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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T Group — AGM Information 2022
Jul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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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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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星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TST Group Holding Ltd.
西元 2022 年股東常會議案參考資料
股東會召開日期:西元 2022 年 6 月 15 日 ( 星期三 ) 上午 9 時整。 股東會召開地點 :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 99 號 15 樓會議室 (PCBC 商務暨會議中心 ) 。
壹、承認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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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案 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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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2021 年度合併財務表冊及營運報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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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1. 本公司 2021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編製完竣,其中合併財務報表業 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阮呂曼玉會計師及林雅慧會計師簽證完竣,併同營業報告 書送交審計委員會審查出具書面審查報告書在案,依法提請股東會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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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表冊請參閱議事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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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 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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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2021 年度盈餘分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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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1. 本公司 2021 年度稅後純益為新台幣 336,132,448 元,提撥特別盈餘公積新台幣 52,345,901 元,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新台幣 302,058,242 元,本期可供分配盈餘為 新台幣 585,844,789 元,擬分配普通股股利每股 6.5 元,分別為現金股利每股 4.5 元,計新台幣 141,070,500 元,與股票股利每股 2 元,計新台幣 62,698,000 元,盈 餘分派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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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分配股利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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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現金股利依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數計算,並按分配比例計 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列入公司之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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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分配案如因股本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擬授 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公告之。
決 議:
貳、選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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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案 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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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董事改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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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1. 本公司第二屆董事會應選名額為 7 席,包含 3 席獨立董事及 4 席董事,任期三年, 自民國 111 年 6 月 15 日起至 114 年 6 月 14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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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司章程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股東應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董事會依 法審查通過之董事 ( 含獨立董事 ) 候選人名單,請參閱議事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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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提請 選舉。
決 議:
參、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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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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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1. 配合主管機關規定擬修訂部分內容,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其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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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提請 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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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 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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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 由: 2021 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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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1. 考量未來營運發展,擬自 2021 年度可供分配盈餘提撥新台幣 62,698,000 元轉增資 發行普通股新股 6,269,800 股,每股面額 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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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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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份,普通股每仟股 無償配發 2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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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拼湊成整股,並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 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逾期未拼湊或拼湊不足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 240 條規定改以現金分派之(至元為止),若有剩餘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 人按面額承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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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次發行之新股均為普通股,其權利與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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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由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嗣後如因股本發生變 動,影響流通在外股數,分配比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 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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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客觀環境之營運需要,須予變更時, 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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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2021 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依據本公司章程第 14.2 條及第 35 條之規定應經特別(重度)決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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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提請 討論。
決 議:
第三案 董事會提
案 由: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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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1. 依本公司章程第 14.2 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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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本公司董事或有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職務,爰依法提 請股東常會同意,如本公司新選任之董事有上述情事時,同意解除該董事及其代表 人競業禁止之限制,兼任情形,請參閱議事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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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依據本公司 章程第 14.2 條規定應經特別(重度)決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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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提請 討論。
決 議:
第四案 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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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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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1. 因「外國發行人股東權益保護事項」修訂,擬修訂本公司章程,其修訂前後條文對 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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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章程修訂案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依據本公司現行章程第 14.1 條之規定, 新修訂章程經特別決議表決通過後,以取代本公司現行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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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提請 討論。
決 議:
第五案 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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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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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1. 配合主管機關規定擬修訂部分內容,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其修訂前 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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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提請 討論。
決 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