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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 AGM Information 2026

Apr 1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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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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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NDER TIGER GROUP

雷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5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股東會時間:民國 115 年 5 月 14 日上午九點

股東會地點:台中市工業區六路七號(本公司 3 樓會議室)

1


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 由:114年度決算表冊案,敬請 承認。

說明:(一) 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子公司財務報表業經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蘇子云、蔡淑滿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無保留意見加註其他事項段落之查核報告。

(二) 兹依公司法第20條及第228條之規定編造下列表冊:

  1. 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2. 114年度財務報告暨合併子公司財務報表。

(三) 前項決算表冊業經送請審計委員會審查竣事。

決議: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 由:114年度盈虧撥補案,敬請 承認。

說明:本公司114年期初累積虧損為新台幣535,031,549元,本年度稅後淨利為新台幣87,643,513元,期末待彌補虧損為新台幣450,287,159元;因為公司仍有累積虧損,故擬不分配股東紅利。

雷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盈虧撥補表
114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額 備註
期初累積虧損 (535,031,549)
加:114年度保留盈餘調整數-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量數 687,000
加:114年度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保留盈餘,或因未按持股比例認購關聯企業發行新股 (3,586,123)
調整後累積虧損 (537,930,672)
加:114年度稅後淨利 87,643,513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加(減):迴轉(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加(減):以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
期末待彌補虧損 (450,287,159)

董事長:
[Signature]

經理人:
[Signature]

會計主管:
[Signature]

決議:


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 由: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提請 討論。(4,000 萬股)

說明:(一)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借款及因應未來轉投資發展之資金需求,以維持公司業務的持續發展及強化公司競爭力,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適當時機,以不超過普通股 4,000 萬股之額度內,依下列原則辦理私募現金增資普通股。

(二)本案重點說明如下:

  1. 資金之用途: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借款及因應未來轉投資發展之資金需求,以維持公司業務的持續發展及強化公司競爭力。

  2. 價格之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 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係依以下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a. 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 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 本次私募價格之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前述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相關規定,故應屬合理。

C. 若日後發生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受市場因素影響低於股票面額,則對股東權益影響為實際私募價格與面額之差額產生之累積虧損。此一累積虧損將視公司未來營運狀況消除之。

  1. 特定人之選擇:

目前尚未洽定特定人。

本次私募案規劃之應募人選擇方向,將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人選為限,應募人將以策略性投資人為主,目前並無已洽定之應募人,應募人選擇原則為:

A. 應募人的選擇方式與目的:先以對公司營運相當了解、對未來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者為優先考量,並符合法令規定之人中選定。且策略性投資人選擇除了考量上述因素外,需認同公司經營理念及專業團隊為原則,合作的目的主要係提供上述之利基進而達到獲利共享,而不在分散公司經營權。

B. 必要性及預計效益: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轉讓之規定,將更可確保雷虎科技與應募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有其必要性。且私募資金用途係因應公司營運發展所需,將可強化競爭力、提昇效能,對公司經營及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

-3-


4.必要性:

A.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如採私募普通股方式籌措公司所需資金,時效性上資金募集相對具迅速簡便,資金到位之確定性高且發行成本較低,故本次擬以私募普通股方式辦理現金增資募資,以達到迅速挹注所需資金之目的。

B.私募之額度:發行股數以不超過普通股 4,000 萬股之額度內,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

C.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

次數 預計私募股數 資金用途 預計達成效益
15,000,000 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借款及因應未來轉投資發展之資金需求,以維持公司業務的持續發展及強化公司競爭力。 藉由應募人之加入可降低成本,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或直接或間接打開客戶通路,提供多樣化產品以提升產品銷售數量。
15,000,000
10,000,000
針對前述第 1、2、3 次預計私募股數,於各次實際辦理時,得將先前未發行股數及/或後續預計發行股數全數或一部併同發行,惟合計發行總股數以不超過 40,000,000 股為限。

5.權利義務:

A.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B.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股票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轉讓對象外,受限不得轉讓。本公司私募股票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若符合相關法令規定始可向臺灣證券交易所申請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及上市交易。

(三)本案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發行價格、發行股數、募集金額、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定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等,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需求訂定之。嗣後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或法令之改變須變更或修正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四)本案如蒙核議通過,提請授權董事會視適當時機執行之。提請討論。

決議: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 由:擬修訂公司章程案,提請 討論。

說明:(一)為配合本公司未來業務發展需求及資本運作規劃,並參酌軍工部門建議,擬修訂公司章程,內容如下:

(1) 因應業務拓展需要,增列與軍工產業相關之營業項目,俾利未來業務發展。

(2) 配合《電信管理法》於 109 年 7 月 1 日施行後相關法規修正,主管機關已取消「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之經營許可制度,原營業項目代碼 F401021 已刪除,改採進口專用證號管理制度,爰配合刪除該營業項目,以符合法令規範並簡化作業程序。

(二)為因應未來營運發展及投資擴展需求,提升資金調度彈性,擬提高本公司額定股本:

原額定股本新台幣 20 億元整,擬修訂為新台幣 30 億元整。

(三)檢附公司章程修訂條文對照表,請參閱下表,提請 討論。

雷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訂條文對照表

原條文 修訂後條文 修訂說明
第二條:
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第一項至第十六項(略)
十七、CC01101 電信管製射頻器材製造業。
十八、CC0199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十九、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
二十、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二十一、CD01050 自行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二十二、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二十三、C805990 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
二十四、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二條:
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第一項至第二十一項(略)
十七、CC01100 電信管製射頻器材製造業。
十八、CC0199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十九、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
二十、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二十一、CD01050 自行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二十二、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二十三、C805990 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
二十三、CD01060 航空器及其零件製造業。
二十四、CD01990 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
二十五、F114070 航空器及其零件批發業。
二十六、F114990 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業。
二十七、F214070 航空器及其零件零售 編碼有更新
隨《電信管理法》於 109 年 7 月 1 日施行,NCC 已修正相關法規,刪除「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之經營許可執照核發規定,原 F401021 營業項目代碼刪除,改以更簡化的進口專用證號管理,簡化業者進口

原條文 修訂後條文 修訂說明
第五條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貳拾億元
整,分為貳億股,每股金額為新台幣十
元整,分次發行,本公司發行之股份,
得免印製股票,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
業機構登錄,發行有關事宜由董事會議
定之。
本公司保留第一項資本額內新台幣捌
仟萬元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共計捌
佰萬股,每股新台幣十元整,得依董事
會決議,依法分次發行,發行有關事宜
由董事會議定之。
二十八、F214990 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
其零件零售業
二十九、E701030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
設工程業
三十、I101100 航空顧問業
三十一、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三十二、F399040 無店面零售業
三十三、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三十四、I101120 造船顧問業
三十五、CD01010 船舶及其零件製造業
三十六、F114060 船舶及其零件批發業
三十七、F214060 船舶及其零件零售業
三十八、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
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五條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參拾億元
整,分為參億股,每股金額為新台幣十
元整,分次發行,本公司發行之股份,
得免印製股票,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
業機構登錄,發行有關事宜由董事會議
定之。
本公司保留第一項資本額內新台幣捌
仟萬元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共計捌
佰萬股,每股新台幣十元整,得依董事
會決議,依法分次發行,發行有關事宜
由董事會議定之。 | 研發測試用器材
的程序。

提高本公司額定
股本,以增加資金
調度彈性及支應
未來投資與營運
擴展。

更新修訂日期 |
| 第三十條:(略) | 第三十條:(略)
第三十八次修正於一百一拾五年五月
十四日。 | |

決議:

臨時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