 制點是否有效之測試;評估評價報告之合理性;檢視過戶及收款資料,以確認不動產 已完成移轉或所有權已過戶完成而達可認列處分損益之時間點。

本會計師亦評估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於財務報表中適當揭露相關資訊,請 詳財務報表附註四及六.12。

其他事項一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之被投資公司中,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 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表 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 核報告。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該等被投資 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為35,708千元及24,901千元,均占資產總額之0%,民國一 ○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相關之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分別為10,698千元及9,081千元, 分別占稅前淨利(損)之(20)%及2%,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 綜合損益之份額分別為109千元及(23)千元,分別占其他綜合損益淨額之(1)%及1%。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 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繼續 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 算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 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 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 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杳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 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 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 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 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 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 故未值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 序,惟其目的非對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1.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 性。
    1.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 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 定性,則須於杳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 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 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台灣農林股份有 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1.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 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對個體財務報 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 團杳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 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 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 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七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 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 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核准文號: 金管證六字第0950104133號 (90)台財證(六)第100690號

$\overline{\mathcal{R}}$

會計師:

中華民國一〇八年三月六日

傅文芳仁

١R
E
$\frac{8}{6}$ 4
$\sqrt{2}$
$\mathbf{I}$
$\mathbf{I}$
$\mathbf{I}$
$\mathbf{I}$
$\mathbf{I}$
$\mathbf{I}$
$\mathbf{I}$
$\overline{\phantom{a}}$
$\mathbf{I}$
1876
96
$\mathcal{L}$
$\mathbf 1$
$\mathbf{I}$
$\mathbf{I}$
100
單位:新台幣千
$\frac{1}{11}$

○六年十

19,460
106
5,956
1,416
2,529
791,398
16,318
\$197,542
2,991
1,061,347
397
23,231
63,319
2,838
24,901
4,272,205
17,843,666
351,122
22,558,051
ı
\$23,619,398 會計主管:黃珮禎
E $\frac{9}{6}$ $\mathbf{\hat{S}}$
4
$\mathbf{1}$
$\mathbf{I}$
$\,$ 1 $\,$
$\mathbf{I}$
$\Gamma$
$\mathbf{I}$
95
69
25
$\overline{ }$
$\mathbf{I}$
$\mathbf I$
$\blacksquare$
100
$\vert$

$\frac{1}{2}$
第七年十
E
$^{+}$

14,679
822,739
48,225
738
1,105,072
\$185,840
410
17,892
662
10,908
2,872
107
2,328
35,708
6,017,285
16,729,301
23,251,103
397,733
59,877
8,871
\$24,356,175 同參閱
四指首產自由
$\mathbb{E}(\mathbf{x})$
七股
.26
$\mathbb{R}$
which y
mg R
þ
É
P
六.11、六.14及八
·五、六.12及
、六.2及十
四、六、11及
四及六.13
四及六.10
.7.4
$\cdot \star 9$
g
$\Box$

$\overline{E}$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報表之
經理人:林金燕
7
$\overline{\mathbb{R}}$


Ē


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
合約資產一流動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或處分群組)淨額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合計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
應收建造合約款
其他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
本期所得稅資產
應收帳款淨額
預付款項
流動資產
存貨
非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其他非流動資產一其他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非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無形資產
產總計
-10

1150
1170
1180
1100
1120
1125
1140
1190
1200
1410
1460
1220
130x
1470
11xx
1536
1550
1517
1543
1600
1760
1780
1990
15xx
$1\mathrm{xxx}$ 董事長:林金燕

$\ddot{\phantom{0}}$

E $\frac{9}{0}$ $\blacksquare$
$\overline{\phantom{a}}$
$\mathbf{I}$ $\mathbf{C}$ $\mathbf{L}$ $\mathbf{I}$ $\overline{\phantom{a}}$
$\mathbf{I}$
$\blacksquare$ $\overline{\phantom{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4
$\blacksquare$
$\overline{4}$ $\mathbf{z}$ $\mathbf{1}$ $\,$ 1
$\mathbf{I}$
$\mathbf{I}$ 27
$\overline{51}$
33 9 14
$\mathbf{C}$
$\equiv$ 27 $\mathbf{L}_{\perp}$ 100
69

單位:新台幣千元 $\frac{1}{2}$
○六年十二月
簿
طی 2,792 425,000 12,938 30 168,330 45,831 229,600 885,066
545
2,696,300 3,294,807
425,000
7,356 3,114
20,361
1,369 6,448,307
7,333,373
7,700,000
2,109,775
433,378
3,440,083
2,602,866 6,476,327 (77) 16,286,025
\$23,619,398
會計主管:黃珮禎
$\boldsymbol{\Xi}$
$\ddag$
$\frac{9}{6}$ $\blacksquare$ $\mathbf{I}$ $\mathbf{C}$ $\frac{8}{18}$
$\overline{14}$
$\blacksquare$ $\blacksquare$ $\blacksquare$ $\mathbf{I}$ 32
34
$\circ$
32
14
$\mathcal{L}$
$\circ$ 25 $\mathbf{I}$ 66
100
Ш
$\frac{1}{2}$
11
Ħ
ワーキャー
簿
\$1,120
36,498
5,652 12,755 13,080
195,954
229,600 499,045
4,386
4,409,420 3,265,905 7,356
18,256
3,037 1,369 7,705,343
8,204,388
7,900,000
2,206,175
3,426,260
495,587
2,164,221 6,086,068 (40, 456)
16,151,787
\$24,356,175 一部份講併同
红水水红
通常装置的
回想真理
$\overline{m}$
$\vert$
$\frac{1}{2}$
Ĩ
rist
行马
$\overline{\mathcal{L}}$ Q
面皮
四、五次六
$\frac{1}{2}$
Ų
Ů And July 六.17及十二 四、五及六.26 七及十二 $\dot{z}$ .12 四、五及六.18 六、11及七 六.19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報表之 經理人:林金燕 $\infty$
民國
冰耳



Ē

$\frac{1}{442}$
∕≋≊
流動負債 -流動
短期借款
合約負債 應付票據
其他應付票據一關係人
應付帳款 應付建造合約款
其他應付款
本期所得稅負債 預收款項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 其他流動負債一其他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
遞延所得稅負債
-關係人
長期應付票據
長期遞延收入 非流動
净確定福利負債
存入保證金
其他非流動負債一其他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特別盈餘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合計 其他權益 負債及權益總計
權益總計
Ę

21xx 2130
2100
2150 2162 2170 2190
2200
2230 2310 2322 2399 2540
25xx
2570 2621 2630
2640
2645 2670 2xxx 31xx 3110
3200
3300 3310
3320
3350 3400 3xxx 董事長:林金燕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
單位:新台幣千元
代碼

ľП 一〇七年度
$\%$ 一〇六年度

%
4000 營業收入 \$254,237 100 \$2,251,956 100
5000 營業成本 (138, 634) (55) (1,511,868) (67)
5900 營業毛利 115,603 45 740,088 33
6000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94, 758) (37) (96, 684) (5)
6200 管理費用 (185, 779) (73) (246, 470) (11)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7, 559) (3) (10, 329)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149)
營業費用合計 (288, 245) (113) (353, 483) (16)
6900 營業利益(損失) (172, 642) (68) 386,605 17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六.24及七 1,632 1 2,320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24 161,503 64 252,089 11
7050 財務成本 六.24及七 (55,167) (22) (45, 121) (1)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四及六.10 10,698 4 9,08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18,666 47 218,369 10
7900 税前淨利(損) (53, 976) (21) 604,974 27
7950 所得税利益 四、五及六.26 11,988 4 17,119 1
8200 本期淨利(損) (41,988) (17) 622,093 28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六.25
8310
8311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380) (2,070)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8316 未實現評價損益 (14, 282) (5)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 109 (23)
8360 綜合損益之份額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overline{\phantom{a}}$ (86)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14, 553) (5) (2,179)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56,541) (22) \$619,914 28
每股盈餘(虧損)(元):
9750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六.27
9710 繼續營業單位稅後淨利(損) \$(0.05) \$0.81
本期淨利(損) \$(0.05) \$0.81
9850 稀釋每股盈餘(虧損) 六.27
9810 繼續營業單位稅後淨利(損) \$(0.05) \$0.81
本期淨利(損) \$(0.05) \$0.81

PART AND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報表之一部份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林金燕

經理人:林金燕

單位:新台幣千元 權益總額 3XXX \$16,058,441 (384,974) 622,093 (2,179) 619,914 (7,356) \$16,286,025 \$16,286,025 10,853 16,296,878 (384, 950) (41, 988) (14, 553) (56, 541) 296,400 \$16,151,787
Ē
益项
備供出售 未實現(損)益
金融資產
3425 \$9 ×. $\overline{\phantom{a}}$ r. (86) (86) J. \$(77) \$(77) 77 $\mathbf{I}$ ı ı $\,$ $\mathbf I$ $\pmb{\cdot}$ J. لمح
其他權 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未
實現(損)益
3420 မှ ï $\overline{\phantom{a}}$ ٠ s, ÷ (26, 174) (26, 174) (14, 282) (14, 282) \$(40, 456)
未分配盈餘 3350 \$2,387,019 (31, 017) (384, 974) 622,093 (2,093) 620,000 19,194 (7,356) \$2,602,866 \$2,602,866 36,950 2,639,816 (62, 209)
(384,950)
(41, 988) (271) (42, 259) T. 13,823 \$2,164,22
Ξ Á 佛公積 EN9.277 19,194) \$3,440,083 \$3,440,083 3,440,083 $\mathbf{I}$ $\blacksquare$ $\pmb{\cdot}$ (13, 823) \$3,426,260
路推送线 SEE 402.36 $\overline{5}$ \$433,378 \$433,378 433,378 62,209 $\blacksquare$ $\mathbf{r}$ \$495,587
200 109.7 \$2,109,775 \$2,109,775 2,109,775 $\blacksquare$ $\mathbf{I}$ 96,400 ,206,175
S2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報表之一部份請併同參閱)
股本 3100 \$7,700,000 $\mathbf{1}$ $\blacksquare$ $\mathbf{I}$ × $\mathbf{I}$ ï \$7,700,000 \$7,700,000 7,700,000 $1 \quad 1$ $\blacksquare$ $\mathbf{r}$ $\mathbf{I}$ 200,000 \$7,900,000
Е
代碼 一日餘額

民國一〇六年
$\overline{A}$
民國一〇五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overline{B}$
普通股現金股利
B5
民國一〇六年度淨利
$\overline{\square}$
民國一〇六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mathbf{D}3$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D5
迴轉首次採用IFRSs相關之特別盈餘公積
$\overline{\Gamma}$
其他一比照台財政(一)第01436號處理
$\overline{\Gamma}$
民國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overline{z}$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餘額
$\overline{A}$
追溯適用及追溯重編之影響數
A3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重編後餘額
A5
○六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B 5
$\overline{B}$
民國一〇七年度淨損
$\overline{\square}$
民國一〇七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mathbf{D}3$
本期综合損益總額
D5
現金增資
$\Xi$
迴轉首次採用IFRSs相關之特別盈餘公積
$\overline{\phantom{1}}$ 71
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註1:民國107年度係為虧損狀況,故無估列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註2:民國106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皆為19,500千元,已於民國106年度綜合損益表中扣除。 最信

經理人:林金燕

$10$

會計主管:黃珮禎

董事長:林金燕

$\overline{\mathbf{c}}$

單位:新台幣千元
一○七年度 一〇六年度
代碼
AAAA
A10000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損)
\$(53,976) \$604,974
A20000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87,129
685
89,550
684
A20200
A20900
攤銷費用
利息費用
55,167 45,121
A21200 利息收入 (49) (44)
A21300 股利收入 (18) (32)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 (10,698) (9,081)
A22500
A226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費用
79
11,004
715
746
A22700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161, 616) (251, 019)
A23100 處分投資利益 (2,374)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重
A31125
A31130
合約資產 119
754
A31150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4,781 15,962
1,899
A3116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1) 3
A31170 應收建造合約款 (639)
A31180 其他應收款 (8,379) 183
1,260,118
A31200
A31230
存貨
预付款项
(31, 135)
(51, 897)
(18,909)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5,218 (2, 232)
A32125 合約負債 (1, 594)
A32130 應付票據 2,860 1,276
A32150 應付帳款 (183) (19,063)
A32170
A32180
應付建造合約款
其他應付款
25,539 (31)
68,406
A32210 预收款项 (48, 493)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3,928) (215)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2, 485) (3,295)
1,734,210
A33000
A335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退還(支付)之所得稅
(132, 624)
3
(29, 642)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132, 621) 1,704,568
BBBB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8, 871)
B01300
B02700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9,13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支付之成本
(791, 678) (507, 825)
支付之資本化利息 (7, 121) (2, 538)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06 163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5, 592) (77, 519)
B04500
B05000
取得無形資產
因合併產生之現金流入
(132)
$\overline{a}$
(2,588)
29,046
B05400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支付之成本 (8, 425) (41, 749)
B05500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 270,675 387,796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8, 767) (7,350)
B07100
B07500
预付設備款增加
收取之利息
(42, 349)
49
(6, 295)
44
B07600 收取之股利 18 32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601, 987) (219, 653)
CCCC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1,120
C01600
C01700
舉借長期借款
償還長期借款
8,859,220
(7,146,100)
6,439,000
(6,523,600)
C031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77) (138)
C03800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減少 (425,000) (850,000)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384,950) (384, 974)
C04600 現金增資 296,400
C05600
C09900
支付之利息 (52,707)
(425,000)
(44, 682)
CCCC 長期應付款一關係人減少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722,906 (1, 364, 394)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11,702) 120,521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97,542 77,021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85,840 \$197,542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報表之一部份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林金燕

經理人:林金燕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〇七年度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〇六年度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有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民國三十九年成立,由接管三井物產 株式會社等在台灣所經營之農、林、漁、牧等企業單位,合併組織而成。民國四 十一年政府為實施耕者有其田政策,將本公司移轉民營。本公司經營之事業分為 產銷茶葉、其他農林產品及相關休閒產業、進口商品之買賣(包括食品、酒類及化 工商品等)、室內裝潢之設計及施工與不動產買賣業務及規劃開發業務等。本公司 股票自民國五十一年二月起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註冊地及主要營運據點位於 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5樓。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於民國一〇八 年三月六日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 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而產生之會計政策變動

本公司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已認可且自民國一〇七年 一月一日以後開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 財務報導解釋或解釋公告,除下述新準則及修正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外,其餘首 次適用對本公司並無重大影響: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包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 號「客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1號「建造合約」、國際會 計準則第18號「收入」,及其相關解釋與解釋公告,本公司依照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15號之過渡規定,選擇於初次適用日(即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 認列初次適用該準則之累積影響數,並選擇對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尚未 完成之合約追溯適用。

本公司與客戶合約之收入主要包括銷售商品及提供勞務,有關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15號對本公司之收入認列影響說明如下:

  • A. 本公司自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起及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以前適用之 會計政策說明詳附註四。
  • B.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以前, 銷售商品係於產品交付時認列收 入;於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以後,前述收入依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號之規定,於本公司將所承諾之商品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 列。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適用並未對本公司銷售商品之收入認列 產生影響,惟若對於部分合約,具有已移轉商品予客戶惟仍未具無條件 收取對價之權利者,將認列合約資產,與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以前認 列應收帳款之作法不同,另合約資產尚需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 融工具」之規定評估備抵損失。
  • C. 本公司部分銷售係於風險報酬移轉前, 即先向客戶收取部分對價, 本公 司須承擔後續提供商品風險報酬移轉之義務,現行係將先收取之對價認 列為預收款項;於初次適用日後,依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規 定,則認列為合約負債。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自預收款項重 分類至合約負債之金額為38.062千元。
  • D.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以前, 提供勞務係採用完工百分比法(以 已發生成本佔估計總成本百分比衡量)認列收入;於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 日以後,前述收入依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規定,隨本公司將所 承諾之勞務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且採用完工百分比法衡 量(以合約期間採直線法),並未對提供勞務之收入認列產生重大影響。 惟對於部分提供勞務之合約,於簽約時即先向客戶收取部分對價,本公 司承擔須於後續提供勞務之義務,於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以前,先收 取之對價認列為應付建造合約款;於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以後,依照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規定,則認列為合約負債。本公司於民國一 ○七年一月一日自應付建造合約款重分類至合約負債之金額為30千元。 另相較於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之規定,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之應付建造合約款減少0千元,且合約負債增加0千元。對於部分合約, 具有已提供勞務予客戶惟仍未具無條件收取對價之權利者,須認列合約 資產,與現行認列應收建造合約款之作法不同。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 一月一日自應收建造合約款重分類至合約資產之金額為2,991千元。另相 較於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之規定,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應收建造合約款減少2,872千元,且合約資產增加2,872千元。

  • E. 依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規定新增之附註揭露,請詳附註四、附註 五及附註六。

  •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規定,本公司依照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過渡規定,於初次適用日(即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 選擇不重編比較期間。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影響說明如下:

  • A. 自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規定,民國一 ○七年一月一日以前則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規定,會計政策之說 明詳附註四。
  • B. 依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過渡規定,以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所存 在之事實及情況,評估經營模式並將金融資產依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號之規定分類至適當之類別,金融資產於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之分類 及帳面金額如下表所列: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
衡量種類 帳面金額 衡量種類 帳面金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63,7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74,569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包括成本衡量
63,319)
放款及應收款(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 221,278 攤銷後成本衡量(包括現金及約當現 221,278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及其 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
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款及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284,994 合 \$295,847

C. 於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由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規定過渡至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9號規定時,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分類變動進一步相關資訊如 $F:$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
會計項目 帳面金額 會計項目 帳面金額 差異數 調整數 調整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註1)
以公允價值衡量 \$39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74,569 \$10,853 \$36,950 $$^{(26,097)}$$
衡量(權益工具)
以成本衡量 63,319

63,716
放款及應收款(註2)
現金及約當現金 196,668 現金及約當現金 196,668
應收票據 1,416 應收票據 1,416 $\blacksquare$
應收帳款 19,566 應收帳款 19,566
其他應收款 2,529 其他應收款 2,529 $\blacksquare$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1,099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1,099

221,278

\$284,994 合 \$295,847 \$36,950 \$(26,097)

註:

  1. 依照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規定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投資,包括基 金、上市櫃公司股票,及未上市櫃公司股票。其分類變動相關資訊說 明如下:

股票投資(包括上市櫃及未上市櫃公司股票)

以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所存在之事實及情況評估,由於該等股票投 資非屬持有供交易之投資,故將該等投資選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自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包括成本衡量者)類別重分類至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金額為74,569千元。其他相關調整說明如下:

  • (a) 先前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規定以成本衡量之未上市櫃公司股 票,已將原始投資金額100,269千元認列減損損失36,950千元(帳面 淨額63,319千元);惟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規定,除無須認列 減損損失外,尚須以公允價值衡量。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 日衡量其公允價值為74,172千元,因此除調整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為10,853千元外,另調整保留 盈餘36,950千元及其他權益(26,097)千元。
  • (b) 採公允價值衡量之上市櫃公司股票397千元,並未產生帳面金額之 差異,於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除重分類至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外,僅就其他權益內之會計項目進行重分類。

    1. 本公司依照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規定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者,其現金 流量特性符合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以民國一 ○七年一月一日存在之事實及情況評估,因經營模式屬收取合約現金 流量, 符合採攤銷後成本衡量之規定。
  • D. 依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規定之相關附註 揭露,請詳附註四、附註五、附註六及附註十二。
  • (3) 揭露倡議(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現金流量表」之修正)

對本公司與負債有關之籌資活動,增加期初至期末之調節資訊,相關揭露 請詳附註十二。

  1. 本公司尚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且金管會已認可之新發布、修 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
項次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民國108年1月1日
2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所得稅務處理之不確定性」 民國108年1月1日
3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 民國108年1月1日
$\overline{4}$ 具有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 民國108年1月1日
5 2015-2017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民國108年1月1日
6 計畫修正、縮減或清償(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 民國108年1月1日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此新準則要求承租人除符合並選擇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外, 對所有租管採單一會計模式,即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於資產負債表 上,綜合損益表中則認列與租賃相關之折舊費用及利息費用。另,出租人 之租賃仍分類為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惟須提供更多相關之揭露資訊。

(2)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所得稅務處理之不確定性」

該解釋規範,當存有所得稅務處理之不確定性時,如何適用國際會計準則 第12號「所得稅」之認列與衡量之規定。

(3)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

此修正釐清企業對構成關聯企業或合資淨投資之一部份之長期性權益,應 於適用IAS28前適用IFRS9,且於適用IFRS9時,不考慮因適用IAS28所產 生之任何調整。

(4) 具有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

此修正允許具提前還款特性(允許合約之一方支付或收取合理補償以提前 終止合約)之金融資產可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

(5) 2015-2017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合併」 此修正釐清對聯合營運具聯合控制之企業於取得該業務之控制時,應再衡 量其先前持有對聯合營運之權益。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 此修正釐清參與聯合營運但未具聯合控制之企業於取得業務之聯合控制 時,不應再衡量其先前持有對聯合營運之權益。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所得稅」 此修正釐清企業應依其對過去之交易或事項原係認列於損益、其他綜合損 益或權益,於相同處認列股利之所得稅後果。

國際會計準則第23號「借款成本」 此修正釐清企業應於資產可供其意圖使用或出售時,將為取得該資產而特 地舉借之借款以一般性借款處理。

(6) 計書修正、縮減或清償(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

此修正釐清確定福利計畫發生變動(如︰修正、縮減或清償等)時,企業應使 用更新後之假設以再衡量其淨確定福利自債或資產。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金管會已認可且自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 以後開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之準則或解釋,本公司評估除 前述(1)之影響說明如下,其餘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公司並無重大影 響: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租賃」、國際 財務報導解釋第4號「決定一項安排是否包含租賃」、解釋公告第15號「營 業租賃:誘因」,及解釋公告第27號「評估涉及租賃之法律形式之交易實質」。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對本公司之影響說明如下:

A. 對於租賃之定義, 本公司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之過渡規定, 選擇 無須於初次適用日 (即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 重評估合約是否係屬 (或 包含)租賃。本公司就先前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解釋 第4號時已辨認為租賃之合約,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另就先前 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4號時已辨認為不包含租 賃之合約,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

本公司為承租人,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之過渡規定,選擇不重編 比較資訊,而於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認列初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以作 為初次適用日之保留盈餘(或權益之其他組成部分,如適用時)期初餘額 之調整。

分類為營業租賃之租賃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對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時分 類為營業租賃之租賃,按剩餘租賃給付現值(使用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 日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折現)衡量並認列租賃負債;另以個別租賃為基 礎,選擇按下列金額之一衡量並認列使用權資產:

  • i. 該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 如同自開始日已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號,但使用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之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折現;或
  • ii.租賃負債之金額,但該金額調整與該租賃有關之所有預付或應付之租賃 給付金額(認列於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前刻之資產負債表者)。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使用權資產將增加2,224千元;租賃負債 將增加1,120千元。

B. 依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承租人及出租人之規定新增相關附註揭露。

  1. 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為止,本公司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 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
項次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一投資者與其關聯企 會決定
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民國110年1月1日
3 業務之定義一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合併」之修正 民國109年1月1日
4 重大之定義一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及第8號之修正 民國109年1月1日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 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一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 $\lambda$

此計畫係為處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與國際會計準 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間,有關以子公司作價投資關聯企業或 合資而喪失控制之不一致。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規定投入非貨幣性資產以 交換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時,應依順流交易之處理方式銷除所產生利益 或損失之份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則規定應認列喪失對子公司之控 制時之全數利益或損失。此修正限制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前述規定,當 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所定義為業務之資產出售或投入時,其所產生 之利益或損失應全數認列。

此修正亦修改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使得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 間,當出售或投入不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所定義業務之子公司時, 其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僅就非屬投資者所享有份額之範圍認列。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此準則提供保險合約全面性之模型,含括所有會計相關部分(認列、衡量、 表達及揭露原則),準則之核心為一般模型,於此模型下,原始認列以履約 現金流量及合約服務邊際兩者之合計數衡量保險合約群組,其中履約現金 流量包括:

  • A. 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值
  • B. 折現率:反映貨幣時間價值及與未來現金流量相關之財務風險(在財務 風險未包含於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值範圍內)之調整;及
  • C. 對非財務風險之風險調整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保險合約群組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帳面金額為剩餘保障負債及已發生 理賠負債兩者之總和。

除一般模型外,並提供:

A. 具直接参與特性合約之特定適用方法(變動收費法) B. 短期合約之簡化法(保費分攤法)

(3) 業務之定義(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

此修正釐清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合併」業務之定義,協助企業 辩認交易係依企業合併處理,亦或依資產取得方式處理。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3號持續採用市場參與者角度決定取得活動或資產組合是否為業務, 包括釐清事業之最低要求、增加指引協助企業評估取得之過程是否具實 質、縮減對事業及產出之定義等。

(4) 重大之定義(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及第8號之修正)

主要係重新定義重大資訊為;若某些項目之遺漏、誤述或模糊合理預期將 影響一般用途財務報表主要使用者根據財務報表所作之決策。此修正釐清 重大性將取決於資訊之性質或大小,企業需視資訊個別或併同其他資訊於 財務報表中是否係屬重大。若合理預期對主要使用者產生影響,則誤述之 資訊係屬重大。

以上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其實際適用 日期以余管會規定為準,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公司並無重大影響。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 遵循聲明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 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1. 編製基礎

本公司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個體財務報告。依據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21條規定,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 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 主之權益相同。因此,投資子公司於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表達,並作必要之評價調整。

個體財務報表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係以歷史成本為編製基礎。除 另行註明者外,個體財務報表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 外幣交易

本公司之個體財務報表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外幣交易係以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其功能性貨幣記錄。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 外幣貨幣性項目以該日收盤匯率換算;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 以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原 始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下列所述者外,因交割或换算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 列為損益。

  • (1) 為取得符合要件之資產所發生之外幣借款,其產生之兌換差額若視為對利 息成本之調整者,為借款成本之一部分,予以資本化作為該項資產之成 本。
  • (2) 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以前,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外幣項目,依金融工具之會計政策處理。
  • (3) 構成報導個體對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一部分之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 差額原始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淨投資時,自權益重分類至 損益。

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 换組成部分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 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損益。

  1.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則分類為非流動資產:

  •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
  •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21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則分類為非流動負債:

  •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
  • (4)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 其分類。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 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定期存款或投資(包括合約期間三個月內之定 期存款)。

  1.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以前,國際 會計準則第39號)適用範圍之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 值衡量,直接可歸屬於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除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外)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係從該金融資產及金融 負債之公允價值加計或減除。

(1) 金融資產之認列與衡量

自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起之會計處理如下:

本公司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本公司以下列兩項為基礎將金融資產分類為後續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A. 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

B. 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之金融資產,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並以應收票據、應 收帳款、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其他應收款等項目列報於資產負 倩表:

A. 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持有金融資產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

B. 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 金金額之利息

此等金融資產(不包括涉及避險關係者)後續以攤銷後成本【原始認列時衡量 之金額,減除已償付之本金,加計或減除該原始金額與到期金額間差額之 累積攤銷數(使用有效利息法),並調整備抵損失】衡量。於除列、透過攤銷 程序或認列減損利益或損失時,將其利益或損失認列於損益。

以有效利息法(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或下列情況計算之利 息,則認列於損益:

  • A. 如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以信用調整後有效利率乘以金融 資產攤銷後成本
  • B. 非屬前者,惟後續變成信用減損者,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 本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之金融資產,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並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A. 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資產

B. 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 金金額之利息

此類金融資產相關損益之認列說明如下:

  • A. 除列或重分類前,除減損利益或損失與外幣兌換損益認列於損益外,其 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B. 除列時,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積利益或損失係自權益重分類至 損益作為重分類調整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C. 以有效利息法(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或下列情況計算之 利息,則認列於損益:
  • (a) 如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以信用調整後有效利率乘以 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
  • (b) 非屬前者,惟續後變成信用減損者,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 成本

此外,對於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適用範圍之權益工具,且該權益工具 既非持有供交易,亦非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企業合併中之收購者 所認列之或有對價,於原始認列時,選擇(不可撤銷)將其後續公允價值變動 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中之金額後續不得移轉至損益 (處分該等權益工具時,將列入其他權益項目之累積金額,直接轉入保留盈 餘),並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 表。投資之股利則認列於損益,除非該股利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以前之會計處理如下:

本公司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係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該分類係 於金融資產原始認列時視其性質及目的而決定。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且被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被分類 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日投資或放款及應收 款。

備供出售貨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變動中之部分兌換差額、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以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係認 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於該投資除列前認列 於權益項下;除列時將先前認列於權益項下之累積數重分類至損益。

對於權益工具投資,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24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指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收取金額之非 衍生金融資產,且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未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未指定為備供出售,以及未因信用惡化以外之因素致持有人可能無法 收回幾乎所有之原始投資。

此等金融資產係以應收款項單獨表達於資產負債表,於原始衡量後,採有 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攤銷後成本之計算則考量 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以及交易成本。有效利率法之攤銷認列於捐益。

(2) 金融資產減損

自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起之會計處理如下:

本公司對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及按攤銷後成 本衡量之余融資產,係以預期信用損失認列並衡量備抵損失。透過其他綜 合捐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係將備抵捐失認列於其他綜合捐 益,且不減少該投資之帳面金額。

本公司以反映下列各項之方式衡量預期信用損失:

  • A. 藉由評估各可能結果而決定之不偏且以機率加權之金額
  • B. 貨幣時間價值
  • C. 與過去事項、現時狀況及未來經濟狀況預測有關之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 (於資產負債表日無須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者)
  • 衡量備抵損失之方法說明如下:
  • A. 按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包括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 未顯著增加,或於資產負債表日判定為信用風險低者。此外,亦包括前 一報導期間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但於本期資產 負債表日不再符合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之條件者。
  • B.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包括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 已顯著增加,或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
  • C. 對於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範圍內之交易所產生之應收帳款或合約 資產,本公司採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比較金融工具於資產負債表日與原始認列 日之違約風險之變動,評估金融工具於原始認列後之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 增加。另與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以前之會計處理如下: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其他金融資產係於每一報導期 間結束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 一或多項損失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 資產即已發生減損。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減少除應收款項係藉由備抵帳戶 調降外,其餘則直接由帳面金額中扣除,並將損失認列於損益。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顯著或永久性下跌時,將 被認為是一項損失事項。

其他金融資產之損失事項可能包含:

A. 發行人或交易對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或 B. 違反合約, 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 或 C. 倩務人很有可能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D. 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因發行人財務困難而消失。

本公司針對放款及應收款,首先個別評估重大個別金融資產是否存有減損 客觀證據,個別不重大之金融資產則以群組評估。若確定個別評估之金融 資產無減損客觀證據存在,無論是否重大,將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性之金 融資產合併為一群組,並以群組進行減損評估。若存有發生減損損失之客 觀證據,捐失之衡量係以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之差額 決定。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之現值係依該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惟放款如 採浮動利率,其用以衡量減損損失之折現率則為現時有效利率。利息收入 係以減少後之資產帳面金額為基礎,並以計算減損損失所採用之現金流量 折現率持續估列入帳。

當應收款項預期於未來無法收現時,應收款項及相關之備抵科目即應予沖 銷。於認列減損損失之後續年度,若因一事件之發生導致估計減損損失金 額增加或減少,則藉由調整備抵科目以增加或減少先前已認列之減損損失。 如沖銷之後回收,則此回收認列於損益。

分類為備供出售之權益工具,減損認列金額係以取得成本與目前公允價值 之差異所衡量之累積損失,減除先前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衡量,並自 權益項下重分類至損益。權益投資之減損損失不透過損益迴轉;減損後之 公允價值增加直接認列於權益。

(3) 金融資產除列

本公司持有之金融資產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除列:

  • A. 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
  • B. 已移轉金融資產且將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移轉予他人。 C. 既未移轉亦未保留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 但已移轉對資產 之控制。

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認列於其 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4)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負債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金融負債

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以前,國際會計準則 第39號)適用範圍之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或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應付款項及借款等,於原始認列後,續 後以有效利率法衡量。當金融負債除列及透過有效利率法攤提時,將其相 關損益及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及交易成本。

金融負債之除列

當金融負債之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則除列該金融負債。

當本公司與債權人間就具重大差異條款之債務工具進行交換,或對現有金 融負債之全部或部分條款作重大修改(不論是否因財務困難),以除列原始 自倩並認列新自倩之方式處理,除列金融自倩時,將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 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括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於 損益。

(5)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已認列金額目前具互抵之法律行使權利且有意圖 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能予以互抵並以淨額列示於 資產負債表。

  1. 公允價值衡量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某一資產所能收 取或移轉某一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公允價值衡量假設該出售資產或移轉負債 之交易發生於下列市場之一:

  • (1) 該資產或負債之主要市場,或
  • (2) 若無主要市場,該資產或負債之最有利市場

主要或最有利市場必須是本公司所能進入以進行交易者。

資產或負債之公允價值衡量係使用市場參與者於定價資產或負債時會使用之 假設,其假設該等市場參與者依其經濟最佳利益為之。

非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衡量考量市場參與者藉由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 使用或藉由將該資產出售予會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之另一市場參 與者,以產生經濟效益之能力。

本公司採用在相關情況下適合且有足夠資料可得之評價技術以衡量公允價值, 並最大化攸關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且最小化不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

  1. 存 貨

存貨按逐項比較之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評價。

成本指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狀態及地點所產生之成本:

存貨之成本計算方式採加權平均法。在製品及製成品包含所使用之直接人工及 所分攤之製造費用等。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計價,比較成本與淨變 現價值時,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

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 費用後之餘額。

自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起,勞務提供係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規定 處理,非屬存貨範圍。

  1. 建造合約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以後之會計處理係按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規定 處理,請詳附註四.17之說明。

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以前之會計處理如下:

本公司依完工百分比法認列建造合約之合約收入,並按至今已完成工作所發生 合約成本占估計總合約成本之比例決定合約之完成程度,當估計總合約成本很 有可能超過總合約收入時,立即將預期損失認列為費用。

固定價格合約之收入依照完工百分比法認列,且參照已發生成本佔估計總合約 成本之比例予以衡量。

建造合約收入之認列係參造合約完成程度於進行工作之會計期間認列為當期 收入。

  1.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或處分群組係指於目前情況下,可依一般條件及商業慣例立 即出售,且高度很有可能於一年內完成出售者。分類為待出售之非流動資產與 處分群組係以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孰低者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與無形資產一經歸屬為待出售後,即不再進行折舊或攤提。

  1.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對子公司之投資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21條之規定,以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表達並作必要之評價調整,以使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 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 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此等調整主要係考量投資子公司於合併 財務報表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之處理及不同報導個 體層級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差異,並借記或貸記「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份額」或「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 關聯企業及合資其他綜合損益份額」等科目。

本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投資除分類為待出售資產外,係採用權益法處理。關聯企 業係指本公司對其有重大影響者。

於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於資產負債表之列帳,係以成本加計取得後本公司 對該關聯企業淨資產變動數依持股比例認列之金額。對關聯企業投資之帳面金 額及其他相關長期權益於採用權益法減少至零後,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 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本公司與關聯企業 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則依其對關聯企業之權益比例銷除。

當關聯企業之權益變動並非因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項目而發生且不影響本公 司對其持股比例時,本公司係按持股比例認列相關所有權權益變動。因而所認 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關聯企業增發新股時,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投資比例發生變動,因而 使本公司對該關聯企業所享有之淨資產持份發生增減者,以「資本公積」及「採 用權益法之投資 , 調整該增減數。當投資比例變動為減少時,另將先前已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相關項目,依減少比例重分類至損益或其他適當科目。前述 所認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關聯企業之財務報表係就與本公司相同之報導期間編製,並進行調整以使其會 計政策與本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

30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依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以前,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規定確認是否有客觀證 據顯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發生減損,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本公司即依國際 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之規定以關聯企業之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間之 差異數計算減損金額,並將該金額認列於對關聯企業之損益中。前述可回收金 額如採用該投資之使用價值,本公司則依據下列估計決定相關使用價值:

  • (1) 本公司所享有關聯企業估計未來產生現金流量現值之份額,包括關聯企業 因營運所產生之現金流量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得之價款;或
  • (2) 本公司預期由該投資收取股利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產生之估計未來現金流 量現值。

因構成投資關聯企業帳面金額之商譽組成項目,並未單獨認列,故無須對其適 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商譽減損測試之規定。

當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之聯合控制時,本公司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並認列 所保留之投資部分。喪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時該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與 所保留投資之公允價值加計處分所得價款間之差額,則認列為損益。此外,當 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成為對合資之投資,或對合資之投資成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 時,本公司持續適用權益法而不對保留權益作再衡量。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生產性植物)係以取得成本為認列基礎,並減除累計 折舊及累計減損後列示,前述成本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拆卸、移除及復 原其所在地點之成本及因未完工程所產生之必要利息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之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 項目須被定期重置,本公司將該項目視為個別資產並以特定耐用年限及折舊方 法分別認列。該等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之除列規定予以除列。重大檢修成本若符合認列條件,係視為替 換成本而認列為廠房及設備帳面金額之一部分,其他修理及維護支出則認列至 損益。

另本公司之森林多屬保育之林木(柳杉、廣葉杉及台灣杉等),其中99%為未達 造林年限禁止砍伐或需經主管機關核准才能進行砍伐;另1%為本公司基於環境 保育之概念種植,並無砍伐出售計劃,因主管機關就全國森林之砍伐訂有嚴格 的限制且每年通過之核准均有限額,故帳列土地(土地附著物)項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房屋及建築:
木造 $5 - 10$ 年
金屬建造 10~20年
磚造 20~30年
鋼筋混凝土建造 40~55年
機器設備 $3 - 15 +$
運輸設備 3~10年
辦公設備 3~10年
其他設備 3~25年
租賃改良 依租賃年限或耐用年限孰短者

40~50年

50年
咖啡樹 20年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若予處分或預 期未來不會因使用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係於每一財務年度終了時評 估,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該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1. 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以原始成本衡量,並包含取得該項資產之交易成本。投資性不 動產之帳面金額包括於達到成本可認列之條件下,因修繕或新增現有投資性不 動產而投入之成本,但一般日常發生之維修費用則不作為其成本之一部分。於 原始認列後,投資性不動產之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 動產、廠房及設備」對該模式之規定處理,但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5號「待出 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 , 符合分類為待出售(或包括於分類為待出售之處分 群組中)之條件者除外。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建築物 28~50年

投資性不動產在處分、或永久不再使用且預期無法由處分產生未來經濟效益之 情況下,即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當不動產符合或不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且有證據顯示用途改變時,本公司 將不動產轉列為投資性不動產或從投資性不動產轉出。

14. 租 賃

本公司為承租人

融資租賃係移轉租賃標的物所有權相關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本公司者,並 於租賃期間開始日,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或最低租賃給付現值兩者孰低者予以 資本化。租金給付則分攤予融資財務費用及租賃負債之減少數,其中融資財務 費用係以剩餘負債餘額依固定利率決定,並認列於損益。

租賃資產係以該資產耐用年限提列折舊,惟如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間屆滿時本 公司將取得該項資產所有權,則以該資產估計耐用年限及租賃期間兩者較短者 提列折舊。

營業租賃下之租賃給付係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費用。

本公司為出租人

本公司未移轉租賃標的物所有權之實質全部風險及報酬之租賃,係分類為營業 租賃。因安排營業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係作為租賃資產帳面金額之加 項,並於租期以與租金收入相同基礎認列。營業租賃所產生之租金收入,係按 租賃期間以直線法認列入帳。或有租金則於租金賺得之期間認列為收入。

15.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以成本衡量。透過企業個體取得之無形資 產成本為收購日之公允價值。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係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 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金額。不符合認列條件之內部產生無形資 產不予資本化,而係於發生時認列至損益。

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區分為有限及非確定耐用年限。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其耐用年限內攤銷,並於存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 損測試。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係至少於每一財務年度 結束時進行複核。若資產之預估耐用年限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或未來經濟效益消 耗之預期型熊已發生改變,則攤銷方法或攤銷期間將予以調整並視為會計估計 變動。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不予攤銷,但於每一年度依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 位層級進行減損測試。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每期評估是否有事件及 情況繼續支持該資產之耐用年限仍屬非確定。若耐用年限由非確定改為有限耐 用年限時,則推延適用。

無形資產之除列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至損益。

電腦軟體

雷腦軟體成本於其估計效益年限採直線法攤提。

本公司無形資產會計政策彙總如下:

電腦軟體
耐用年限 有限
使用之攤銷方法 於估計效益年限以直線法攤銷
內部產生或外部取得 外部取得
  1. 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所有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 之資產是否存有減損跡象。如有減損跡象或須針對某一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 測試,本公司即以個別資產或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進行測試。減損測試結 果如資產或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則認列減損 損失。可回收金額為淨公允價值或使用價值之較高者。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商譽以外之資產,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先前 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如存有此等跡象,本公司即估計該資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可回收金額因資產之估計服務潛能變動而 增加時,則迴轉減損。惟迴轉後帳面金額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 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商譽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或群組,不論有無減損跡象,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 試。減損測試結果如須認列減損損失,則先行減除商譽,減除不足之數再依帳 面金額之相對比例分攤至商譽以外之其他資產。商譽之減損,一經認列,嗣後 不得以任何理由迴轉。

繼續營業單位之減損損失及迴轉數係認列於損益。

  1. 收入認列

自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起之會計處理如下:

本公司與客戶合約之收入主要包括銷售商品及提供勞務,會計處理分別說明如 $F:$

銷售商品

本公司生產製造並銷售茶葉商品及不動產買賣業務。前述商品皆於交付予客戶 而移轉對商品之控制,此時客戶除擁有該等商品之銷售通路及價格決定權外, 且有能力防止其他企業主導該等商品之使用及防止其他企業取得該等商品之 效益,本公司即認列銷售商品產生之收入。

本公司對於所提供之商品並未提供任何保固協議。

本公司銷售商品交易之授信期間為30天~90天,大部分合約於商品移轉控制且 具有無條件收取對價之權利時,即認列應收帳款,該等應收帳款通常期間短且 不具重大財務組成部分;少部分合約,具有已移轉商品予客戶惟仍未具無條件 收取對價之權利,則認列合約資產,合約資產另須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 規定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減損。

提供勞務

本公司提供之勞務為內裝工程,本公司多數勞務合約係依客戶需求提供客製化 之整合服務,且對於已完成服務範圍之款項具有可執行之權利,因此,以勞務 提供之完工比例認列收入。勞務合約之價款通常為固定,並依照與客戶協議之 時程表收取合約價款,當本公司已提供之勞務服務超過客戶支付款項時,認列 合約資產;惟若客戶支付款項超過本公司已提供之服務時則認列為合約負債。 少部份合約協議屬於合約期間內客戶依照本公司所開立之帳單支付款項,本公 司係以有權開立帳單之金額認列收入。

本公司與客戶之合約,將所承諾商品或勞務交付予客戶及客戶付款之期間並未 超過一年。因此,本公司並未就貨幣時間價值調整交易價格。

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以前之會計處理如下:

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將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收入以已 收或應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各項收入認列之條件及方式列示如下:

商品銷售

銷售商品之收入於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時認列;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與報 酬移轉予買方、對於已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收入 金額能可靠衡量、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與交易相關之成 本能可靠衡量。

利息收入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放款及應收款及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其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率法估列,並將利息收入認列於損 益。

股利收入

當本公司有權收取股利時,方認列相關股利收入。

  1.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的借款成本,予以資本化為該 資產成本之一部分。其他所有借款成本則認列為發生期間之費用。借款成本係 包括與舉借資金有關而發生之利息及其他成本。

  1. 退職後福利計畫

本公司員工退休辦法適用於所有正式任用之員工,員工退休基金全數提存於勞 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存入退休基金專戶,由於上述退休金係以退 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存入,與本公司完全分離,故未列入上開個體財務報 表中。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對於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員工退休金提撥 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所提撥之金額認列為當期費用。

對於屬確定福利計書之退職後福利計書,依據預計單位福利法於報導期間結束 日按精算報告提列。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包括計書資產報酬與資產 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並減除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 以及精算損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損益 項下,並立即認列於保留盈餘。前期服務成本為計書修正或縮減所產生之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數,且於下列兩者較早之日期認列為費用:

  • (1) 當計書修正或縮減發生時;及
  • (2) 當集團認列相關重組成本或離職福利時。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係由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兩 者均於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決定,再考量該期間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因提撥 金及福利支付產生之任何變動。

  1.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利益)係指包含於決定本期損益中,與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有 關之彙總數。

當期所得稅

與本期及前期有關之本期所得稅負債(資產),係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 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衡量。當期所得稅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 權益之項目有關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權益而非損益。

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列為所得稅 費用。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就報導期間結束日,資產與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債表之 帳面金額間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計算。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除下列雨者外,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予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 (1) 商譽之原始認列;或非屬企業合併交易所產生,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 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
  • (2)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權益所產生,其迴轉時點可控制且於 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不會迴轉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除下列兩者外,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用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產生 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於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

  • (1) 與非屬企業合併交易,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 (損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
  • (2) 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權益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 僅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迴轉且迴轉當時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 性差異使用之範圍內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 並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資 產及負債之衡量係反映報導期間結束日預期回收資產或清償負債帳面金額之 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遞延所得稅與不列於損益之項目有關者,亦不認列於 損益,而係依其相關交易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遞延所得稅 資產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新檢視並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本期所得稅資產及本期所得稅負債之互抵具有法 定執行權,且遞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之所得稅 有關時,可予互抵。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須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判斷、估計及假 設,而將影響收入、費用、資產與負債報導金額及或有負債之揭露。然而,這些 重大假設與估計之不確定性可能導致資產或負債之帳面金額須於未來期間進行 重大調整之結果。

  1. 判 断

在採用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過程中,管理階層進行下列對個體財務報表金額認列 最具有重大影響之判斷:

登業租賃承諾一本公司為出租人

本公司對投資性不動產組合已簽訂商業不動產租約。基於對其約定條款之評 估,本公司仍保留這些不動產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並將該等租約以營業 租賃處理。

  1. 估計及假設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對有關未來所作之假設及估計不確性之主要來源資訊,具有 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茲說明如下:

(1)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當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無法由活絡市場取得 時,公允價值將運用評價技術來決定,包括收益法(例如現金流量折現模式) 或市場法,這些模式所用之假設變動將會影響所報導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請詳附註十二。

(2) 退職後福利計畫

退職後福利計書之確定福利退休金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取決於精算 評價。精算評價牽涉各種不同假設,包括︰折現率及預期薪資之增減變動 等。對用以衡量確定福利退休金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所使用假設之詳細說 明,請詳附註六。

(3) 所得税

所得稅的不確定性存在於對複雜稅務法規之解釋、產生未來課稅所得的金 額及時點。由於廣泛的國際商業關係與契約的長期性和複雜性,其實際結 果與所作假設間產生之差異,或此等假設於未來之改變,可能迫使將已入 帳的所得稅利益和費用於未來予以調整。對所得稅之提列,係依據本公司 營業所在各國之稅捐機關可能的查核結果,所作之合理估計。所提列的金 額是基於不同因素,例如:以往稅務查核經驗及課稅主體與所屬稅捐機關 對稅務法規解釋之不同。此解釋之差異,因公司個別企業所在地之情況, 而可能產生各種議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未使用之課稅捐失與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係於未來 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或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 資產。決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可認列之金額係以未來課稅所得及應課稅暫時 性差異可能發生之時點及水準併同未來之稅務規劃策略為估計之依據。截 至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有關本公司尚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說 明請詳附註六。

(4) 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

當揭露於資產負債表之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無法由活絡市場取得時, 公允價值將運用評價技術來決定,包括比較法、土地開發分析法、收益法 及成本法等,前述模式所採用之假設變動將會影響所揭露投資性不動產之 公允價值及減損測試。請詳附註六及十二。

(5) 應收款項一減損損失之估計

自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起

本公司應收款項減損損失之估計係採用存續期間預計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將依據合約可收取之合約現金流量(帳面金額)與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評估 前瞻資訊)兩者間差額之現值為信用損失,惟短期應收款之折現影響不重 大,信用捐失以未折現之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 會產生重大減損損失,請詳附註六。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以前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個體公司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減損 損失之金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不包括尚未發生 之未來信用損失)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衡量。 惟短期應收款之折現影響不重大,減損損失以該等資產之帳面金額及未折 現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間之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 能會產生重大減損損失,請詳附註六。

(6) 存貨

存貨淨變現價值之估計值係考量存貨發生毀損、全部或部分過時或售價下 跌等情況,以估計時可得之存貨預期變現金額之最可靠證據為之,請詳附 註六。

  •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107.12.31 106.12.31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778 \$874
支票存款 8,998 4,427
活期及外匯存款 176,064 192,241

\$185,840 \$197,542

$\mathcal{A}^{\pm}$

上述現金及約當現金,均無提供質押或用途受限制之情事。

  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
107.12.31 106.12.31(註)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上市櫃公司股票 \$410
未上市櫃公司股票 59,877

\$60,287

\$410
非流動 59,877

\$60,287

註:本公司自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規定,依 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過渡規定選擇不重編比較期間。

本公司將部分金融資產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07.12.31
(註2) 106.12.31
票(註1) \$397
\$397
非流動
\$397
  • 註1: 係上櫃股票。
  • 註2:本公司自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規定,依 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過渡規定選擇不重編比較期間。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以前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規定將部分金融 資產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本公司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 况。

  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07.12.31 106.12.31(註)
銀行存款一備償戶 \$8,871

$S-$
非流動 8,871

\$8,871

註:本公司自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規定,依 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過渡規定選擇不重編比較期間。

本公司將部分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提供擔保情形請 詳附註八,與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5.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

107.12.31 106.12.31
應收票據 \$662 \$1,416
減:備抵損失(註)
應收票據淨額 \$662 \$1,416
應收帳款 \$14,828 \$19,460
減:備抵損失(註) (149)
應收帳款淨額 \$14,679 \$19,46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107 \$106
減:備抵損失(註)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 \$107 \$106

註:本集團自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規定,依 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過渡規定選擇不重編比較期間。

  • (1) 上述應收票據及帳款皆係因營運而產生。
  • (2) 本公司之應收票據及帳款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 (3) 本公司對客戶之授信期間通常為月結後30天至90天(工程業務除外)。工程授 信期間視承接之工程案大小及複雜程度不一,一般係依工程進度收款,另 工程保留款係依合約約定於保固期間屆滿時收取。本公司自民國一〇七年 一月一日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規定評估減損,於民國一〇七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之總帳面金額14,935千元,民國一〇七年度備抵損失相關資 訊詳附註六.21。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以前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規定 評估減損,民國一〇六年有關應收票據及帳款減損所提列之呆帳變動及帳 龄分析資訊如下(信用風險揭露請詳附註十二):
個別評估 群組評估
之減損損失 之減損損失
106.1.1 \$43,794 $S-$ \$43,794
當期發生(迴轉)之金額 -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 (43.794) (43,794)
106.12.31 \$- \$- \$-

(4) 上述應收帳款均未逾期且未減損。

  1. 建造合約
107.12.31(註) 106.12.31
累計已發生成本一在建工程 \$20,273
累計已認列工程總(損)益一工程毛利 1,643
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一預收工程款 (18, 925)
應收建造合約款 \$2,991
107.12.31(註) 106.12.31
累計已發生成本一在建工程 \$2,203
累計已認列工程總(損)益一工程毛利 226
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一預收工程款 (2, 459)
應付建造合約款 \$(30)

註:本公司自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規定,依 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過渡規定選擇不重編比較期間。民國一〇七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相關資訊詳附註六.20。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06.12.31
累計已
工程合約 已發生 認列工程 完工 工程進度 應收(付) 建造合約之
工程別 價款 合約成本 總(損)益 比例 請款金額 建造合约款 工程保留款
工程#942 \$13,315 \$12,732 \$584 99% \$12,732 \$584 \$-

15,047 9,744 1,285 $\mathbf{r}$ 8.652 2,377 $\overline{\phantom{0}}$
\$28,362 \$22,476 \$1,869 \$21,384 \$2,961 \$-
  1. 存 貨
107.12.31 106.12.31
不動產一土地 \$703,781 \$699,806
商品存貨 22,551 20,240
製成品 27,764 26,506
在製品及半成品 47,009 32,892

12,585 3,053

8,555 7,888
在途商品 494 1,013

\$822,739 \$791,398
  • (1) 上述存貨之質押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八。
  • (2)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列入營業成本者 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存貨出售成本 \$124,063 \$1,489,070
存貨報廢損失 57 171
存貨盤虧(盈)淨額 (25) (109)
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903) 1,163

\$123,192 \$1,490,295

(3)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產生存貨跌價回升利益為 903千元, 係因本期酒類商品評估價值上升且出售, 以致本公司存貨之淨變 現價值回升,因而出現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 (4)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存貨出售成本未有產生存貨跌價回升利益之情事。
  • (5)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十一月十四日董事會通過處分苗栗縣竹南鎮鹽館前 段土地一案,係依本公司相關規定辦理買賣相關手續,業已於民國一〇六 年一月十六日完成過戶,並認列土地銷售收入1.869.537千元、土地銷售成 本1.248.017千元及處分利益621.520千元。出售總價款1.869.537千元已於民 國一〇六年二月十五日全數收足。
    1.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 (1) 本公司與提出購地需求之買方協談購地價款後,經董事會通過並簽訂合約。 上述交易符合依一般條件及商業慣例立即出售,且高度很有可能於一年內 完成之非流動資產或處分群組,其明細如下: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107.12.31 106.12.31
$$17,892$ $$16,318$
  • (2) 上列待出售非流動資產係自投資性不動產轉列,其入帳基礎係以帳面價值 與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孰低者衡量,公允價值資訊詳附註十二。
  • (3) 本公司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提供予銀行作為借款之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八。
    1.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107.12.31($ 註) 106.12.31
京華城股份有限公司 \$60,363

2,956

\$63,319
提供擔保質押情況
  • 註:本公司自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規定,依 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過渡規定選擇不重編比較期間。
  • (1) 上述本公司所持有之未上市(櫃)股票投資,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以前採 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規定,基於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 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數之機率,因此無法以公允價值衡量,而採用成本衡 量。

  • (2) 展新創業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解散清算完成, 返還剩餘財產 共9,130千元予本公司,本公司因此除列帳面金額6,756千元,其差額2,374千 元認列為處分投資利益。

  • (3) 本公司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明細如下: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24,901
34.36%
34.36%

投資關聯企業

(1) 本公司之關聯企業並非重大。相關之彙總性財務資訊,依所享有份額合 計列示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損) \$10,698 \$9,081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109 (23)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0,807 \$9,058
  • (2) 投資子公司於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表達,並作必要之 評價調整。
  • (3) 本公司採權益法投資,後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 業 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若關聯企業後續產生利潤,公 司僅得於對利潤之份額等於未認列損失之份額後,才重新恢復認列對利潤 之份額。
  • (4) 本公司投資關聯企業並無公開報價者。
  • (5) 為整合企業公司資源,降低經營成本,本公司與子公司台林投資有限公司 簡易合併,合併基準日為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十八日,合併後本公司為存 續公司,業經經濟部經授商字第10601178220號函文,於民國一〇七年一月 八日核准在案,本公司依財團法人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101)基秘字第60號 函規定處理。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土地及

土地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租赁改良 生產性植物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
107.1.1 \$3,039,459 \$478,585 \$44,818 \$28,778 \$15,354 \$239,182 \$172,865 \$517,124 \$4,536,165
515 2,178 1,395 3,468 $\qquad \qquad \blacksquare$ 140,942 25,263 625,038 798,799
(305) (818) (240) (53) (2, 546) $\blacksquare$ (3,962)
科目間移轉(註) 1,053,804 6,645 $\sim 100$ $\overline{\phantom{a}}$ (56) 37,098 20,495 (121, 847) 996,139
107.12.31 \$4,093,778 \$487,103 \$45,395 \$32,006 \$15,298 \$417,169 \$216,077 \$1,020,315 \$6,327,141
106.1.1 \$2,997,732 \$468,708 \$43,413 \$22,726 \$15,354 \$115,766 \$117,314 \$225,215 \$4,006,228
4,494 6,054 1,593 3,250 $\qquad \qquad \blacksquare$ 120,139 24,850 349,983 510,363
$\blacksquare$ (1, 862) (37) (569) - (398) (298) $\blacksquare$ (3,164)
科目間移轉 11,179 1,446 (151) (280) 3,675 30,999 (58,074) (11,206)
透過企業合併取得 26,054 4,239 $\bullet$ 3,651 33,944
106.12.31 \$3,039,459 \$478,585 \$44,818 \$28,778 \$15,354 \$239,182 \$172,865 \$517,124 \$4,536,165
折舊及減損,
107.1.1 \$4,539 \$139,389 \$24,444 \$10,440 \$12,469 \$14,580 \$58,099 $S -$ \$263,960
1,698 13,729 3,797 3,769 2,874 2,821 21,005 49,693
(305) (631) (196) (53) (2, 492) (3,677)
科目間移轉 ÷, (45) (119) 44 (120)
107.12.31 \$6,237 \$152,813 \$27,610 \$14,013 \$15,298 \$17,229 \$76,656 \$. \$309,856
106.1.1 \$3,372 \$125,427 \$20,652 \$8,162 \$7,550 \$13,227 \$34,418 \$. \$212,808
1,167 14,288 3,862 2,732 4,919 1,752 23,397 52,117
(1,170) (27) (502) (399) (188) (2, 286)
科目間移轉 ٠ (277) (43) (229) 472 (77)
透過企業合併取得 1,121 277 1,398
106.12.31 \$4,539 \$139,389 \$24,444 \$10,440 \$12,469 \$14,580 \$58,099 ${\mathbb S}$ . \$263,960
淨帳面金額
107.12.31 \$4,087,541 \$334,290 \$17,785 \$17,993 \$- \$399,940 \$139,421 \$1,020,315 \$6,017,285
106.12.31 \$3,034,920 \$339,196 \$20,374 \$18,338 \$2,885 \$224,602 \$114,766 \$517,124 \$4,272,205

(註) 係投資性不動產(北區分公司及屏東老埤農場)轉入972,071仟元,餘係其他 科目重分類等。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 累計減損

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累計減損明細如下:


107.12.31 106.12.31
房屋建築 \$8,092 \$8,092
機器設備 3,608 3,608
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1,678 1,678

\$13,383 \$13,383

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本公司未提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 失。

(2) 存貨(不動產一土地)、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借款成本資本化金額及其利率如 $T$ :

107年度 106年度
存貨(不動產一土地)及未完工程 \$7,121 \$2,538
借款成本資本化利率區間 $1.55\%$ ~ 1.80% $1.56\%$ ~ 1.65%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利息資本化前之利息總額分別為 62,288千元及47,659千元,利息資本化金額分別為7,121千元及2,538千元。

  • (3) 本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予銀行作為借款之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 八。
  • (4) 預收土地價款

依原證期會民國八十四年三月二十五日(84)台財證(六)11592號函示,出售 土地須俟辦妥過戶手續及實際交付標的物後始得承認出售利益,本公司因 土地交易收取之價款,除預期一年內完成過戶及交付而轉列合約負債外,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皆為1,369千元,因尚未能 承認出售利益,仍帳列於「其他非流動負債一其他」項下。

  • (5) 本公司所有苗栗銅鑼土地,由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依土地徵收條例第十一 條規定協議價購,該土地於民國九十年上半年度過戶完畢。其中部份應付 茶園承租戶之地上物補償費及應收苗栗縣政府之補償費,因就發放予佃農 之補償費仍有待協議之處,本公司依估計可收到苗栗縣政府補償費及應付 承租戶金額入帳,如有差異,再依個案情況調整。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苗栗縣政府補償費均為654千元,帳列「其他應收款」 項下。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付佃農補償費均為2,075 千元,帳列「其他應付款」項下。截至本報告日止,本案尚未結案。
  • (6) 本公司因受限法令規定,將部分農業用地暫以他人名義為所有權登記,並 將該土地設定抵押於本公司。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本公司尚未完成產權登記之土地成本分別為94,198千元及94,152千 元,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一其他」項下。
    1. 投資性不動產

建築

本:
107.1.1 \$17,030,548 \$1,064,748 \$18,095,296
增添一源自後續支出 8,177 248 8,425

(112, 713) (112,713)
移轉至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1, 574) $\blacksquare$ (1,574)
移轉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其他項目 (971, 067) (971, 067)
107.12.31 \$15,953,371 \$1,064,996 \$17,018,367
106.1.1 \$17,122,277 \$1,064,498 \$18,186,775

13,521 13,521
增添一源自後續支出 27,978 250 28,228

(143, 772) (143, 772)
自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入等 10,544 10,544
106.12.31 \$17,030,548 \$1,064,748 \$18,095,296
折舊及減損:
107.1.1 \$56,554 \$195,076 \$251,630
當年度折舊 37,436 37,436
107.12.31 \$56,554 \$232,512 \$289,066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建築物
106.1.1 \$56,554 \$157,643 \$214,197
當年度折舊 37,433 37.433
106.12.31 \$56,554 \$195,076 \$251,630
淨帳面金額:
107.12.31 \$15,896,817 \$832,484 \$16,729,301
106.12.31 \$16,973,994 \$869,672 \$17,843,666

民國一〇六年度增添係以前年度處分投資性不動產一土地,後因買方提訴,法 院判決本公司返還價金,買方應同時將投資性不動產一土地返還予本公司。其 相關會計處理,係比照台財證(一)字第01436號及財團法人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88)基秘字第117號解釋函。

本公司經民國一〇四年二月十日之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於民國一〇四年三月十 六日向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簽約購買應收帳款債權38億元,而該筆 應收帳款債權之抵押品為屏東縣內埔鄉中林段及龍泉段等206筆土地,為參與 拍賣程序支付屏東地院保證金746,637千元,於民國一○四年四月十五日透過屏 東地方法院執行拍賣程序以債權抵繳拍賣價金而取得該筆土地作為本公司茶 葉生產基地。本公司已於民國一〇五年二月十九日全數完成土地所有權登記, 並已於民國一〇七年三月五日償還全部價款,另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可之經 營利用計畫書進行規劃。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依實際 使用情形列帳,尚有約6千萬元列為投資性不動產,其餘部分帳列於不動產、廠 房及設備。

107年度 106年度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7.949 \$12,158
減: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產所發生之
直接營運費用
(1) (83)
當期未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產所發生
之直接營運費用
(9,061) (9, 736)

\$(1,113) \$2,339

(1) 本公司投資性不動產提供予銀行作為借款之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八。

(2) 本公司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於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分別為41,628,649千元及48,028,484千元,其中委任獨立之外部鑑 價專家評價之公允價值分別為5,151,925千元及8,004.842千元,其公允價值 之決定係依市場證據支持,採用之評價方法為比較法等;內部自行鑑價之 公允價值分別為36,476,724千元及40,023,642千元,其公允價值之決定係依 市場證據支持,採用之評價方法為比較法,其中主要使用之輸入值為每平 方公尺之價格。

  • (3) 投資性不動產中,包含數個進行中之土地開發案及闢建中之休閒產業項目, 主要分布於大台北地區、桃園、苗栗、南投等地,另位於忠孝西路一段之 商辦目前已增加餐飲業項目許可。
    1. 無形資產

14.

電腦軟體

本:
107.1.1
\$6,707
增添一單獨取得 132
107.12.31 \$6,839
106.1.1 \$4,119
增添-單獨取得 2,588
106.12.31 \$6,707
攤銷及減損:
107.1.1 \$3,869

642
107.12.31 \$4,511
106.1.1 \$3,360

509
106.12.31 \$3,869
淨帳面金額:
107.12.31 \$2,328
106.12.31 \$2,838
認列無形資產之攤銷金額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營業費用 \$642 \$509
其他非流動資產
107.12.31 106.12.31
預付設備款 \$38,090 \$3,631
存出保證金 95,034 89,442
其他非流動資產一土地登記他人名下 94,198 94,152
其他非流動資產一其他 170,411 163,897

\$397,733 \$351,122

其他非流動資產一土地登記他人名下請參閱附註六.11(6)。

15. 短期借款

107.12.31 106.12.31
信用借款 \$- \$-
信用狀借款 1,120 $\blacksquare$

\$1,120 \$-
尚可動支額度 \$72,949 \$74,601
利率區間 1.35%~4.20% 1.43%~3.77%

本公司之借款利率係台幣、歐元及美金信用狀利率區間。本公司提供資產作為 借款擔保之情形,請參閱附註八。

  1. 應付短期票券

(1) 明細如下:

107.12.31

借款性質 合約到期日

應付商業本票 108.09.08 1.20% S-
\$50,000

106.12.31

借款性質 合約到期日

應付商業本票 107.09.08 $1.20\%$ S-
未動用額度 \$50,000
  • (2) 應付商業本票係本公司發行由金融機構保證之商業本票,契約期限一年, 票券每次發行最長期限180天。
  • (3) 本公司提供資產作為擔保之情形,請參閱附註八。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 長期借款

$\sim 10$

債權人 107.12.31 償還期間及辦法
臺灣企銀擔保借款 \$595,000 民國109年9月17日合約到期,額度內循環
動用,與銀行約定於契約期間按月繳息,
到期還本。
臺灣企銀擔保借款 306,000 民國110年11月7日合約到期,自民國103年
5月7日起每半年本息平均攤還,計分15期。
兆豐票券擔保借款 284,000 民國109年1月7日合約到期,額度內循環
動支及償還。
兆豐銀行擔保借款 300,000 民國109年7月1日合約到期,自民國104年
7月1日至民國106年7月1日為一期,之後
每6個月為一期,平均攤還,計分7期。
兆豐銀行擔保借款 300,000 民國109年6月4日合約到期償還。
兆豐銀行擔保借款 570,000 民國109年7月1日合約到期償還。
彰化銀行擔保借款 50,000 民國110年9月30日到期,本金自動用日起
滿第30個月之次日償還50%,餘到期清償,
共分二期攤還本金。
合作金庫擔保借款 229,500 民國119年3月11日到期,自民國101年4月
11日起,平均攤還,計分216期。
合作金庫擔保借款 260,000
28,800
民國109年1月11日合約到期償還。
民國111年12月14日到期,自民國101年12
土地銀行擔保借款 月14日起,平均攤還,計分120期。
農業金庫擔保借款 850,000 民國117年3月5日到期,自民國110年3月5
日起每6個月為一期,共分14期攤還,第1
期償還70,000千元,第2至14期每期償還
60,000千元。
農業金庫擔保借款 67,930 與金庫分次動撥,民國117年3月5日到期,
自民國110年3月5日起每6個月為一期,共
分14期攤還,每期償還50,000仟元。
農業金庫擔保借款 177,300 與金庫分次動撥,民國117年3月5日到期,
自民國110年3月5日起每6個月為一期,共
分14期攤還,每期償還50,000仟元。
農業金庫擔保借款 41,490 與金庫分次動撥,民國117年3月5日到期,
自民國110年3月5日起每6個月為一期,共
分14期攤還, 第1期償還9,000仟元, 第2~14
期每期償還7,000仟元
債權人 107.12.31 償還期間及辦法
農業金庫擔保借款 435,000 民國110年3月5日合約到期償還。
華南銀行擔保借款 34,000 民國109年5月16日合約到期償還。
華南銀行信用借款 10,000 民國109年5月16日合約到期償還。
華泰銀行擔保借款 100,000 民國109年9月25日合約到期償還。

4,639,020
減:一年內到期 (229,600)

\$4,409,420
授信額度 \$6,247,000
尚可動支額度 \$558,280
利率區間 $1.26\% \sim 2.25\%$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止新增借款8,859,220千元,償還借款7,146,100千元。

債權人 106.12.31 償還期間及辦法
臺灣企銀擔保借款 \$408,000 民國110年11月7日合約到期,自民國103年
5月7日起每半年本息平均攤還,計分15期。
臺灣企銀擔保借款 560,000 民國108年9月5日合約到期,額度內循環動用,
與銀行約定於契約期間按月繳息,到期還本。
兆豐票券擔保借款 288,000 民國108年5月31日合約到期,額度內循環
動支及償還。
兆豐銀行擔保借款 500,000 民國109年7月1日合約到期,自民國104年
7月1日至民國106年7月1日為一期,之後每
6個月為一期,平均攤還,計分7期。
兆豐銀行擔保借款 300,000 民國108年6月4日合約到期償還。
兆豐銀行擔保借款 290,000 民國109年7月1日合約到期償還。
彰化銀行擔保借款 50,000 民國109年9月30日到期,本金自動用日起
滿第30個月之次日償還50%,餘到期清償,
共分二期攤還本金。
合作金庫擔保借款 249,900 民國119年3月11日到期,自民國101年4月
11日起,平均攤還,計分216期。
合作金庫擔保借款 100,000 民國108年6月13日合約到期償還。
土地銀行擔保借款 36,000 民國111年12月14日到期,自民國101年12
月14日起,平均攤還,計分120期。
華南銀行擔保借款 34,000 民國108年5月12日合約到期償還。
華南銀行信用借款 10,000 民國108年5月12日合約到期償還。

$\sim$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債權人 106.12.31 償還期間及辦法
華泰銀行擔保借款 100,000 民國108年10月13日合約到期償還。

2,925,900
減:一年內到期 (229,600)

\$2,696,300
授信額度 \$4,010,500
尚可動支額度 \$360,000
利率區間 $1.26\% \sim 1.91\%$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新增借款6,439,000千元,償還借款6,523,600千元。

上述銀行借款提供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八。

  1. 退職後福利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定提撥計畫。依該條 例規定,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 六。本公司業已依照該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每月依員工薪資百分之六提 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退休金帳戶。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認列確定提撥計書之費用金額分別為 8,632千元及8,374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訂定之員工退休金辦法係屬確定福利計畫,員工退休 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之基數及核准其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計算。十五年 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超過十五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 與一個基數,惟基數累積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按月 就薪資總額8.58%提撥退休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專戶儲 存於臺灣銀行之專戶。另,本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述勞工退休準備 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 算之退休金數額者,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由勞動部依據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進行資產配置, 基金之投資以 自行經營及委託經營方式,兼採主動與被動式管理之中長期投資策略進行投 資。考量市場、信用、流動性算風險, 勞動部設定基金風險限額與控管計書, 使在不過度承擔風險下有足夠彈性達成目標報酬。該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 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計算之收益,若有不足, 則經主管機關准後由國庫補足。因本公司無權參與該基金之運作及管理,故無 法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第142段規定揭露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分類。截至民 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預期於下一年度提撥2,765 千元。

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均預期 於民國一一五年到期。

下表彙整確定福利計書認列至損益之成本:

107年度 106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159 \$150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189 252
前期服務成本 $\sim$ (835)

\$348 $\$(433)$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及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107.12.31 106.12.31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62,098 \$60,301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43, 842) (39,940)
其他非流動負債一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帳列數 \$18,256 \$20,361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調節:

確定福利 計畫資產 淨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公允價值 負債(資產)
106.1.1 \$58,306 \$(36,720) \$21,586
當期服務成本 150 150
利息費用(收入) 717 (465) 252
前期服務成本 (835) (835)

58,338 (37, 185) 21,153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
--------------- --
損益 9 9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1,462 1,462
經驗調整 492 492
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107 107

1,963 107 2,070
雇主提撥數 (2, 862) (2, 862)
106.12.31 60,301 (39,940) 20,361
當期服務成本 159 159
利息費用(收入) 593 (404) 189

61,053 (40, 344) 20,709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1,390 1,390
經驗調整 165 165
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1,175) (1,175)

1,555 (1,175) 380
支付之福利 (510) 510
雇主提撥數 (2,833) (2, 833)
107.12.31 \$62,098 \$(43,842) \$18,256

下列主要假設係用以決定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

107.12.31 106.12.31
折現率 0.75% 1.00%
預期薪資增加率 2.00% 2.00%

每一重大精算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107年度 106年度
確定福利 確定福利 確定福利 確定福利
義務增加 義務減少 義務增加 義務減少
折現率增加0.25% $\mathbb{S}^-$ \$1,389 \$- \$1,435
折現率減少0.25% 1,443 1.492
預期薪資增加0.25% 1,421 1,473
預期薪資減少0.25% 1,376 1,425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進行前述敏感度分析時係假設其他假設不變之情況下,單一精算假設(例如:折 現率或預期薪資)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時,對確定福利義務可能產生之影響進 行分析。由於部分精算假設相互有關,實務上甚少僅有單一精算假設發生變動, 故此分析有其限制。

本期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並無不同。

19. 權 益

(1) 普通股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借款或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等一項或多項 用途,並評估資金市場狀況、籌資之時效性及發行成本,擬於150,000千股 額度內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並於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 前述私募現金增資案業已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十三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 诵過。

茲依前項之決議,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四月九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 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千股,決議以每股14.82元為私募 價格,以民國一〇七年四月十日為增資基準日,並於民國一〇七年四月十 六日辦理變更登記完竣,剩下額度130,000千股不擬予以發行。

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額定股本均為 16,000,000千元,已發行股本分別為7,900,000千元及7,700,000千元,每股票 面金額10元,分別為790,000千股及770,000千股。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 股利之權利。

(2) 資本公積

107.12.31 106.12.31
普通股發行溢價 \$1,807,534 \$1,711,134
庫藏股交易 346,303 346,303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14,671 14,671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益變動數 8,227 8,227
員工認股權 29,375 29,375
逾期失效認股權一可轉換公司債 64 64
因受領贈與產生者

\$2,206,175 \$2,109,775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依法今規定, 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 不得使用, 公司無虧損時, 超 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產生之資本公積,每年 得以實收資本之一定比率為限撥充資本,前述資本公積亦得按股東原有股 份之比例以現金分配。

(3) 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本公司企業生命週期處於景氣持續成長階段,公司營業規模日益擴大,為 可長久永續經營之事業。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茲將 未來盈餘分派各項提撥敘述如下: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後, 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 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 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派盈餘,由董事會視營運需要酌予保留, 並擬定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

依公司法規定,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總額已達資本總額為止。法定盈 餘公積得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得以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 分之二十五之部分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放新股或現金。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本公司依金管會於民國一〇一年四月六日發布 之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函令規定,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 帳列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於轉換日因選擇採用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 部分,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開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 務報告後,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已提列 特別盈餘公積之餘額與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 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金額於民國一〇七及一 ○六年度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因而迴轉特別盈餘公積至未分配 盈餘。茲列示如下:

$107$ 年度 $106$ 年度
期初餘額 \$3,440,083 \$3,459,277
處分相關資產 (13, 823) (19, 194)
期末餘額 \$3,426,260 \$3,440,083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三月六日及民國一〇七年六月十二日之董事會及股 東常會,分別擬議及決議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案 及每股股利,列示如下:

盈餘指撥及分配案 每股股利(元)
107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6年度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62,209
分配股東現金股利 237,000 384,950 \$0.3 \$0.48734177
\$237,000 \$447,159

民國一〇六年度盈餘於民國一〇七年六月十二日股東會決議每股股利為 \$0.5元,且嗣後如增資發行新股,授權董事會依法調整。

本公司現金股利分派金額至新台幣元為止,不足一元之畸零股款合計數係 以轉回未分配盈餘方式處理。

有關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估列基礎及認列金額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 六23。

  1. 營業收入淨額
107年度 106年度
客户合約之收入
商品銷售收入 \$211,843 \$325,379
土地銷售收入 1,869,537
建造合約收入 2,417 7,004
其他營業收入 28,207 30,418

242,467 2,232,338
租金收入 11,770 19,618

\$254,237 \$2,251,956

註:本公司自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規定處 理客户合約之收入,並選擇於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認列初次適用之累積 影響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自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規定處理客 戶合約之收入,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客戶合約之收入相關資訊如 下:

(1) 收入細分

氏國一〇七年度

百貨部門 資產部門 其他部門 合計
客户合約之收入
商品銷售收入 \$208,128 \$3,715 \$- \$211,843
建造合約收入 2,147 2,417
其他營業收入 23,050 5,157 28,207

231,178 8,872 2,147 242,467
租金收入 10,506 1,264 11,770

\$231,178 \$19,378 \$3,681 \$254,237
收入認列時點:
於某一時點 \$231,178 \$8,872 \$- \$240,050
隨時間逐步滿足 10,506 3,681 14,187

\$231,178 \$19,378 \$3,681 \$254,237

(2) 合約餘額

A. 合約資產一流動

期初餘額 期末餘額 差異數
提供勞務 \$2,991 \$2,872 \$(119)
合約資產一提供勞務
107.12.31 $106.12.31($ 註)
累計已發生成本一在建工程 \$20,698
累計已認列工程總(損)益
一工程毛利 1,586
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一預收工程款 (19, 412)
合約資產一提供勞務 \$2,872

註:本公司自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 規定,依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過渡規定選擇不重編比較期 間。

B. 合約負債一流動

期初餘額 期末餘額 差異數
銷售商品 \$38,062 \$36,498 \$1,564
提供勞務 30 $\bullet$ 30

\$38,092 \$36,498 \$1,594

本公司合約負債一銷售商品期初餘額減少係因部分履約義務已滿足,其 中有28,017千元於本期認列為收入。

合約負債一提供勞務

107.12.31
106.12.31(註)
累計已發生成本一在建工程 \$462,114
累計已認列工程總(損)益
一工程毛利 65,095
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一預收工程款 (527,209)
合約負債一提供勞務 $S-$
  • 註:本公司自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 規定,依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過渡規定選擇不重編比較期 間。
  • (3) 分攤至尚未履行之履約義務之交易價格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分攤至尚未履行之履約義務 之交易價格彙總金額並不重大。

(4) 自取得或履行客户合約之成本中所認列之資產

無此情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107年度 106年度(註)

  • 營業費用一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應收帳款 \$149
  • 註:本公司自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規定,依 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過渡規定選擇不重編比較期間。

與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本公司之應收帳款(包含關係人)皆採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 失,於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評估備抵損失金額之相關說明如下:

  • (1) 應收帳款之總帳面金額14,935千元, 以預期信用損失率約略1%(包含歷史及 前瞻資訊,其中前瞻資訊係參考食物類消費者物價指數)衡量之備抵損失金 額為149千元。
  • (2) 應收帳款則考量交易對手信用等級、區域及產業等因素區分群組,並採用 準備矩陣衡量備抵損失,相關資訊如下:
逾期天數
未逾期 30天內 31-60天 61-90天 91天以上
總帳面金額 \$14,888 \$47 \$- \$- \$- \$14,935
損失率 1% 1% $1\%$ 1% 100%
存續期間預期
信用損失 148 $\blacksquare$ $\blacksquare$ 149

\$14,740 \$46 \$- \$- \$- \$14,786

註:本公司之應收票據及其他應收款皆屬未逾期。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之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資訊如下;

應收帳款
期初餘額(依照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規定) \$-
期初保留盈餘調整數
期初餘額(依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規定)
本期增加(迴轉)金額 149
期末餘額 \$149
    1. 營業租賃
  • (1) 本公司為承租人

依據不可取消之營業租賃合約,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1,934
不超過一年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五年
2.430
超過五年
$\bullet$
107.12.31 106.12.31
\$3,514
1,964

\$4.364 \$5,478

營業租賃認列之費用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最低租賃給付 \$2,955 \$3,194

(2) 本公司為出租人

依據不可取消之營業租賃合約,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承租人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107.12.31 106.12.31
不超過一年 \$8.999 \$11,850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五年 814 1,302
超過五年 -

\$9,813 \$13,152
  1.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功能別 107年度 106年度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性質別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44,486 \$119,758 \$164,244 \$41,592 \$139,760 \$181,352
勞健保費用 4,153 12,639 16,792 4,211 12,727 16,938
退休金費用 2,537 6,443 8,980 2,504 5,437 7,941
董事酬金 9,853 9,853 ÷ 29,242 29,242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4,563 17,718 22,281 3,796 26,055 29,851
折舊費用 15,984 71,145 87,129 16,972 72,578 89,550
攤銷費用 - 685 685 36 648 684

本年度及前一年度之員工人數分別為304人及280人,其中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 數分別為11人及13人。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六月八日股東常會通過章程修正議案,依章程規定年度如 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1%為員工酬勞,不高於5%為董監酬勞。但尚有累積虧 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述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 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有關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請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 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係為虧損狀況,故並無估列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三月二十一日董事會決議以現金發放民國一〇六年度 員工酬勞額為19.500千元,其與民國一〇六年度財務報告以費用列帳之金額並 無差異。

  1. 登業外收入及支出

(1) 其他收入

107年度 106年度
利息收入 (註) \$44
銀行利息收入 \$49 (註)
其他收入一其他 1,565 2,244
股利收入 18 32

\$1,632 \$2,320

註:本公司自民國一月一日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規定,依照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過渡規定選擇不重編比較期間。

(2) 其他利益及損失

10/牛皮 106年度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79) \$(715)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161,616 251,019
處分投資利益(損失) - 2,374
淨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34) (589)

\$161,503 \$252,089

$107k$

$1004 - 7$

65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3) 財務成本

107年度 106年度
銀行借款之利息 \$54,697 \$45,013

470 108

\$55,167 \$45,121
  1. 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民國一〇七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當期 其他 所得稅
富期產生 分類調整 綜合損益 利益(費用) 稅後金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380) \$- $$^{(380)}$ \$- \$(38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
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14, 282) (14, 282) (14, 282)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
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109 109 109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合計 \$(14, 553) \$- \$(14,553) \$- \$(14,553)

民國一〇六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當期 其他 所得稅
當期產生 分類調整 綜合損益 利益(費用) 稅後金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2,070) S- 1 \$(2,070) S- \$(2,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
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23) (23) (23)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86) (86) (86)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合計 \$(2,179) \$- \$(2,179) \$- \$(2,179)
  1. 所得稅

依民國一〇七年二月七日公布之所得稅法修正條文,本公司自民國一〇七年度 起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由17%改為20%,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 稅稅率由10%改為5%。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所得稅費用(利益)主要組成如下: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107年度 106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利益):
當期應付所得稅 \$13,080 \$-
土地增值稅 3,834 7,247
遞延所得稅利益:
與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其迴轉有關之遞延 (28,902) (24,366)
所得稅利益
所得稅費用(利益) \$(11,988) \$(17,119)

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乘以所適用所得稅率之金額調節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來自於繼續營業單位之稅前淨利(損失) \$(53,976) \$604,974
以母公司法定所得税率20%計算之所得稅 \$(10,795) \$102,845
免稅收益之所得稅影響數 (21, 568) (137,572)
報稅上不可減除費用之所得稅影響數 2,276 957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所得稅影響數 1,185 9,404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 13,080
土地增值稅 3.834 7,247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利益)合計 \$(11,988) \$(17,119)

與下列項目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餘額:

民國一〇七年度

期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期末餘額
暫時性差異
土地增值稅 $\S(3,294,807)$ \$28,902 \$(3,265,905)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28,902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3,294,807) \$(3,265,905)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遞延所得稅(負債) ${(3,294,807)}$ \$(3,265,905)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民國一〇六年度

期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期末餘額
暫時性差異
土地增值稅 $\$(3,319,173)$ \$24,366 ${(3,294,807)}$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24,366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3,319,173) ${(3,294,807)}$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遞延所得稅(負債) \$(3,319,173) \$(3,294,807)

公司內個體未使用課稅損失之資訊彙總如下:

台灣農林

發生年度 虧損金額 107.12.31 106.12.31 最後可抵減年度
97年核定數 \$24,542 $S-$ \$24,542 107年
98年核定數 46,575 46,575 46,575 108年
99年核定數 96,257 96,257 96,257 109年
100年核定數 96,455 96,455 96,455 110年
101年核定數 158,764 158,764 158,764 111年
106年申報數 245,335 245,335 245,335 116年
107年預計申報數 102.738 102,738 117年
\$746,124 \$667,928

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 資產金額合計分別為284,532千元及689,471千元。

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業經稅 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〇四年度,申報數與核定數並無重大差異。

  1.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年度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除以 當年度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稀釋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年度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經 調整轉換公司債之利息後)除以當年度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加上所 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轉換為普通股時將發行之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

107年度 106年度
(1)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千元) \$(41,988) \$622,093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784,575 770,000
基本每股盈餘(元) \$(0.05) \$0.81
(2)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千元) \$622,093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
之淨利(千元) \$622,093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770,000
稀釋效果:
員工酬勞一股票(千股) 1,511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771,511
稀釋每股盈餘(元) \$0.81

因民國一〇七年度係屬虧損,其具反稀釋作用,故不予計算稀釋每股盈餘。

於報導期間後至財務報表通過發布前,並無任何重大改變期末流通在外普通股 或潛在普通股股數之其他交易。

69

七、關係人交易

於財務報導期間內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台林投資有限公司(註1) 本公司之子公司
雋大實業(股)公司 本公司之關聯企業
森鉅科技材料(股)公司 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公司(註2) 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安梅投資(股)公司 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註1) 請詳附註六.10。

(註2) 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當時持股之二分之一,民國一〇七年十月三十日後 已非本公司法人董事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銷貨、租金收入及應收款項

(1) 銷貨收入

107年度 106年度
關聯企業一雋大實業 \$131 \$130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公司 145 94
森鉅科技材料(股)公司 27 93
安梅投資(股)公司 67 $\blacksquare$

\$370 \$317

上述與關係人銷貨之交易約定於銷貨之次月結算收回帳款,與一般客戶比 較尚無重大異常。

(2) 租金收入

107年度 106年度
關聯企業一雋大實業 \$971 \$971
子公司一台林投資(註) $\overline{\phantom{0}}$ 35

\$97 \$1,006

承租期間及給付方式係依合約規定租期為兩年,付款方式係採月繳支付。 (註)請詳附註六.10。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3) 本公司因上述交易而發生之應收款項餘額如下:

107.12.31 106.12.31
關聯企業一雋大實業 \$107 \$106
  1. 保證及擔保事項

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所有 借款均免除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擔任連帶保證人。

  1. 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員之獎酬
107年度 106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20,877 \$40,461
退職後福利 419 419

\$21,296 \$40,880
  1. 財產交易

本公司向台灣金聯購買應收帳款債權價款尚未支付餘額如下:

107.12.31 106.12.31(註)
其他應付票據一關係人 $S-$ \$425,000
長期應付票據一關係人 \$425,000

註:發生交易時,非屬關係人。

5. 其他

(1) 其他收入

107年度 106年度
關聯企業一雋大實業 \$254 \$254
(2) 財務成本
107年度 106年度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公司 \$1,705 \$10,401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下列資產(帳面價值)作為借款及土地合作開發之擔保品:

抵質押資產
107.12.31 106.12.31
存貨一不動產 銀行借款 \$703,781 \$699,80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銀行授信約定 8,871 $($ $\pm$ 2)
其他金融資產 業務性質擔保及履約 614 609
(帳列及非流動資產一其他項下) 工程保證金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銀行借款 74 1,50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銀行借款、其他應付 3,992,785 2,939,056
票據及長期應付票據
(註1)
建築物 銀行借款 181,890 187,175
投資性不動產:

銀行借款、發行商業 5,528,889 6,553,200
本票擔保、其他應付
票據及長期應付票據
(註1)
建築物 銀行借款 832,484 869,672
合計 \$11,249,388 \$11,251,023

註1: 已於民國一〇七年三月五日將其他應付票據及長期應付票據付清。

註2: 本公司自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規定,依照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過渡規定選擇不重編比較期間。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1. 本公司土地中部份或屬放租或屬合作造林或屬土地租賃, 該等土地若因收回自 營或出售而終止契約時,應依契約規範處理,部份個案或有可能發生損害賠償 承作物損失,或依三七五減租條例給予補償,如有發生賠償案件,本公司即依 個案情況入帳。
    1. 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已開立信用狀,尚未進口之金額 為1,925千元。
    1.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他人向本公司購地或工程合約等 而收受之應收保證票據與存入保證票據為70,654千元。
    1.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向銀行融資及工程業務等, 而開 立之應付保證票據與存出保證票據為64,242千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事項。

十二、其他

    1. 金融工具之種類
  • 金融資產
107.12.31 106.12.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60,287 (註1)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 註1)
以公允價值衡量 \$397
以成本衡量 63,319

63,71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註2): (註1)
現金及約當現金(不含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185,062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含非流動) 8,871
應收票據(含關係人) 662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14,679
其他應收款 10,908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614

220,796
放款及應收款: (註1)
現金及約當現金 196,668
(不含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應收票據(含關係人) 1,416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19,566
其他應收款 2,529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1,099

221,278

\$281,083 \$284,994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金融負債

107.12.31 106.12.31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1,120 $S-$
應付款項(含關係人) 18,407 440,730
長期應付票據(含關係人) 425,000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4,639,020 2,925,900

\$4,658,547 \$3,791,630

註:

    1. 本公司自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規定,依 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過渡規定選擇不重編比較期間。
    1. 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及其他金融資產 一非流動。
    1. 對財務風險之管理目標及政策

本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 流動性風險,本公司依公司之政策及風險偏好,進行前述風險之辨認、衡量 及管理。

本公司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程序及內部控 制,重要財務活動須經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 覆核。於財務管理活動執行期間,本公司須確實遵循所訂定之財務風險管理 之相關規定。

  1. 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 導致其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 波動之風險,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例如權 益工具)。

實務上極少發生單一風險變數單獨變動之情況,且各風險變數之變動通常具 關聯性,惟以下各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並未考慮相關風險變數之交互影響。

匯率風險

本公司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功能性 貨幣不同時)有關。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之應收外幣款項與應付外幣款項之部分幣別相同。此時,部位相當部 分會產生自然避險效果。

本公司匯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係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主要外幣 貨幣性項目,其升值/貶值對本公司損益之影響。本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受美 金、日圓及人民幣匯率波動影響,由於主要外幣貨幣性項目資產負債互抵後 之淨部位金額並非重大,故當新台幣對主要外幣升值/貶值時,對本公司於民 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之損益並無重大影響。

利率風險

  •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量 波動之風險,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於固定利率借款及浮動利率借 款。
  • 有關利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利率暴險項目, 也括浮動利率投資及浮動利率借款等,並假設持有一個會計年度,當利率上 升/下降0.1%,對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之損益將減少/增加 4,455千元及2,734千元。

權益價格風險

本公司持有上市櫃及未上市櫃之權益證券,其公允價值會因該等投資標的未 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本公司持有之上市櫃及未上市櫃權益證券,皆 分別包含於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備供出售)類別。本公司藉由多角化投資並 針對單一及整體之權益證券投資設定限額,以管理權益證券之價格風險。權 益證券之投資組合資訊需定期提供予本公司之高階管理階層,董事會則須對 所有之權益證券投資決策進行複核及核准。

民國一〇七年度,屬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中之 上市櫃公司股票,當該等權益證券價格上升/下降1%,對於本公司民國一〇 七年度之權益無重大影響。

民國一〇六年度,屬備供出售之上市櫃權益證券,當該等權益證券價格下跌 1%,對於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之損益或權益無重大影響;若權益證券價格 上漲1%,將僅對權益造成影響,對於損益將不產生任何影響。

  1. 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所載之義務,並導致財務損失之風險。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係因營業活動(主要為應收帳款及票據)及財務活動(主要 為銀行存款及各種金融工具)所致。

本公司各單位係依循信用風險之政策、程序及控制以管理信用風險。所有交 易對手之信用風險評估係綜合考量該交易對手之財務狀況、信評機構之評 等、以往之歷史交易經驗、目前經濟環境以及本公司內部評等標準等因素。 本公司亦於適當時機使用某些信用增強工具(例如預收貨款及保險等),以降 低特定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前十大客戶應收款 項占本公司應收款項總額之百分比分別為37%及55%,故本公司並無信用風 險集中情形。

本公司之財務部依照公司政策管理銀行存款、固定收益證券及其他金融工具 之信用風險。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係由內部之控管程序決定,屬信用良好 之銀行、公司組織及具有投資等級之金融機構及公司組織,故無重大之信用 風險。

本公司自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規定評估預 期信用捐失,應收款項係以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損失。

  1. 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公司藉由現金及約當現金及銀行借款第合約以維持財務彈性。下表係彙總 本公司金融負債之合約所載付款之到期情形,依據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 期並以其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所列金額亦包括約定之利息。以浮動利率支 付之利息現金流量,因利率變動可能性甚低,本公司以資產負債表日利率作 為基礎計算而得。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於一年 二至三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計
107.12.31
借款 \$234,830 \$3,331,685 \$440,180 \$716,121 \$4,722,816
應付款項
(含關係人) 18,407 $\mathbf{r}$ - 18,407
短於一年 二至三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計
106.12.31
借款
\$233,608 \$2,419,716 \$158,795 \$150,266 \$2,962,385
應付款項(含
關係人)
長期應付票
440,730 $\blacksquare$ 440,730
據(含關係人) 425,000 425,000
  1.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

民國一〇七年度之負債之調節資訊:

本公司籌資活動下之負債變動,皆係現金流量變動。

民國一〇六年度之負債之調節資訊:

無須適用。

    1.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 (1) 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 收取或移轉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本公司衡量或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倩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A. 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合約資產、應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負債之 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主要係因此類工具之到期期間 短。
  • B. 於活絡市場交易且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其公允 價值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例如,上市櫃股票、受益憑證、債券及期貨 等)。
  • C. 無活絡市場交易之權益工具(例如, 上市櫃私募股票、無活絡市場之公 開發行公司股票及未公開發行公司股票)採市場法估計公允價值,係以 相同或可比公司權益工具之市場交易所產生之價格及其他攸關資訊 (例如缺乏流通性折價因素、類似公司股票本益比、類似公司股票股價 淨值比等輸入值)推估公允價值。

(2)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本公司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趨近於公允 價值。

(3) 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相關資訊

本公司金融工具公允僧值層級資訊請詳附註十二、8。

    1. 公允價值層級
  • (1) 公允價值層級定義

以公允價值衡量或揭露之所有資產及負債,係按對整體公允價值衡量具 重要性之最低等級輸入值,歸類其所屬公允價值層級。各等級輸入值如 $T$ :

  • 第一等級: 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 調整)。
  • 第二等級: 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 之報價者除外。

第三等級: 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對以重複性基礎認列於財務報表之資產及負債,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 重評估其分類,以決定是否發生公允價值層級之各等級間之移轉。

(2) 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層級資訊

107.12.31

第一等級 第二等级 第三等級 合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權益工具 \$410 \$- \$59,877 \$60,287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06.12.31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397 $S-$ \$- \$397

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於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間,本公司並無公允價值衡量第一等級 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上述認列於損益之總利益中,與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持有之股票相關之利益均為0千元。

重複性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

本公司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屬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者, 期初至期末餘額之調節列示如下:

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股票
106.12.31 \$-
追溯適用及追溯重編之影響數 74,172
107.1.1 74,172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14, 295)
107.12.31 \$59,877

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資訊

本公司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用於公允 價值衡量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如下表所列示: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重大 輸入値與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
評價技術 不可觀察輸入值 量化資訊 公允價值關係 之敏感度分析價值關係
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市場法 缺乏流通性折價 40% 缺乏流通性之程度 富缺乏流通性之百分比上
越高,公允價值估 升(下降)10%,對本公司權
計數越低 益將減少/增加9,980千元

第三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流程

$1071231$

本公司會計部門負責進行公允價值驗證,藉獨立來源資料使評價結果貼 近市場狀態、確認資料來源係獨立、可靠、與其他資源一致以及代表可 執行價格,並於每一報導日依據集團會計政策須作重衡量或重評估之資 產及負債之價值變動進行分析,以確保評價結果係屬合理。

(3) 非重複性非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衡量之層級資訊

1 \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 \$- \$32,610 \$32,610
106.12.31
第一等级 第二等级 第三等级 合計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S-$ \$- \$42,097 \$42,097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公允價值)
107年度 106年度
期初餘額 \$42,097 \$114,714

(328, 540) (536,901)
投資性不動產轉列 319,053 464,284
期末餘額 \$32,610 \$42,097
有關使用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貧訊
107.12.31 不可觀察
說明 之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輸入値 加權平均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32,610 市場可比法 每平方公尺之 \$1
價格(TWD)

有關使用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106.12.31 不可觀察 輸入值 __ 加權平均 之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說明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42,097 市場可比法 每平方公尺之 $$1$ 價格(TWD)

(4) 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但須揭露公允價值之層級資訊

107.12.31

第一等级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投資性不動產
(詳附註六.12)
\$- \$- \$41,628,649 \$41,628,649
106.12.31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投資性不動產
(詳附註六.12)
\$- \$- \$48,028,484 \$48,028,484
  1.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

本公司並未持有重大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及非貨幣性項目。

  1. 資本管理

本公司資本管理之最主要目標,係確認維持健全之信用評等及良好之資本比 率,以支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極大化。本公司依經濟情況以管理並調整 資本結構,可能藉由調整股利支付、返還資本或發行新股以達成維持及調整 資本結構之目的。

  1. 訴訟請求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接獲新世鑫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對 本公司之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起訴狀,臺灣高等法院於民國一〇七年十月二 十三日就本案二審判決如下:

  • (1) 確認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九月一日召開之董事會決議第七案「審議本 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案」決議有效。
  • (2)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召開之股東臨時會所為改選董監事 (含獨立董事)之董事全面改選決議案應予撤銷。
  • (3)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召開之股東臨時會所為「通過本公 司新任董事解除競業禁止討論案」之決議應予撤銷。

本判決為二審高院判決,截至民國一〇八年三月六日止,本公司已就敗訴部 分依法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以保障全體股東及公司權益。

十三、 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1) 資金貸與他人者:無。
  • (2) 為他人背書保證者:無。
  •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參閱附表一。
  •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 之二十以上者:無。
  •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無。
  •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9) 從事衍生性工具:無。
  • (10) 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無。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對非屬大陸地區之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有重大影響、控制或合資控制 者,其被投資公司之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參閱附表一。
  •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 以上:無。
  •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 (9)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10)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參閱附表二。
    1. 大陸投資資訊
  • (1)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對大陸投資概況;無。
  • (2)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重大交易事項:無。

$\ddot{\phantom{0}}$

單位:新台幣干元/千股(單位)/張數 倩红 $$410$ 2,485 2,507 52,855 223 $1,247$ 560 $\mathbf{I}$ 公允值值 $\mathbf{r}$ $\overline{a}$ $\overline{a}$ $\ddot{\phantom{a}}$ $\frac{1}{2}$ $\ddot{\phantom{1}}$ 持股比例 $\star$ \$410 2,485 2,507 52,855 560 223 $1,247$ 快面金額 舅 ,476 0.014 $\circ$ $26$ $1,120$ $38\,$ $763$ $\mathbb{P}$ 單位/服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这遇其他综合损益按公允償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快列科目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為本公司法人董事 4 附表一:期末持有有偿链券情形(不包含投资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股票一中華國貨推廣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一網路家庭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一太平洋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一森鉅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股票一金刚搬工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一太平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一耐能電池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一京華城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之公司 本公司

註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範圍內之脫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有償證券發行人非屬關係人,該欄免填。

註3:按公允價值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及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非屬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原始取得成本或攤銷後成本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註4:所列有價證券有固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使用者,應於備註糊註明提供擔保或賞借股數、擔保或質借金額及限制使用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附表二: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借註 $\frac{14}{11}$
本期認列 之投資損益 \$10,698

被投資公
本期损益 \$31,138
快面金额 \$35,708
期末持有 i 34%
$\frac{12}{3}$ 3,436
原始投資金額 去年年底 \$42,406
长期期末 \$42,406
"茉项目
主要管
(體材料之製造)

tg.
倒冶
ŵ

ur Ar
各種金)
工及買
听在地區 (區街3號15樓
南港區園
台北市
名称
Ģ
$\ddot{\mathcal{A}}$
被投資
股份有限公司
大實業
₩È
再名稱
$\prec$
怀
Ķ
不公本

註1:公開發行公司如設有國外控股公司且依當地法令規定以合併报表為主要財務報表者,有關國外被投資公司資訊之揭露,得僅揭露至該控股公司之相關資訊。

註2:非屬註1所述情形者,依下列規定填寫:

  •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及「期末持股情形」等欄,應依本公司轉投資情形及每一直接或間接控制之被投資公司再轉投資情形依序填寫,並於備註欄註明 各被投资公司與本公司之關係(如係屬子公司或孫公司)。
  • (2)「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乙爛,應填寫各被投資公司之本期損益金額。
  • (3)「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乙欄,僅須填寫本公司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及採權益法評償之各被投資公司之損益金額,餘得免填。於填寫「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時,應確認各子公司 本期損益金額案已包含其再轉投資依規定應認列之投資損益。
  • 註3:條依各干公司及被投資公司同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及揭露。
  • 註4:萬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係屬本公司採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

1.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bar{\beta}$

單位:新台幣千元

$\mathbf{B}$
庫存現金及定額零用金 $$778$
銀行存款 支票存款 8,998
活期存款 176,063
外幣存款 日圓 26元 匯率 $0.27\,$ $\blacksquare$
加幣 7.48元 匯率 26.60 $\overline{\phantom{0}}$
美金 22.21元 匯率 32.01 $\mathbf{1}$
\$185,840

2.應收票據淨額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 - - - - - - - - - - - - -
客户名稱


應收票據一非關係人
應收票據一因營業而發生
客戶A 營業 \$122
客戶B $\boldsymbol{\mathcal{H}}$ 101
客戶C $\boldsymbol{\mathit{II}}$ 66
客戶D $\boldsymbol{\mathcal{H}}$ 49
客戶E $\boldsymbol{\mathcal{U}}$ 36

$\boldsymbol{\mathit{ii}}$ 288 未達餘額5%

662
減:備抵損失
應收票據一非關係人淨額 \$662

$\bar{z}$

$\mathcal{L}$

3.應收帳款淨額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г

٠ Υŀ 11
客户名



應收帳款一非關係人
客戶下 銷貨 \$1,215
客戶G $\boldsymbol{\eta}$ 1,203
客戶日 $\boldsymbol{\mathcal{H}}$ 1,147
客戶I $\boldsymbol{\mathcal{H}}$ 1,103
客戶】 $\boldsymbol{\mathcal{U}}$ 1,059

銷貨等 9,101 未達餘額5%

14,828
減:備抵損失 (149)
應收帳款一非關係人淨額 \$14,679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雋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租賃等 \$107

4.其他應收款一流動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boxtimes$
應收收益 估列之定存息 \$3
其他應收款 補償費、應收出售土地價款 10,905
減:備抵損失-其他應收款 Ξ.

\$10,908

5.存貨淨額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cdot$ . $\sim$ . $\cdot$
$\boxtimes$
不動產一土地 \$703,781 \$1,649,130 係以其淨變現價值為市價。
商品存貨 22,551 24,501
製成品 27,764 27,822
在製及半成品 47,009 47,009

12,585 12,585

8,555 8,553
在途存貨 494 494

\$822,739 \$1,770,094

6.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blacksquare$
係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五號 \$422
土地重估增值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 17,470
認列之待處分資產
\$17,892

7.預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資產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boxtimes$
預付貨款 係預付進貨款項 \$261
預付款項 係預付租金及費用等 5,175
留抵稅額 係營業稅留抵稅額 42,789
預付款項合計 \$48,225
暫付款 係零用金撥補等 \$629
代付款 代廠商支付工程扣款等 109
其他流動資產合計 \$738

台湾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8.這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償值衝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變動表

民国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累計減損新台幣千元/千股
期初餘額 追溯重编之影響數
追溯適用及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雪分類 期末金額 黑针试量 抖供透保或
被投資公司 股权 根面價值 KK 根面價值 肥養 快面價值 股载 恨面價值 股數 恨面價值 股數 恨面價值 貨押情形
金刚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ı ó, 763 \$2,628 , J, ı \$143 لمه 763 \$2485 不適用
中華國貨推廣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ï $\frac{1}{2}$ 2,669 ı, 1 ŧ 162 ı Ė 26 2,507 t, ٠
京華城股份有限公司 ï 12,000 66,840 ı ۰ 4,524 13,985 ï ï 7,476 52,855 t, t,
耐能電池股份有限公司 ï 1,120 503 ı 5 ı ï ı 1,120 560 ÷, t,
太平洋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 ı g 294 ı ı ı $\overline{r}$ ï ï 38 223 $\overline{a}$ t.
铜路家庭投资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ı 5 1,238 ı σ $\bullet$ ı ï ï 2 1247 t, t,
太平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ı 0.014 ı 1 1 0.014 ÷, Þ,
$\frac{1}{4}$
40
\$74,172 šő S14,361 Ļ, \$59,877

9.探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借註
提供擔保
質押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۰Á 想價
لم 弹弹 市價或股権净值
34.36% 535,708 金額
持股% 期末金額
3,436 股數
لج 全額 其书
j 股數
$rac{8}{2}$ 益份額
\$10,698 案及合資(損 案及合資之
益之份額净其他綜合損
中華 · 日 · 中華 · 中谷 · 中谷 · 中谷
認列之子公 認列之子公
採用權益法 採用權益法
لم 令領 40
股數 一味人
全额 本期增加投資
股數
$-$ \$24,901 金額 明初练额
3,436 股数
為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被投資公司

ý,

註:請詳附註六、10

$\frac{1}{2}$

10.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 - - - - - - - - - - - - - - -
提供擔保或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重分類 期末餘額 質押情形
成本
土地及土地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租賃改良
生產性植物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
成本合計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11
累計折舊 本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予銀行作為借款之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八。
土地及土地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租賃改良
生產性植物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
累計折舊合計
累計折耗
累計減損
固定資產淨額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11.投資性不動產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sim 100$

投資性不動產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12 本公司投資性不動產提供予銀行作為借款之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八。

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12.無形資產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無形資產相關資訊請參閱六.13。

13.其他非流動資產一其他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預付設備款 購買設備價款 \$38,090
存出保證金 係工程押標金、租賃押金及 95,034
水土保持工程保證金等
其他非流動資產- 受限法令規定,將部份農業用地暫以他 94,198 請參閱附註
土地登記他人名下 人名義為所有權登記,並將該土地設定 $\pi$ .11(6)
抵押於本公司
其他非流動資產- 係銅科北側及其他地區開發款、補 170,411
其他 償費及預付土地款

\$397,733

$\bar{\gamma}$

14.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ddot{\mathcal{Z}}$

客户


應付票據一非關係人
廠商K \$3,602
廠商L 557

1,493 未達餘額5%
應付票據一非關係人合計 \$5,652
應付帳款一非關係人
廠商M \$2,903
廠商N 1,844

8,008 未達餘額5%
應付帳款一非關係人合計 \$12,755
$\mathbf{g}_{\mathbf{a},\mathbf{b},\mathbf{c}}$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抵押或擔保
融資額度
利率區間 土地及建築物設定抵押權,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八。
契約期限 短期借款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15
期末餘額

擔保借款係以部分
借款種類

15.短期借款明细表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l.

16. 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ddot{\phantom{a}}$


$\mathsf B$



應付薪資 應付員工薪資及年終獎金 \$30,849
應付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19,500 $(\ddot{\mathrm{t}})$

應付日常什支、勞健保費用及水土保持費用等 145,605 未達餘額5%

\$195,954

(註)係含106年應發之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106年之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已於108年1月發放。

17.合約負債一流動及其他流動負債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boxminus$
預收貨款 貨款 \$230
預收土地款 係已收取價金但尚未過戶之土地款 36,268
合約負債一流動合計 \$36,498
代收款
遞延收入
代收勞健保及工程款等
租金等
\$1,447
2,512

客戶溢付款等 427
其他流動負債合計 \$4,386

$\ddot{\phantom{0}}$

18.長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擔保品
利率
合約到期日及還款方式 長炽借款係以部分土地及建築物設定抵押權,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入。
107.12.31
借款性質
貸款銀行

19.營業收入淨額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boxplus$



(新台幣元)


商品銷售收入 \$211,843
租金收入 11,770
其他營業收入 30,624

\$254,237

20.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十元

茶葉部 貿易部
期初原料(註) \$3,053 \$- \$3,053
自採農產品 55,487 55,487
本期進料 23 23

(7,514) (7,514)
減:期末原料(註) (12, 585) (12, 585)
直接原料耗用 38,464 38,464
期初物料(註) 7,567 321 7,888
加:本期進料 9,567 622 10,189
減:期末物料(註) (8,141) (414) (8,555)
轉列費用及其他 (974) (476) (1, 450)
本期物料耗用 8,019 53 8,072
直接人工 9,311 9,311
製造費用 23,337 23,337
製造成本 79,131 53 79,184
加:期初半成品(註) 33,081 148 33,229
外購半成品 24,924 24,924

39,221 39,221
減:期末半成品(註) (47,065) (164) (47, 229)
轉列費用及其他 (607) (607)
製成品成本 129,292 (570) 128,722
加:期初製成品及商品存貨(註) 39,841 12,109 51,950
外購製成品及商品存貨 19,448 21,873 41,321
減:期末製成品及商品存貨(註) (42, 768) (11, 446) (54,214)
轉列費用及其他 (40, 605) (3, 111) (43,716)
銷貨成本 105,208 18,855 124,063
工程成本 1,821 1,821
租賃成本 4,031 4,031



(25)
44
13 (25)
57
存貨回升利益 (903) (903)
其他營業成本 7,324 2,266 9,590
營業成本 \$111,648 \$26,986 \$138,634

(註)係未扣除備抵存貨跌價損失之總額。

21.營業費用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費用 預期信用
減損損失
薪資支出(註) \$39,764 \$50,180 \$4,895 $\mathbb{S}$ . \$94,839

9,568 52,287 279 62,134
其他費用 2,821 14,598 153 ۰ 17,572
勞務支出 14,957 9,667 - 24,624

47 19,316 12 19,375
保险費 4,471 5,009 563 - 10,043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149 149

23,130 34,722 1,657 59,509
(係餘額未達5%以上者)

\$94,758 \$185,779 \$7,559 \$149 \$288,245

(註)係不含資本化費用。

$\ddot{\phantom{a}}$

22.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sim 10^7$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23

$\bar{\gamma}$

23.其他利益及損失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其他利益及損失請參閱附註六.24(1)~(2)

$\sim$

$\ddot{\phantom{a}}$

24.財務成本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財務成本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24 (3)

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北市財證字第081295 號 (1)林麗風 員 姓 名: 合 (2)傅文芳 事務所名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北 市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110基隆路一段333號9樓 事務所統一編號: 04111302 貶 事務所電話: (02)2757-8888 會員證書字號: (1)北市會證字第二七七九號
(2)北市會證字第一九二三號 酱 委託人統一編號: 07525207 宇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一〇七年度(自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 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財務報表之查 E 存 簽名式 (一 會印 鑑 $\supset$ 存會印鑑 簽名式(二) 쁈 $\mathcal{R}$ $(1)$ 理事長: $\angle \geq$ $\dot{\mathbf{F}}$ 月 華 民 國 1108 $\mathbf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