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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ffic Control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Oct 2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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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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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交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 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交控科技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9 号)的批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64,720.00 万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8,516.49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全部到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第 ZB1180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19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 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8,516.49 万元,其中超募资
金金额为 3,516.49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后,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募集资金金额 |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 | 轨道交通列控系统高科产业园建设项 目 |
25,000.00 | 1,193.81 |
| 2 | 新一代轨道交通列车控制系统研发与 应用项目 |
9,000.00 | 1,579.00 |
| 3 | 列车智能网络控制及健康管理信息系 统建设与应用项目 |
6,000.00 | 99.59 |
| 合计 | 40,000.00 | 2,872.40 |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详 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 2019 年 8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交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 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516.49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为人民币 1,054.90 万元,公司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 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交控科技实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